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专栏北岸四人帮的传说(千种豆瓣高分原创作品·看小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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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8章 胡妖袁教授,雨桐小红愁

周末,袁教授要来学校,我们去了。

东门,内蒙古饭店,我和妖哥走进去时,胡哥已经端坐一边,眉眼幻化成媚眼,那一脸的笑,贱贱的。

坐好,他径自点餐,不等教授来。我们闲扯几句,在未扯下蛋前,教授携夫人缓缓地走进来,人齐了,便进入了正题。

孔明之舌仿佛粘贴到了胡哥之嘴,扑塔扑塔得三言两语讲明了邀二老共商大事的目的、前景以及未来的规划。数字写汉字,便利好看,值得推广,胡哥所干的勾当正是营销推广,所以他要和教授合作。教授提供产品和教学,他负责宣传推广,我和妖哥自然是站在胡哥这边,当其下手,说开了就是苦力。胡哥说,先在中传搞,然后推广到北京高校,既而全国,直至世界。那一副绝妙的七洲四洋的全景图横空出世,听得教授和我们一愣一愣的,只有胡哥,镇定中透漏着绝对的自信,仿佛,这事对他来说,只是手指轻轻一勾一划的事。他还说,咱们这个东西绝对是好东西,和袁老您是相见恨晚啊。袁老仿佛找到了欣赏自己价值的知音,缕缕不绝得讲述自己从文以来的牛逼经历,不能惊天地,也算泣鬼神。

席间,他要去上厕所,我和妖哥同去顺便给他带路。想着,自己这个半成品的文化人,面对一教授,是不是应该套套近乎,万一他将来真混出了名堂,收我当个入室弟子,岂不是连带我也扬名万里了嘛,有了名就好搞钱,有了钱弄点权,既而再搞女人和钱,如此循环下去,生生不息,快哉快哉。于是,我说我也超喜欢中国文化,写一些中国风的东西,比如歌词,爱看哲学历史,心里一直有个文人梦。本想着老头子会问我一些具体的问题,比如对“仁”和“恕”的看法,对诸子百家的喜恶,我都组织好答案了,他却赤裸裸得忽略掉我这个年轻后生的意图,反夸自己道:

他们都说我是“活孔圣”!

我的胃差点进化成了排污厂,恶心的要紧,孔夫子那人家有自己的思想,身体力行推销自己的政治理念和治国抱负,你一个老头子(念在其长,没加一个形容词——糟)发明了一套写汉字的方法,偶尔画几幅画、写几帖字,始终复制他人,毫无文化建树,还敢自诩孔子再世,真是为老不尊,或者用不要脸更贴切一点。我顿时对他的好感全无,整天为利益奔波,君子爱财也并无不可,但没必要打着要复兴文化的口号来自我抬高吧,何况,写写书法、投机取巧的把汉字写快写好就是复兴文化、振兴中华嘛?

当然了,骨子里,性情中,我和他并非完全互斥。

回到局上,胡哥再次重申这是五个人的合作,我们自己的团队,如果将来扩大到一定的规模,有了更多的管理者,核心成员依然是我们。袁夫人表示这是一定的。大抵,文人不善商业型交际,而有个能说会道的老婆,便是极好的。袁夫人脑袋灵光,除了帮丈夫装裱字画,还负责他的一切经纪活动,有此内助,总归是福,至于算不算“贤”内助,那就要看袁老的成就了,与夫人无关。

胡哥知道文人爱炫耀自己的一技之长,便主动要求让袁老教我们几个字,万一他日招收了好多弟子,第一批教学老师必然得有我和妖哥这样出类拔萃的大学才俊。于是,袁老让我们随便写几个字,妖哥写了自己的名字,然后袁老用自己的酸腐气加傲慢气一刀切入:你这字写得太差。差的意思是彰显他的好,一口河南口音操出的伪劣普通话让我们半懂非懂,他开始讲解,用几个阿拉伯数字卖弄他的专利绝不是假冒产品。轮到我写字儿,我想顺便透漏一下自己的惊世才华,便写了四句歌词:

夕阳西下,怎了解红颜白发

似水年华,痴情蝶恋花

我借朱砂,将碑文轻拓

却隔你咫尺天涯

这是你写的词?

