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哲学沉思录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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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1章 宴请宾客,一起生活

你们也许会说,老年被剥夺了饮食之乐,即失去了饱餐美食、开怀畅饮的乐趣。不错,老年人的确不能享受这些快乐,但因此也没有酒醉头疼、胃胀失调、彻夜难眠的痛苦。不过我们应当承认,快乐具有很大的吸引力,要想抵御它的诱惑不是件容易的事情。柏拉图说得好,他把快乐称作“罪恶的诱饵”,因为人们确实像鱼上钩一样,很容易上它的当。我认为,老年虽然必须避免豪奢的宴饮,但是参加一些有节制的宴会还是可以的。我小时候常看到盖乌斯·杜伊利乌斯赴宴归来。他是马尔库斯的儿子,当时已是一个老人了。他很会享受,常常让一群人举着火把吹着长笛护送他回家,这对于一个普通人来说是前所未有的。他的光荣历史使他享有这一特权。但是何必讲别人呢?还是回过头来讲讲我自己吧。首先,我始终是一个“俱乐部”的成员。你们知道,在我做监察官的时候,由于对大母神的崇拜从伊得山传入罗马,成立了许多俱乐部。因此,我经常参加我们俱乐部的聚餐。总的来说,吃得相当俭朴,然而我却津津有味,非常愉快。但是后来年事渐高,吃的兴趣也就日益减退了。实际上,甚至对于这些聚餐,我从来不在乎物质上的享受,我最大的快乐就在于朋友们能聚在一起聊聊天。我们的祖先把宴请宾客(意指共同享受)叫作“一起生活”(convivium),是很有道理的。它比希腊文好,希腊文的意思是“一起喝酒”或“一起吃饭”,它们所表达的实际上是宴会的一些最不重要的方面。

对于我来说,因为喜欢交谈,所以甚至早在下午就已经开始享受宴会的乐趣了。我不但喜欢与我同代人(现在还活着的已经没有几个了)交往,而且也喜欢与你们以及像你们这种年纪的人交往。我非常感谢老年,它使我对谈话的兴趣越来越浓厚,对饮食的兴趣越来越淡薄。但是如果有人的确能享受到饮食的乐趣(看来不能毫无例外地反对一切快乐,因为它或许是一种由本性所激起的情感),那么我觉得,即使对于这些快乐,老年也并不是完全没有鉴赏力。就拿我自己来说吧,我甚至喜欢照老规矩推定筵席的席主;喜欢按祖先遗下的风俗,在斟完酒后,从坐在左手边最末尾的那个人开始谈话;还喜欢用色诺芬在《会饮篇》中所描绘的那种只能盛一点点酒的小酒盅;而且,夏天喜欢喝凉酒,冬天喜欢喝用太阳晒热或用火煨热的温酒。即使我住在萨宾乡下的时候,我也一直保留着这些爱好,每天都和邻居们聚餐,我们边吃边聊,无话不谈,一直延续到深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