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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章 历史简述(1)

(第一节)回族的来源

一、“回回”一词的阐释

“回回”一词作为民族群体的指称,学术界历来有不同的观点。明末清初的大学者顾炎武在《日知录》中说:“唐之回纥即今之回回是也……其曰回回者,亦回鹘之转音也。”顾炎武:《日知录》卷二九《吐蕃回回》。杨志玖、白寿彝等回族学者也认为这是“回纥”、“回鹘”的音转。杨志玖说:“民间用回回来代替回鹘、回纥的原因并不难理解。‘鹘’‘纥’这两个字对于一般民众相当难认难写,因此当他们听说这种人是回鹘或回纥时,他们一定辨不清第二个音所代表的字。由于发音相近,于是把第二个音也听成和第一个音相同的字,把回鹘或回纥称为回回。回字既易写也易认,念起来也顺口,因之‘回回’一词便流行于民间。”杨志玖:《元史三论》,人民出版社,1985年,第148页。白寿彝提出:“元时‘回回’一名开始代替‘大食人’,被作为信仰伊斯兰教者的名称。在它代替‘大食人’一名词之前,本是‘回鹘’、‘畏兀’的变音,是专指畏兀儿民族说的。后来又用这个名词简称波斯人。”白寿彝:《中国回教小史》,宁夏人民出版社,2000年,第19~20页。但也有学者否认“回回”是回纥或回鹘的音转,如清人钱大昕就认为:“回回者,西北种落之名,其别曰答失蛮、曰迭里威失、曰木速鲁蛮、曰木忽、史称大食、于田、拂林者,大率皆回回也。”转引自马以愚《中国回教史鉴》(宁夏人民出版社,2000年)第40页。汤开健认为,“回回”当指西夏境内诸混居民族,如吐蕃、党项、吐谷浑、回鹘、鞑靼等,他们“完全有可能通过长时间的杂居,婚配而融合成为一个新的共同体,这个共同体就是北宋时期为西北人民俗称的‘回回’”。汤开健:《(梦溪笔谈)“回回”一词再释》,《民族研究》1984年第1期。

元初蒙古人还把穆斯林称为“撒儿塔兀勒”、汉译作“回回”。前苏联着名中亚史学家威廉·巴托尔德在《中亚突厥史十二讲》中说:“Sartagul,Sartaul或Sartol等词在蒙文和藏文史料中能经常见到。在汉文史料中这一术语被译作回鹘(回纥)或回回。回鹘和回回最初用以对维吾尔族的称呼,后来通常指突厥斯坦人,最后则泛指所有的穆斯林民族而不问其民族出身。到蒙古统治时期,最后的这个意义已完全确定下来。”(苏)威廉·巴托尔德:《中亚突厥史十二讲》,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1984年。而将“回回”和“教”并称为“回回教”则是元末明初之事,如史书记载,西洋古力国(今印度科泽科德)“半崇回回教,建礼拜寺数十处。”《古今图书集成》卷85《边裔典·西洋古力部汇考》。

回族史专家李松茂从“回回”族称指代内涵的历史脉络对此做了更加全面、系统的论述:一、“回回”一词最早出现时,是回纥的转音,和伊斯兰教无关;二、元朝时,“回回”一词成为伊斯兰教信仰者的统称,在多数情况下和“穆斯林”同义;三、“回回”一词和“教”联在一起,称“回回教门”、“回回教”,是元末明初的事,清代以宗教作为民族的标志,泛称我国信仰伊斯兰教的民族为“回回”;四、1956年,国务院决定不再称“伊斯兰教”为“回教”,一律称“伊斯兰教”,“回回”专称“回族”;“回族”和“伊斯兰教”的关系被重新界定。李松茂:《“回回”一词和伊斯兰教》,《回族伊斯兰教研究》,宁夏人民出版社,1993年。历史上对“回回”一词的辩论和解释至此尘埃落定。

二、回族的先民——唐宋时期的穆斯林“蕃客”

