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哲学沉思录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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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4章 惩罚有限,公正无界

我们甚至对那些有负于我们的人也负有某些责任。因为报复与惩罚是有限度的,或更确切地说,我倾向于认为,使侵凌者对自己所干的坏事感到后悔,以便使其不再重犯,使其他人也能引以为鉴不干这种坏事,这就够了。

再者,就一个国家来说,在其对外关系方面,也不应当轻易发动战争。因为解决国家之间的纠纷有两种方法:第一种是通过协商,第二种是诉诸武力。因为前者合乎人性,后者则是野蛮的表现,所以我们应当只是在协商无望的情况下才诉诸武力。因此,开战的唯一理由是:我们可以生活在不受侵害的和平环境中。当我们取得胜利时,我们应当饶恕那些未曾在战争中野蛮地进行血腥屠杀的敌人。例如,我们的祖先实际上承认图斯库兰人、埃魁人、沃尔西人、萨宾人和赫尔尼基人有充分的公民权,他们却将迦太基和努曼提亚夷为平地。要是他们不摧毁科林斯有多好,但我相信,他们这样做一定有他们自己特殊的理由——也许是由于它便利的地理位置——恐怕它的这种有利的地理位置有朝一日会诱使他们再度发起战争。我的看法是,至少,我们应当始终努力地去保卫一种绝不允许有诡计的和平。假如当时我的这种劝告已为人们所重视,那么,我们至少应当已经有了某种政府,即便不是世界上最好的政府。但是,事实上,我们现在什么也没有。

我们不仅应当体恤那些被我们以武力征服的人,而且还应当保护那些放下武器向我们的将领投降的人,即便他们当时已经濒临失败。在我们自己的国人中,对于这方面的公正一直非常重视,譬如说,按照祖先的惯例,只有那些答应保护已被征服的战败国的人,才能成为这些国家的监护人。

至于战争,涉及战争的各种人道的法律,在宗教的全面保障之下,明载于罗马人的关于宣战和缔结和约的法典中。由此可以推断,除非事先已正式提出过决斗的要求,或提出过警告,或已正式宣战,否则任何战争都是非正义的。波比利乌斯是一个行省的军事长官,在他第一次率兵作战时,加图的儿子正在他的军队里服役。当波比利乌斯决定解散他的一个军团时,他也把小加图开革了,因为小加图正好就在这个军团服役。但是这个年轻人很喜欢当兵,仍然留在军营里不走,于是他的父亲写信给波比利乌斯说,假如让他继续留在军队里,他就得重新作忠诚宣誓,因为他过去所作的宣誓已因军团解散而失效,从法律上说他已没有资格同敌人作战。另外,士兵还应当极其严格地遵守有关作战行为的法律。保留至今的还有一封大加图写给他儿子马尔库斯(即小加图)的信,信中他写道,他已听说这个年轻人在马其顿和佩修斯作战时已被执政官10开革了。因此,加图警告他说,千万得注意,不要参加战斗。因为,他说,在法律上不是士兵的人,没有权利和敌人作战。

另外,我还注意到:现在适当地称之为“好战的敌人”的人,过去曾被称为“客人”。这样,温和的措辞消减了事实的丑恶。我们的祖先所指的“敌人”,我们现在则称之为“陌生人”。这可以从《十二铜表法》中得到证实:“或者确定某一天审讯陌生人。”另一处还说:“在惩处陌生人时,所有权是永远不可剥夺的。”和人打仗时,还用这样温和的名字称呼他,还有什么比这更宽厚的吗?但经过了漫长的岁月,这个词的意思渐渐地变得严厉起来:它失去了“陌生人”的本意,具有了“武装着的敌人”的专门含义。

