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文化艺术文化史论考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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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6章 人文理念与学术规范(15)

辩证逻辑方法的基本特征是把对象看作一个整体,从内在矛盾的运动变化及其各个方面的相互联系中考察对象。它既不同于把对象看作是静止、孤立的形而上学的思维方法,也有别于以既成的、确定的思维形式从静态角度认识对象的普通逻辑的方法。辩证思维方法是一个整体,它是由一系列既相区别又密切联系着的方法所组成的。其中主要有:归纳和演绎、分析和综合、抽象和具体等方法。

归纳是从个别事实走向一般概念、结论的思维方法。这一方法使人们的认识超出个别性而进到一般性,从现象进到本质,从对事物初级本质进到更深刻本质的认识中去。演绎是从一般的概念、原理走向个别结论的思维方法。它的作用在于从已知的知识中获得未知的知识,特别是可以得到不可能通过感性经验掌握的未知知识。辩证逻辑方法将归纳与演绎的关系看作是一个互为前提、相互促进的统一关系。科学的思维过程总是同时包涵着归纳和演绎。归纳是演绎的基础,是演绎的补充;演绎是归纳的前导,亦是归纳的补充。科学规律多是先由归纳法揭示出来,其后又经演绎法的论证和补充,最后通过实践的检验才被确认下来的。

分析是在思维中把认识的对象分解为不同的组成部分、方面、特性等,对它们分别加以研究的方法。综合是在思维中把分解为不同的部分、方面、特性等,重新组合为一个统一整体而加以的研究方法。分析侧重于部分的把握,综合侧重于整体的概括。分析与综合的关系是互相依赖、相互转化、相互过渡的辩证关系。恩格斯指出:“思维既把相互联系的要素联合为一个统一体,同样也把意识的对象分解为它们的要素。没有分析就没有综合。”

抽象作为思维中的一种简单规定,它是客观事物某方面属性在思维中的概括。是在思维中把对象的一切非本质的次要属性舍弃掉,而抽取其本质属性和规律,单独地加以反映。抽象的直接起点是经验事实,抽象的过程大体是从特定问题出发,通过对各种事实的比较、分析,在思想中排除掉那些模糊的基本过程和掩盖普遍规律的干扰因素,在较为纯粹的状态下对研究对象的性质及规律予以发掘,从而为解答问题提供一般的原理。具体是把一些最简单、最基本的抽象规定综合为一个整体,从而达到理论上更完整深刻地把握事物的本质和规律。从抽象到具体是从客观对象最一般的本质规定、从较为简单、抽象和贫乏的概念出发,逐步推演出其他的规定性,使概念的规定越来越复杂、具体和丰富,最后在思维中以逻辑的系统再现了多样性统一的具体对象。

(六)非逻辑方法

人们的思维活动除了理性的、逻辑的因素外,它还包括着感性的、非逻辑因素。非逻辑因素一般主要指人的认知、情感、意志、动机、欲望、信念、信仰、习惯、想象、联想、灵感、直觉、顿悟等。非逻辑方法一般可分为形象思维和灵感思维两大类。本文所说的非逻辑方法,是指美术理论研究中的非逻辑方法,而并非是指美术实践中的非逻辑方法。

逻辑方法与非逻辑方法虽然存在着差异,但二者却具有相互补充的功能。在学术研究中,逻辑方法出现阻隔时,非逻辑的方法往往是另辟蹊径的有效手段,而一旦用非逻辑方法沟通了认识的渠道之后,又需在新旧认识的鸿沟上架起逻辑的桥梁。有学者指出:“即使是最卓越的想象力、最敏锐的直觉、最神奇的灵感,其认识成果一定要经过逻辑加工,才能给它找到严密而厚重的逻辑根据。否则就难以得到系统的科学认识。当法国物理学家L·德布罗意讲:立足于想象和直觉的归纳法使我们能够实现思想的伟大成就,它是科学的一切真正成就的基础时,所强调的正是逻辑的与非逻辑的两种方法的结合与统一。”

