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专栏我们游向北京(千种豆瓣高分原创作品·世间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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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1章 漂着,还是回家?

苏小麦对陈非公司主办与参加的一切展会都持厌恶态度,这可以理解。每当有展会到来时,陈非就忙得喘不过气来,周末或者长假经常用来加班,老板还一毛不拔不给加班费,真是岂有此理。而每次出展之后,陈非就像刚跑了马拉松,满脸都写着“累”字,还得管抓小偷。

现在她又有了痛恨这些展会的新的理由:陈非不只要管抓小偷,还要去制止保安和展商打架;不只要制止保安和展商打架,自己还要挨一花盆。陈非后脑勺被砍出了一条伤口,缝了十三针,贴了一块大大的纱布,从里面隐隐透出药味和血腥味,真是让人触目惊心。

“没关系,你别担心,”陈非趴在床上——不能躺,不然后脑勺疼,和割了痔疮屁股疼道理差不多——有气无力地说,“要革命就会有牺牲,后脑勺开花的事情是经常发生的。”

“那个误伤你的王八蛋呢?哪儿去了?”苏小麦不依不饶。

陈非勉强咧嘴一笑:“得了吧,你还要买凶报仇不成?人家已经连夜开车回去了,倒是给我负担了全部的医药费,还硬塞给我两千块钱做营养费。其实就是个小口子,养几天就没事儿了。”

“没事儿才怪!”苏小麦相当恼火,“要不我给他两千块钱,也砍他一花盆?”

陈非这算是因公受伤,上头尤其对他成功保护了展商表示由衷的满意,因为每一个展商都是公司的宝贵财富,得罪谁也不能得罪展商,相比之下,陈非的后脑勺无足轻重。陈非拦住了保安,就算维护了公司利益,老板批了他半个月假在家休养。

但他在家里呆不住,一闭上眼,太后和蔼慈祥的音容笑貌就在眼前晃荡,让他夜不能寐。现在他的身份是一个伤员,但更重要的在于,是一个打算买房的刚需。刚需是一种最最可怕的身份,可以把人的一切合法权利剥夺得七七八八,包括享用美食的权利、购买华服的权利、参加聚会的权利、被砍了后脑勺在家休养半个月的权利等。现在留给高尔夫展的招商时间已经不多了,接下来还有纽伦堡宠物展等等破烂事情要完成,时间更紧。陈非在家里休息了四天,实在觉得坐不住了,还是回到了办公室。同事们齐夸他爱岗敬业、精力过人。

四月下旬的时候,总公司一般都会举办一次迎五一攀登长城比赛,其实也不算什么比赛,因为凡是最终到达了终点的人都能得到一份一模一样的奖品,第一名和最后一名待遇同等。这份奖品有时候是一床踏花被,有时候是一个电动搅拌器,有时候是一套餐具,视总公司的心情而定。

陈非太胖,虽然要攀登长城也没有太大的问题——总公司设定的起点和终点并不算太难——但爬完就会出一身大汗,好像刚从水里捞出来的一样,所以他每次都只是跟车到达长城,自己随意地在附近溜达溜达,呼吸一下郊外的新鲜空气,等到攀登结束混一顿乡村风味的午餐。他尤其喜欢吃香椿炒的柴鸡蛋,觉得天底下的鸡蛋以这种做法最为鲜美。

这一回陈非本来不想去,想留在办公室里打骚扰电话,但室友李萌劝他去换换空气。李萌和苏小麦一样充满活力,每年都去爬长城抱点东西回家。

“最近你的脸色和腊肉一样难看了,”李萌说,“爱岗敬业是好事,别把命搭进去。去换换空气吧。你上次健身都是什么时候了?”

李萌这话说的没错。陈非一向以自己身体健康百病不生而自豪,虽然身躯肥胖一点,但不抽烟,除工作场合之外很少喝酒,尽管有点神经衰弱,但每晚塞上耳塞早睡还是能保证睡眠,出国回国倒时差的本事更是令同事们羡慕。不过最近一段时间,陈非明显觉得精力有些不够用,早上起床时觉得浑身困乏,晚上却不论怎么早睡都睡不着。他上班时越来越爱呵欠连天,近期还好几次在做预算时弄错了最简单的心算,好在事后检查出来了。花卉展的时候,他没有像往常那样满场奔走,除了觉得这样抓不住贼之外,也有觉得体力不济的因素。

说到健身,那可更是没边没影,陈非努力回溯,发现可以一直追忆到大学时代。那时候为了通过航院毕业时必考的十二分钟跑,他在操场绕圈跑了一个多月,最后惊险过关。在此之后,除了夏天陪苏小麦游泳之外,似乎再也找不到和锻炼有关的章节,何况陈非的游泳基本等同于泡水,往池子里一扎就不动了。

“你得运动运动了,”李萌又说,“就你现在这堆肉山,三十岁以后小心浑身是病,高血脂、高血压、脂肪肝……”

“你说得对,”陈非说,“那我还是去爬长城吧,总比脂肪肝强。”

爬长城那天天气不错,微微有点太阳,微微有点风,气温不高不低。陈非的公司照例是一半人都不去,兼任工会主席的办公室主任催了一会儿,没见成效,嘟嘟囔囔地回到他的办公室,原来他也不去。陈非来到电梯门口,发现老罗已经在那儿等电梯了,忍不住直想笑。老罗是一定会去参加此类项目的,因为最后能拿到奖品。陈非时常想,老罗的家里会是什么样子?会不会像一间杂货铺一样,一切便宜的东西都能找得到?

