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长安地界,政治、经济和文化的中心。属于韦曲。过去和现在都是这样。
当年家里锅碗瓢勺一类日用商品,多是母亲从韦曲购买的,所以少小之岁,我就对韦曲有神圣并热闹的想象。然而随母亲逛一趟很难,我猜,也许这里人稠而杂,母亲不照顾我不行,一旦照顾遂为累赘吧。不过到舅家去是要经过韦曲的,从而可以看见韦曲是什么样子。这里偶尔才有一辆汽车经过,滚滚灰尘,甚是威风,但它的房子却是砖砌的,门漆红色或黑色,窗大,镶着玻璃。人来人往。遗憾母亲拉着我的手强要我走,我不能弄清一个披头散发的妇女为什么高唱着。
读初中以后。我取得了到韦曲去的自主。那时候,我在少陵原上念书,村子周边的庄稼都是人民公社的。农民听铃声出工,听铃声放工。气氛沉闷,我也压抑。父亲有工资,偶尔会发我几个零花钱。我往韦曲,常常要进一家国营食堂,吃一碗红肉煮馍。韦曲只有几家食堂。这家食堂在韦曲老街北头,门向西北,是斜门,两扇开合。我在一个窗口买票,到另一个窗口取饭。一碗红肉煮馍两角五分钱,并不贵,但对于农民这却多少是奢侈的。他们在韦曲办事,往返几公里,十几公里,也不会在外边用餐,更不会吃一碗两角五分钱的红肉煮馍。他们可能会吃一碗五分钱的面条,不过醉翁之意不在酒。在乎吃了面条之后再要一碗汤,以把自己从家里带来的锅盔泡一下继续吃。这家食堂只有七八张方桌,一两只灯泡,很是幽暗。用餐的人稀稀拉拉的,其足迹和身影不到的地方,真是又黑又脏。然而我知道。这家食堂已经是韦曲非常重要的食堂了。我吃了红肉煮馍,便往韦曲新街南头的新华书店。我母亲曾经骂我油瓶子倒了也不扶,像一个少爷。当我到新华书店去的时候,我感觉自己确实像一个少爷。
今天的韦曲,大约足有几千家酒楼和饭馆。因为这里不但在空间上迅勃发展,而且其密度越来越大。身为长安人,对长安当然怀有情义,尤其我的口感是在故乡培养起来的,遂好吃故乡之食。在故乡用餐,实际上是到韦曲去用餐。不过现在不吃红肉煮馍了。当年总是肚子饿,觉得红肉香,可以解馋,甚至一碗红肉煮馍竟能产生一点缥渺的少爷的尊贵。现在韦曲也几乎没有红肉煮馍了。长安人,不管是农民还是非农民,谁的肚子还饿呢?而且医生反复提醒,红肉易生胆固醇,吃素为妥。长安人的健康意识,当然是缘于生活质量的,并是生活质量的体现。
到韦曲去,或携妻子儿女,或邀三朋四友,多是想咥苞谷糁面和辣子加馍一类的小吃。在这里,大菜汇聚南北,小吃更是各有千秋,而且无不卫生,精细。由于靠近秦岭,遂绿色自然。韦曲的酒楼和饭馆。大也好,小也好,总有倩且亲的姑娘站在门口,笑脸相迎,邀你入座。姑娘的手反复擦拭着条桌,并会一一摆好碟、杯、筷、勺,随之递上菜单让你点选。中国素有以食为天的传统,甚至几千年一以贯之,见面致意,以问候吃了没有为礼。吃象色一样是人的本能,然而在韦曲用餐,我会感到一种精神的愉悦。这并非李白和杜甫来过斯域,让我想到了唐诗,并慨然咏之。主要是韦曲的一箪食,一瓢饮,都有一种人文主义的味道。谢谢了,长安父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