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产是为了进行交换的经济形式。商品经济是社会发展到一定阶段产生的。第一次社会大分工的产生(即游牧部落从一般部落中分离出来),导致了商品交换在原始公社之间的进行,随后,在原始部落内部的成员之间也通行交换的原则。第二次社会大分工(即手工业同农业的分离),导致了商品生产的产生。随之而来的是不仅有部落内部和部落边界的贸易,而且还有海外贸易。第三次社会大分工创造了一个不从事生产而只是从事产品交换的阶层-商人。
商品经济存在于原始社会(末期)、奴隶社会、封建社会和资本主义社会等几个不同的社会经济形态,但只是在资本主义社会,商品才成为一种“绝对形态”,在那里劳动力等都成为商品,资本家从事生产的目的,就是为了获取剩余价值。社会主义条件下的商品经济是建立在公有制基础上的有计划的商品经济。与简单商品经济和资本主义商品经济不同:①它以生产资料公有制与现代分工协作为基础,废除了生产资料的私人占有制,取消了劳动力的买卖关系,消灭了商品经济中的剥削关系。②由于社会主义商品经济是建立在生产资料公有制的基础上,因而有可能自觉地利用计划调节商品经济的运转。③实行按劳分配制度,避免了一极财富积累、另一极贫困积累的两极分化现象。
市场经济
完全依赖市场机制对国民经济各部门、各地区以及社会再生产各环节之间的经济关系进行调节的一种经济形式。市场经济是社会经济发展的产物。其基本前提是:①普遍的私有制;②高度分散的经济决策;③职业选择自由;④生产和消费的自主性;⑤依托市场。整个市场经济的运行是通过内在联系的市场网络和价格协调的。通常将自由竞争的资本主义经济称之为市场经济。这种市场经济竞争剧烈,价值规律自发地调节社会劳动在各个部门的分配;个别企业的内部生产的计划性和整个社会生产的无政府状态同时并存,社会再生产的比例关系通过周期性的经济危机强制的进行调整。计划和市场都是经济手段,社会主义也可以有市场经济。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是改革的推进。
社会市场经济
指以生产资料私有制和自由竞争、限制垄断为基础,实行一整套社会保险、福利和补偿制度等经济制度的总称。社会市场经济是战后联邦德国建立和发展起来的经济类型,包括老年退休、失业、疾病和残废等方面的保险和住宅津贴、教育、职业训练等社会保障制度和措施。社会市场经济在一定程度保持了社会的稳定,缓和了社会矛盾,但也为联邦德国政府造成了沉重的财政负担,最终导致经济的衰退。同时,社会市场经济也使企业和个人的负担加重,造成了新的社会矛盾。
社会主义市场体系
指商品市场资金市场和劳动力市场相互联系、相互制约而构成的一个整体。社会主义市场体系包括:①商品市场,包括生产资料市场、消费资料市场及技术市场。产品市场在市场体系中处于基础地位。②资金市场,包括短期资金市场(有拆借市场、短期借贷市场、票据贴现市场)、长期资金市场(股票债券市场、长期借贷市场)、外汇市场和黄金白银市场等。资金市场在市场体系中处于主导地位。③劳动力市场或劳务市场。以上三个市场共同构成完整的商品经济市场体系。市场体系是社会主义商品经济运行的基础,完善的市场体系为企业提供了良好的外部环境,它是促进社会主义经济发展的重要条件。
企业制度
建立在一定的生产资料所有制基础上的企业经济关系的总和。它包括:①企业的性质;②企业的财产制度;③企业的分配制度;④企业的经营制度;⑤企业的领导制度。社会主义企业的根本制度是以公有制和按劳分配为基础的,但是在社会主义商品经济中,公有制和按劳分配必须通过国家和企业的具体的经济关系来实现。社会主义企业制度实质上是社会主义国家与企业经济关系的具体化和规范化。合理完善的企业制度应该是:①建立所有权与使用权相分离、公有财产有偿使用以及财产权利与责任相统一的企业财产制度;②建立经济效益与职工的收入相联系的企业分配制度:③建立以企业自主经营、自负盈亏并能对市场信号产生灵敏反应的企业生产经营制度;④建立民主与集中相统一的企业领导制度。这是增强企业活力、促进企业行为合理化的关键。
经济责任制
