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就群体行为本身而言,尽管其中有许多的确是犯罪行为,但是在某些情况下,这样的行为和一头贪图玩乐的老虎让自己的孩子被印度人撕碎,然后再亲口把它吃掉一样。
否认犯罪的罪犯
一旦过了兴奋期,群体就会进入到一种完全无意识的状态中去,在这样的状态中,群体会受到各种暗示的支配,因此,这时候我们很难将其称为犯罪群体。
由于近来相关的心理学研究让这个观点深入人心,因此,我暂且保留这一错误性的结论。
群体犯罪的特别之处
一般来说,致使群体发出犯罪行为的动机是一种强烈的暗示。事后,当时参与这种犯罪行为的人会认为这是他们履行自己应尽的责任的表现。
可见,群体犯罪与平常一般的犯罪是有很大的区别的。历史上群体犯罪的各种记录说明了实情。当年巴士底狱监狱长的遭遇就是一个很好的例证。
当罪犯攻破监狱长办公室周围的所有防范之后,处于极度兴奋状态中的罪犯们便开始围攻监狱长,他们大打出手,从四面八方开始攻击监狱长。
罪犯群体中,有人建议将监狱长吊死,也有人建议要砍下他的头,再把它挂在马尾巴上。
在反抗的过程中,监狱长无意中踢到其中的一个罪犯,于是,立即就有人建议这个人割断监狱长的喉咙,这一建议立即得到其他罪犯的赞同。
这个人不过是个厨子罢了。他之所以会出现在这里,完全是因为他那无聊的好奇心,他不过是想看看这里究竟发生了什么事。但在这个关键时刻,因为大家都一致表示赞同,所以他也以为这确实是一种爱国行为,他甚至认为杀死这个该死的监狱长就能立功,能得到一枚勋章。于是,他就用随手借来的一把刀刺向了监狱长那毫无遮拦的脖子,可是由于刀太钝了,所以他没能成功地割断监狱长的喉咙,这时候,他随手从自己的兜里掏出了一把随身携带的黑柄小刀来(因为他是个厨子,所以对切肉之类的事非常地在行),这次他成功地完成了任务。
可以说,前文所描述的犯罪过程,在这个例子里面表现得非常清楚。
处于群体中的人们,会不自觉地听从别人的怂恿,但因为这种怂恿不是出自个人,而是来自集体的,所以它比个人的怂恿更有影响力,在这样的怂恿下,杀人者不但没有畏惧感,反而会认为自己做了一件功德无量的事。
当然,他已得到无数同伴的支持和赞同,因此,产生这样的想法也是情理之中的事。显然,类似这样的事在法律上是绝对可以被视为犯罪现象的,但是,从心理上来说,却并不是这样。
犯罪群体的特征
和我们在所有群体中看到的特征一样,犯罪群体同样具有易于受到怂恿、轻信、善变,夸大情感和表现出某种道德等特征。
我们不难发现,在那些参与“九月惨案”的群体中,即在那些创造了法国历史上最凶残的记录的群体身上,上述所有的特征它们都一应俱全。
这些群体和那些制造“圣巴托罗缪惨案”的群体有着惊人的相似点。这里我将引用泰纳在参考当时的文献资料的过程中所作的有关“九月惨案”的详细记录:
所有人当中,没有人能确切地说出究竟是谁下令要杀了监狱长的。好像是丹东,又好像另有其人。但是,不论是谁,都不重要。因为我们所要关注的是:被指控谋杀的群体受到了强烈的暗示和怂恿。
这个犯罪群体大约有300人。显然,它是一个典型的异质性群体,除了少数以无赖为职业的人以外,其他的成员都是一些小店主和各行各业的手艺人,如鞋匠、锁匠、理发师、泥工、瓦匠、店员、邮差等。
就像前面我们提到的那个厨子一样,他们在别人的怂恿下便自以为自己肩负一项光荣的爱国主义任务,完成它——不是犯罪,而是立功。他们冲进办公室,把自己当做是世界上最公正的法官和执行员,立即把在场的官员与贵族处死。在这个过程中,他们丝毫察觉不到自己是在犯罪。
相反,他们对自己肩负着重要的使命的认识深信不疑,于是,他们亲手搭起了审判台与断头台,与此同时,他们也表现出了群体的那种率直而又幼稚的正义感。