陈非跟着总公司的大巴一路来到长城脚下。照例由总公司老总举着喇叭先说一通鼓励的话,但由于喇叭音质不好,谁都没能听清楚他到底说了些什么,不过最后那一下挥臂的动作倒是含义明确。老总的手臂放下,人群开始一窝蜂向着上方攀登。

陈非跟在人群中央,不慌不忙向上攀爬,他的年龄在总公司范围内也算是年轻的,因为这家国企每年招新人都并不多,更多是系统内部的老职工调动来调动去。想当年陈非刚刚到公司报道的时候,还只有二十二岁,一下子把全处平均年龄往下拉了好多。

年轻意味着什么?在一般人的观念里,年轻似乎代表着健康和活力,但眼下看看正在长城上攀登的陈非,会让人觉得该观念也有值得商榷的地方。陈非走得并不快,一般晨练的老太太都能赶上他的脚步,但他走到不到一半的路程就已经气喘吁吁,腿上的肌肉一阵阵酸疼,不得不停下来休息一会儿。而在他的身边,那些年纪比他大的员工们表情轻松地继续向上,嘴里有说有笑,半点也不见累。至于老罗,已经冲到前头去了,据说在陈非来到公司之前,老罗有一次爬长城走得太慢了,恰逢那一次奖品数目计算有误,最后到达终点时,奖品已经被瓜分一空,从此以后,老罗爬长城绝不留力,把“比赛”二字的精神贯彻到淋漓尽致。

陈非用手背擦了擦额头上的汗水,这时候一张干净的纸巾递到他眼前,抬头一看,是35C的武宁。自从那次在办公室把陈非臭骂了一通之后,武宁大概自觉不好意思,对陈非倒是始终客客气气的,虽然两人都明白,当初那种毫无芥蒂的友谊是不会再回来了。

“谢谢。”陈非喘着气,在脑门上一阵擦拭,纸巾立马湿透了。武宁一笑,又递给他一张:“加油啊!你看连我都比你快了!”

武宁飘然而去,陈非心想,是啊,你胸前负担那么重,居然还比我快,真是岂有此理。想到这里,他觉得自己尚有余勇可贾,大喘了一口气,继续向上。

北京城的空气质量不算太好,偶尔雨后能在城里望见远处的西山,就算是空气极干净的时候,但站在长城上极目远眺,可以看到很多漂亮的风景,和远方城市的轮廓。然而陈非完全顾不上。和身边那些边走边聊边欣赏风景边找山民买新鲜山枣的人不同,陈非必须贯注大量的精力在自己的脚下,他的衣服早已经湿透,腿酸得几乎要失去知觉,肋下也一阵阵的疼痛。再走了一段路程,一个头发花白的老头超过了他,居然是公司外事办即将退休的老莫,年龄是陈非的两倍有余。

太伤自尊了,陈非想着。他从来没有意识到自己的体力竟然会有那么弱,不敢相信这具肥胖的躯体当年曾经跑过了每学期的一千米跑,跑过了毕业时的十二分跑测试,还能够在班级篮球赛缺人的时候上场顶一会儿。虽然他的篮球技术接近于零,但是有身高有体重,还有缠着对方中锋不断肉搏抢位的气势。但看现在的体力,爬个长城都近乎累瘫,恐怕女篮队的中锋都能轻易甩掉他。毕业不过几年的时间,陈非从壮汉变成了虚胖子,而这一切改变都在不经意间发生,等到发现时,已经只剩下在长城上嗟叹的命了。

陈非慢慢挪动着步子走向终点,回顾着自己几年来的生活。上班、下班、加班占据了绝大部分的时间,下班后的劳累让他完全没有锻炼的心情。而到了周末,又是苏小麦时间,平日里偶尔有点空闲也都交给了网游和聚会。在此期间,他始终都觉得他还年轻,就像早上四点钟的太阳,可以随意工作加班,随意约会,随意坐在电脑前消磨时光。现在挺着大肚腩在长城上艰难移动,才发现其实苍老来得很快,虽然人们总是很难意识到老之将至,但事实上,它来得确实快极了。

这一次公司发的奖品是电吹风,老罗拿到手时没有笑容,陈非估计他猜不到公司会发电吹风,于是已经自己掏钱买了,造成了可悲的重复建设。公司发的奖品历来如此,表面上看起来都很实用,但正因为太实用了,大家家里肯定都已经备着了,于是只能放在储藏柜里积灰。