嗯,高中时候写的几句。

你这文学底子还是比较厚的,小伙子继续努力啊,前途不可限量。

但,这只是想象。他劈头盖脸得来了这么一句:现在的年轻人啊,写的字真是越来越差了。我拔山兮之力蕴藏笔锋,一勾一撇尽是日月山河,怎料到时不利兮,遇到了这般糟老头子(我表示这个“糟”字该露脸了),不欣赏也罢,还蹬鼻子瞪眼得杠上了,说我字丑儿!眉心间满是不悦,但顾其胡子半把,没有发作,心底却对这个人的印象像后羿箭下的太阳,不留情面的坠落。尽管我承认,我的字比王羲之父子还差了三万四千米,但您老人家就不能开开金眼看看我写的那几句词意嘛?

约莫半个小时后,二老得回家了,留下一堆教材。完整的一套给了胡哥,我和妖哥分享一套,说是替他先向班里的学生做做宣传。我对他的恶感又加一层,既然宣传,好歹我和妖哥一人一套,给个完整的啊,生怕我们吃了、烧了、擦了屁股嘛?此等斤斤计较、专注蝇头小利的人,想推广“阿拉伯数字的变形记”真是,我表示不宜做过多评价。

走出内蒙古饭店,夕阳垂青,落一丝余晖在我的发梢,不知想起了谁,我竟然心头一颤。

路上,胡哥、妖哥、我接着聊。

胡哥说,这事咱得安排具体的行程一五一十得做。

可是,我们还没接触过这些,不太懂。

没事,我安排,你们做,方案我来,你们具体执行就行。

嗯,这样最好,也能跟您学点东西。

过两天,我再抽时间来一次,咱们坐下商量,最近比较忙,好多人请我吃饭,到时候我通知你们。

嗯,好。

你们觉得袁老怎么样?

妖哥说,他这个东西是个好东西,也值得推广,要是做好了肯定是名利双收的。人嘛,就是一个文人。

我说,嗯。

胡哥笑着,你看,我在吃饭前就说,我敢保证他们会抢着付了钱,我算得准不准,他们看见大买卖来了,不得巴结咱啊。你看杨校长,根本看不起他那些,咱们也算是通过杨校长找了个活儿,这件事,不是三五个月,能搞几年的。好好干吧。

我私自想着:怪不得在吃饭前你点了田鸡炖蘑菇,这么贵的菜从没点过,原来是有这么一茬道理在啊。

妖哥和我回宿舍了,胡哥又到别处胡吹海吹去了,夕阳,落下,天色,渐暗。

回到宿舍,诸位同学皆凑在了小苦宿舍,我看到了大少和江贤,说是要找片,江贤给了他们一个网站,一个专搜种子的网,而且几个人还合谋办理了迅雷白金

会员,据说,这样下载速度会变快。我呢,也不能完全坐视不理,遂义正词严得提出:

我要分一杯羹,遇到好看的,让我拷一下。

拷片这种行为的边际成本极低,几乎可以忽略不计,所以他们也没反对。

大少跟小苦、小泽是一个宿舍的,江贤跟小苦都是非常态的文艺青年,故而两人走得很近。我曾建议小苦和我换宿舍,这样我就不用在半夜被敲手机键的声音弄醒,而他俩也可以进一步发展基情,但小苦拒绝了。大少若有所思,似乎有这个冲动,因为他受不了宿舍太吵,在外面租房子。所以,大少和我商量着,大二开学,便换宿舍。

大少,福州人,普通话带着台湾腔,也有可能是刻意为之,以显示自己的身份不俗。他爱美女,更爱出行,一架自行车,走南闯北,半个中国都有他的车轱辘的轨迹,这等勇气和魄力可不是常人能领略到的风景。在文化产业管理的两个班里,他和我是都在学校勤工俭学,他在心理服务中心,而我在图书馆。通过我喜欢读书来推理,可以得到结论:他喜欢心理学。

至于小泽,技术宅,广西人,各路软件耍得有模有样,是专业的剪片大神、PS高手,常常有人请他去吃玫瑰花园(一个自助餐厅),吃完了他就得剪片子了。他不善交际,极少与雌性动物交流,最令人羡慕的一点就是:吃什么都不胖!这年头,不光女孩儿********才能取得被包养的资格证,男人也得“五大三粗”再挣几疙瘩金子银子才有包二三奶的实力。荷尔蒙伪装下的男女,宁肯用金钱来劝慰自己的羞耻,以为这只是纯粹交易。

快上床时,文子姐的QQ头像闪动,我点开一看:

你明天有时间嘛,总监想找你谈点事情。

我的神经像爆竹开了花,整一个二到极致的贱笑表情,忙说好好好,寻思着:莫不是总监看我文采斐然、才气逼人,不邀我作词乃是公司的极大损失,便幡然悔悟,重新召唤我回来?