关于回族的族源,可以上溯到公元7世纪初来华的阿拉伯传教士。唐武德中(618—626年),阿拉伯传教士已来到泉州。此说见于明代何乔远撰《闽书》卷七《方域志·灵山条》,张星烺在其编着的《中西交通史料汇编中》,也支持此说。20世纪80年代对泉州灵山圣墓的研究也证明了此说是真实的。冯今源、沙秋真着:《伊斯兰教历史百问》,今日中国出版社,1989年,第102、105页。据《旧唐书·大食传》记载,唐高宗永徽二年(651年),阿拉伯帝国(中国人称之为大食)第三任哈里发奥斯曼首次向唐朝遣使朝贡,此后,经常有“朝贡使”和商人通过陆路和海路往返于中国,据历史学家陈垣在《唐时大食交聘表》中的统计,自公元651至798年共148年间,大食“正式遣使之见于记载者,已有三十七次。其遗漏未及记载者,当更不止此”。这一数字说明双方的交往是比较频繁的。据唐代高僧鉴真记述,天宝年间海南岛已有许多波斯人村寨:“南北三日行,东西五日页行,村村相次。”(日)真人元开着,汪向荣校注:《唐大和尚东征传》,中华书局,1979年。唐朝先后在广州、扬州、泉州、明州(浙江宁波)等国际贸易港口设有专管海外贸易、税收、外事事务的市舶司,说明唐朝对外贸易之盛。《资治通鉴》贞元三年记载,天宝以来,阿拉伯、波斯等西域来华的“胡客”,“留长安久者或四十余年……安居不欲归……有宅者……凡得四千余人。”

这些来自阿拉伯、波斯及西域诸部族商人和贡使等络绎不绝,留居中土且长期不归,形成了唐时的京都长安“蕃客”、“胡商”云集,“九天阊阖开宫殿,万国衣冠拜冕旒”的盛世景象,更有“长安胡化极盛一时”的惊叹。《贞观政要·慎所好》,引自杨怀忠、余振贵主编《伊斯兰与中国文化》(宁夏人民出版社,1995年)第55页。唐天宝14年(755年),安禄山反叛,几乎推翻大唐社稷,唐政府向大食等国借兵平叛,“至德二载九月,元帅广平王统朔方、安西、回纥、南蛮、大食之众二十万东向讨贼”。《旧唐书·肃宗本纪》,中华书局,1957年点校本。大食军人和回纥人在收复西京长安和东都洛阳后定居中土。此时的回纥人中已有伊斯兰教徒,安徽和县《撒氏宗谱》载:“撒氏始祖居西域,为回纥人,后为唐平叛,以其功被封懋王”。魏德新:《中国回族姓氏溯源》,新疆大学出版社,1999年,第134页。这些来自西域的穆斯林“蕃客”、“胡商”在“蕃坊”周围建立起清真寺,围寺而居,这部分人成为回族最早的先民。

历经五代至宋、辽、金、夏时期,从阿拉伯及波斯一带东来中国的商人、使者有增无减,据不完全统计,从宋太祖开宝元年(968年)到宋孝宗乾道四年(1168年)的200年间,大食国曾遣使中国49次,一般商人来华贸易的就更多了。这些阿拉伯、波斯商人到中国后,中国政府对他们在经商贸易方面给予鼓励和保护,并且照顾他们的生活习惯,规划临近江海的地区作为他们的居留地,允许他们与汉族通婚和携带家眷定居,这些都为他们在中国长期定居提供了有利的条件。于是,“蕃客”或长期居住不归,在中国娶妻;或举家侨居,世代繁衍,他们在中国所生后代称为“土生蕃客”。宋人朱彧在《萍州可谈》卷二记载:“广州蕃坊,海外诸国人聚居。……蕃人衣装与华异,饮食与华同”,“至今蕃人但不食猪肉而已”,“非手刃六畜则不食”。转引自邱树森主编《中国回族史》,第109页。这里反映了穆斯林的生活习惯和饮食禁忌。宋代“在人数上、在货物的价值上说,大食商人都超过别国的商人。”白寿彝:《中国回教小史》,宁夏人民出版社,2000年,第50页。大食商人中蒲姓族人如蒲亚里、蒲霞辛可、占城蒲姓、蒲罗辛、蒲寿庚等雄踞粤闽,执掌海外贸易大权,富甲一方。杨怀忠、余振贵主编:《伊斯兰与中国文化》,宁夏人民出版社,1995年,第68~72页。宋代也有被中国政府请来的科学家,着名的有安徽马依泽。据谱载,始祖马依泽,为西域鲁穆(今土耳其罗姆)人,参与编撰《应天历》,引入阿拉伯黄道十二宫和星期制度,书成授封世袭侯爵,官司天监正。其后裔历经宋、元、明、清及近代,人才辈出,“今已传至四十代,人口遍布全国各省及港台地区……为中国回族重要家族之一。”魏德新:《中国回族姓氏溯源》,新疆大学出版社,1999年,第133页。从回族形成的整个过程看,唐、宋时期来华的阿拉伯人、波斯人构成了回族族源的一部分,但不是主体。构成回族族源的主体部分应该是蒙古帝国及元代时期由蒙古军从中亚、西亚签发东来的突厥诸部族穆斯林(回回)和后来皈依伊斯兰教并融入回族之中的蒙古人、汉人。

