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专栏我不幸成为武二郎的日子(千种豆瓣高分原创作品·看小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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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0章 金莲是谁

金莲!

是我们家真正见过世面的人。

我不是小看家父见过的世面。

但他也只是在清河县里呼风唤雨而已。

他拿金莲比起来。

还是欠缺那么一点。

金莲来我们家的时候,也只有10岁。

但她生命中这前十年,可全是在蔡太师府上的。

蔡太师啊。蔡京啊。

至于蔡京是谁,你百度吧!

牛逼的人物不需要交代的。但有些事情还是有必要说说的。

所谓当官的,和妓女都差不多。

为了讨恩客的喜欢,就爱吃醋打架。

官人们的恩客是谁,当然是皇帝啊。

皇帝朝三暮四,官人们也就得忙着争风吃醋。

就说当年京城里有两个有名的大官人。一个叫王安石一个叫司马光。

王安石是不洗澡的那个,司马光当然是砸缸的那个,不洗澡和爱砸缸开始是好朋友。后来又意见不合打起架来。

不洗澡的身体臭,可是爱名声。

砸缸的那个呢,手段狠,但又爱装斯文。

所以越是熟悉的朋友,打起来越狠。

打啊打啊,打的惊天动地旷日持久。打的京城里的大官人全都不得不站队。

这个队其实很难站,因为不管站哪边,也神气不大会儿,就得挨一闷棍。

单打独斗于是变成打群架。也不知道打了多久。总之朝野上下尸横遍野。天涯海角全是失意失败的官僚。

可以苟存残喘的人都是狠角色。

活的最久的才是笑到最后。

谁笑到最后。蔡京啊。

蔡太师可是最后幸存下来的人。

怎么能笑到最后呢。

有一条肯定是必须的。

就是谁也不能相信。

不相信人,那么保护自己的秘密就是必然的选择。

别人是处处设防,严防死守。却未免百密一疏。

唯独蔡太师的做法与任何人不一样。

与其让别人知道自己有秘密。

还不如让人相信自己没有秘密。

蔡太师能笑到最后,果然非比那些读死书的常人。

比如蔡太师家使唤佣人就有个不成文的规矩。

一般来说,他家用的人一般不会超过两年。

过了两年,便遣散的遣散,卖的卖。

蔡太师家用的人出售,一般都是一抢而空。

客人们以用着蔡太师用过的人为荣。

然后回家这询问,蔡府的规矩。

奴婢照实道来。

太师啊,可是活的那叫一个清规戒律。每晚读书写字到夜里很迟,早上又是第一个起来,沐浴焚香,然后上朝。

吃的啊,那叫一个朴实,早上小米粥就酱瓜子。切的不要太碎,还不许放麻油。

为什么不切碎,这个,蔡太师牙口好,就爱一个咀嚼酱瓜子嘎巴脆。中午也不过四菜一汤而已。倒是好一口酱肉。这酱肉啊,是西大街赣大家独卖。煮的不是太烂,太师好的就是这口有劲道。

什么人来啊,常年不见客人,门口倒是门庭若市。他一律不见。有专人去收来客的呈请。收好一概打发。

太师,简朴啊。

卖主们一听,不由叹息,果然是本朝名相啊。作风正派,光明磊落。

名声传到皇帝的耳朵里。皇帝也喜欢。

有蔡太师!还不安心嘛。

于是更信任蔡太师,把个国事通通都交给了他去打理。

其实呢,那些奴婢们晓得的屁!

蔡太师的手段,那可是通天的。

至于金莲是谁。

这是个谜了。

只知道她几乎就在太师府生的,然后一直生活在那里。

谁也不知道她的父母是谁。

谁也不知道。

只知道,蔡太师家有一天出让奴婢。忽然将她也卖了出来。

还有她是买一送一。她是送的那部分。

有个杭州的客商买了她。他买的够多。蔡府的管事一高兴,说,那什么,这个小姑娘也一起给你吧。

小姑娘站在一堆奴婢的边上,目光烂漫,虽然穿着不合体的旧衣,但气度还是透着娇贵。

客商那会还有些犹豫,道:不要了吧,人够多了,路远,不要半道上折了,毕竟也是一条命啊。

管事的道:这是大爷高兴,给了你的,怎么处置,那是你自个的事情。路上有什么难的,给个吃的还不全活。你啊,是舍不得几年的粮食。要我说,这么俊的姑娘,长个几年,还怕卖不上身价。

客商苦笑了一下,道:如今世道不比往常啊,买卖做不起来了。

管事的脸一板,道:大胆,世道有什么难的,太平盛世,繁荣昌盛。多少辈子也盼不来的好日子。你这话在我这说说,爷不和你计较。换个人,逮你一个没商量。

不过有个事情本不想跟你说的,也罢,你来!