为提高经济效益而使责、权、利相结合的经营管理制度。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在农村的改革中普遍实行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把劳动者的责、权、利结合起来,调动了他们的积极性,克服了传统的“三级所有,队为基础”模式的集中经营、集中劳动和分配上的平均主义带来的弊端。工业的经济责任制包括国家对企业实行经济责任制和企业对职工的企业内部经济责任制两个方面。从企业的主管部门,到企业的各职能科室,到车间、工段直至个人,都逐级明确各自在经济上对上一级直至对国家应负的责任,并将之与企业职工的利益联系起来。工业企业推行经济责任制始于1979年扩大国营企业自主权的试点,到1981年,实行经济责任制已成为整顿企业的重要一环。党的十二届三中全会后,经济责任制向以承包制为主的多种形式发展。推行经济责任制有利于正确处理国家、企业和职工个人三者之间的利益关系,调动职工的积极性和创造性,提高企业的经济效益。
承包制
为提高经济效益,通过承包使责、权、利三者相结合的企业经营管理制度。承包制兴起于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后。其具体做法是:国家把企业应完成的任务和应履行的责任承包给企业,企业再分层次把任务和责任承包给班组乃至劳动者个人;同时明确规定各承包者为承担责任和完成任务所具有的权力,以及完成承包任务所享有的利益,乃至对完成任务状况的各种奖惩措施。承包制的具体形式包括个人和集体承包;利润、项目和主要技术指标承包;短期和长期承包。承包制以物质利益为契机,利用人们对物质利益的关心来调整国家、企业、劳动者的经济关系;调动劳动者的积极性,它把经济责任、经济权力、经济济利益融合在一起,克服了以往的企业管理制度下劳动者积极性不能发挥、工作效率低下、浪费严重等弊端。
承包制在实行中也暴露出了缺陷:首先,承包期内企业行为容易短期化;其次,承包制未从根本上斩断国家与企业的“父子关系”,承包期内承包者仍然是负盈不负亏;再次,承包期内,企业的进一步扩展及产业结构的调整受到限制。因此,承包制在实践中得到不断调整。
租赁制
国家作为企业的所有者代表,将全民所有制企业有期限、有条件、有偿地出租给承租者经营,取得“租金”收入,并由承租人自主经营、自负盈亏的一种企业经营制度。所有权和经营权完全分离是租赁制的一大特点,租赁期间,企业的生产经营活动自主,承租人是企业的法人代表,享有企业内部机构设置权、干部任免权、劳动用工管理权、工资分配权等,出租人不得干涉企业内部事务,只能凭所有权按合同规定收取租金。国家、企业、职工三方面的经济关系在租赁合同中得到体现。承租者承担经营中的风险和责任。租赁制有一般性租赁和融资型租赁两种形式。一般性租赁是承租者在租赁期内不追加投资,到期即解除或续订租赁合同;融资型租赁则追加投资,并在经营发展后将企业收买过来,承租者成为企业所有者。租赁制目前主要有个人租赁、合伙租赁、集体租赁、企业租赁四种方式。租赁经营的一般过程是:实行租赁的企业通过公开招标择优选定承租人,然后双方签订租赁合同。合同的主要内容包括:租赁双方的权利和义务;租赁期限;经营目标;租金形式、数额及缴纳方式;承租人收入;雇约奖惩办法;债权债务处理;变更或解除合同的条件等。另外,还包括承租人经营过程以及合同兑现。
股份制
广义是指通过各种不同份额资本的集中而进行联合生产与经营,并按投入资本的份额参与管理和分配的经济组织形式;狭义指通过发行股票筹集资金建立股份公司进行生产经营的企业经营制度。股份制是商品经济发展的必然产物,是社会化大生产的一种组织形式。股份制的构成要素是:①股份公司,指通过发行股票把分散的资本集中起来而经营的企业。它分为有限公司和无限公司。②股票是股份公司发给股东的入股凭证,并借以取得股息的一种有价证券。③股东是股份的所有人,对于股份公司的债务有限或无限的责任并凭股票领取股息。法人和自然人都可成为股东,股东的权利大小取决于他掌握的股票数量。④董事会,它是企业的法定代表和决策者,由股东大会选出若干董事组成,对股东大会负责。企业的业务方针、经营范围、规模及其他全局性问题均由董事会决定。股份制特点是:①股份公司向社会发行股票;②所有权与经营权相分离;③股东要承担风险;④股票持有者承担股份公司的责任是有限的。实行股份制可以广泛地动员和集中社会闲置和分散的资金,迅速形成生产和经营能力,使生产结构与需求结构相适应,它使所有权与经营权相分离,责、权、利相结合,有利于提高经济效益。社会主义国家在经济体制改革的浪潮中,已在逐步利用股份经济形式。我国对于股份制在理论和实践上已经逐步完善。
