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也笑了,“可以吧,当然你接下去的情节不用跟那个电影一样。他跟着发第二个短信,某某某——就是那个女人的名字,好了,就一个名字,其他什么也不用。再接着,一张照片,一张他们两个人或者三个人的照片。好了,后面的情节就好编了。主人公坐等事态的发展,等着他们找上门来。这世界上已经有一个人知道了他们的秘密,他们还坐得住吗。他们惊恐不安,胡乱猜测,这个人是谁?那两个杀人的既要见面又不敢见面。他们四处寻找发短信的人,寄照片的人,对身边的每一个人横加怀疑,包括他们自己,而这时,主人公已在暗处监视着他们。”
酒来了,服务员动作麻利地启开瓶盖,要给我们到酒,我那警察朋友制止住她,拿过酒瓶,给我倒上,又给自己满上。大喝一口,放下,点上自己的烟。
“还有一种写法,也是现成的,阿加莎·克里斯蒂加哈姆莱特。跟你说,这个办法我们经常用,叫模拟现场,你完全可以用进去。你把和案件有关的人召集到一起,主人公——那个丈夫,司机,情人,最好再添点什么人,就你现在说的好像人物太少,添上的人都与谋杀有关,朋友啦、生意伙伴啦,那女的不是在旅途中被杀的吗,一起旅行的人。你给他们安排一场戏,让他们看一出戏,把他们召集到一起,在他们面前表演一出跟那女人被杀情节相仿的戏,一出简单的戏,京剧式的。司机和那男的先上,做一些朋友间的举动,喝酒聊天,极为亲密。接着下去,下去前他们摆出密谈的样子,像是安排一场阴谋。然后男的和女的上,坐在车里的样子。这时司机上来了,开着大汽车,土方车,撞向那女的一边。女的死了,那男的,那个情人做出悲痛的模样,随即与那司机争吵,警察来了,他们装作不认识的样子。此时,主人公与大家一起坐在下面看戏,这出戏就是他安排的,他在旁边窥测他们的神色,探视那两个凶手的表情举止,不用说,凶手必然惊骇不安,坐立不住,他们内心的活动必然会反映出来,他们也一定会采取行动,会想办法,将安排这出戏的人,置于死地。好了,接下去的事情就来了,情节就自然展开了。”
他说完了,看着我,等着我的反应。我笑了,说,“那不就是哈姆雷特吗?”
他也笑,“哈姆雷特加波洛。”
我想到他刚才说的第一种办法,这个方法也是我一直在想的,差一点就要用了,看来这是目前唯一比较安全的办法。发给谁呢?两个都发?先发给夏伟德,再发张照片,他一定按捺不住,去找石凡平,我可以跟在后面拍他们的照片,运气好的话可以将他们的对话录下来。
他看我沉思的样子,说,“怎么?来灵感了。”
我抬眼看他,茫茫然地一笑,“嗯,好办法,很有启发,我倒想两种都拿来一用。但我觉得前面一种好像更有现实可能性。你说呢?”
“是吧,就你这故事来说好像是的,应该更容易将后面的故事展开,情节可以发展下去,更惊险一点。”
“那么,你说说看,接下来会发生什么?那两个人会采取什么行动?”
他微笑,拿着烟的手点点我,说,“你是来听我讲故事的啊。”他挺挺身体,“好,再帮你编一点。”
我给他倒酒,然后举起自己的杯子示意他喝。他喝了,又抽口烟。
“要叫我说,”他抹抹嘴,“他们应该按兵不动。但你这是小说,坏人什么也不做就写不下去了,他们必须要有动作,他们没有动作你也要给他们编一点出来,就是说要让主人公逼迫他们动作,他们首先追查信的来源,短信或者邮件,是从哪来的,谁发的?他们没有查到,或者有了点线索,于是他们就跟踪可能与此有关的人,你的那个主人公也在其中。在这同时,他也在跟踪对方,他已看到了他们两人的见面,拍下了照片,而此时那两个人也发觉了这个人在暗中跟踪他们。这场跟踪与反跟踪可以占据你小说的很大篇幅。主人公想得到更多的证据,与他们越来越接近,离事实越来越近,而对方也越来越清楚的发现了他,他们急了,按耐不住,已经无法再等下去了,他们必须要行动,他们要除掉他,要置他于死地。但他们又不能让他死得太过明显,既不能是意外,也不能是被杀,因为这样就很容易让人将他的死与他妻子的死联系起来,他们要让他的死看上去是自杀,只有自杀才可信。理由很简单,因为他妻子的死,因为他的悲痛,因为生活的无望和抑郁。”
他停了下来,我看着他,他也看着我,我等着他说下去,我以为他是在故意吊我胃口。
我问,“结果呢?”