我们强调逻辑思维在美术理论研究中的重要性,但并非排斥非逻辑思维的价值与地位,恰恰相反,由于美术理论研究的对象具有较强的实践特征和直觉感受特征,这类特征本身又具有鲜明的非逻辑思维因素,因而,不仅在理论研究的过程中需要非逻辑思维方法的补充,同时在对研究对象做出客观和科学的认知时,还需要研究者必须对非逻辑思维方法有一定的把握,在某些方面,它还要求研究者甚至要具备一定的非逻辑思维的艺术实践和审美经验。正如英国艺术批评家克莱夫·贝尔所说:“如果艺术品的审美意味的确是精神状态的标志,那么谁能欣赏这种意味,谁就能形成与这些作品的作者及能够欣赏它们的人们的精神状况紧密相关的观念。如果艺术真是人们一般认为的那种东西,那么,艺术史一定堪称人类精神史的索引。所不同的是,史学家若要用艺术当作索引,不仅需要有学者和考古学家精密的观察力,而且需要具备非常敏锐的感受能力。因为,由一件作品的审美意味可以得知创作者的创作心理,确定某一作品的具体创作日期有助于对这一作品的审美意味的欣赏。”不可想象,一个不具备色彩感知的人会在色彩艺术理论研究中取得什么可靠的理论成果,一个缺乏对毛笔性能掌握的人会在书法基础理论研究中得出符合客观实际的结论……可以说一个缺乏对美术品的直觉感受或对美术实践不曾有过直接体验的人,其所谓“理论成果”往往是不可靠的。对视觉形式的感知与体验,应是从事美术理论研究工作的基本前提,没有这个前提,一切“理论”必然建立在虚无之中,这亦是美术理论研究的一个至关重要的特征,这个特征也是美术自身特征所决定的,我认为它甚至应该成为从事美术理论研究者的一个不可或缺的基本条件。王富仁指出:“学术是在人类认识世界、认识社会、认识人类自己的目的下产生与发展起来的,是用文字符号进行表达、传播和交流的。但人类的认识也脱离不开人的感受和体验。我们认识的世界、社会和人,永远只是我们感受和体验中的世界、社会或人自身。”“学术是一种科学,科学对我们是十分必要的,但脱离开人的精神感受和体验的科学主义却是破坏人类理性价值的学术杀手。”

美术理论作为一种学术形态,它的研究对象和研究特征决定了它无法对非逻辑思维方法采取忽视的态度。需要指出的是在思维科学中将人们的思维方式划分为“逻辑的”与“非逻辑的”只是为了研究的方便,而事实上,人们在思维的过程中,逻辑的与非逻辑的方式往往呈现着一种浑然一体、相辅相成的有机状态,两者之间仅仅会在不同的研究方式中出现主次差异而已。

(七)形象思维

作为非逻辑方法之一的形象思维又称“艺术思维”,它是人们在观察、体验、提炼、表现事物时所使用的一种思维方式。人类的原始思维是建立在表象的形象思维的基础之上的。形象思维不仅是自古以来人类从事文艺创作的主要思维方式,同时也是人类把握和认识事物的一种重要手段。形象思维是在对形象信息进行感受、储存的基础上,运用联想、想象、象征等手法,通过形象媒介来揭示生活及事物本质和存在状态的思维形式或方法。

形象思维与抽象思维存在着质的差异。形象思维的“语言”是形象的意象;抽象思维的“语言”则是抽象的概念。巴甫洛夫关于第二信号系统的学说和现代学者关于脑科学研究的成果,不断地揭示出思维的物质生理机制,说明思维方式与大脑结构有着密切的联系。科学家研究证明,人的大脑右半球倾向于总体的、综合的、知觉的、具体的、类比的、原发过程等机能;而人的大脑左半球则倾向于分析的、符号的、抽象的、数字的、继发过程等机能。这也就是说人的大脑右半球倾向于形象思维,而左半球则倾向抽象思维。实验证明,艺术家与科学家在工作过程中,其大脑中的兴奋与抑制点正好相反。假如这些结论或实验是可靠的,那么它即是从生物学角度对人的逻辑思维和非逻辑思维的生理特征做出了科学的解释。尽管如此,事实还证明,人们在形象思维或抽象思维的过程中,都不是绝对单一的,它们共同遵循大脑的整体性原则,思维方式常常是相互联系、相辅相成的,如前所述,在不同的研究方式中,两种思维类型仅仅存在着主次差异的状态。

形象思维作为一种思维方式,具有四个基本特征,一是形象思维是以感性意象作为思维运动的基本要素。它通过形象的取舍、改造、夸张、虚构、连缀等构成思维的轨迹,在整个思维过程中,始终伴随着生动可感的形象,并将想象、情感、审美等诸因素组合在一起,使形象经历着从表象到意象再到形象的发展过程。二是形象思维以感情作为思维运动的推动力,其思维过程始终伴随着感情态度。感情在形象思维的不同阶段表现为不同的作用,其基本过程包括形象感受、形象储存、形象辨识、形象塑造和形象描述等环节。这几个环节亦具有相对的独立性和连续性以及各不相一的思维向度。三是联想、想象、象征是形象思维的主要方式。在思维过程中,实现由表象到意象的转化,主要是通过联想、想象及象征方式来完成的。这些方式在形象思维的过程中,起着超越具体素材和生活体验的作用。四是形象思维包涵着思维者的个性特征。在形象思维的每个不同阶段,无不渗透着思维者的独特个性。由于思维者的思想情感及形象思维的能力和向度的不同,因而形象思维往往带有鲜明的个性特征。

形象思维不仅作用于艺术实践活动中,而且它还普遍存在于人类社会实践的各个领域。形象思维是人类思维活动的起点;它能够集中地、典型地再现生活,并影响人的心理和情绪变化;它还可以给科学发现及理论研究提供帮助。