不要紧的,老罗,陈非在心里给老罗打气,你的电吹风迟早有坏的时候,不行还能传给你儿子用。

说到老罗,还有另外一件事值得一提,那就是老罗的养生有术。老罗抠门,抠门的人往往还具备另一种伴生的素质,那就是怕死。老罗买的房子离公司不算远,走路大约二三十分钟,于是他风雨无阻每天都拎着手提和公文包走路上下班,正好还能节省车费。公司每天管一顿午饭,食堂在大楼的地下一层,老罗坐电梯下去吃饭,吃完就会慢吞吞爬上楼以便饭后消化。

旁人午休时会聊天、打牌、上网,老罗则会躲进杂物间,拿一个板凳放脚,睡上一个小时。到了下午三点半,老罗还会准时站起身来,不顾同事们的嗤笑,认真做一套颈椎保健操。在和武宁的关系慢慢冷淡之前,武宁曾对陈非说,老罗注定天地同寿,活到北京城毁灭那一天。

当时陈非乐不可支,忙着把此事编成段子传给他人,现在回想起来,这分明就是果戈里的一句名言:你们笑什么?你们笑你们自己。如今陈非觉得老罗才是真正的聪明人,无论旁人如何嘲笑挖苦,房子是自己的,天地同寿也是自己的,不因旁人编排的小段子而转移。而陈非这种自以为聪明自以为潇洒的货色,才是蠢材中的蠢材,只配浑身大汗四肢发软站在长城上,被风吹得瑟瑟发抖。

聊以自慰的是,总算度过了强身健体的一天。陈非晚上回到家里,腰酸背疼,躺在床上长吁短叹。李萌听到声音过来看他,捂着嘴直乐:“今天我看到你了,落在好后头,老头都比你爬得快。”

陈非有气无力地摇摇头:“我也老了,不能和你们年轻人比。我倒真是奇怪了,你和苏小麦成天哪儿来那么精力无限,就跟磕了摇头丸似的。”

“苏小麦我不知道,我嘛……心思没你那么重,当然精神好了。”李萌这话有点答非所问,但陈非更觉得她是在暗示些什么。他忍不住问:“你为什么心思不重?你没什么发愁的事情么?”

“愁什么?我本来就不打算长留北京,迟早要回家去的。”李萌说。

“可是你已经在北京呆了那么多年了,”陈非说,“而且这年头弄到一个北京户口比抢银行还难,你就不觉得可惜?”

“没什么可惜的,”李萌耸耸肩,“既然我都不准备留在这儿了,户口拿在手里又有什么用?”

“我还是不大明白,”陈非说,“我觉得你挺适应北京的。”

“我问你,如果让你出差住宾馆,你是不是很习惯?”李萌问。

“当然习惯了,我每年出那么多趟差,什么旅馆没住过?”陈非说。

“但如果一年三百六十五天让你天天住旅馆呢?”李萌再问。

“那恐怕就有点难受了,”陈非琢磨着李萌话里的意思,“你的意思是说,北京只是你的旅馆,不是你的家。”

李萌点点头:“就是这个意思。现在我挺适应的,是因为我压根儿没把北京当成我的家,我就是个旅人,住在宾馆里的旅人,所以没什么觉得难受的。迟早有一天我会回家,那时候才是真正生活的开始。”

李萌这话不是瞎说。和喜欢囤积物件的苏小麦相比,李萌的家什少得可怜,甚至比身为男性的陈非还要少。如果她要搬家,那是真正的拎起包就能走,完全不需要劳动搬家公司。现在这一点很好理解了:你住在宾馆里的时候,也不会有什么心思去买太多东西,不然你走的时候岂不是要累死。

由此可见,李萌是坚定的,毫不动摇的,对于自己的未来已经有了无比清晰的决断。她没有被北京所诱惑,或者说,她坚决地抵御住了北京的诱惑,没有把自己的生命硬性汇入北京汹涌奔流的航道中。相比起陈非、胡二、杜愚之流,李萌是聪慧的、明智的。

“你真是个聪明人啊!”陈非叹息一声,“为什么我就从来没有想通过呢?”

“人各有志而已,无所谓对错,”李萌耸耸肩,“我不把北京当做未来的目标,但我绝不会劝说你也这样做。”

这又是李萌的另一个优点,该说的话一定要说,不该说的却绝不多嘴。表面上都是嘻嘻哈哈没心没肺,李萌却比苏小麦成熟许多。陈非很遗憾地摇摇头:“你和杜愚没成真是太可惜了。要是你能多劝劝他,他也不会那么死心眼。”

“杜愚?劝不回头的,”李萌跟着摇摇头,“杜愚和你我不一样,我们俩如果在北京混不下去了或者不想混下去了,大不了回老家,至少还是大城市,还有很多的机会,杜愚回老家的话,那就什么都没有了。混一个机关职工,每个月拿一千块钱,讨个本地老婆养个孩子,一辈子就那样了。他不会甘心的,北京对有些人来说是梦想,对他来说是一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