“结果?你没有结果啊,你没想好结果。”
“我想知道,如果他们要杀他,他该怎么办?”
“你这是什么小说呀,结果也没想好。”
“结果当然是有的,坏人有坏人的结果,好人有好人的结果。但我想知道,从你的角度来看,这个人,这个主人公最终会有什么样的结果?”
“他是主人公,是个破案的人,抓住凶手的人,是正面形象,你说他应该有什么样的结果,任何一本这样的小说都是同样的结果。”
“可是,他们要杀他,他又应该怎么办呢?”
我的这位朋友如先前那样以用心的目光注视我,我注意到了他的眼神,我觉得他是在怀疑我的小说了,是怀疑我这小说存在的真实性还是怀疑我写小说的能力?
我继续说,“他们要杀他,这是我已经想好的情节,但我一直在想,他,既不是侦探,也不是警察,只是一个普通人,遇到这种情况,他会怎么做呢?如何应对,怎样脱险?”
“你说对了,他既不是侦探也不是警察,他是一个普通人,所以他不知道该如何做,所谓乱中出错,慌不择路,你尽可以给他安排不合理的举动,混乱惊险的场面,但末了,偏巧出现了一丝生机,他脱险了,坏人得到了应有的惩罚。”
“你这段话太笼统,没有具体的,来点具体的。”
“具体的,其实很简单,太多了,比如他们绑架了他,弄晕了他,将他关进一个小房间里,或是塞进后备箱里,他们打算将他从大楼上扔下去,丢进黄浦江里,分尸,分尸也可以,现在比较常见。他们预谋找个偏僻的地方把他埋掉,让他就此失踪。在危急关头,有人出现了,女的,是他敌人的情妇,你可以把这个女人写成和他的老婆从前认识,是好姐妹,同样也遭到可能被杀的危险。啊,呵呵,不错吧,差不多了吧,后面就容易了,经过一番潜逃躲藏搏斗,他们两个一起逃出生天,恶人的罪行也得以暴露,受到了应有的惩罚。”他举起酒杯,悬在半空,“啊,怎么样,可以吧,有点意思吧,不能再说下去了,再说下去还不如我来写了。”他发出笑声,将酒杯挨近嘴边。
我呵呵一笑,说,“你说的这些故事性太强,一看就知道很多书啊电影里都有,缺乏真实性,从某种意义上来说,我要的不是惊险刺激,是真实,就像生活中一样,不是突然降临的,猛地一下来的你面前的那种惊险刺激,是一种慢慢地,一点点压过来的,让人喘不过气来的无法阻挡的压力恐慌,就像大多数人碰到的事情一样,就像你的亲身经历,就是,亲身经历,在你的遇到的那些案子里,那些事情,那些普通人肯定是和小说里、电影里不一样的吧,啊,是吧,在你工作中,在你处理的案子中有没有遇到过类似这样的事情?”
“我想想。”他吸口烟,抬头朝空中吐去,一副回想的模样。“没有,还真没有,杀人的事情倒是不计其数,但一般来说都很简单,手法简单,理由也简单,不像你写的,你那个叫雇凶杀人,是不是,是不是那个当官的雇了那个司机将他的情妇杀了?你是不是这样安排的,还是因为什么秘密他们必须除掉这个女人?”