(八)联想、想象和象征

如上所述,联想、想象和象征在形象思维的过程中具有极为重要的作用。联想是指由某人或某事而想到其他人或事的一种心理过程。它是形象思维的重要方法之一。联想的产生源自于客观事物的联系性。现实现象、知识经验反映到人脑中必然是相互关联的。联想是记忆活动的基础,又是记忆的一种表现。在形象思维中,联想可以使思维者突破感觉经验的局限,将头脑中于不同时空内所储存的表象世界,进行组合与改造,从而生成新的形象。在逻辑思维中也使用联想方法,但逻辑思维的联想方法主要是通过概念、判断和推理等抽象形式来完成的。联想的方式多种多样,主要包括相似联想、对比联想、接近联想、纵向联想、横向联想、象征联想、因果联想、自由联想、控制联想、推测联想等。

想象是指在感觉表象的基础上,对客观现实对象进行加工改造,重新组合的一种创造性思维活动。它旨在创造人们在现实中未曾直接感知过或未曾存在过的表象和思想。它是人类揭示事物内在机制,探测事物发展规律的一种重要手段,是科学预见和创造性思维的必要因素。从某种意义上讲,想象力比知识更重要,它是知识进化的源泉。在形象思维中,想象的超越作用主要是对具体素材的超越和对于生活经验的超越,以及对于现实现象的超越。想象的方法主要有:把各成分联合成完整统一的新形象的“综合法”;把一物附在另一物上的“粘合法”;用根本不相干的事物联系改造旧经验的“改造法”;突出对象的某一性质或它与其他东西某种关系的“强调法”;把许多同类表象中抽取出来的本质特征自然地体现在新的具体形象上的“典型化”法,等等。想象按其不同性质和特点,可以分为积极想象、消极想象、有意想象、无意想象、再造想象和创造性想象。创造性想象不依赖于现成的记忆或事物,完全按照某种需求而独立地创造出新的形象。

象征一词最早出现在希腊文中,原意为假定符号,又有拼凑、比较的涵义。因而象征常常涉及到两个事物之间的对应的或类比的关系。现代文艺理论学派对象征的涵义有着不同的解释。如象征主义文艺流派认为,象征是一种赋予抽象观念的具体的可感知的形式。艺术符号学派则认为艺术是表现人类情感的象征符号。作为塑造艺术形象的一般方法和决定某些艺术形象性质的象征,它包涵着两种意义:一种是广义的象征,一种是较狭义的象征。广义的象征是包涵着某种有意蕴的形象的代名词;狭义的象征,即用象征手法创造的艺术形象。

(九)灵感、直觉和顿悟

作为抽象思维和形象思维交差的思维方式或心理活动,包括有灵感、直觉和顿悟等。在思维形式中,灵感、直觉和顿悟有着密切的关系,同时,它们在艺术思维中亦有着极为重要的作用。

灵感是指长期苦思冥想的问题由于受到某种启发,而突然得到解决的一种心理活动。灵感思维是穿插在抽象思维和形象思维中,起着突破、创造、升华、顿悟作用的一种思维类型或思维方法。它是研究者由于思想高度集中,情绪高涨,思虑成熟,加之受某种事物的启发而有意识或无意识的思考,促成研究或创作活动中所探索的重要环节得以破解。灵感思维的特征包括突发性、暂时性、独创性、模糊性、情感性和非控制性等。灵感不仅是文艺创作的灵魂,同时也是科学发明和逻辑思辨的一种重要的思维形式。杨振宁曾说:“所谓灵感,是一种顿悟,在顿悟的一刹那间,能够将两个或以上,以前从不相关的观念串连在一起,以解决一个探索枯肠仍未解的难题,或缔造一个科学上的新发现。”可见灵感是在对感性经验和已有知识思考时,由于显意识与潜意识的沟通所发生的“观念串连”而直接领悟、突然体认到事物本质的一种思维方法。金开诚指出:“一切创造思维活动(包括形象的与抽象的),都无非是意识领域中的旧的神经联系的突破与新的神经联系的建立。”灵感作为一种精神现象,它的产生是与实践经验的积累和长期思考活动的结果。无论是在形象思维或逻辑思维中,都只能在艰苦的劳动中才能促使灵感的诞生。正如黑格尔所说:“最大的天才尽管朝朝暮暮躺在草地上,让微风吹来,眼望天空,温柔的灵感也始终不光顾他。”

直觉是一种不经过严密的逻辑推理的认识过程,是对突然出现在面前的事物的一种迅速的识别、观察、理解和判断。它是一种既与理性又与感性密切联系的思维形式,直觉既离不开感性材料的触发,又不用等到充分掌握感性材料后再做出理性的抽象概括,而是在材料并不完全充分时便能得出直接快速的判断性的结论。它大致处于从感性到理性的思维序列的中间地带,更多地带有感性的、非理性的色彩。在美术史论研究中,直觉对图像的判断,对美术特征的认知,对史实与理论的宏观把握都有着重要的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