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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1章 回族的文化教育(1)

回族先民来到中国时,就继承了先知穆罕默德“学习从摇篮直到坟墓”和“学问虽远在中国亦当求之”的圣训精神,热爱知识,重视教育,在此后数百年的发展中,形成了独具特色的教育模式。一方面,由于回族全民信仰伊斯兰教,宗教教育(经堂教育)便成为其教育的重要内容。另一方面,回族世代与汉族等兄弟民族交错杂居,生活在浩如烟海的汉文化海洋之中,对外交往需要讲汉语,用汉文,社会环境决定他们必须接受中国式的普通教育,即汉文化教育。两种教育兼容并蓄,共同发展,为回族培养、造就了一代又一代宗教及其他各类人才,推动了回族经济、文化的发展和进步。

(第一节)经堂教育

元代中期以后,中国内地伊斯兰教的发展进入一个新阶段,随着回回民族人口迅速增加,各地回族居民点普遍建立起清真寺,宗教人才的需求随之增大,单靠外来经师(阿訇)已经远远不能满足需要。更重要的是,外来经师已经很难适应以汉语作为本民族共同语言的回族穆斯林发展教育的要求。于是,在中国形成了“经文匮乏,学人寥落,既传译之不明,复阐扬之无自”的局面。冯增烈:《“建修胡太师祖佳城记”碑叙》,《中国穆斯林》1981年第1期。正是在这种情况下,产生了经堂教育。

一、经堂教育的历史背景和主要学派

经堂教育也称“寺院教育”、“回文大学”。“经”是指伊斯兰教经籍,“堂”即清真寺(唐代人称清真寺为“礼堂”)。因经堂教育的场所附设在清真寺,且以传习伊斯兰教经典为主要内容,故名。

明嘉靖年间,陕西大阿訇胡登洲自麦加朝觐回国后立志兴办伊斯兰教育,培养宗教人才。他先在自己的家中设帐讲学,免费招收学员,后来借鉴伊斯兰国家在清真寺内附设学校的办法,将学堂移到清真寺内,并结合中国传统私塾教育,创立了中国伊斯兰教经堂教育。胡登洲的弟子中出现了一批着名阿訇。他们进一步发展完善了胡登洲建立的经堂教育制度,最后形成了具有中国特色的伊斯兰教育体制。此后,各地回族穆斯林争相仿之,兴办经堂教育,形成了不同的学派。

1陕西学派。以胡登洲及其再传弟子周良隽为代表。胡登洲(1522—1597年),字明普,经名穆罕默德·阿卜杜拉·伊勒亚斯,陕西省咸阳渭城人,被穆斯林尊称为“胡太师巴巴”。胡登洲开中国经堂教育之先河,周良隽则是其所处时代经堂教育中的代表人物之一。周良隽弟子众多,他们学成后分别在西北地区、河南、云南等地开学,讲经授徒,影响深远。陕西学派在教学内容和方法上注重“专而精”,即要求学生在学习宗教知识时专攻阿拉伯文经典,甚至集中精力专攻一门课程,学生如要兼学另一门,则须另择老师讲授。一般来说,陕西学派长于凯俩目学(认主学)。

2山东学派。中心在山东济宁,代表人物是胡登洲四传弟子常志美(1610—1670年)。常志美,字蕴华,被尊称为“常巴巴”。他祖籍撒马尔罕,在马真吾和张少山门下学习伊斯兰教经典。曾先后在济宁东大寺和西大寺设帐讲学,声名远扬。他在讲经授徒中逐渐形成自己的风格,遂被称为山东学派。常志美知识渊博,在教学中阿拉伯语、波斯语兼授,尤精于波斯文,着有波斯语语法课本《海瓦依·米诺哈吉》,受到国内外穆斯林学者好评。山东学派重“博而熟”,认为只有这样才能够全面地掌握伊斯兰教博大精深的学问。在讲授《古兰经》时兼授教法学,同时也继承陕西学派的传统,对认主学颇为重视。山东学派盛行于山东、河北及东北地区。

3云南学派。由云南大理人马德新(1794—1874年)开创,玉溪人马联元(1841—1903年)发展的一个经学学派。中心地云南临安(今建水)回龙、玉溪大营。其特点是阿拉伯文、波斯文并授,也注重学习汉文,在经堂授课中还用阿汉两种文字的译着来讲课,首开传统经堂教育向新式经堂教育过渡的先河。云贵及四川部分地区多属此派。

4河州学派。清代中后期以河州(今甘肃省临夏市)为中心形成的一个学派。元明以来,河州成为回族、东乡族、保安族、撒拉族等穆斯林民族聚居区之一,是中国伊斯兰教派和门宦的主要形成和传播地。17世纪下半叶以后,由境外和新疆来的苏非派传教士在这里传播苏非教义,先后形成了大拱北、华寺、北庄、穆夫提、毕家场等20多个门宦。清末,各教派、门宦积极兴办经堂教育,培养宗教人才,借以传播本派学理,扩大影响,逐步形成了河州学派。