我做出苦笑,“这是一种方案,但我还没有定下来。”
他再次笑出声来,“你这小说写的,我看你别写了,重新来一篇吧。”
他再次拿起酒瓶给我们两人的杯子满上,放下酒瓶,他说到,“我想起来了,倒是有一个案子和你要写的这个有点像,比较复杂,比你设计的这个要复杂很多,这可是真实的事情,现实发生的,这个案子已经快有一年了,我可以给你说说,让你参考参考,很典型,非常典型。我说的典型不仅是指这案子的特别,有技术上的意义,它就是在小说里,就是把它写成小说,它也很典型,不乏意义。你可以回去想想,完全可以写成一篇小说。”
他扫视了一下桌上的菜,几乎都见底了。“再加个菜吧。这个案子真的很有意思,可以说比小说还小说。”
我招呼服务员,他给自己点了支烟。我要了炒鸡杂,他加了一盘花生米和两瓶啤酒。
说实话,我并不太想听他的案子,我估计那跟我要了解的一定相差很远,我只想着迂回的再问他几个问题,也有可能我会把我的真实境况向他道出,这个念头现在不时的在我脑袋里盘桓。
他抬了抬屁股又放下。“这案子真的很复杂,是我经手过的最复杂的,真正的像个案子,案子套案子,案子中的案子。后来报纸上也有报道,不知你看过没有,那个记者几乎就是按照我的叙说来写的,我也就照着跟他说的来跟你说。”
他把嘴里的食物咽下去,抽口烟,一只手转动着酒杯,他说,“有一次我们抓住了一个抢劫犯,二十多岁,单独一人,在偏僻的马路上袭击自行车助动车,待人倒地之时用棍棒将其打昏,再劫掠被害人身上的财物。审讯的时候他供出了一串自己做过的案子。”
其中有一件,他交代的一个小事情,引起了我们的主意,他告诉我们说,有一个晚上,他在公路边溜达,寻找作案机会,偶然看到一个人,一个男的躺在马路上,靠近人行道,这人看着有三四十岁,当时他感到奇怪,因为这条公路新开不久,来往的行人汽车都比较少,这样一个人怎么会躺在这里,他走近去看,这人的穿着挺高档的,犯事的人说,他看见这人脚上穿的一双皮鞋应该是名牌,样子是那种品牌的样子,衣服也是,那种高档的夹克,这人身上有血迹,地上也有,好像是被汽车撞的,在他边上有个包,还有手机,正巧周围没人,这家伙就动了坏脑筋,他拿了人家的包,拿了手机,还把人家脖子上的金项链给扯了下来,他拿了东西跑了,那个人的包里有几千元现金还有购物卡什么的,加上项链手机,这家伙弄到了两万多元。
他说他不清楚这个人当时是死是活,他根本就没仔细去看,拿了东西就跑了。
这家伙当时是被我们审得急了,大事小事全都端了出来,但我们是不管大事小事,每个都要去查实,我们让他去指认了现场,还查了档案,可是奇怪,那天晚上在那个地方附近并没有人报案,没有人来报案说是被抢了,或者有过什么人被打伤了,突然发病什么的,我们四处寻找这个被害人也没有找到。
但是,我们发现,也就是那个晚上,十一二点的时候,跟抢劫发生的时间差不多,那个地方有过一桩车祸,一个三十多岁男的,被车撞了,死了,已经结案。
车祸肇事者逃逸,没有抓到,但死者已经有人认领,手续已办完,死者也火化了。
我们将死者的照片给抢劫人看,他吃不准,半夜里,好像是好像不是。
也没法去查验死者了,查他的伤,身上的伤痕,留下的痕迹,人已经火化,这个死者的家属一口否认当时死者身上有东西少了,没有东西被拿走,什么也没少。
这就奇了怪了,这两个人,前面那个被抢了财物的人和那个遭遇车祸的,这两个人是同一个人吗?
当时我们就觉得这其中有蹊跷。
我们一次次地核对时间地点,调查询问被车撞死那人的家属,没有结果。我们走访了附近很多人家,没有发现有遭抢的,更糟糕的是连车祸的目击证人也没找到。
你说这案子怪吗?跟你写的有点像吧,也有车祸,家里人也认定是车祸,就是车祸怎么发生的,没人知道,司机跑了,找不到。我们开始想从那个肇事司机身上着手,找到那个司机,事情也就解决一半了,但是找不到,连点线索也没有。
后来我们里面有个女的,很细心的,灵机一动,提了个建议,她建议仔细查查那个被汽车压死的人。不查不要紧,一查发现问题了,发现这个人在被压死前几个月办了一笔人寿保险,保费很大,六十万,在香港的一个保险公司办的,受益人是她表姐的女儿,保险公司已经赔付了。
照理说一般保险的受益人总是直系亲属,这被车撞死的人为什么弄到表姐的女儿身上呢?这人虽然没有结婚,但父母都还在,还有兄弟。
于是我们再去保险公司查,一查,问题来了,我们发现这个保险受益人几年前已经受益过一次,是她母亲,她母亲是投保人,而她母亲后来死了,死前买的保险,她母亲是二年多前淹死的,落在河里,尸体没有找到。当时保险公司来调查过,但最后还是凭着打捞队的证明赔付了。
好了,有突破口了。回过来我们就盯着那个受益人,就是老妈淹死的那个女人。在调查过程中,在向他们周围邻居的调查中,发现这人的母亲,就是那个在河里淹死的实际在一年多前就出现了,你说胆子大吧,号称是那个人的姨妈,是她妈妈的姐姐,但看到她的人都说两人长得像,简直就像是同一个人,是死人复活,是鬼,鬼来了。
我们马上叫了保险公司的人来,查这个女人的身份,很快就查出了底细,是骗保,于是我们把这个女人叫了来询问,经不起审啊,没多久她供认不讳,和盘托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