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我国福建四保地区婚俗上有“吵嫁”的习俗。“吵嫁”是迎亲那天夜里在女家进行的。吵嫁是女方不明原由的向男方不断地提出责难和不满。比如,无论迎亲队伍来迟来早,无论男家亲人怎样知书达礼、无论婚聘过程如何,合情合理,女方都要向对方发出不近情理的斥责。
迎亲队伍来早了,女方亲属便说:“呸呸!这么早是想混早饭吃吗?”
看着抬来的大猪头,女方亲属又发出啧啧之声:“这猪头这么小,连狗啃都不够大!”
听到这些责难,迎亲的人只能强忍压抑,连连赔不是,不能有半点动怒,否则还会遭到更严厉的训斥。
当婚宴之后,女家的所有陪伴着迎亲队伍在大厅闲坐,准备迎接新娘上路。这时,女方亲戚或朋友、邻居又会在品茶、吸烟、闲聊中,向男方迎亲人发出一连串的斥责:“一个牛高马大的女儿怎么才这么点聘金?”“看见了吗?这些客人,那点肉怎么够用,再去补些来!”“红烛不够分,咱亲房多,再去添点……”
总之,此时女方会不断地找出“话把”来奚落男家。
“吵嫁”一两个人吵不起气氛,通常男女双方各要选派至少三五人参加,以一人为主,众人助战。双方唇枪舌战,要吵上两个小时。在当地人看来,只有这样热热闹闹地吵闹,才能衬托出嫁女儿的光彩,才真正象征着喜庆和吉祥。“吵嫁”深深寄托着女家、房亲喜悦与悲伤相交织的心情。人们认为,只有吵得沸沸扬扬,婚后才能过上好日子,才能人丁兴旺、富贵双全、白头偕老。如果没有“吵”,万一婚后夫妻或男女家庭有什么不测,如久婚不育、家庭不和、天灾人祸等,便会归咎于出嫁之日没“吵”,或“吵”得不热烈。于是,在四保地区这种习俗便一代又一代的沿袭了下来。
新娘穿破衣
在婚礼上,所有的新娘都是穿上平日里最喜爱的服装,还觉不够美,而在民国时期我国江西吉安地区却有一些令人不可思议的奇特婚俗,那就是新娘在出嫁的路上,无论春夏秋冬,都穿一件破棉袄。
新娘之所以要穿棉袄,按当地的婚俗,新娘在男家与新郎交拜祖宗天地后,新娘不得用自己的脚行走,须其长辈如伯父、叔父等人背着走。行进时,友人、亲戚或邻舍,无论大小长幼,都可以用木棒打新娘的背部和胳臂等处。新娘哪能经得起这样的打击,于是无论春夏秋冬新娘皆穿棉袄,这样才能少吃些苦。
新娘所穿棉袄上还须加一件破烂污浊的外衣。这种外衣是临时向吹鼓手们借的,汗酸恶臭熏人,令人难耐。新娘穿此衣坐在密不透风的轿里,其臭味之难以忍受,是不言而喻的。特别是酷暑时节,热气逼人,花轿四周闭塞,密不透风,如路途稍远,新娘往往被折磨得头昏眼花。
当父母的没有不爱子女的,可为什么嫁女时却逼女儿穿破烂污浊的外衣呢?其原因很简单,仅以风俗难违,不得不从众而已。新娘在母家上轿之时,经常与母亲相抱痛哭。这情势,好像家中办的不是喜事,而是去遭什么大罪似的。
媒人唱主角
在我国江苏泰兴一带,过去青年男女婚姻的缔结要有三个步骤:第一步是留茶;第二步是过帖子;第三步是正式迎娶。父母之命是应遵守的重要规矩,但媒妁之言,在这里却显得更重要,而且媒有大媒小媒之分。婚姻的成功,多半是先由小媒从中撮合。小媒多半是与男家或女家,或与双方有密切关系的女眷。经小媒奔走得已有七八分成功的时节,才由双方同意,请两位与双方有点关系而又被认为比较体面的人物出来做大媒。只有大媒出场才能敲定最后的婚约,而一旦经大媒订下婚约就不容改悔了。通常的留茶都不必大媒,只由小媒将男家一件信物交给女家,也不必有什么仪式。“留茶”以后如任何一方要毁约,对方和小媒都不能有异言,大媒人出场多半是在“过帖子”的时节。过了帖如再有一方要毁约,不但使对方不满,大媒人小媒人也不满,舆论也要责备毁约一方,而且会影响以后的婚事。
过了帖子便是迎娶。过帖子和迎娶的仪式是这样的:过帖子的这一天,媒人先在男家吃早点,然后再到女家,由女家招待午宴。媒人陪同携带到女方家的聘礼有衣裳、首饰,几只鸡或几斤鸡肉。也有聘礼到了女家,又被嫌弃不够厚重而送回,男家追加礼物的情形。有时媒人也得跟着来往奔波,小媒人更是忙碌于聘礼的厚薄,这是以门户的高低而定的。但无论贫富照例都有一对鹅,象征着一对鸳鸯。女家受了聘礼,也得回一点礼物。
迎娶时的仪式更复杂。头一天男方要雇人将女方嫁妆搬到自家。第二天一早男家便将轿子发到女家去,而新娘却只有到夜深才上轿。到了夫家后,接着是坐床,饮交杯酒闹房。隔一天是拜天拜地、拜祖先、拜翁姑,名为分朝。第三天或第六或或第九天,新夫妇一齐回到女家,名为回门。在这些繁杂的仪式中,始终少不了媒人。
