洗了澡,我穿着阿姨准备好的睡裙,在房间里发呆。隔着纱窗,家门口的那条河流发出像催眠曲一样的流水声,月光从半空中洒下来,布满了整条河流,只看见那星星点点的波浪,随着风一起摆动着,这间房间有股淡淡的油漆味,前不久叔叔将房间重新装修了一道,碎花点的被子和粉红色的窗帘对印着。老马还在厕所里洗漱,奶奶和阿姨叔叔在一楼收拾碗筷,他们说着我听不懂的隆回话,我很想听懂那其中的一句,他们的谈话间应该时不时地提到了我吧。走出房间,我仰着头呆呆地看着那两盏旋转的夜灯,外面的玻璃罩都是小方格,随着不停地旋转,发出橘黄色的灯光,打在身上暖暖的。村子里静悄悄的,没有一个人路过,偶尔听到几声犬鸣声,回笼的水鸭和土鸡也会断断续续地发出叫声。远处的山投来一片巨大的阴影,月亮躲到云层里,夜就这么静下来了。
老马从厕所里走出来,坐在我身边,亲昵地搂着我:“冷不冷?”
“有点点。”
“乡下的温度要比城市低好几度。”
“嗯。”
“早早。”
“嗯?”
“幸福吗?”
“嗯,好像回到了自己家里似的,一点都不生疏。”我转过身,想起了吃饭时,在厨房里见过的那个茶壶,对老马说道:“那个茶壶真的和我家的茶壶一模一样啊,还有奶奶的卧室里,那个相框和我家的相框也是一模一样的。”
“我之前就说了,你还不信。早早,我觉得我们上辈子也是一家人,这辈子注定了还在一起。我在你这里越来越有归宿感了。”
门“吱”的一声开了,阿姨从外面走了进来,提着个小袋子。她说着含糊不清的普通话,意思是把见面礼送给我。我有些羞涩,站在那里不知所措,老马拉着我,把阿姨送给我的镯子戴在手腕上,又举起我的手,在灯光下看了又看:“早早,你的手白白胖胖的,戴镯子真好看。”
奶奶也走了进来,往我手里塞了一个红包,拉着我,一直不停地说话,激动得有些语无伦次,老马站在一旁给我翻译着。
二婶抱着孩子,也跟在了后面,往我手里塞红包,没有说一句话,只是看着我和老马,呵呵地笑。
屋子里一下子塞满了全家人,这种场景我从未感受过,除了无数个谢谢,竟不知说些什么才好。叔叔坐在了客厅里,没有进来,只是伸长着脖子往屋子里瞧。这一刻真希望时间能够停止下来,让这画面被定格住。不知是坐车太久,还是因为听不懂当地方言,我有些恍恍惚惚,思绪也不知漂浮到哪里去了,脑子里闹轰轰的,莫名其妙地出现一些些幻觉,特别是在这看似幸福的场合时,我会很是迷茫,弄不清楚自己是怎么了。这样真好,没有了童年的苦难,没有了挨饿的滋味,也撇去了复杂的情感,仔细地想一想真是发觉自己自私又贪婪,以前老想着老马对我的任何情绪和看法,甚至还有别人在内。女人啊,常常在感情中把爱和霸占总是混淆,我也是如此,逃也逃不掉。在意识上是很清楚自己该如何去做的,可是在行动上却恰恰相反。老马说我和他就是那种七十年代的夫妻,越过谈恋爱的这一道门栏,就像哪家的亲戚介绍了个女孩子,被牵到了男方家,隔着门瞅了瞅对方几眼,要是觉得合眼就对上了。说是这么说,我和老马也的确如此。
父亲常常说起他和母亲处对象的事情,没有钱,穷得很,连家里的门都是几块木板子搭着的。父亲是村子里地主家的儿子,小时候被人批斗,性格特别懦弱胆小。和母亲处对象后,经常隔着河喊她,要么就是“扑通”一声扎进河里,从对岸游到母亲的渔船上。那个年代的爱情艰辛且浪漫,都是用实际行动来证明的,缺乏了物质支持,父亲母亲还是苦哈哈地在一起了。
七十年代,那时候还饿死过人呢。
我没有挨饿,也没有很穷困潦倒过,虽然没什么余钱,但上班挣得薪水也够用。只是很多时候,我和老马之前有种说不出来的感觉。是梦吗?可如果是梦,眼前的这些人,当下正在发生的事情又如何解释?是现实吗?可为什么我常常反反复复地去问老马,爱我吗?会爱多久?爱一辈子吗?这种傻问题。爱一个人是一件很残酷的事情,没的时间期限,该来了,你阻挡不了。该走了,你挽留不住。为什么会在这么幸福的时候也会蒙上一层不确定的阴影?是因为那个女人吗?还是从前的苦难太多,经受不起这美好?