时间在等待中,像放了延迟反应的催化剂,分外漫长。英语课忐忑得怕被提问,一面还兴奋地急于下课,脑海中组织着天花乱坠的语言来准备应对总监的溢美之词。当然,我个人非常之享受别人对我的赞美,就算是那些相当浮夸和言不符实的赞美都要一一领受,聊胜于无嘛。其实骨子里可能是我太自卑,只会写几个字的酸腐文人想出息毕竟得配套一个大的“鼻孔”才行,而这样的“大鼻孔”,在文化界屈指可数。享受赞美,在一定程度上,能暂时性的遮掩我的自卑,谁让我干了爱上了这一行,不怨天不怨地更不怨伟大的我党政府。

在我神思恍惚得自我浮夸时,邓老师居然提问我了,她居然提问了,像一把尖锐的刺刀从背后狠狠地插入了我的脊梁骨,我顿时慌了神,不知所措,并且用语无伦次来证明我的确在“神”游八方。老师打赏了我一个不屑的目光,冷冰冰得说:

SIT DOWN!

我悻悻得坐下,耷拉着脑袋,只等下课铃响,逃离这个精神的刑场。

熬着熬着,再烂的骨头也耐不住沸腾的水煮,我熬到了地铁站,熬到了国贸,熬到了新潮国际公司。

文子姐热情地招待着我,可是音乐总监不在,说有事出去了,让我等等。我坐在新潮的沙发上,悄悄地、静静地,呆坐着,不发声,一平面设计的哥们儿问我:

你大几啊。

我大一。

怎么看着不像啊。

我无奈的一笑,不就是想说我显老嘛,客气点就算长得成熟吧。

公司里最主要的艺人焱哥从里面走出来,他主要负责词曲创作、编曲混音等,有俄罗斯柴可斯基夫音乐学院的留学背景,回国和刘总监一起投资注册了新潮,出过几首单曲,现在混得也算小有名气。他朝我淡淡一笑,我接过,也抱以淡淡一笑,就差加几句“明媚的忧伤划过我45度的仰角”,但我可没那么矫情。

他说,你就是那个写歌词的那个小伙子?

我说,嗯。

他说,我再看看你写的。

我把文件袋递给他,他随便翻了翻,然后看了一首《天使没有翅膀》,说过这种词比较适合写歌,那种过于中国风的,听众也不太好消化。你找首你觉得写得比较好的,我看看。

我拿了我的处女作给他,并主动说,我给你唱一下吧。

一曲唱毕,他不作评价,我想着,是我的歌写得太好,而他作为业界小有名气的创作者,居然没我写得好,故而汗颜了?突然觉得我有点阿Q的感觉了,把不要脸和恬不知耻当做生活的自我救赎。

他说,我给你唱一首我写的歌,只有英文歌词,你看看能不能写几句中文歌词。

白色钢琴打开,一种梦幻的感觉像法国普罗旺斯的野花一样,由内而外得散发着我的惊喜和羡慕,我承认,“棉花”我没弹好,口琴端不上台面,五线谱不识,高音唱不上去,虽然爱好音乐,但我只是比白痴稍稍懂一点点,凑乎能识个简谱,写个主旋律,每次看到别人在舞台上钢琴演唱,聚光灯下万众瞩目,口水流下三千丈都不足以表达我内心的狂喜和惊羡,奈何,这只是意淫的力量。

他唱了四句,我用二十分钟的时间来写了十六句,也就是说,我写了四乘四,四种方案供你选择,不同的意境、不同的情绪,极尽我的全部才华,像一阳指般将内功汇于一指,一击即中、不留余地。他对着歌词都唱了一遍,说不错不错。禁不住表扬,我浮夸的内心张扬的像酵母菌一般,急剧的膨胀,有点不知自我了,便学起了王婆,卖自己的瓜——为了写词,我抄了一本字典总结所有的韵脚,背了几百首宋词,研究了点元曲,写词已经很随心所欲了。

