顺龙说,我们高中就认识了。1996年的暑假,那时你还没上学吧。我已经是高二学生。我们是在一个同城聊天室认识的。你应该没用过聊天室,很多年前的东西了。那时不比现在这么开放,还有同城交友群,学校群,同志酒吧,那时很保守。聊天室是唯一认识同类的地方。周末跑去网吧打游戏,顺便在同城聊天室里看看。认识他也是机缘巧合,发现我们同校同年级,但也不敢贸然见面。还是聊得多了,才想见一见。就想认识个现实里可以说话的朋友而已,也没多想。他网名就叫九月,因为他是九月出生的。
我们都是很普通的男生,长相普通,成绩普通,家境普通,什么都普通,完全没特色。但见了面,仍是开心。因为切切实实地知道,这世上不是只有我一个人与别的男生不同。那种感觉你也懂吧,亲眼见了同类,明白自己不是孤独的。十多年了,我已经不记得当初见面的细节,但那种温暖的感觉一直在心里。那是我生平第一次同一个男生这样亲密。整个暑假都跟他黏在一起,在上海到处玩,两个人很快就成了好朋友。朋友,这种感情是很微妙的。渐渐发现自己魂不守舍,每天盼着见他,见了他就很开心,不见他就想他,一想他,就又开心起来。他问我干嘛这么开心。我说没什么。他说没什么还这么开心。我说,看到你就很开心了。话一出口,自己也觉得尴尬,忙讲些别的敷衍过去。谁知他说,他也是。
青春年少的那种情愫你懂吗。如果你恋爱过一定懂。发觉你喜欢的人也喜欢你,是这世上最美妙的事。也不知那算不算告白,但我很开心。因为我确信,我们的关系,不仅仅是朋友。
确定恋爱关系是在开学初,九月的时候。都十四年了。他过生日,我陪他。晚自习下课后,买了小蛋糕去找他,两个人坐在学校操场的草坪上一块吃。周围黑漆漆的,不少男女同学在散步,但谁都看不清谁。吃完蛋糕也不急着走,躺在草坪上望天上的星星。十四年前,上海的夜空比现在好看,没有环境污染,白天天很蓝,云很白,晚上星星一颗一颗的,很亮。我们躺在操场上,也不讲话,听着知了的叫声,吹着风,很舒服。躺了会儿,他靠过来,拉住我的手说,咱们回去吧。那是我们第一次牵手。后来就正式交往了。没有谁要追谁,很默契地,就走在一起。
两个人都是初恋,也不敢公然约会,晚上去学校附近的公园散步,偶尔牵下手。远远地看见有人过来了,立刻松开。后来胆子大了些,带到家里,跟爸妈说是一起写作业的同学。那时候学校里很喜欢互帮互助,搞学习小组,我们就算一组。拿学习当幌子,爸妈求之不得。我们也怕穿帮,当真用功起来,居然成绩上升了不少。有时爸妈出门,两个人便有些亲密的机会,但也只是拉拉手,亲亲脸颊。那时我们很单纯。
有一回我在他家写作业,晚上下大雨,他妈妈留我过夜,给我拿了被子,让我跟他睡。那晚,我们第一次接吻,吻得很厉害,一直吻。半夜醒了,接着吻,吻着吻着,睡着了,醒来了又继续。早上起床头晕脑胀,困得要命,但还记得把另一床被子也叠好放在床头,虽然我们只睡了一床被。
九月,很抱歉,我不太会讲故事,许多事过去很多年,我也记不清。我们在一起十年,从高二开始,一起考到交大,一起读研,读完研究生一起工作,在外面租房子。能有个家,我是不敢奢望的,但一起租房,一起生活,已经很满足。我要的不多,有他就好。那是我这一生最快乐的时光。我们在一起两年高中、四年大学、两年研究生,真正约会的时候很少。住在一起后,终于可以日日夜夜在一起,每天醒来就看到他。早晨的阳光从窗外照进来,照在床上,照在他脸上,看着他,很想亲吻他。这种幸福的感觉你懂吗。真希望每天都能这样。
可是,很快的,爸妈开始逼婚,说我们年纪不小,该成家了。我问他怎么办。他想了很久,问我,我要是结婚了,你还爱我吗。他这样问,我就明白我输了。我输在我们不能结婚。因为我想的一直是,两个人一起努力赚钱,去国外。我没告诉他,很久之前,当我知道某些国家允许同性恋结婚时,我就开始攒钱,平时的零花钱、过年的压岁钱、奖学金、工资,都存起来。我的存折就放在我们床底下。我想存钱和他出国结婚。我总以为我们的感情是有个盼头的。哪怕再难,好歹有一点希望。
