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说,近代中国的第一艘潜艇,是由天津机器局设计制造的。这艘潜艇,为什么不诞生在国力造船力量最雄厚的福州船政局或江南制造局,却出现在并不以造船为专业,而是以制造枪械弹药为主的天津机器局?对此,人们一直感到疑惑不解。这就需要首先把天津机器局的情况作一个简要的介绍。
晚清洋务运动兴起以后,一批制造军械船炮的兵工厂在各地陆续出现,这些军工企业多为当地的汉人督抚所控制,清政府难以插手,这就引起了清朝皇室的疑虑和不安,他们惟恐军火制造和供应被汉族官僚所独占,于是派满族官员于天津设立军火工厂,命令三口通商大臣崇厚专责筹建天津机器局。
1867年3月,天津机器局开始破土动工,兴建厂房。三年后,李鸿章由于镇压捻军起义有功,被任为直隶总督兼北洋通商大臣,天津机器局转归他接办。清朝皇室本想以满族大臣兴办军火工业来分汉族官僚之权,谁知现在却不得不把天津机器局拱手交给李鸿章,这真是始料所不及的。经过数年的苦心经营,天津机器局“屋宇机器全备,规模宏大,井井有条”。
值得注意的是,人们一般认为天津机器局“专制火药及各种军械”,其实在天津机器局兴建之初,即开始挖掘了一座船坞。天津机器局总办、洋人密妥士在1867年4月18日致英国驻天津总领事摩尔根的备忘录中说:“现在每天雇着1000至2000中国小工和泥瓦匠、木匠在赶建厂房。大半的小工在垫高4尺的地基,上面铺设轨道,把厂地上的各个建筑和大门外的船坞连接起来,也有工人在挖大门外的船坞。”
天津机器局基本建成后,外为东局和西局两个部分,其中西局“在城南三里海光寺,工匠六七百人,以机器制造洋枪、炮架等物,并制小火轮船。”李鸿章奏折中也称:天津机器局“不仅制造军火,如驻巡北洋之‘镇海’、‘操江’两船,需煤需料,修船修器,皆由该局承办;运直、晋赈粮之福建江南轮船,运江浙漕粮之商局轮船,一有损坏,亦由该局拨工拨料,星夜修办。如挖河机船等类,应随时修整者不少”。
可见天津机器局虽以制造军火为主,同时也兼修造轮船。这说明它确实具有一定的造船能力与水平。
天津机器局修造的船舶虽然不多,但是据说它建造过几艘我国早期的特殊船舶,其中尤其值得称道的,是这里于1880年建造了我国的第一般潜水艇。根据《益闻录》记载,情况是这样的:
“客岁有某员禀请试造轮船,当经大僚据禀具奏,得旨着就厂局试办,其能否合用,仍俟察看复奏等因。刻闻津门陈观察绘图贴说,募工趱造;并经府道大员通牍大府,具保领款,并称如不适用,愿将开去款项照数赔偿,具结申送。
现于津厂后面缭以周垣,开工设造,雇用工匠十余人,自备薪米油烛等费,并木料铁皮分投采买,不动该厂公项。禁止外人窥探,即其余工师,均设严禁,不准窥视。闻夏秋之间,当可竣工。未知制就后能否绝妙一时,徒令?观厥成者,望眼欲穿也。”
意思是说:在此之前,曾经有个不知名的“某员”上书要求试造轮船,当地的大宫把这个建议向朝廷汇报,朝廷的旨意是先在天津机器局试造,造成以后情况如何,合用与否,待鉴定审核过后再说。这个在史籍上没有留下姓名的“某员”,不知何许人也?他在中国率先提出试制潜艇的建议,理应在中国海军史上占有一席之地。
随后天津的地方官署就开始筹备轮船的试造工作,绘制图形,招募工匠,开具保结,领取经费。条件是苛刻的:
“如不适用,愿将开去款项照数赔偿”;“雇佣工匠十余人,自备薪米油烛等费,并木料铁皮分投采买,不动该厂公项”,等等,可见清朝宫府对于该船的试制工作是不抱什么信心,也没有什么热情的,在这样的条件下坚持“开工设造”,当然需要具备相当的献身精神和成功信念。这艘船的制造过程显得很神秘,“禁止外人窥探,即其余工师,均设严禁,不准窥视”。保密措施严格到如此程度,显然是在制造什么特别的船。这种神秘感更加刺激了人们的好奇心,都急于看到结果,一饱眼福。“未知制就后能否绝妙一时,徒令?观厥成者,望眼欲穿也”!