老马比我单纯,想什么都是那么地简单化。不像我,把任何事和人都想得复杂又忧心忡忡。从出生到孤儿院,从父母到环境复杂的家庭,从童年到性格冷漠又偏执等等,我无法纯粹地去看待任何事情了。七十年代末也好,八十年代初也罢,这些又和我有什么关系呢?二十五年前的遭遇令我已经不能相信这世上发生的每一件事情了,真真假假,假假真真,谁说了也不算,谁说了也不可全信,要知道真话里掺杂着虚假的信息,虚假中透露出真实的想法。我身上的破衣裳太旧了,饥饿隔着肚皮早就紧贴着我的五脏六腑,像那炭火般地令人煎熬,在精神上燃烧着,发出“滋滋滋”的抗拒声。
就像老马的小姑说得那样:“这姑娘是个厉害角色。”就像老马的母亲讲得那样:“这姑娘精明得很呐。”任何人看到我,第一印象就是这个姑娘话不多,但是个做过很多事情的人。成熟得已经失去了同龄人的味道了,有些惊悚。“厉害”、“精明”,这两个词在大人们的嘴巴里是贬义词,特别是放在儿媳妇这种角色上,我不在乎任何人如何评论,世上的嘴巴那么多张,我管不了,也管不来。只有老马不是这样子想的就好,我同他过日子,又不是和别人过日子。人,真是奇怪。有时候想庸俗一点,可真正随大流又接受不了。有时候想异想天开点,可真正大难临头了,立刻败到在现实面前。意志力不坚强,并且风吹两头倒,这是最不好的习惯也是最常态的做法。
隆回县司门前这个地方离镇上还有一大段路程,摩托车跑得快,也要二十几分钟才能到镇上。那个镇也不大,白天比夜晚热闹得多,自家种的菜、养的鸡都拿到了这里来卖,换了钱去对面的粮店买柴米油盐酱醋茶等生活用品。当地的水果都是应季的,好多都是山上摘下来的野果子,我几乎是没有看见有商贩卖洋水果。那些野果子在当地人眼里是再普通不过了,可是在我眼里稀奇得很,我看都没有看见过,那野生猕猴桃小得很呐,只有鸡蛋那么大,可皮薄多汁,轻轻一剥,果肉就露出来了。而且便宜得很,两块钱吃到撑。野柿子很大一个,吃一个就饱了,当地人按个来卖。你要是外地人,商贩听口音就卖得贵点,按一块五一个,要是当地人就卖得便宜些,八毛钱一个。
白天老马骑着他父亲的摩托车带我出去耍,我穿着长袖衣,坐在后面,紧紧地环抱着他。山上的温度不高,哪怕是太阳照在身上也不觉得热,反而有种冬天里的暖阳的感觉。老马看了看反光镜里的我,说道:“我爸死活不让我碰他的摩托车,他这个人就是小气,今天要不是看在你的份上,他才不会借给我骑。”
“为什么?”
“他嫌弃我开车技术不好,怕我撞了人。山里可没有城里的红绿灯,车子都是一顿乱开的。”老马回过头飞快地看了我一眼,又转过头认真地看着前面:“以前回家我都是呆在家里的,在房间里看电视或者看书,只有到了吃饭的时间才下楼。我碰他的摩托车,他鬼样子做起。算了算了,我又这么懒,不出去也好。”
中午的时候我们从镇上回来,叔叔叫我们俩去吃寿酒,其实真正的意思是让三大姑七大姨看看我这个新媳妇。去酒楼吃寿酒之前,要先去做寿人家里放礼炮鞭子,叔叔开着摩托车载着我和老马,路过商铺,停了下来,买了一串鞭子。我坐在长椅上,老马坐在我的身旁。他站起来,我也站来,他坐着,我也坐着。他和亲戚打招呼,我就跟在他的后面。这里的人,我一个人都不认得,他们说的话,我一句也听不懂。叔叔忙着打招呼,坐在亲戚中间抽烟喝茶,没时间顾得着我们俩。
到了酒楼,随便找个椅子坐了下来,这一桌吃寿酒的人都是女人和孩子,热闹得很。菜刚上桌,小孩子一窝哄地乱抢,汤汁溅得到处都是,筷子齐刷刷地往碟子里夹,几下子就被夹完了。老马给我挖了两勺肉汤,我拌着米饭,低着头慢慢吃着。当地人把我当稀奇看着,我也把当地人当稀奇看着,我从来没有见过女人孩子、这样子吃饭,速度惊人。
“早早,你将就点,这桌都是小孩子,没什么规矩的。”老马又夹了一筷子菜给我。
“没事,没事,够吃了。”
也不晓得是不是旁边的女人看我吃饭太秀气了,还是她听懂了老马的话,后来上菜总是把菜转到我跟前,要我夹了才让小孩子去哄抢。没有人喝酒,除了老马一个男人之外,这桌子都是女人。一个微胖的女人把桌子上那四瓶啤酒抓在手里,问道:“你们喝不喝酒的?”
