古人以不贪为宝,所以能超越一世,留其美名。
――(中国)洪应明
【经典事例】
一个五六岁的男孩和妈妈一起去超市买东西,走到收银台结账时,一共是1元钱。男孩从兜里拿出1张10元的钞票递了过去,收银员看见了但没来得及接过去,忙着先把东西放到塑料袋里。这时,男孩掏了掏口袋,找到了1张1元的钞票,于是,把10元拿回来,把1元递到了前面。
一会儿,收银员忙完了,把钞票接了过来。由于疏忽,他没有注意10元已经变成了1元,于是找给男孩9元的零钱。男孩很坦然地接过钱,脸上露出一副欣然自得的神情。
当男孩正准备转身离开时,妈妈拉住了他的胳膊,用严厉的眼神正视他,表情很严肃,什么话也没有说。此时男孩不知所措,试图挣脱,却被妈妈紧紧拉住。最终男孩将钱归还给了收银员,并在妈妈的教导下,主动向收银员承认了错误。
事后,妈妈对男孩进行了道德教育,并给他讲“不贪为宝”的小故事,鼓励他做一个诚实的人。
【智慧点拨】
不贪占便宜是一个正直的人所具备的最基本的素质,当诱惑来袭,不占便宜实际上占了大便宜,得到的可能不是物质上的,而是别人的尊敬和信任。这种无形的资产要比物质上的暂时拥有珍贵得多。正所谓“吃亏是福”才是真理,何况那个东西本来就不是自己的,更无所谓吃亏了。所以父母应该教育孩子不能贪占便宜,做一个诚实的人。
而当孩子出现贪占便宜的行为时,父母应该像案例中的母亲那样,要及时制止,愤怒的语言可能会让孩子失去尊严,而犀利的眼神是最好的交流方式,一定要让他当场立刻改正错误。以此加深他的印象,防止下次再发生。
事实上,人之所以会有贪占小便宜的心理,实际上是欲望在作怪。正所谓“欲是深渊”,一旦孩子养成了占便宜的习惯,很有可能会越演越烈,最终不能自拔,甚至走上犯罪的道路。所以,父母一定要注重细节,从小事上严格要求孩子。
【参考建议】
儒家经典《大学》言:“货悖而入者,亦悖而出。就是在告诫我们,用违背情理的手段得到的财物,也会不合情理地失去。所以,君子爱财,应取之有道,父母要教育孩子不是自己的东西不能要,不是自己的利益不能贪的好习惯,从根本上做一个诚实的人。”
1.告诉孩子贪便宜是可耻的行为。
父母要让孩子认识到贪小便宜是可耻的行为,是不诚实的表现,人们也不愿意和这种人交朋友。诚实的人应该是在便宜面前不贪不占,不为小便宜所诱惑,这样才能得到别人的尊重。
2.让孩子认识到贪便宜的危害性。
父母要告诉孩子贪小便宜的人表面上看是多了一些东西,但他很快就失去了一个可贵的品质,那就是诚实,之后就会因为得不到别人的信任,朋友越来越少;贪了小便宜,会给别人留下一个爱占小便宜的坏印象,而被人看不起;如果养成爱占小便宜的习惯,在小便宜面前禁不起诱惑,也容易从贪小便宜发展为占大便宜,甚至走上犯罪的道路;最后,贪小便宜还容易上当受骗。
3.小便宜也不能贪。
刘备临终前曾嘱咐儿子:“勿以恶小而为之,勿以善小而不为。”小恶和小善对当事者不会有太大的影响,而对孩子潜移默化的影响是深远的。善的种子日后一定会在孩子幼小心灵里生根发芽,指导他往正确的方向发展;而如果孩子第一次占小便宜没有得到有效制止,那么他就会形成“不占白不占”的心理,这颗恶的种子逐渐生根发芽后,就可能会导致孩子走上歧途。所以,父母一旦发现孩子爱占小便宜,贪图小利益,要及时纠正。
4.让孩子“借人物,及时还”。
俗语说:“有借有还,再借不难。”孩子借了别人的东西,哪怕一块小小的橡皮,也要及时归还,下次人家也才肯再借给你。父母也要告诉孩子捡了东西,不能私自收下,要及时上交给老师。同时,要让孩子爱护公物,不贪占班级的公共财产。
此外,父母最好禁止孩子向别人借钱,当非借钱不可时,父母应建议他和老师借,因为老师会掌握孩子的需求。此外,父母也要控制孩子的零花钱,避免他养成占小便宜、乱花钱的坏习惯。
【金玉良言】
父母不能让孩子养成贪占便宜的习惯,也不能让他太计较得失,因为吃亏本身是一种福。像平时学校里,孩子间你推我一下,我碰你一下的情形都属于正常情况,父母不必大惊小怪。相反,待人宽厚,能够原谅他人的性格,会让孩子变得坚强,赢得友谊。所以,孩子有时吃点小亏,父母不必太过紧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