然后,他妈妈发现了我们的关系。我们一起租房的借口是方便上班,靠近公司,两个人分摊房租也便宜。他妈妈有天来看他,她有钥匙,开门进来,看到我们搂在一起。他妈妈把他带回家,跟我说,两个大男人,玩玩就行了,该结婚生子的时候就结婚生子。从前的事咱们不追求,往后不要再有联系了。不然就告诉我爸妈。我还想争辩些什么,她只说,自重。
自重?跟喜欢的人在一起,怎么就不自重了。难道天底下还有比两个人真心相爱更美好的事吗。为什么要我自重?可是,我再也联系不上他。手机打不通,头像再没亮过,工作也辞掉,一切联系方式都断掉,他忽然从我世界里消失。两个月后,我从同学口中得知,他结婚了,女方是他妈妈同事的女儿。
大学同学说,看你们俩不是挺要好的吗,怎么他结婚了你也不知道。从前看你们那么亲密,还以为你们搞同性恋呢,他都结婚了,你准备什么时候结婚。同学的口吻是轻佻的,戏谑的,我却讲不出话来。我连我爱人的婚礼也没能参加。我的爱人,没能与我结婚。想到他的婚房是我们曾睡在一起的床铺,觉得讽刺。他床头的台灯还是我们一起买的,会被丢掉吗。我送他的海报、书、相框、衣服、手链、杯子,都会被丢掉吗。属于我们的回忆,也会被丢掉吗。
其实我一早就想到这种逼婚的情况,想过找一对女同性恋假结婚。可仔细一想就知道行不通。被逼婚的下一步就是生小孩,且不说孩子是无辜的,这种两两欺骗的家庭如何走得下去。如果一方生病,另一方究竟由谁来照顾。家里的财产如何分配。长久不能见面,不会吵架吗,发生情感矛盾怎么办。这都是很实际的问题。把爱人放在别人枕边,一辈子苟且地爱着,偷偷摸摸,连婚姻这种最光明正大的事也要蒙骗别人,想想就觉得累,觉得痛。
现在我看到国内有同性恋选择与女同性恋假结婚,还大肆宣传这是一种很好的解决方式,就觉得羞耻。感觉就好像一个黑人在分享他的整容植皮经验,还鼓励大家都通过整形变成白人。我觉得这样很不对。大家都藏起来,就没人知道我们这个群体的存在,就不会有人站出来为我们说话。不。我们应该站出来,被看到,被意识到。让大家知道这是一个人口基数非常庞大的群体,是一个正常的群体,从而争取我们的合法权益。法律只代表多数人的意愿,我们必须站出来,让社会知道我们也是多数人。
很多同性恋喜欢拿孝道劝说自己。不。我不要为了所谓的孝道压抑自己一生。家庭的存在是为了延续爱,而不是血缘。下一代欠上一代是理所当然的事,但我们没必要做出任何偿还,因为我们会同样把爱传递给我们的下一代,绵延不绝。愚昧地讲究孝道,报恩,下一代拼了命似的满足上一代的任何渴求,跟还债一样,不惜牺牲自己的幸福。这不是爱,这是野蛮的交易,只会让家庭关系变得紧张和封闭,就像一颗不知何时爆发的火山。那些妄图用假结婚的方式蒙骗父母的人,以后必会面临其它问题。因为解决问题的方法从来不是逃避,而是面对。但那时我不懂。我只会逃避。那时公司有去冰岛出差的任务,可能长期待在这边的分公司。大家都不想来,我申请了,再也没回去。
据说他们婚后第二年有了小孩,一家人幸福美满。也不知真假。但无论他过得好与坏,我都不会开心。我并不怪他,他也是没办法。我也不怪这个社会,我怪不起。我只是想起从前无数个夜晚,我们走在学校操场上,牵个手就开心得不行。但我多希望,有一天,我们能手牵手走在阳光下,无拘无束。希望我带他回家时,可以说,这是我的爱人。希望我们不必遮遮掩掩,怕被人瞧见,仿佛我们之间的关系是一种羞耻。希望他妈妈没有跟我讲那些话,也没有逼他跟一个不爱的女人结婚生子。