焱哥笑着拍我的肩膀,说,哪有自己夸自己的,应该是别人夸你。

我不好意思的笑了,像一个腼腆的小孩儿,故意装清纯以表自己的无知,不知道夸奖这回事,只能由别人来完成,而不该由自我实现。

他以一位正儿八经的创作者的姿态给我讲授写歌之道——歌嘛,主歌部分没必要写得很复杂,你看我写的这个,很简单,四句的旋律基本差不多,进入副歌的前几句稍稍改改就行。

投机取巧还反过来教育我,我还不屑一顾呢,但饭碗就在眼前,如果因为自己的傲慢而丢了可能到来的饭碗,那我不是自己找嘴巴抽嘛——也可以理解为,我就是高不起风、亮不起节的一介凡人。

刘总监迟迟不回来,于是另一个总监跟我谈了谈:

找你来是因为我们这儿来了几个新人,需要些歌,写歌呢,很多词人都想宣传自己,他们有的都自己出钱来让别人用他们的词。(言下之意,小子想给我们公司作词是吧,别想要钱,我们找你也是看得起你)如果你的歌有的歌手看对了,想写上他们的名字,那么这个我们是一定会支付报酬的。

意思很明白了:想挣钱你就得出卖你的作品。

写东西的人一般有种感觉:自己写的就跟自己生的一样,笔杆子就是自己无性繁殖的超级子宫,诞下的崽子个个出类拔萃,但有时候,难免吃点“三聚氰胺”或者黄浦江的死猪之类的东西,拉出来的屎,那也算自己的产物,而这样的东西就算给了别人,也不是怎么稀罕的。所以,我决定如果我想要钱,随便炮制几首自己以前的作品,当做赝品,卖给他,若是好的作品,就算不要钱,也要坚持署自己的名字,所以这时候的孩子只能算其养子,亲生父母的权益必须牢牢的握在自己的手里,万一哪天我儿子出名了,他不得光耀门楣,顺便捧捧他爹嘛?

那天,刘总监始终没回来,他们让我把我的歌词留下等总监回来看。而我找了个借口便回学校了。

闲的时候,觉得地震来了,也有时间穿裤子勒腰带从床上缓缓走向室外,忙的时候,紧跑慢跑,光屁股以光速往外冲,还是会跌进天坑,摔个半死不活。为了逃避一些回忆的纠缠和折磨,我选择了忙碌,而这样的忙碌像雪球般越滚越大,直到……

接到胡哥的电话,说把妖哥叫上,在梆子井的学生公寓谈点事情,我心里想着,我那篇毛遂自荐的稿子到现在还不给我发表是怎么个回事,他说的话,难道真的进化成“屁”这种糙不可闻的东西了吗?

说不喜欢坐车的他打着公交来到了梆子井公寓的小餐厅,身边还带了一个小弟,说是华科的一个学生,也是跟他一起做事情的。席上,无意间说到了我那篇自荐的文章,他已经跟总编说了,总编好像有点犹豫,不太好发,没事,你放心,这事我来弄。我一笑置之,胡哥胡说起来向来风轻云淡,好像世界尽在其掌中。他还说,找华科的,还会找别的几所学校的学生,要一起宣传袁老头子的那个专利,大家一起搞,会快点。

妖哥后面进来,他直接切入主题,问胡哥:咱们到底怎么做啊?

胡哥说,咱们学校不是要开校运会嘛,想想怎么用好它?

妖哥说,这个校运会是不会直接让你上去打广告的,会被轰出去的,我们学校的人很个性的,看不惯的事情管你是何方神圣,就嘘你,嘘到你不说话为止。

胡哥以一种老沉持重的语气说,换个别的方式,好好想想。

……

快进到校运会那天:

校长亲临南操主席台,胡哥一脸媚态,拿着话筒,凑到校长嘴前,校长清清嗓子,开始发言:

同学们,在全校欢聚的时刻,我们将举行第二十九届校运会,但在开幕之前,我必须隆重介绍一个人,一件事,眼前为我端话筒的是胡言刍,(台下爆笑:那不就是胡诌嘛?)他是社区生活报的记者,他提出一个想法,我觉得很有必要让我们先进而又敢为人先的中国传媒大学第一个吃螃蟹,那就是全校学习一位袁教授的数字写作法,简言之就是用阿拉伯数字来书写汉字,它不仅美观、而且便捷,同学们不要冷笑,也不要嘘,不要嘘,大家不要嘘……不要嘘……

校长说不下去了,愤愤离席,一帮不识好歹的畜生,敢嘘校长!