经济效益
经济活动中劳动消耗、劳动占用与符合社会需要的劳动成果之间的对比关系。一般以价值形式表示。劳动占用和劳动耗费与劳动成果的比较可以从不同角度,多方面进行。如分别以资金占用量、资金消耗量、物化劳动消耗量、活劳动消耗量与收入作比较,就可以分别考察出这些不同方面的劳动占用和耗费所获得的经济效益。生产同样数量质量的产品,劳动占用和消耗少,经济效益就大;反之则小。不同社会,评价经济效益有不同的目的和标准。在资本主义社会,资本家关心的是用最小限度的预付资本生产最大限度的剩余价值,至于所生产的使用价值是否于社会有益,他是不管的。同时,由于生产的无政府状态,个别企业经济效益的提高往往伴随社会劳动的巨大浪费。而在社会主义社会,生产符合社会需要的产品是作为第一要义包含在经济效益内容之中的。提高经济效益就是以一定的活劳动与物化劳动消耗,生产出尽可能多的符合社会需要的产品,它包含消耗少、成果大和符合社会需要三方面的要求。经济效益除用实物形式表示外,主要是用价值形式来表示,即费用与收入的比较,如资金占用、消耗与收入相比,成本与收入相比等。在社会主义条件下提高经济效益的主要途径是:合理组织生产力,搞好国民经济的综合平衡,对现有企业进行技术改造;改革经济体制,增强企业活力,充分调动劳动者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充分发挥各经济杠杆的调节作用。在社会主义公有制下,各经济单位的局部利益和社会共同利益在根本上是一致的,因而可以做到企业经济效益与社会宏观经济效益的统一。
企业行为
企业为实现自己的经营目标而进行的有规则的活动。它包括企业的生产行为、交换行为、分配行为等。在社会主义经济中,企业行为有合理与不合理之分。合理的企业行为必须具备以下特征:①按照生产成本最小、收益最大化原则进行生产,注重技术进步和劳动生产率的提高;②按照国家、集体和个人三者利益兼顾的原则进行分配,注意积累和消费的平衡;③按照价值规律进行等价交换,保证生产者和消费者利益的有机结合。而不合理的企业行为,则不注重技术进步及生产的发展,以牺牲国家利益和企业积累等不正常手段来提高个人收入,使企业行为呈现出短期化的特征,企业的行为方式由经济体制所决定。在传统的集权体制下,国家直接经营企业,企业利益与市场无关。这样反映在企业行为中就是忽视市场需求,缺乏生产积极性。经济体制改革后,企业行为开始发生根本变化。企业行为合理化问题是改革中的一个基本同题。企业行为的合理与否,关系着宏观经济管理预期目标能否实现。
宏观控制
指从国民经济角度调节经济运行。宏观控制的内容主要有:确定国民经济发展的目标,合理调节人力、物力、财力的流向;保持全社会人力、物力、财力的平衡,社会总供给和总需求的平衡,调节积累和消费等重大比例关系;控制固定资产投资的规模、方向和重点建设项目;控制消费基金总额,保持积累基金的增长和生产资料增长的总体平衡,消费基金的增长和消费资料生产增长的总体平衡,调节消费结构和生产结构的关系,调节产业结构和生产力布局,使得产业结构能够适应消费结构的变化;控制货币发行量,调节市场物价的总水平,保持财政、信贷、物资的平衡;调节速度、比例和效益的关系,控制经济增长速度,使之在提高效率的前提下持续稳定协调发展。宏观控制在动态上表现为两方面过程:一是确定经济运行目标的控制过程;二是不断调节运行系统,校正其输出值与目标的偏差。宏观控制的手段有两种:直接控制和间接控制。前者以行政手段为特征,而后者则以经济手段和法律手段为特征,它是在适应有计划的商品经济规律要求的基础上建立的,并在实践中逐步完善。新的宏观控制的主要特点是:由直接控制为主,逐步过渡到间接控制为主;从主要控制实物资源的分配为主,转为主要进行价值指标管理为主,侧重抓好对货币资金运动的调节;从集中控制转向分级控制;市场机制是宏观控制的轴心;从静态控制转向动态控制。宏观控制的目的是对客观经济运行过程输入自觉性,避免自发性和盲目性,消除各种干扰;保证经济运行目标的有效实现。
总供给与总需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