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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筱雁走了。我想我们在以后的很多年里都无法再见到。
分手的时候我对她说,“爵士当铺”我一直有在听哦。
她笑笑说,豆瓣电台的爵士兆赫也不错呢。
就此别过,今后,我们对于彼此不知道会是怎样的一种存在。
她的失恋物品储存盒真的被她无情地丢进了垃圾桶,找不回来了。我明白这是她临行前的破釜沉舟,不成功便成仁。
陈筱雁在临走前的夜晚总算为我解开了多年前的那个谜——其实在看到她的部落格之前我从未怀疑过那天接过电话跟我说话的女生是不是陈筱雁。
“我不是在西班牙作交流生么,假期来法国旅游,没想到竟然碰见单颖颖。听说你现在是单颖颖的男朋友啊,哈哈。”
这句话犹在耳畔。
事隔多年后还是不难猜到当年的情况——也许单颖颖只是想跟我开个玩笑,她从我口中得知陈筱雁在西班牙作交流学生,西班牙和法国毗连,顺道去法国旅游不是没有可能。那时候她刚跟我好上,见我对陈筱雁依旧念念不忘,于是扯了谎想要试探我一下。我不知道她是不是找了和陈筱雁声线接近的朋友来当托儿,也许是越洋电话的缘故,声音有些失真,本来就不容易辨别吧。
“喂,萧可啊。好久不见。”那熟悉的银铃一般的声音的主人正是——“陈筱雁!你怎么在法国?”我诧异地问。
天哪,回想起来还真是鬼使神差,是我自己凑上去说对方是陈筱雁的吧。
有关这件事,我没有告诉一五一十地告诉陈筱雁,包括我和单颖颖之间的恋情。只是有所保留地让她知道了个大概,蒙混过去。
爱情充满了阴差阳错。
那一晚,我失眠了,在床上辗转反侧,是不是喝太多咖啡的缘故?我觉得当年自己多少辜负了单颖颖。
不久后我从朋友那里听说单颖颖结婚了,她没有邀请我出席婚礼。
在一个人爱情的舞台上会有很多人粉墨登场又退场,每个人都有自己的戏份。你不会料到谁才是会陪你到最后一起谢幕的那个。
而我始终坚信爱情不是得到就是学到。而且学到是大多数时候,即便我的法语还是只会那两句——OUI.C'EST LA VIE.C'EST L'AMOUR.(法语:是的,这就是生活,这就是爱情。)
【尾声】
1
“真对不住大家啊,到头来竟是这样不了了之。”我在杜米阿飞办事处里扼腕叹息,这样说是要博取大家的理解和同情吗?
说是大家,其实办公室里除我之外只有阿COW一人,正在默默地整理物品,准备卷铺盖走人。
夏丹丹不知道是什么时候气鼓鼓地走出去的,她似乎对我放弃继续维持“杜米阿飞”的经营的决定很是不满,一直没给我好脸看,对我不理不睬。
她该不会误以为是因为她拒绝了我,我才放弃“杜米阿飞”想要报复她,一了百了吧。
“对不起,害你又失业了。”我走到正在书架前整理书籍的阿COW身后,拍了拍他的肩膀说。这是我跟他之间少有的肢体接触。
“没事,我习惯了。你千万别放在心上。”阿COW假装满不在乎地答。
习惯了?哪有人会习惯失业,不会是在挖苦我吧?
“那你还能回服装店当导购员吗?”我问。
“暂时恐怕不能。我以前当导购员的那家服装店是我女朋友开的——我失恋的同时也失业了。”
还有这种事,以前一直没听阿COW提起过。不过想想也是,能租得起这么大的房子当单身居所的女人,钱一定不少。
“阿COW,这种时候不如来首歌鼓舞一下人心?”我指着办公桌上还未拆装打包的电脑说。
“什么歌?”
“《无言的结局》。”
“哈哈。”
时光仿佛一下子回到杜米阿飞办事处成立的最开始,而如今它却走到了无言的结局。是不是开始时就预示着结尾呢?
“不如听听这首。”阿COW说着,点开了电脑里的音频播放器。
我尝试着让自己尽量每次都能愉悦
把自己鼓励然后讨好你和整个世界
很多人快乐我累了
请尽情嘲笑我的固执而且不够专业
如果浪费了谁的时间我想说声抱歉
如果总这样我就废了
相比我们都贫穷的岁月
那些眼泪只是种纪念
曾经真诚的相拥
变成纯粹的雇佣
I LOVE THE JOURNEY
I HATE THE JOURNEY TOO
有时偏颇的纠正
不如独自去求证
I LOVE THE JOURNEY
I HATE THE JOURNEY TOO
——是首摇滚歌曲,意境确实澎湃,我不禁跟着节奏摇头晃脑起来。
“不错吧,是王啸坤的《征程》。”阿COW介绍说。
我点点头,说:“我喜欢这句——I LOVE THE JOURNEY,I HATE THE JOURNEY TOO.杜米阿飞不就是我们人生中这样的JOURNEY吗?”
阿COW若有似无地点点头,突然踮起脚从落地书架上的最顶层抓起那个已经积了很厚一层灰的粉红色的猫型公仔说:“这个要怎么处理?”
不说我都忘记这茬儿了。
我想了想说:“要不送给夏丹丹,给她作个纪念吧。”
话音才落,只听“嘭”的一声,夏丹丹气势汹汹地推开门冲进来。
我心想,不要就不要嘛,至于一副要打架的模样冲过来?
跟着夏丹丹一起进来的还有两个工人模样的男人,手里抬着一块茶色大玻璃。
“就搁在这上面吧。”夏丹丹指着客厅里的没有几面的茶几说。
两个工人按她说的照做,安放停当后,夏丹丹道了谢,他们离开了。
“夏丹丹,你搞什么啊?我们都要卷铺盖走人了,你倒好这玻璃早不配晚不配,现在这个时候来添乱。”我一脸不爽地指责她。
她狠狠地瞪我一眼,道:“我这个人做事喜欢善始善终,完完整整地开始,也要完完整整地结束!”萧可送给魏虹的第一本书是李樯的剧本《孔雀》,是他送她的第一件礼物。人世间的很多事冥冥中有许多巧合,这种巧合遇着多了,就变成了命。命也是有人信,有人不信。那段时间萧可立志成为一个编剧,其实只不过是不切实际的志向,他买了不少编剧的教材,有一搭没一搭的看。顾长卫的电影《孔雀》是他在自己荒芜的青春期里一个人在电影院里看过的文艺片,发出过装腔作势自以为感同身受的唏嘘。那时候记下了编剧的名字,从此很迷他。魏虹说她考大学的时候,很想念编剧,因为高考分数低,只能念编剧的专科,于是放弃。谁知道,编剧的本科没招满,降了分,本来可以去念,却这样错过。她说也好,真要念了,如今怕是还在家待业。一对不同的男女都有过一个编剧梦,这本身是一桩巧合。那天下着雨,魏虹开车载着萧可去他单位,他们把车停在萧可单位的院子里。本来他们下了车是要直接走去附近的咖啡馆喝东西。传达室的保安突然追出来对萧可说,他们部门的机房窗户没关,请他上楼去关一下。于是他上楼进自己的办公室取了机房的钥匙,去机房关了窗户。折回来的时候,他从办公室的储物柜取了之前买来却没来得及带回家拆开看的书。索性送给她吧,他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