说着,管事的四顾下周围,贴着这个客商的耳朵,说了几句。

客商一听,不敢乱语。按说好的付了钱。雇了个车,领着买的奴婢走了。

这在大约七月份的天气中,天气开始热了,风雨兼程的往杭州赶。一路迢遥,苦不堪言。

在走到山东地面的时候,他遇见了家父。他们认识,也算有过交往。

家父恰好一笔买卖,差了人数。

于是称手就买了他两个人。交了货。客商也乐的见到现钱。所以,这也算一笔皆大欢喜的买卖。

做完了生意。他们一起结伴同行。

在路经我们家的时候。

家父热情的挽留他住上几日。并且好好的招待了他。

这顿饭吃的够久,席间,一个丫鬟不慎打翻了一个酒壶,被家父狠骂了一顿,回头跟着个客商道:家里毕竟没有管事的女人,不然何至于这些下人一个个没有教养。叫兄弟笑话了。

也许是酒多了,那个客商一爽气,指着金莲就说要送给家父。

天热!客商道:路又远。倒不如送于兄弟暖脚之用。这孩子聪明,以后一定能管家。

家父客套了一下,虽然一起走了几日,但还没有好好看过这个姑娘,于是家父斜目看了金莲一眼。即便一路风尘,收拾的不够干净。但眉目中清秀可人就不必说了。隐约间,还有着非比下人般的贵气。虽然才十岁,卓然而立,从容淡定。

家父问:怎么这么小,蔡太师府上就要让了出来。

客商酒喝了有点多了,含糊说句,大户人家,乱七八糟的事情多了去了。这丫头未必不是哪个主子的孽债。乘着主子不在家,大太太偷偷丢了出来,也未尝不可能啊。

家父听了这话,便也不再推辞了。

客商在我们家住了三日。三日后,他启程之时,忽然反悔。要拿一个成年的奴婢换回金莲。

家父很淡定的说,可是不巧,县里的太爷要个小姑娘伺候家里的小姐。即日将送过去。

客商还要纠缠。

家父便很难得的动了怒。他嚷嚷要写条子,让仆人去县上请太爷自己和这客商去谈。

客商扭捏了一下,还不肯松口。

家父道:我们县太爷脾气是不太好的。届时,我们这情谊再大,只怕也说不动让他息怒。

客商见索回无望。又身在异地。不敢过于造次。

言语也软了下来。道:张老爷,我们也算相交一场。有些话,我也不得不如实相告。

那日酒谈,我也是醉话,但也将这丫头上了心,这两****好好问了那些蔡府的奴婢。他们也不知道这丫头的来历。只有一个说,是记得那年,蔡太师从外面带回一个叫潘氏的孕妇,养于府中,后来生下了这个丫头,那潘氏却难产死了。

家父不动声色,继续听那客商言说。间隙的时候,厨子们来问晚上吃些什么。

家父问,有什么。

厨子说,有猎户打到的野猪。

家父说,就吃这个。

然后转头继续和客商讲话,他道:依你这么说来,还真是有可能是蔡太师的……但养了十年,忽然就不要了,这也太不靠谱了吧。

客商道:确实匪夷所思,不过下人们既然这么说了,这丫头必然是有些来历的。

家父打断他的话,高声叫回厨子,他道:野猪肉怎么个做法。

厨子道:将野诸肉洗净切片,葱姜备足,党参、锅中入油烧热煸炒野猪肉,注入清水适量,加入党参、当归共煮,煮至肉熟烂,调味即成。

家父道:天热,这般吃,不好。用盐抹上一下,然后烘烤即可。

厨子道好。

客商道:真是好食客。

家父道:人生苦短,口腹之欢能满足就满足吧。其他的事情,糊涂些也好。

客商道:也是,我本意是怕这丫头来路不明,妨碍张老爷。老爷既然要装糊涂,我也就无话可说了。

于是这个话题按下不提了。到留客到晚饭时候,又喝多些酒。又过了一夜。次日客商起早。见家父未起,便自行告别。

家父哪里睡觉的。他趴着窗户边,见客商离去。

又忍着时间等那人走远。

便赶忙出了房间。大呼小叫。一个个都被安排了事情。

唯独那个姑娘——金莲。

被家父好好的安排到后院。

养了起来。

这是个宝贝!

日后家父偶然骄傲的自语。

他跟金莲说道:我要将你像女儿一样的养起来。

或许我的下半辈子,还要指望着你。

金莲那时候已经懂得如何说话。

她道:老爷难道不指望少爷嘛?

家父呵呵一笑。

那一幕我印象深刻。他指着我对金莲,说:日后这小子,怕也是要指望着你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