我总是奢望,如果法律容许我们结婚的话,就不会这样了。我想得太容易了。即便换了今天这个年代,有人支持同性恋婚姻法了,但就大多数人来讲,我们仍然是异类,是不正常。在他们眼里,我们的世界,跟他们不同。我们活得哀戚,并不是我们真的不同,而是许多人觉得我们不同。而法律只能代表大多数人的意愿。他们只要自己好就行了。事不关己高高挂起,这是人之常情。人们总喜欢隔岸观火,因为他们不在刀山火海之中,不能感同身受我们的悲痛。
你看,他们可以结婚,可以结了婚再离婚,可以离了婚再结婚,可以选择结婚或者不结婚。我们却连选择的机会也没有。只有不结婚。结不了婚。他们当中有人忙着外遇、小三、二奶、情妇,以及各种********,我们却连与爱人共结连理的资格也没。他们可以正大光明地谈情说爱,可以大大方方把男朋友女朋友带回家里,介绍给亲戚朋友。我们不能。我们的父母十之八九都不能。我们的亲戚更不能。只会当变态似的看我们。他们许多人都喜欢带着戏谑的口吻讨论,妈妈跟老婆同时掉进河里了怎么办。可我们只能悲伤地想着,怎么才能告诉妈妈,其实身边的人不是我同学,而是我枕边的爱人。他们唾手可得的,我们这辈子都得不到。他们易如反掌的,我们难于上青天。他们的婚宴那种隆重,亲朋好友那样多,我们却只能在夜深人静的时候,把对方抱得紧一些,更紧一些,生怕明天对方就因为父母家庭的压力,不得不选择一个不爱的女人结婚。他们可以若无其事地穿情侣装,亲昵地走在大街上。我们的情侣装买了很久很久,直到分手了也没能穿上。他们可以带着情侣项链情侣戒指拍照片传到网上秀恩爱。我们就算买了也只能放在家里,偶尔带出去,被别人瞧见,就要被开玩笑,你们两个搞同性恋啊。我们只能笑笑摇摇头。他们可以肆无忌惮在马路上拥抱亲吻,别人都会说,好甜蜜的小两口。我们走在大街上牵个手,都要被路过的人指指点点。每次我们要牵手接吻,他总要四处张望,确认没人了才敢。哪怕远处有一个人路过,他也不敢,我也不敢。
十年了,我们在一起十年。从来没有情人节出去吃饭,从来没有送过鲜花,从来没有亲密合照,从来没有甜言蜜语,吵架了也不能跟别人说,从来没有在公共场合牵过手,就这样熬过来,却最终败给这个社会,形同陌路。最可悲的是,我们在一起十年,直到分手,身边都没人知道我们在一起过。
诚然,这世上有人内心善良,思想开明,不曾指责我们。可那只是善良者的态度,但我们要面对的,是整个世界。整个世界里,有许多愚昧的人,永远觉得我们是恶心的,肮脏的。那些人总说,要让世界充满爱,却同时把爱的范围定义得那么狭隘。诚然,我们这群人里,有人心态好,看得开,无所谓,但我们多数人都是普通人。普通人的心态哪有那么好。普通人受了排挤,都会难过,甚至扭曲。所以我知道,我与他的悲剧,不过是万万分之一。只要这世界一天是这样,你我就没有办法。
有人说,现在大家越来越接受同性恋,还拿世面上的耽美小说举例。其实不然。近年来耽美文化的流行,那并非是支持和接受同性恋,而只是在商业营销和娱乐,并没有丝毫正面的帮助。比如我表妹。她很喜欢看耽美小说,我问她为什么。她说,两个帅哥在一起多有趣。我说,万一不帅呢。她摇头说,不可能,同性恋就是两个帅哥恋爱的意思,不帅的搞什么同性恋,恶心。在她看来,如果两个男人又年轻又好看又有钱,那就是同性恋。如果年纪大、不好看、没什么钱,那就是变态。这就是耽美文化的影响。你觉得好吗。我觉得不合实际。毕竟,我们大多数同性恋都是普通人,不是吗。
有人说,许多优秀的同性恋一样获得别人的尊重。关键要自己争气。可是,我们为什么要争气?难道只有优秀的同性恋才能被尊重,平凡的同性恋就合该被鄙夷?怎么,同性恋就只有优秀这一条路可走,不能平淡一生?什么,要平淡就别选这条路?可笑。并不是没有别的路可走,只是我本来就是这样,为什么要选别的路。许多个夜晚,我看那些优秀人物的出柜演讲,热泪盈眶。我问自己,一个同性恋,长得不好看,家境不好,工作一般,什么都普通,就不能活了吗。可法律不是说人人平等吗。高处的人,可以好好活着,我们低处的人,就要跪?这不是文明社会该有的样子。我们也许卑微,但绝不卑贱。