胡言刍先生也灰溜溜的撤了。

快退回校运会前一天,妖哥回河南考驾照,坐火车回去了,我拨通胡哥的电话:

胡哥啊,明天就是校运会了,您什么打算啊?

明天啊,我怎么把这档子事给忘了啊,哎呀,现在脑子不行了,我明天还有事,去不了了。

哦,那好吧,那咱们改天再说吧。

欸,好,行,改天见面谈,最近我这真是太忙了。

那,胡哥,拜拜。

拜拜拜拜!

接着快退,小餐厅的局上,胡哥谈笑风生,一派高儒形象,“指手画脚”,瞬间勾勒一副运动会怎么宣传的蓝景,仿佛——我们的未来不是梦,这事,简单的像拉屎一样,只消脱裤子的功夫,就能搞定。

华科那哥们儿很认真的听着,时不时笑了,他要去上厕所,而小餐厅离我的宿舍最近,于是我带他去了。

那哥们儿厕所后,问我超市在哪,他要去买烟,然后跟我说:我看你跟我大一的时候很像,我跟你说句话,你别跟他们说,包括你那个师哥:

有些话,听听就好,不一定要做的,对你好的只有自己。

我当时有点懂,不全懂,无外乎,社会上的人和事,像古书般,不能尽信也不能不信,有所选择才能有所收获。

回到局上,胡哥依然在画他的理想图景,我隐隐觉得,此人的谱不太好靠!

集体意淫一番又一番,我们终于散了。

经管院排混排赛开始了。班内五个男生,都没学过排球,作为看上去稍稍威猛高挑的我,很难说我不参加!(篮球、足球有吴DOTA、李龙、陈宇飞、周小胖他们,我只做最忠实的拉拉队)

第一次训练。小兰作为文管2班的体育女将军自然是遇球打球,遇赛则赛,不是逞强,是真的超强;还有一位我的山西老乡,小红,她后来从军了;还有三四位女生。男生方面是宇飞、小胖和我。6V6,三男三女,训练时我们连球都不会发,更别提接球了、配合、扣球、拦网这些高技术高难度的活儿了。约莫练了两三次,是骡子是马拉出去溜溜,结果是不上档次的驴子,决赛那天,整齐的班服下跃动着蓬勃的灵魂,但你若蓬勃如蒿草,对方热烈如火,妥妥的完蛋——被烧的片甲不留,但阿Q告诉我们要学会自我安慰:对方是大三,输了不丢人。

关于小红,我不能一笔带过,不然我的大学历史就少了点玫瑰的映衬。

自从知道林雨桐心有所属后,我便不再对班里的其他女生动情,不是因为我要立痴情牌坊,只能说它像一种精神的自我囚禁,就算我想走出去也是有心无力,好比我的学习状态,想当学霸,像疯子般学习,但却力不从心;想过罢学,像比尔盖茨、乔布斯、韩寒之流,但却欲罢不能,夹在中间,作了精神层次的边缘,没有定位,我这颗自命不凡的导弹怎么发射?

但并不是说,我和班里的女生不再有交集,小红同志对我的爱慕之情经由她管不住嘴的闺蜜泄露给我,于是,我知道了小红居然喜欢我,这么久了,终于有人喜欢我了,在我看来,仿佛是刚入社会的孙悟空被顶级领导垂青赏赐了一个弼马温一样,一个体制外的人华丽丽的走进了体制内,但结局大家都知道,孙悟空不知好歹,瞎折腾,气得玉帝找人收拾他,挨了五百年之苦,我呢,也没有修成正果,主动从“体制内”走了出来。有人喜欢是好事,但凡事它讲求两情相悦(虽然很多时候并非如此),但强扭的瓜丑的能看吗,所以我就拒绝了,而且挑选了一个绝佳的时候拒绝的,她生日的前夕。

事情是这个样子的:闺蜜买了生日蛋糕,想要写我和她的名字,说是咱俩一起为小红买的,她肯定会高兴的。我说好吧,不反对。随后,她又说,能不能给她发一个祝福的短信,最好写点好听的。这是一种赤裸裸的暗示,如果我喜欢她,就趁这个时候表白,十有八九这事它就成了。可惜的是,一段良缘的主角终究不是我,我脑袋犯浑,想了想,早早断了她的念想比较好,就无情的拒绝了,当时我是这么写的:

