爵士乐之父
爵士音乐(英文写作“Jazz Music”),是起源于美国黑人的宗教歌调——灵歌,发源于美国新奥尔良一带的一种舞曲性质的音乐。每当星期天的黄昏,许多棉田黑人农夫以及密西西比河上的船夫纷纷聚在一起,敲着非洲皮鼓,弹着班卓琴,唱着一种特有的热情的歌调。这种歌调,后来又糅合了白人的其它音乐,创造了一种深含忧郁性的歌调——“蓝调”。
从黑人灵歌到今天的爵士音乐,已经过了相当长的时间。起初,这种音乐只是黑人用来自娱的,自1915年在美国出现爵士乐队以来,没有任何一种音乐能以如此迅猛之势风靡全世界。它的影响之大,举世瞩目。到了今天,爵士音乐则分为正统爵士音乐和产业爵士音乐两大类。前者,有不少的优秀之作;后者,则以赚钱为目的,艺术水平较低。
关于“爵士音乐”一词的来源,还有一段小故事:“爵士”本来是美国密西西比河流域家喻户晓的一位黑人音乐家的名字,他的全名叫爵士波·布朗。传说他常在黑人居住区的咖啡馆里演奏,听众总是喝彩叫好,常常嚷道:“再来一个!爵士波!再来一个!爵士!”后来,凡是由黑人音乐家演奏的这种“热”音乐,都被统称为“爵士音乐”,这个名词也就沿用固定下来了。可见,“爵士音乐”这个名词来源于黑人的语汇。还有一种说法,这个词是一位海报画家首先使用的。1910年左右,他为黑人音乐家波赛·爵姆斯及其乐队画了张海报,上面写着:“爵士的乐队登场演出,节目精彩。”爵姆斯擅长演奏“热”音乐,特别精于“热布鲁斯”,大家亲昵地称他为“老爵斯”,称他演奏的曲子为“爵斯音乐”。最后“爵斯”变成了“爵士”,“爵士音乐”这个名词便沿用固定下来了。
爵士音乐的风格特色、音乐的主要特点是强烈的、搏动的切分节奏。它一般不按乐谱来演奏,而多是即兴式的,具有狂热的性格。它即使记谱,也往往十分简单,仅仅提供给演奏者一个大致的轮廓,演奏时则根据这个大致的轮廓来尽情发挥,可谓“八仙过海,各显其能”。因此,即便乐谱一样,而每次演奏的音乐都不尽相同。而且,在演奏时对音调是否一致、音高是否准确,都往往不去吹毛求疵。相反,乐师们常常能从容自如地从一个音过渡到另一个音;有时甚至在一系列音乐中饰以颤音、滑音,到最后往往改变了原来的音高。人们听起来,会感到音乐神奇莫测、复杂多变。
爵士音乐,在音乐史上可称为一种特殊的音乐现象,但它本质上仍是美国的一种大众化的艺术。世界上许多著名的作曲家,都受到过爵士音乐的影响,并在其作品中运用了爵士音乐。如,格什温的《蓝色狂想曲》、《一个美国人在巴黎》,格罗菲的《大峡谷》,亨德米特的钢琴组曲《进行曲》、《晚间小唱》,斯特拉文斯基的《管乐八重奏》等等。
如今,爵士音乐已经成为全世界人民所共有的精神财富,焕发着它独特的、富有魅力的艺术光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