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有一条适用于生活的各个方面的最好的规则,那就是,不要表现出激动,即那种不受理性制约的精神亢奋状态。同样,我们在谈话时也不应当有这种情绪:不应当表现出愤怒、贪欲、消极、冷漠,或其他诸如此类的情绪。我们还必须特别注意:对那些与我们谈话的人要有礼貌,要尊重他们。
有时可能会出现这样的情况,即有必要加以责备。在这种情况下,我们也许会使用一种比较强烈的语调和一些比较严厉的言辞,甚至还会面带怒色。但是我们诉诸这种责备,应当像对待烧灼术和切除术一样,不轻易使用,只是不得已而为之——最好是永远不用,除非这是不可避免的,没有其他的办法。我们可以面有怒色,但不能真的动怒,因为发怒时就有可能做出不公正或不明智的事情。在大多数情况下,我们可以采用一种温和的责备,但话应当说得很郑重。这样,虽然严肃,却可避免使用诋毁性的语言。不仅如此,我们还应当清楚地表明,即便我们责备的话说得有点刺耳,那也是为了对方好。
此外,即使与最难缠的敌人争辩,即使他们对我们蛮不讲理,我们也应当保持庄重,要压住心头的怒火。因为,处于某种程度的激动状态,就不可能很好地保持自己的尊严,或赢得旁观者的赞许。
夸耀自己(尤其是言不符实),和扮演“吹牛大王”这种被人嘲笑的角色,也是伧俗的。
因为我是在全方位地探讨这个论题(起码,我的意图是如此),所以,我还得谈谈我认为有身份地位的人应当拥有什么样的住宅。住宅主要是要实用,所以,设计住宅时应当考虑到这一点,但是还应当注意它的便利和特色。
听说格奈乌斯·屋大维——这个家族中第一个当选为执政官的人——曾因在帕拉蒂尼山上盖了一所宏伟壮观的住宅而扬名遐迩。大家都去参观这所住宅。人们认为,这所住宅为它的主人(一位新人)当选执政官赢得了选票。后来斯考鲁斯36拆毁了这所住宅,并且在原址上扩建他自己的住宅。当时,屋大维是他的家族中第一个为其住宅带来执政官殊荣的人。斯考鲁斯虽然是杰出的伟人之子,但他为其扩建后的那所住宅带来的却不光是失败,而且还有耻辱和毁灭。实际情况是,住宅可以使其居住者显得更加尊贵,但一个人不可完全靠其住宅来抬高自己的身价。住宅的主人应当为其住宅带来荣耀,而不是住宅应当为其主人带来荣耀。而且,像其他一切事情一样,一个人不能光顾自己,还要考虑到别人。一个名人,肯定要在家里招待众多的宾客,接待一群群各种各样的人,所以他的住宅一定要宽敞。但是如果客人不多,家里冷冷清清,宽敞的宅第往往会使其主人丢面子。如果过去宾客如云,后来换了主人,却门庭冷落,那就更是如此。因为过路的人会说:
唉,真可惜,好端端的一所老房子,如今换了主人,可大不一样了!
房子的主人听了这种话一定会感到很难堪。现在,许多住宅可以说都是这种情况。
人们还得注意,在建住宅时耗资和装潢也要适度,尤其是为自己建住宅,更应如此。建过分豪华的住宅,虽然只是树立一种榜样而已,危害却很大。因为许多人,尤其在这一方面,热衷于模仿伟人的缺点。例如,有谁效仿杰出的卢西乌斯·卢库卢斯的美德呢?但效法其宏丽的别墅的却大有人在!这种趋势确实应当加以某种限制,至少不要做得过分。对于生活上的享受和需求一般也应采取这种中庸的态度。
我们在采取任何行动时必须牢牢地掌握三个原则:第一,感情冲动必须服从理性,因为这是保证我们履行职责的最好方法;第二,仔细估量自己想要达到的目标的重要性,以便使自己对该目标的关注既不超过也不少于它的实际需要;第三个原则是,对一切事情都要奉行中庸之道,因为这是表现绅士的风度和尊严所不可缺少的。此外,要想做到这一点,最好的办法是严格遵循我们前面所说的那种“恰当”的原则,不要违背它。不过,在这三个原则中最重要的是,将感情冲动置于理性的控制之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