对不起。忘不掉过去,也走不好现在,我现在是不会喜欢任何人的,就算是天女下凡。对不起,希望你能找到属于自己的幸福。

很明显林雨桐的出现是我这个谎话最大的漏洞,幸亏我和林雨桐的事只是浮光掠影般得飘走了,不然我这个虚伪的男人,就真的变成别人嘴里的“******混蛋”了。其实,哪个男人不说谎,不说谎的男人都是智商低的表现,只有说谎才是****的至高境界,尤其是那种有本事骗女人一辈子的男人。(侧面证明,相信男人的话的女人都是傻女人,但你若真正的傻到家,傻到相信一辈子,那么你也是幸福的。)

然后,就没有然后了,第二天下午我们参加计算机的校内二级考试,我和她挨着,还有说有笑的打招呼,我以为,它过去了。原来,真的只是,我,以,为。

大二上学期,她想去参军,报名,体检,合格,填表,走人。走之前,闺蜜又搞了一个欢送晚会的策划方案,作为班长兼她曾经喜欢过的人,我被冠名了很多重要的角色,比如音乐总监,购物总监,表演嘉宾,推蛋糕、切蛋糕的人选等等,我心想着:人家都走了,有什么都做了吧。

那晚,我张罗着,吹气球、摆桌子、请班主任马原等等,全班到了一半,有些外班的好友也过来,更为关键的是林雨桐也来了,整个场子只有我和赵昆,关于赵昆为什么会在场,并不是因为我这个好哥们儿,而是因为小兰,那么,他们的故事是这样的:

大一下,他们在一起了,活生生的震惊了我们周围一干人等的视觉和思维神经,他们怎么会在一起?关于这个震惊,我有必要解释一下,小红和我们男生都玩得很好,众男生的地位原本都是一个档次的,突然一个好友圈里的两个人,互相画了小圈圈,其他人就显得有点不知所措,但木已成舟、米已成饭,我们只能祝福,发自内心的祝福。

大一下,我和吴DOTA和周小胖也走远了,李龙和陈宇飞亦然。圈子不一样,久而久之,你走不进,他不出来,两个人之间就有了墙。小胖浸在辩论圈中,校辩论队他也是主力,乐此不疲;吴DOTA浸在自己的网络世界,我是完全不懂;李龙汽车和足球,班里的事业漠不关心,也不住宿舍,想走近真心很难;宇飞是院体育部的当红小生,圈子是学生会。而我,青果文学社只是过客,制音工厂亦然,我的圈子只有班级,所以我当班长是绝逼的合理有效,想起大二时的韩国女总统朴瑾慧,没有老公所以嫁给了整个大韩民国,人们有理由相信没有婚姻和性生活牵绊的女人,手腕不比男人弱,换句话说,性冷淡的人失去了性这个弱点,其强悍程度是可以预见的。类比我的境况,隶属于班级这个大圈子,也只能活动在班级中,所以我娶了班级,自然是有把握把班级工作做好的。

小红的故事还未完待续,人不能跑偏。

那晚,先放了大家给小红的留言祝福视频,我的视频被排到了最后,还被冠名为最耐人寻味的,因为我说了一些话,一切尽在不言中,对你始终有歉意,等你回来。

她笑了。

下一个项目,嘉宾表演环节,别人唱歌跳舞,轮到我,我以半个主角的身份吸引了全场的目光,当时的感觉像脱衣舞郎般,众人都期待我的裸体是怎样的形态。很抱歉,我展示的依然是唱歌,此歌非彼歌,乃我原创之歌——把想你的时间都用来读书:

把想你的时间都用来读书

就算孤独也不会那么无助

虽然偶尔还是有一点想哭

没人在乎就要走自己的路

把想你的时间都用来读书

沉醉在历史典故把爱潜伏

希望几年后变成你爱的人物

再给你保护和想要的幸福

……

这个词有歧义,后来她问我,是不是现写的,我说不是,是以前写的。其实我混蛋了一把,这首歌本来不是写给她的,她也不傻,估计猜出来了。但很明显我撒谎了,撒谎也是因为这首词的意境很适合此时此刻,恰如彼时彼刻,但并不适合我和她的关系,因为我依然不喜欢她,而她是否还喜欢我,我不知道。

唱完歌后,就是蛋糕环节了,在灯光俱灭的环境下,我点燃了蜡烛,然后把蛋糕抱过去(原来是设想着用一个小车子推过去的,但条件有限),然后马原老师带头起哄,让我们成就一个拥抱,不好推辞,给她一个迟到的拥抱。

切蛋糕、踩气球、唱歌,在她发表了临走感言后,我们大家散了。我觉得,作为一个男人,不能留下这么含糊不清的留言和歌就撒手不顾,有些话,不说清楚,在青海的部队中,她还是会困惑,我必须向她证明一点:

我他妈就是一混蛋,不值得你喜欢!

