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族伊斯兰学者在论证人与万物的关系时,既坚持伊斯兰教对于人类的基本定位,也吸纳儒家的“贵人”思想,从而丰富了回族伊斯兰教的人学理论。王岱舆指出无极、太极和人是“种、树、果”的关系,“真主运无极而开众妙之门,成太极而为万有之宗,造人极而为万民之根。无极为种,太极为树,人极为果。树生果里,果藏种中,人极虽微所包者大。”《天方性理》卷一《大成全品图说》。刘智在前人思想的基础上进一步论述了人为万物之灵:“人之生也,非一听于阴阳之气,自相摩荡而成者也,实有真宰主持乎其中。盖有天地而无人,则天地之设位何用?有万物而无人,则万物之取用谁归?此以知天地万物之生,凡以为人也。人也者,真宰全体大用毕聚于其中,以自然而然之知能,运气、土、水、火四行之精粹,阅四十晨而其身始成,表里体窍无不与世界所有相印合。人之身,统括一切所有之身,人之心包总一切所有之心;人之性,浑合一切所有之性,是以人为万物之灵也。”《天方性理》卷一《大成全品图说》。伊斯兰教认为人之所以为人,是因为人有意识和良知良能,即人类精神,有了人类精神就可以认识真理、追求真理。一段着名的“古都斯圣训”(HadithQudsi)注:“古都斯”(Qudsi)阿拉伯语原意为“圣洁的、圣神的”,指一类特殊的圣训。这类圣训虽是先知穆罕默德口述,但在其中真主以第一人称说话,故其实质是一种降示给先知的启示。正好反映了这种思想:真主说“天地万物不能承载我,唯有我的仆人的心能承载我”。在论证伊斯兰教的创造论和穆罕默德作为“至圣”的崇高地位时,刘智同样借鉴和吸纳了中国传统文化中与伊斯兰文化比较相近的人学理论。他说“天地间人为贵,而人有圣、贤、知、愚。圣为贵,圣复有列圣、钦圣、大圣、至圣。至圣为至贵,穆罕默德至圣也。”“须知至圣虽居人寰,而其灵实为造化之根源,其形实为天地之模范”。刘智:《天方至圣实录》,冯增烈点校,中国伊斯兰教协会印,1984年。伊斯兰教认为,真主创造天地万物是为了人类,而派遣穆罕默德为“钦差”是为了替主宣扬真理、引导人类、治理大地。
(四)认识论
伊斯兰教的认识论建立在认主学(al-Tawhīd)和人性论的基础上。在一段“古都斯圣训”中,真主说:“我不造化一物便罢,每造一物,本为人;不造化则已,一旦造化了人本为认我。”伊斯兰教认为真主创造人,给人以智慧、德性,赋予人以听觉、视觉、嗅觉、味觉、触觉等功能,让人受用万物,目的是为了让人去感知、观察、认识世界的一切事物,进而从天地万物的实有及其发展规律中来认识造物主的独一和大能。
回族伊斯兰教学者普遍借鉴了中国传统哲学中的认识论观点,用来为伊斯兰教“认主独一”的基本教义服务。圣人说:“我不见一物则已,第见一物,便认得主。”《清真指南》卷三《格物》。刘智更是强调:“夫致知格物,乃万学之先务也。不能致知格物,而曰明心见性、率性修道,皆虚语也。故吾教致知格物之学,以认识主宰为先务焉。”《天方典礼择要解》卷三《识认篇》。刘智在坚持“认主独一”的前提下,把伊斯兰教的认识论与中国传统哲学的心性论和格物致知论结合起来,提出了他的“体认”思想和方法。他说:“工艺必有匠,大造必有主。”“今夫见草木之偃仰而知有风,观翠绿之萌动而知有春,视己身之灵明而知有性,参天地之造化而知有主。必然之理也。”《天方典礼择要解》卷三《识认篇》。“人之生也,其体有三。身体、心体、性体是也。以体而体夫真一者,亦有三。即以此三体而体之也”。《天方性理》卷五《体一三品图说》。他又说:“今日由尽心而得以知性,由知性而即以认识主宰,此后天之事也。认识主宰是造化天地万物者,是我之心性所以出者。”《天方典礼》卷一《原教篇》。刘智在这里提出了以万物生成,尤其是人类自身的“身体、心体、性体”来体认真宰的思想,认为只有这样才能认识真宰,接近真宰,进而达到“无间”、“无碍”的境界。
(第二节)回族伦理道德