(第二节)回族的形成

一、蒙古军西征与回回东迁

13世纪,蒙古人先后发动五次大规模西征,即成吉思汗西征(1219—1223年)、哲别和速不台西征(1220—1224年)、绰尔马罕和拜住西征(1230—1245年)、拔都西征(1236—1242年)和旭烈兀西征(1253—1260年)。蒙古军先后攻占了中亚、西亚直至东南欧大片领土,建立了横跨亚、欧的蒙古大帝国。在西征的同时,蒙古军大规模南进,连续进攻金朝,攻灭西夏。窝阔台、蒙哥即汗位后,继续率军南下攻灭南宋王朝。经过近半个世纪的征战,忽必烈于1271年建立元朝。

蒙古贵族征服中亚、西亚后,大批操突厥语的各地区各部族人(不花剌人、撒马尔罕人、花剌子模人、哈剌鲁人、阿儿浑人、康里人、钦察人)以及部分波斯青壮年,组成“西域亲军”和“探马赤军”随之东来,参加蒙古贵族对中国各地的征服战争。探马赤军是蒙古人从被征服的西域各部族中挑选士兵混编成的精锐军队,其职司是“上马则备战斗,下马则屯聚牧养”《元史》卷九十八,兼有扈从、先锋之职责。同时,蒙古人对有手艺的工匠俘而不杀,带回蒙古本土和中原各地,为蒙古贵族制作兵器和各类生活用品。与蒙古西征同时代的波斯史学家志费尼在其鸿篇巨制《世界征服者史》中多次提到蒙古人从中亚征服区人民中间签发随军工匠和青壮年入伍的事:如攻陷撒马尔罕城后,“三万有手艺的人被挑选出来,成吉思汗把他们分给他的诸子和族人,又从青壮中挑选出同样的人编为一支签军”(伊朗)志费尼着,何高济译:《世界征服者史》上册,江苏教育出版社,2005年,第96页。攻下玉龙杰赤后,“把为数超过十万的工匠艺人……驱掠而去”(伊朗)志费尼着,何高济译:《世界征服者史》上册,江苏教育出版社,2005年,第101页。这些工匠,或随蒙古军服役,或被发送后方。志费尼还说,蒙古人结束了花剌子模的战斗,“把居民中的工匠瓜分,送往东方诸国。现在,那些国土内,很多地方还有花剌子模人在耕垦和居住”(伊朗)志费尼着,何高济译:《世界征服者史》上册,江苏教育出版社,2005年,第101页。元史学家洪钧也承认中亚诸国人被签从军来到中国的事实,“其东归朝廷,入兵籍”洪钧:《元史译文证补》卷二十二。西征结束后元帝国皇帝忽必烈为了征服南宋,继续从中亚、西亚的察合台、金帐、伊利等蒙古汗国签发回回东来充军,如至元七年(1271年)“蒙古主签诸道回回军”《甘宁青史略》正编卷十三。除了这些强行征集的军士和工匠之外,还有主动归附蒙古的西域部族军队(1211年,突厥葛逻禄部酋长阿尔斯兰汗、斡匝儿相继摆脱西辽的控制,臣服了成吉思汗,参加西征后随蒙古军进入中原)、来东方经商的商人、仕元的官员、学者等,这些人在元代官方史书中称作“回回”。

战争结束后,元朝令散处各地的“回回”军士就地入社,屯聚牧养,“与编民等”,成为“回回户”。如至元十年正月诏以“陕西京兆、延安、凤翔三路诸色人户,约六万户内,签军六千。”《元史》卷九八《兵志》一。此外,《甘肃古代史》援引《元史》史料的统计,元世祖至元年间(1264—1294年),甘肃等处行中书省所辖军民屯田计有:1.管军万户府屯田,在甘州共有军户2290户,屯地1166顷64亩。2宁夏等处新附军万户府屯田,有军户2340户,屯地1498顷633亩。3宁夏营田司屯田,有2700丁,屯地1800顷。4宁夏路放粮官屯田,有904户,屯地446顷650亩。5亦集乃(今内蒙古额济纳旗)屯田,有屯田91顷650亩。这些从事屯田的各族人中,“也有从内地,西域乃至中亚、波斯、阿拉伯征调来的人”。《甘肃古代史》第465页。后人在评述回回人在河西的屯田历史时曾这样写道:“当时军屯遍于西北各地区,但主要仍在河西走廊一带。……而于元朝则以活动河西之回回屯田为其代表,足见当时河西回回屯垦之盛。”《西北伊斯兰教研究》第89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