当他们考虑到受指控的人过多这一事实后,他们做出了一个惊人的决定:不论是贵族、僧侣、官员,还是王室仆役,只要在爱国者看来那些凭职业就能判定有罪的人,都一律处死,完全没有必要对那些人一一进行审判。而剩下的人,则根据他们的个人表现以及他们在社会中所拥有的名望给予相应的处置。
这就是群体那幼稚的良知得到满足的方式。这时候,群体便可能进行看似合法的屠杀了,而与此同时,群体那残忍的本能也能尽情地释放出来了。
关于这种本能的来源,我们在其他地方已经详细地讨论过了,因此,在此我就不再赘述。
事实上,一有机会,群体便会将这种本能发挥得淋漓尽致。
但是,正如群体平常的表现一样,这种本能不会阻碍它们表现出某些截然相反的情感来,事实上,群体的善良和残忍一样会走向极致。
在其他的惨案中也是一样,群体总是会将其残忍的本能发挥得淋漓尽致,因为这样的事情一旦被激发出来,就很难再被平息下去。
“这些群体给予巴黎工人以极大的同情心,并能深深地体会他们的心情。在阿巴耶,当那群人中的一个人得知囚犯已被活活渴了24小时后,他恨不得把狱警打死,要不是在场的其他犯人们也为狱警求情,他一定会这么做的。当临时法庭宣告将一名囚犯无罪释放时,在场的所有人,包括卫兵和刽子手在内,无不兴高采烈地与之拥抱,并为其获得自由而疯狂地鼓掌。”
接下来,便拉开了对贵族进行大屠杀的序幕。在大屠杀的整个过程中,无时无刻不充斥着欢快的情绪。犯罪成员们围着尸体跳起了舞唱起了歌。同时,他们还不忘为女士们安排长凳,以便让她们观看处死贵族时的场景。自始至终,这种表演都充满了特殊的正义感。
据说,阿巴耶的一名刽子手曾抱怨说,当时考虑到让女士们把打杀贵族的场面看得更清楚一些,于是大家把她们安排在离屠杀现场很近的地方,但是因为太近,结果致使在场的其他人难以享受到那种痛打贵族的乐趣。鉴于这一点,于是犯罪者又决定,让被害者在两排刽子手中间慢慢走过,以便能长时间地用刀砍他们以延长其痛苦的时间。
当然,对于这样的酷刑,刽子手们并非无动于衷,事实上,很多存在于群体中的道德意识同样也会在他们身上表现出来。例如,这时候,刽子手们拒不侵占受害者的钱财,他们像没有看到一样,全都把它们完好无损地放在会议桌上。
实际上,在这些刽子手的全部行为中,我们都能清楚地看到群体头脑所独有的那种幼稚的推理方式。
因此,当他们肆无忌惮地屠杀了1200~1500个贵族之后,便有人提出了这样的建议,他说,监狱里所关着的那些老人、乞丐和流浪汉,其实都是些没用的人,既然如此,不如把他们全都杀掉,以减轻国家的负担。他一说完,群体中的其他成员便立即双手表示赞同。
显然,在被关着的这些人中,一定存在着很多人民的敌人,一位名叫德拉卢的妇女就是,她因投毒杀害自己的丈夫而入狱。
有人曾这样评价她:“她非常讨厌坐牢,如果给她机会,她一定会放火把整个巴黎都烧了。她绝对说过这样的话,她确实说过这样的话。直接杀死她算了。”
这种幼稚的推理确实很令人信服,因为监狱里所有囚犯,包括五十多名12~17岁的儿童,无一例外全被处死了。显然,在这样的推理下,他们也会被认定为人民的公敌,于是他们也全被杀害了。
一周以后,所有残忍的杀戮都结束了,这时候,刽子手们终于想要停下来好好休息一会儿了。但是,在这样的沉静中,他们对自己的杀戮行为没有任何反思的迹象,相反,他们依然深信自己的行为是在报效祖国,并为祖国立下了汗马功劳,于是他们竟然马不停蹄地前往政府请求奖赏,其中最热情于此的人竟然提出授予自己勋章的要求。
在有关1871年巴黎公社的历史记录中,我们也可以看到类似的事例。
当群体的力量在不断地增长,而政府的权力却处于节节败退的趋势下,将来我们肯定还会看到许多类似的事情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