娶过埠新娘
源于同一个民族的习俗,在我国东南沿海一带的侨民虽在异乡,但还是喜爱在家乡找伴侣,这样娶过埠新娘便成了当地的一种婚俗。过去,在海外谋生的华侨男多女少。已届婚龄的青年男子,若要娶个相同种族的配偶,只好回国或向港澳方面物色,但是,过去的交通不便,旅途往返需要较长的时间和费用,过埠新娘便应运而生。娶过埠新娘有一些程序是少不了的,首先要通过书信进行。由某方的亲友作间接介绍,男女双方即互寄全身及半身的近照照片各一张,并附上各自详细的身世资料(包括家庭状况、简历等),待双方互感兴趣后,还要通过书信做进一步的了解,直至议论婚嫁的条件。至于双方是否情投意合,只有通过婚后的生活去感受。事实上,这方面问题不少。尤其是女性的权益常常得不到保障。
一旦婚约议成,男方便要汇寄聘金和旅费并且代为办好侨居地的入境手续,通知女方按时起程到国外成亲,而在丈夫所在地成为新娘即是过埠新娘。随着经济交通状况有所改善,过埠新娘的婚姻形式也有了变化,多由男方由国外返回香港小住一段时间,待物色到满意的对象后,经过短期交往,谈妥条件办好手续,便先行离开。然后女方才带着嫁妆出国去做过埠新娘。
过埠新娘也并非只向国外输出,在香港输入的过埠新娘也有不少。较早的过埠新娘是来自泰国的,她们多是在抵达香港后,才通过职业的婚姻经纪人找到那些急于结婚而手上又有一笔存款的单身汉。双方通过接触后,若然有意便可商议定婚,结为夫妇。此外还有一种船上生活的船上新娘。那是香港渔民在我国沿海一带所娶的。婚后新娘下船助夫捕鱼,回到香港后因领不到香港的身份证而不能上岸,只好日夜留在渔船上,过着浮家泛宅的生活,这种现象一直延续到今天。
两边走
居住在我国广西金秀瑶山的盘瑶族人,婚姻习俗是男嫁女,婚后所生的子女也随母姓。婚后,夫妻轮流到双方父母家居住和生活,共同赡养老人。
盘瑶族人的婚礼仪式十分隆重,结婚那天,男方家族中能参加婚礼的全部参加并全体送亲,路上锣鼓唢呐作前导,新郎在路上要撑一把伞。迎亲队伍到女家门口要举行洒清水仪式,以示驱邪。女家院内燃起篝火,屋内点起松明。在迎送亲人在欢呼声中,新郎新娘举行拜堂仪式。此时,锣声铿铿,鼓声咚咚,鞭炮齐鸣。之后,新郎新娘按辈分逐一拜见男方亲属和宾客,拜过的亲属和宾客都要讲些祝福话,赠送些小礼物。这样的仪式直进行到第二天凌晨,当天大亮的时候,女家便摆起了歌堂,连唱三天三夜,以欢乐的歌声来祝福一对新人的幸福结合。婚后,夫住妻家。男方需要,夫妇便一同去男家,住上个把月,解决了生活生产上的困难,再回到女方家中。
这种“两边走”婚,在湖南广大瑶区也很盛行。不过,湖南实行两边走婚的瑶族,所生子女第一个随母姓,第二个随父姓,第三个又随母姓,以此类推。男女婚后在女家生产一段时间后,再到男家生产一段时间,如此循环,一年四季夫妻双双在两个家庭中轮流生活生产。
借嫁
“借嫁”又称“背灯”,是早年流行于我国温州一带的婚俗。在这一地区,当女子长到该出嫁的年龄时,父母都要请算命先生为其占卜,结果若被算出是“破娘家”的,则在出嫁时,不能在家中上轿。出嫁前几天,就让男家接女子出门。临走时,姑娘要穿破衣,带破伞,提破篮,篮中还得放一破碗,一双竹筷,装出讨饭的样子,偷偷地出门,先到庙宇或尼庵里去暂时居住,谓之“借嫁”。当正式出嫁一切由男家照应。并按一定程序来进行,依次是新娘灭烛,微服,由喜娘伴同从小道通过,走过一二十米后,然后再上轿。也有手提篮筐,托为采菜而走的,并且规定嫁后126天才可回娘家。当地人认为,如不这样做,娘家就会破败或遭受不幸。新娘回娘家时,要到厨房烧火煮汤团,献给父母及兄弟姐妹之后,全家人才表示欢迎她归来。
新娘换鞋
上海旧俗,新郎携新娘出门前,都要先在娘家吃一碗以莲子、百合煮成的甜羹,表示女家希望女儿婚后生活甜蜜无忧。在送嫁的过程中,女家派出一位“全福之人”,即父母双全,与丈夫关系和睦而有子女的女性长辈充任司仪,撑起红伞伴着新娘走。司仪陪同新娘出门时,要带上一双全新的绣花鞋,新娘一上花轿,便立即更换新鞋,表示人已出嫁,不能带走任何属于娘家的东西,寓意将以后的生活交托于丈夫手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