我遇到许多同性恋,问他们对于婚姻的看法。他们每个人的回答都不同,有的想出国,有的不结婚,有的跟女同性恋假形婚,私下各过各的,有的跟女人结婚生子。可是,当我问,如果两个男人也可以结婚,他们会如何选择。每个人的答案都一样,跟爱人结婚。这圈子里种种悲剧,只因为一个,不能结婚。如果可以,谁不愿意守着一个人,从春到秋,从夏到冬,从年轻到苍老,从教堂到坟墓。
我希望法律给我们每一个普通同性恋,而不仅仅是优秀同性恋,正常生活的权利。不要用社会的苛刻把我们挤到角落里,逼着我们成才。我干嘛要成才。我只愿守着我的爱人,平凡一生。跟所有异性恋夫妻一样,起床刷牙,喝牛奶吃鸡蛋,出门上班,晚上回来做饭玩游戏,看电影睡觉。哪怕将来有一天,他患了不治之症,卧病在床,照顾他在左右的,是身为法律配偶的我。决定他要不要放弃手术的,也是我。哪怕最后他回天乏术,死掉了,允许为他换上寿衣的,为他主持葬礼的,可以在他葬礼上为他总结人生的,为他挑选棺材材质的,为他盖上棺材的,为他选择墓地的,都是最爱他的我。
所以我加入冰岛这边的同性公益组织,宣传同性恋权益,希望大家能够坦诚接受,希望法律能够通过同性恋婚姻法,给我们以正常人该有的权利。其实冰岛已经算进步,很早就通过了同性伴侣同居法。我来冰岛的第一天,在路上看到两个男人,四十岁左右,两人十指紧扣,夕阳的光从他们前面照过来,我看着他们的背影哭了。因为那是我想要的未来。所以我决定留在冰岛。但渐渐地,不仅我,大家都发现只有同居法是不够的,我们还要婚姻,要领养小孩,要一个真正的家。不是基于血缘,而是基于爱。
前些日子冰岛出了件新闻,一个男生的同性伴侣,是的,我们不能称为法律意义上的配偶,而只能称为伴侣,患了重病,急需治疗,但他不是法律监护人,不能签署手术单。去找对方父母。对方父母拒绝手术,并在男生死去后拿走了属于他们两个人的所有东西,连葬礼也不许他参加。按照法律,家人的确有这个权利。这件事在冰岛引起很大轰动,许多同性恋权益人士都据此力争希望通过同性恋婚姻法。我们的公益组织也举行了游行活动。作为爱人,有些权益,我们是一定要争取的。比如死后遗产,那是有共同回忆的东西,不该交给别人。连葬礼都不允许参加,太没有人性。合法夫妻该有的,我们相爱的两个男人,结婚了,也该有。
我并不是非要每对同性恋情侣都去结婚,我只是希望,我们的爱情,我们的交往,是有未来可言的,是有希望的。希望,是很重要的一样东西。无望的爱情,叫人怎么走下去?明知永远不能在一起,还要浪费时间,作践情感?圈子里当然要乱。我只希望,法律能给大家一个希望。
几个月前我看到一则国内的新闻,是安徽合肥的,包河区一个敬老院里,82岁的李召海和96岁的王志珍,两个人生活在一起好几年了,相互照顾。有一天李召海忽然提议想领个结婚证,王志珍想也不想就答应了,说,领个证,两个人也算圆满了。你应该能在网上查到这桩惊世骇俗的婚礼。两个人的岁数相差十四岁,加起来都快180岁,他们还能活几年?就一个证书,真有意义吗。对旁人来说也许没有,但对他们来说,有。领个证,两个人也算圆满了。这句话很打动我。我希望我们也能有圆满的一天。不为别的,就只为,我们的关系,也是爱情。
哪怕老了,不再年轻,哪怕两个人门不当户不对,哪怕同性,世人嘲讽不屑,但只要是相爱的,就都是爱情。我希望有一天,我和我的爱人,你和你的爱人,所有同性恋和他们的爱人,能手牵手走在阳光下。你来人间一趟,你该走在街上,和你的心上人,一起看看太阳。不为别的,就只为,我们的关系,也是爱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