回族伦理道德的形成源于伊斯兰教伦理思想。伊斯兰教十分重视人们的伦理道德建设,《古兰经》中规定最多的当属人伦道德和社会规范的内容。作为穆斯林基本信仰的“念、礼、斋、课、朝”五桩天命中,都包含着十分丰富的人道伦理精神:念功要求人们除去私欲杂念,礼拜要人们一日五次静心思过,斋戒帮人培养坚忍、克己、自律、关爱他人的优良品德,而出散天课,更能培养人克制私欲、助人为乐的情怀,朝觐使不同国度、种族、阶层的人们共聚一地,平等相处,举行同样的仪式,表达同样的心愿,有助于人类大同理念的升华。穆斯林在平日的功修中应当不断省躬涤过、净化身心、团结协作、济贫救困、利他向善。
一、伊斯兰教伦理道德的基本范畴
伊斯兰教要求人们从积极履行人伦义务做起,孝敬父母、爱护家庭、与人为善、以德报怨,做一个宽容、诚实、勤奋、节俭、有信仰、有担待、有爱心、有修养的人,回族穆斯林世代坚守着这些伦理道德规范。
《古兰经》明确规定:“你们……当孝敬父母,当优待亲戚,当怜恤孤儿,当救济贫民,当亲爱近邻、远邻和伴侣。”(4:36)
伊斯兰教重视婚姻和家庭,要求男女双方互相尊重和爱护,以维护家庭幸福和社会稳定。“古兰经”说:“男女互为对方的衣裳。”(2:187)“你们不要接近私通,因为私通确是下流的,这行径真恶劣。”(17:32)
伊斯兰教要求人们与人为善、和为贵、相互宽容。《古兰经》指出:“你们应当行善,真主的确喜爱行善的人。”(2:195)“善恶是不一样的,你应当以最优美的品行去对付恶劣的品行,那么,与你相仇者忽然间会变得亲如密友。”(41:34)人们要“以明智宽恕的态度忍受他人的无端伤害。”(64:14)要“消除人们之间的仇视,代之以和睦。”(23:102)《古兰经》告诫人们要认识到“你们有你们的宗教,我也有我的宗教。”(109:6)“对于宗教,绝无强迫。”(2:256)《圣训》教导:“你们慈爱大地上的所有人,真主必慈爱你们。”“和解是最好的判决。”就是要求人们化解仇恨,互相关爱。
伊斯兰教提倡追求“两世”吉庆,要求人们在进行宗教功修,追求后世幸福的同时诚实劳动,自食其力,反对以不正当的手段获取财富。《古兰经》指出:“你说‘我的宗族啊!你们当尽力而工作,我必定也要工作。你们将知道谁获后世的善果。’”(6:135)“真主准许买卖,而禁止重利。”(2:275)“你们不要借诈术而侵蚀别人的财产。”(2:118)
伊斯兰教提倡勤俭节约,反对奢侈摆阔,《古兰经》指出:“以财产和子孙的富庶相争胜者”,“在后世也有严厉的刑罚。”(57:20)“你们应当吃、应当喝,但不要过分,真主确是不喜欢过分者的。”(7:31)
《古兰经》中记载着各种有生物和无生物,它们都是奉真主的命令来点缀大自然的,各有作用,缺一不可。所以人类应该善待它们,保护它们。《圣训》教导人们:“对一只动物之善行与对人之善行同样可贵;对一只动物之暴行与对人之暴行有同样的罪孽。”圣训要求人们爱护树木,优化环境,认为这是佳行:“任何人植一棵树,并精心培育,使其成长结果,必将在后世受到真主的赏赐。”伊斯兰教所倡导的论理道德规范,自然成为回族穆斯林主要的伦理道理范畴。
二、王岱舆、刘智、马注对回族伦理道德理论的建设
王岱舆、刘智、马注对回族伦理道德理论的建设,主要体现在以儒家伦理文化为背景的中国社会建立完善了渗透着儒家精神的回族的人伦道德规范。王岱舆把儒家的忠君孝亲之义改造成伊斯兰教的人生三大正事:“人生在世有三大正事,顺主也,顺君也,顺亲也。凡违此三者,则为不忠、不义、不孝矣”
《正教真诠·真光》。刘智等学贯中西的回族译着家将以“五伦十义”为核心内容的中国传统伦理道德略加改造,巧妙地概括成回族穆斯林的“人伦五典”,即夫爱妇敬、父慈子孝、君仁臣忠、兄弟协义、朋友忠信。将其与伊斯兰教的“天道五功”(念、礼、斋、课、朝)相提并论:“五功”者,“念真、礼真、斋戒、捐课、朝觐天阙也。……五功修完,而天道尽矣。”“五典”,“即君臣、父子、夫妇、昆弟、朋友五伦之教也。天方又谓‘五成’,盖君臣成其国,父子成其家,夫妇成其室,昆弟成其事,朋友成其德也,皆有当然不易之礼。五典修完,而人道尽矣。”《天方典礼》卷一《原教篇》。“天道人道,原相表里,而非二也。盖尽人道而返乎天道,斯天道有以立其基;尽天道而存乎人道,斯人道有以正其本。天道人道尽,而为人之能事毕矣。”《天方典礼择要解》卷十五。刘智“五典”思想与儒家“五伦”理念既有一致性又有不同点。其一致性体现在刘智充分肯定了儒家天人合一的思想和与此相关联的三纲五常的观念。刘智说:“盖有天地而无人,则天地之设位何用?有万物而无人,则万物之取用谁归?”“人之身,统括一切所有之身,人之心,包总一切所有之心;人之性,浑合一切所有之性,是以人为万物之灵也。”《天方典礼》卷一《大成全品图说》。在天与人的关系上,刘智虽然强调“人为贵”,“人为万物之灵”,其主旨在于突出说明人是真主在大地的“代治者”,有理性、有责任、有良知良能,但他也承认人与天地万物是相通的。