大家都摇了摇头,表示不喝。
她起身,把酒拿到外面的车上,带回家。
桌子上还有一瓶红酒,女人们都要喝。那红酒也不是用木塞子塞着的,而是塑料盖。女人指甲长,这个开了半天,那个开了半天,还是没有打开。小孩子也吵着要喝,起身去抢酒瓶子,用嘴巴咬,用手指掰,也没有打开。最后是老马拿到前台找服务员把红酒盖打开了。酒瓶又转到了小孩子手里,其他的小孩早就把塑料杯准备好了,一个个好奇地瞪着酒瓶里的红色的液体。你一杯,我一杯,仰起小小的脑袋咕噜咕噜地喝了起来,看得我目瞪口呆。一开始我一直以为这些小孩子是好奇红酒是饮料,以为他们尝一口就会放弃,却没想到一个个把杯子里的酒都喝光了。
“老马,你快点儿看那些小孩子,我第一次看见小孩子喝红酒的。”我小声对老马嘀咕着。
“没什么好奇怪的,他们就是把红酒当饮料了,毕竟红酒是甜的嘛。”
老马说镇太小了,谁都认识谁,来了个陌生的脸庞,他们就会盯着你看一会,熟悉了就没事了。
待在这里的第二天,老马带我去了魏源故居,我还是通过他才晓得有这么个历史名人。我的历史底子差,记不住几个名人,能把那几个响当当的老祖宗的名字背出来就已经不错了。魏源故居很小,透过院子的大门往里面瞧,就是一间房子、一个小花园。老马站在门口和卖票的人说起了家乡话,意思是都是镇上几个熟人,可不可以不要钱去观看。说归说,钱还是交了。
这是一座两正两横的木结构四合院,院前有槽门,四周是用垒土围成的墙,形成了一个独立的院落。院子中间的小花园里满地都是枯枝败叶,没人打扫,厚厚的一层,踩上去格外有感觉。只有那几株年老的月季开得一场茂盛,尖尖的枝上是红的、白的花朵。哪怕是十一国庆节,这里也没有一个人来观赏看游玩,当地的人不稀奇这个名胜古迹,外地的人有好多居然都不知道魏源这个名人是在邵阳的,都只记得南京市的魏源故居。周围静悄悄的,只听见偶尔几声鸟鸣声,也不晓得是从哪个角落里发出来的。我们俩围着魏源的卧室、书房、讲堂溜达着,路过正堂,墙上挂着魏源的画像,我合着手拜了拜,却惹来老马哄笑:“你拜他做什么?他又不是菩萨。”
“我妈这辈子从来没有出去旅游过,特别是这种古人住过的地方。我妈说但凡是人住过的地方,多多少少都会留下气息,就好像人的魂魄。你到这里来,扰了人家的清静。拜拜是对他的尊敬,更是表达歉意。”
我指了指那些小道,又说道:“就连这些小道也尽量少走为妙。”
“怎么呢?”
“我妈说了人死了之后,阎王会让你的魂魄回阳间七天,除了告别亲人,就是到阳间来收脚的。要是走多了小路,收脚会很辛苦。人活着就够折腾了,死了就不要太辛苦了。”
老马喜欢我说父母家那辈的事情,每次我一说,他就不说话,认认真真地在旁听着。老马说他的奶奶虽然没读过什么书,可是很多时候说出来的话很像个哲学家。我说越老的人说话越是充满了哲学,因为都是生活的味道。
没地方可去,也走不了多远,就在家门口打转转。眼前这条河流静静地流淌着,也不晓得会流向哪里,天是白的,山是绿的,就连这河水也是绿的。要是在清晨,打开窗户朝外看,霜打得很重,树上的叶子,地里的菜都打上了一层厚厚的霜露。抬头看,隔着河流对面的山上,那烟雾缭绕,绕着山飘渺着,不觉得到了仙境灵地,倒是从骨子里渗出一丝丝苍凉。尤其是在夜晚,路边连个路灯都没有,黑漆漆的,一眼望去什么都看不见,只有那巨大的阴影笼罩着村庄。我这个人胆子小得很,老是会想起鬼节那天,老马搂着我跟我说起在他家乡的山上曾经盘着一条大蟒蛇,俯视着整个村子。还没吃饭,奶奶和阿姨在厨房里忙着生火炒菜,老马牵着我说是进山溜达几圈。脚下的路都是细细的沙尘,摩托车路过,空中扬起了阵阵灰尘,顿时就感觉到手和拖鞋里的脚沾满了灰。路边的房子都是自家盖的三层小楼房,有钱点的人家会细心地装饰一下,贴上好看的瓷砖,可不管是哪家的房子,旁边都有一间红砖建成的小屋,有的还是木板子搭建的。乡下的狗不像城里的狗,你别逗它,哪怕是看也不要多看它一眼,你从它身边路过,那畜生立马就跟在了你的身后,喉咙里发出低吼声,我紧紧地拽着老马的手,身子都贴着他,生怕那畜生突然扑上来,朝着我的小腿肚就是一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