但是当为了最高地位而发动一场战争时,和当荣誉成为战争的目的时,仍然不应当忘记要从我刚才所说的、乃是开战的唯一正当理由的那些动机出发。但是以荣誉为目的的那些战争不应当进行得太酷烈。例如,对付本国的同胞,如果他是个进行人身攻击的敌人,我们将采用某种方法;如果他只是个竞争者,我们则采用另一种方法。与竞争者作斗争是为了官职和地位,与敌人作斗争是为了生命和名誉。所以,我们与克尔特伊比亚人和辛布里安人作战就像与不共戴天的敌人作战一样,因为这不是决定谁能争得最高地位的问题,而是决定谁能存活的问题。但是我们与拉丁人、萨宾人、萨谟奈人、迦太基人和皮勒斯作战只是为了争最高地位而已。迦太基人毁弃协议,汉尼拔很残暴,而其他的对手则比较仁慈。皮勒斯在与我们交换俘虏时,曾说过这样一段著名的话:

我不想要金钱,你们也不必出什么价钱,

因为我什么也不要。

得了,我们不是讨价还价的战争贩子,而是

严阵以待的战士。

而且,我们还要冒生命危险,决定命运的

不是金钱,而是刀剑。

我们披上戎装,考验自己的勇气,看

命运女神如何判定,究竟让你获胜呢,

还是让我获胜。

善良的法布里齐乌斯,你听着:

不管他们有多么勇猛,已经不需要

打仗了——我给他们自由。

这是我的决定。伟大的罗马人,

我把他们交给你们。

送他们回家吧,伟大的诸神祝福你们。

这番话说得既公正又堂皇,真不愧为是艾基代人11的后代。

另外,如果一个人因境遇所迫而对敌人许下过任何承诺,那么即便如此,他也应当履行自己的诺言。例如,在第一次布匿战争中,雷古卢斯为迦太基人所俘,迦太基人在他宣誓绝不去而不返之后就派他回罗马商谈交换俘虏问题。他一回到罗马,首先向元老院提出,不应当与迦太基人交换俘虏。既然如此,他的亲友们就劝他留在罗马别回去了,他却表示,宁愿回去后被敌人折磨至死,也不能违背自己的誓言,尽管这是对敌人的承诺。

还有,在第二次布匿战争中,坎尼战役之后,汉尼拔假释了10名罗马战俘回罗马,条件是要他们宣誓,若不能赎回他的被俘将士,就一定返回他的营地。他们回来后全都被我们的监察官剥夺了公民权,并终身沦为奴隶,因为他们犯了违誓罪,违背了他们当初所发的被俘后绝不屈服生还的誓言。其中有一个战俘,因为他犯了逃避履行承诺罪,也受到了同样的惩处:这个人耍了一个诡计,当汉尼拔同意他们离开营地后不久,他又折了回来,佯称忘了带某件东西。当他第二次离开营地后,他便声称自己已经用不着履行誓言了。虽然根据誓言的字面意思,他是用不着履行誓言了,但是根据誓言的精神实质,他这样说是不在理的。在承诺问题上,人们始终应当注重其真正的含义,而不应当只考虑其字面上的意思。

此外,我们的祖先在公正地对待敌人方面,也为我们树立了绝好的榜样:有一个从皮勒斯军营里逃出来的叛逆者,向元老院表示愿意潜回军营下毒害死其国王,元老院和盖乌斯·法布里齐乌斯将这个叛逆者解交给了皮勒斯。他们以此表明不赞成以奸诈的手段谋杀敌人,即便他是一个强有力的、无端寻衅的、喜欢侵略且屡屡获胜的敌人。

但是,让我们记住,即使对最卑贱的人,也得讲公正。现在,地位最低下、命运最凄惨的是奴隶。有人给我们一个很好的指导,叫我们像对待雇工一样地对待奴隶:他们必须工作,但也应当给他们应得的报偿。

另外,一个人可以用以下两种方式中的任何一种伤害他人,即或则用暴力,或则用欺骗。两者都是残忍的。欺骗好像是狡猾的狐狸惯用的伎俩,暴力好像是狮子惯用的手段。两者都是完全违背人性的,但是欺骗则更卑鄙。在一切不公正的行为中,没有比伪君子的行为更丑陋的了,他们甚至在干最邪恶的勾当时,也使自己的行为看起来很善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