关于儒家所强调的“五伦十义”的思想观念,刘智也持赞同的立场,认为这是“君臣、父子、夫妇、昆弟、朋友之常经,为天理当然之责,一定不易之礼”,是“万物之本也”《天方典礼择要解》卷十。
刘智“五典”思想与儒家“五伦”理念的不同点是,儒家“五伦”理念所强调的是君权至上的观念。《易传﹒序卦》从自然和人类社会发展的角度对早期儒家的“五伦”关系进行了论证:“有天地,然后有万物;有万物,然后有男女;有男女,然后有夫妇;有夫妇,然后有父子;有父子,然后有君臣;有君臣,然后有上下;有上下,然后礼义有所措。”由此排出了一夫妇、二父子、三兄弟、四君臣、五朋友的五伦关系。但后来儒家思想的集大成者孟子出于维护所谓的王道精神和等级秩序,对早期儒家的“五伦”思想进行了改动,提出了:“父子有亲,君臣有义,夫妇有别,长幼有序,朋友有信”《孟子·滕文公上》。的“五伦”观。荀子在孟子思想的基础上,进一步突出君权至上的观念,提出“君臣、父子、兄弟、夫妇,始则终,终则始,与天地同理,与万世同久,夫是之谓大本”《荀子·王制》。秦汉以后,儒家综合了孟子和荀子的思想,排出了一君臣、二父子、三兄弟、四夫妇、五朋友的五伦顺序并以此作为定制长期沿用。刘智则根据《古兰经》《圣训》精神,分别以夫妇、父子、君臣、兄弟、朋友为序,建立了回族伦理学的“五典”论,从而超越了儒家君臣至上的观念。他说:“有夫妇,而后有上下。在家为父子,在国为君臣。有上下,而后有比肩。同出为兄弟,别氏为朋友。人伦之要,五者备矣。”他认为夫妇是“生人之本”、“人道之纲”。“修此而后家道正,家道正而乡国正矣。”父子是“尊卑之本”。“父子定,则乡而长幼,国而君臣,由是皆定矣。”君臣是“治道之本”。“道统于君,行于臣,君臣之分定,而天下归于至治矣。”兄弟是“亲爱之本”、“并蒂之果,同本之支”。“举世交游,未若兄弟之近切而无嫌也。故圣人教人亲爱,自兄弟始。”朋友是“成德之本”。“生我者,父母;教我者,师长;成我者,朋友。朋友一伦,能成四伦之功。故圣人教人定交,以成德也。”《天方典礼择要解》卷十。刘智的“五典”思想充分体现了回族伦理道德轻等级、重人伦的人性光芒。马注也赞成“人道五典”说,但突出了忠君思想。
马注在伊斯兰教的伦理观、善恶观、和谐观基础上,提出了富有中国文化特色的回族“四善”理念,在其所着《清真指南》中指出:“能慈骨肉者,谓之独善;能慈同教者,谓之兼善;能慈外教者,谓之公善;能慈禽兽、昆虫、草木者,谓之普善”。“四善”说要求人们不断超越自我,扩大爱的边界,从同胞到同道到同类,延伸至整个大自然,从而实现人与自然万物的和谐共生。
三、回族伦理道德的社会意义
回族人民在伊斯兰精神和中国传统文化的双重影响和熏陶下已建立起敬主顺圣、爱国爱教、注重气节、坚韧刚强、勤劳勇敢、尊老爱幼、关爱他人、轻财重义、守中致和、团结互助的伦理道德观念,这些伦理道德观念除宗教要素外,都与中华民族优秀的传统道德若合符节,体现了诸族一家、文化互尊、多元通和的人本精神,可以说,回族的伦理道德观念丰富和发展了中华民族的伦理道德内容。继承和弘扬回族伦理道德的优良传统,对于提升回族的民族精神和素质,加强民族团结,营造文明和谐共荣的社会环境,维护社会稳定、国家安全和统一,推进社会进步,实现中华民族的伟大复兴具有非常重要的作用。
本章内容主要参考敏贤麟《明清时期回儒哲学思想沟通浅谈》(《回族研究》2008年第4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