二、经堂教育的学制和教学内容

经堂教育是两部制的教育制度,分小学部和大学部。小学部既是向穆斯林少年儿童普及宗教知识的启蒙学校,又是为经堂教育提供学员做准备的初级班。一般招收六七岁儿童入学,教授方法为中国私塾式,随意性较大,课程分为阿拉伯语和初级宗教知识两大类。小学部全部课程学完后,凡自愿献身宗教事业且具备条件者,可升入大学部深造。

通常讲经堂教育,主要是指大学部的教育,分为基础课与专业课两大类。基础课包括语法学、修辞学、逻辑学三门,都是学习阿拉伯语的工具课,基本上没有宗教内容。因此,在学习基础课期间,学员的宗教知识、操守、修养等,主要通过日常宗教生活的实践去获得。专业课包括认主学、教法学、圣训学、哲学、阿拉伯文学、波斯文法、波斯文学、《古兰经》等。

大学部学习的学生一般称为“海里凡”(阿拉伯语“学生”的意思)。海里凡学完上述课程后,再经学识渊博的大阿訇考试,本坊乡老同意,在学识、品德等方面都达到阿訇学位水平时,才能准予毕业,称为阿訇。因为海里凡毕业时要举行庆祝仪式,穆斯林和各坊清真寺都要联名赠送贺幛或穿“官衣”(阿訇学位的标志服。因伊斯兰教国家早期实行政教合一的制度,阿訇兼任一坊伊斯兰教法官,故迄今为止有些地区的穆斯林,仍称阿訇学位标志服为“官衣”),作为贺礼,表示祝贺其学业告成,承认其阿訇学位。所以现在回族仍称海里凡毕业为“穿衣挂幛”。

(第二节)“以儒诠经”及其翻译运动

一、“以儒诠经”运动兴起的背景

唐宋时,回族先民(阿拉伯人、波斯人)来到中国从事商贸或其他交流活动,必须以“舌人”(翻译)为中介。元初,回回文字(波斯文)成为官方重要的文字之一,同时也出现了回回文化与汉文化教育的并举现象。并于稍后在回族内部形成了波斯语—汉语双语并用状况。邱树森:《中国回族史》,宁夏人民出版社,1996年。明洪武元年二月,朱元璋下诏恢复唐式衣冠,禁用“胡服、胡语、胡姓”《皇明诏令》卷三十,回族母语使用受到限制。明朝后期至清朝,由于对外实行闭关锁国政策,往来中亚或通过海上丝绸之路来华的穆斯林大幅减少,回族语言发展进一步受到限制。一般群众逐渐丧失了阿拉伯语和波斯语的交流和使用环境。据泉州《丁氏族谱》所记,明朝嘉靖十五年(1536年),大多数回族人已经看不懂阿拉伯文和波斯文。庄景辉编校:《陈埭丁氏回族宗谱》,绿叶教育出版社。清代的《清稗类抄》更有回族“衣服语言,皆与汉同”的记载。徐珂:《清稗类抄》(第十三册),中华书局,1986年版。

从回族自身来说,日益扩大的商业贸易,频繁的社会生活交往,以及与汉族通婚后和家庭成员的沟通,都需要通过汉语来进行交际。汉语使用量在回回家庭中逐年逐代增长,最终成为回族新的通用语,而曾经作为主导语言的阿拉伯语和波斯语只在宗教生活中,作为一种传统文化而得以积淀。许宪隆:《试论回族形成中的语言问题》,这种情况在客观上已经形成了将伊斯兰教典籍翻译成汉语的需要,“以儒诠经”运动应运而生。

“以儒诠经”约始于明末清初中国封建社会鼎革之际。当时,欧洲传教士东来,西学东渐,社会思潮日趋活跃,士大夫们对于新的科学文化知识也乐于接受。同时,明清时期涌现出的大批回族知识分子都觉得有必要对外宣传伊斯兰教,让伊斯兰教之义理“不特为我教习经者知其蕴奥,即业儒者亦得知其美焉”马德新:《四典要会》,青海人民出版社,1988年,从而宣扬他们“圣人之教,东西合、今古一”刘智:《天房典礼》(自序),《回回古文观止》,宁夏人民出版社,2001年。的哲学思想。

二、“以儒诠经”的成就

江南自宋明以来,是中国文化较发达地区。受中国传统文化熏陶较深的回族知识分子在这一地区相对集中,他们率先译经着书,宣扬“儒回互相发明”的主张,振兴宗教,使江南成为“以儒诠经”运动的发祥地。明末清初江南“以儒诠经”的代表人物有王岱舆、张中、伍遵契、刘智等人,此外还有云南的马注。清中叶以来,回族知识分子掀起了第二次“以儒诠经”运动,中心在云南,代表人物有马德新、马联元。第一次“以儒诠经”的主要内容是宗教哲学、典制、历史、人物传记等。第二次扩大到了天文历法、语言、文学、地理等,并开始了《古兰经》的汉译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