事实上,在充分的证据和事实面前,她相信了,而且,她说,她释怀了,她不会再像以前那般,上课看着我的背影(因为大一下学期我装逼,上课总坐在第一排),睡前不能听我的消息,不能看我的状态和日志,不能很多很多……

当初我在她未表白便拒绝的时候,她说,当时真想煽我,我是她第一个喜欢的男孩儿,而我居然这么轻易得伤害了一个人,即使我不配。

其实,我该煽!

三天后,早上六点四十,我还在被窝,收到一条短信:

我今天早上七点就要走了,希望能见你最后一面。

这样的希望必须满足。

我以迅雷不及掩耳之速奔向了女生的宿舍楼下,也就是传说的八号楼(所住皆为经管院的女生),楼下静悄悄的,我的心情也很复杂,说喜欢谈不上,但就是有一种惜别和不见的惋叹,或许,被人喜欢真的很幸福,只是这幸福对我却奢侈得很。

等了五六分钟,她们都出来了,很多行李,还有一把吉他,我记得这把吉他。它是我推荐小红去买的,她确也买了。离别,同宿舍的女孩儿们和她一一道别,最后一个是我,再一次拥抱,我在她耳边,轻轻的说:

照顾好自己!

我还能说什么,这就是最好的祝福。

她笑着说,我会想你们的,再见啦。

她走了。

时间不多了,我跑着去上第一节课,在课上,她给我发短信:

你是个好男孩儿,以后一定要找个配得上你的好的女孩,我要走了,再见了,我喜欢了一年的男孩。

你走了,这学校再没有女生喜欢我了,现在我竟然感觉空荡荡的,哎,被人喜欢真的很幸福啊,在那边一定要照顾好自己,新兵可能会比较苦,熬两三个月就好多了,坚持哦,希望你能实现你的梦。

嗯,你也是,珍重。

珍重!

轻轻的她走了,带走了我写给她的歌和送她的柴静的书《看见》,留下了一本《婉约词》和一幅画,也算诗画的灵犀交互,这段故事,到此,似乎,已经落幕。

排球赛是输了,但让我庆幸的是结识了自己喜欢的她,并且爱上,像龙潭,很深很深,深得像传说,深得值得我用一生去珍惜去守护。它不是别的,就叫排球。从前,我可以说,我不喜欢体育运动,也不喜欢加各种前缀的“球”,但,那么轻描淡写的,我竟然就爱上了她,这难道不是一种缘分嘛。所以,我大二的体育课选修了排球,每周五和她约会的一个半小时是我最幸福的时光,仿佛延长的快感,每一滴汗都在喧嚣着我的痛快,干脆点,那就一个字——爽!

思维的时间维度跳跃的太猛,我必须拉回我这头不受控制的野兽,让笔头稍稍安分点。

话说,当我的体育课还是台球的时候,期中测试是打直球,无角度,短球五个,长球五个,花花的技艺比我和赵昆略高一筹,赵昆比我略高一筹,不知何时,我踏在了技艺的水平线上,费劲得拔高,却总是涨不过其他肆意泛滥的潮,可能天生就不是吃这口饭的人,只能认了。测试我得了八十,中规中矩的分数,有人教导我,枪打出头鸟,凡事别风头太盛。我这是典型的吃不到葡萄就说葡萄酸,泡不到嫩模就说嫩模骚。

后来的体育课,就是二人互相打比赛,事实上,老天是非常垂青我这个不起眼的小伙子的,它虽然关了我的门却在我的墙上凿了一个洞——依靠对手不断把黑八打进洞,我一介**丝顺利逆袭,闯进了总决赛,而花花止步三甲,赵昆则在第一轮被刷(他把黑八敲进去,纵使有惊天之技,也无济于事)。

体育课的结束是最后的有角度打球测试,五进四,满意至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