关心着这艘船的人们并没有等多久,到光绪六年(1880年)9月,这艘特殊的船“兹已造成,盖驶行水底机器也。
式如橄榄,入水半浮水面,上有水标及吸气机,可于水底暗送水雷,置于敌船之下。其水标缩入船一尺,船即入水一尺。中秋节下水试行,灵捷异常,颇为合用。因河水不甚深,水标仍浮出水面尺许。若涉大洋,能令水面一无所见,而布置无不如志,询摧敌之利器也”。从这里描绘的情况来看,光绪六年中秋节时天津机器局制成的这艘特殊轮船,极像是一只潜艇!它“式如橄榄”,“驶行水底”,“上有水标及吸气机”,“可于水底暗送水雷”,从外观、构造,到性能、功用,无不反映出近代潜艇的特征和性质。从这艘潜艇下水试行时“灵捷异常,颇为合用”,“布置无不如志”
的评语来看,中国第一艘潜艇的试造,显然是比较成功的。
如果《益闻录》的记载确实无误的话,那么这是颇值得自豪的一件事。想在水下进行活动,这是人类长期以来所追求的目标。17世纪以前,一些国家科学家和探险者曾经多次进行过将船潜入水下行驶的研究和探索。1775年,美国人口.布什内尔建造了一艘单人驾驶的、以手摇螺旋桨为动力的木壳艇“海龟”号,能在水下停留约30分钟。1776年,曾用“海龟”号潜抵英国战舰“鹰”号的舰体下,用固定爆炸装置进行袭击,但是未获成功。而蒸汽机动力潜艇的首次出现,则要等到美国南北战争期间。1864年,南军的“亨利”
号潜艇用水雷炸沉了北军的“休斯敦”号巡洋舰,然而该艇也同时沉没。这是潜艇击沉军舰的首次战例。不过16年后,中国自己制造的潜水艇也已试航成功,而且“灵捷异常,颇为合用”,这说明当时中国的近代造船工业与世界的差距正在缩小。
然而,也有不少论者对《益闻录》上记载的这条消息的可靠性表示怀疑。他们提出了三点疑问:第一,如果天津机器局确实成功地造出了这么一艘“摧敌之利器”的潜水艇,身为直隶总督兼北洋大臣而又驻在天津的李鸿章,是不会放弃这个向清政府表功和邀赏的机会的,为什么在李鸿章的奏折中没有提起这条潜艇的事情?同样,在李鸿章与其他方面的书信往来中,也都没有关于这条潜艇的消息,这是为什么?难道仅仅是出于疏忽吗?第二,从中国当时整个造船工业水平来看,似乎还不具备成功地制造潜艇的能力。当时设备比较先进、技术力量比较雄厚的福州船政局和江南制造局尚且没能造成潜艇,而一个小小的、以制造军火为主要业务,只兼修理一些船舶的天津机器局竟能造出这种特型船来,且“灵捷异常,颇为合用”,无论描述得怎样活灵活现,总令人觉得有点难以置信。第三,退一步说,即使天津机器局当时可能造出这样的潜艇来,那么,这种“摧敌之利器”后来的情况如何?它参加过中法战争吗?它参加过中日海战吗?它发挥过什么作用?这一切都不甚了了,好像纯粹就是为了花一大笔钱造艘“驶行水底机器”出来炫人耳目似的。这未免有点不合情理。
这些疑问不能说毫无道理,但《益闻录》中言之凿凿的记载也不能因此就被轻易否定。其中的是非虚实,看来还有待于搜寻资料,继续探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