接下来,我们应当讨论行为的秩序性和场合的适时性。这两种性质包容在希腊人称之为“尤拉西亚”的学问中——“尤拉西亚”不是我们用“中庸”来翻译的那种东西,而是意指有秩序的行为。因此,如果我们也可以称之为“中庸”的话,那就要按照斯多葛学派所下的如下定义来理解:“中庸是使一切言行都恰到好处的学问。”因此,秩序性和适当安置的本义似乎与之相同,因为他们把秩序也定义为“把东西放在适当的地方”。另外,他们所说的“行为的安排”是指环境的适时性。适合于某一行为的环境,在希腊文中称为“尤凯雷亚”,在拉丁文中称为“奥卡西奥”(occasio,场合)。因此,在我上面所说的这个意义上,可以说,中庸就是在适当的时间做适当的事情的学问。
也可以给我前面所说的“谨慎”下类似的定义。但是在这里,我们所谈的是稳健、自制,以及与此相关的美德。因此,我们发现,谨慎所特有的那些性质在适当的地方已经讨论过了,现在要讨论的是我们曾经提到过的、与体谅和国人的赞许有关的那些美德所特有的那些性质。
因此,必须遵守这种行为的秩序,以便使我们生活中的每一行为都均衡和谐,就像一篇精彩的演说那样。因为,在谈论一件严肃的事情时,开那种只适宜于宴席上取乐的玩笑,或说任何一种轻佻随便的话,都是不恰当的,应当受到严厉的谴责。伯里克利和诗人索福克勒斯曾是军界同僚,有一天他们正在谈公事时,有一个漂亮的小孩刚巧从他们身边走过,索福克勒斯说:“伯里克利,你看,多漂亮的孩子!”伯里克利回答得多恰当:“嘘,一个将军不仅应当管住自己的手,而且还应当管住自己的眼睛。”但是,如果索福克勒斯在看体育比赛时说了这句话,那么他就不会受到任何非议。因此,地点和环境是非常重要的。譬如说,如果一个人在旅途上或走路时,心里默默地复述他准备要在法庭上审理的案子,或类似的场合专心致志地思索某些其他的问题,那么他就不会受人责备。但是,如果他在宴上也是这样,他就会被认为是没有教养,因为他无视这种场合的礼节。
但是,公然做出一些没教养的事情,比如说,在街上大声唱歌,或其他任何粗俗放肆的行为,是很容易被大家看到的,无须予以特别的训诫。我们要更加小心地避免那些看起来很细小、很容易为许多人所忽视的错误。在音乐演奏中,不管竖琴或长笛发出的声音多么细微,要是演奏错了,内行人还是可以听得出来的。所以,我们得留神,不要在自己生命的乐章里偶然发出某种不和谐的声音——而且,更确切地说,需要更加小心,因为行为的和谐比声音的和谐重要得多。
所以,正像有音乐素养的耳朵甚至可以听出竖琴发出的最细微的错音一样,假如我们愿意细致而又敏锐地辨察道德上的过失,我们也就常常能从小事中引出重要的结论。我们观察他人,并且很容易从他们眼睛的一瞥、眉毛的蹙展、悲哀的神情、突然的欣喜、微笑、谈吐、沉默、说话声音的激昂或低沉等等行为表情中,判断出自己哪些行为是恰当的,哪些行为是与责任相抵触的或违背“自然”的。同样,通过研究他人来判断自己行为的性质也是一种很好的方法,发现他人身上的不当之处,可以使自己引以为鉴。因为发现他人的缺点怎么说也要比发现自己的缺点来得容易,所以在课堂上,老师纠正某些学生的缺点,故意对他们不当的行为加以模仿,这种方法最容易使学生改正自己的缺点。
在选择履行哪一责任有所犹豫时,应当向有学问或有实践经验的人请教,听听他们的意见。因为大多数人通常都按照自己本身的自然倾向处理诸事,所以我们在向他们请教时,不但要知道他们说些什么,而且还要知道他们想些什么,以及他们为什么这么想。画家、雕塑家,甚至诗人,都希望公众评论他们的作品,以便如果某一点普遍受到批评,就可以将它改进。他们试图自己和通过他人的帮助发现自己作品的缺点,同样,我们通过向他人请教,也会发现有许多事情应做而未做,有许多事情需要改正或改进。
按照一个社会固有的风俗习惯行事是不需有规则的,因为这些风俗习惯本身就是规则。任何人都不应当错误地认为,因为苏格拉底或亚里斯蒂普斯38做过一些违背其城邦的风俗习惯的事,或说过一些违背其城邦的风俗习惯的话,所以他也有权利这样做。这些名人之所以有这种特权,只是因为他们是伟人,具有非凡的美德。但是,犬儒学派的那一套哲学应当完全加以拒斥,因为它不利于道德的感受,而没有道德的感受,就不可能有正义感,就不可能有道德上的善。
此外,我们有责任尊敬那些以其行为合乎高尚的道德水准而著称的人,和那些作为真正的爱国者曾经或正在为其国家效劳的人,就好像他们被授予政权或军权似的。我们也有责任对老年人表示适当的尊敬,对地方行政官要礼让,对自己的同胞和外国人要有所区别,而且对于外国人也要分清他是官员还是普通百姓。毋庸细说,总而言之,我们有责任尊重、保护和维持存在于人类所有成员之间的那种融洽友好的关系。
至于经商及其他谋生的手段(有些应当被认为是适宜于君子的,有些应当被认为是卑贱的),一般说来,我们听到过以下几种教诲。首先,那些引起人们厌恶的谋生手段是要不得的,应当予以拒斥,比如说,收税和放高利贷。一切受雇于人、并且只是靠体力而不是靠技艺的谋生手段也都是不适宜于君子的,是卑贱的,因为他们所得到的每一份报酬都是以受人奴役为代价的。我们必须认为那些从批发商那里买来又直接卖给零售商而从中牟利的人也是卑贱的,因为他们如果不漫天撒谎,就不可能赚到钱。说实在的,世界上没有什么比说假话更丑恶、更可耻的了。一切手工业者所从事的职业也是低贱的,因为在任何工场里绝无任何自由可言。最让人瞧不起的是那些满足人们声色口腹之乐的职业,例如像特伦斯所说的:
鱼贩子、屠夫、厨师、家禽贩子和渔民。
如果你愿意的话,还可以加上香料商、舞蹈演员和整个杂耍班子39.
有社会地位的人适宜于从事那些需要有高度智慧或对社会有较大好处的职业(譬如说,医学、建筑、教学等行业),因为这些职业与他们的身份相称。至于经商,如果是做小生意,那就应当被认为是卑贱的。但如果是大规模的批发,从世界各地进口大量的货物,并诚实无欺地转卖给许多人,那就另当别论了。而且,如果他们颇能知足,或者更确切地说,觉得自己已经赚得够多了,于是便从港埠迁徙到一个乡间庄园,就像从前他们告别海上漂泊的生活而定居于港埠一样,那就更加值得尊敬了。但是在所有的营生中,没有比务农更好、更有利、更快乐、更适合于自由民的了。关于这一点,我在《论老年》中已经谈得很多了,你可以从那里找到很多这方面的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