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三是地域艺术问题。这一问题实质上涉及到地域性和民族性两个方面,而根本上是一个如何以“文化自觉”的理念对中国当代美术格局整合的问题。在应对文化全球化挑战的状态下,中国美术必须要打破自身内部所谓“中心与边缘”的陈旧概念,建立“多元一体”的民族艺术文化观,从而激活艺术家的创新能力,增进民族艺术的凝聚力,促进中国美术的和谐发展,逐步实现对中国本土艺术的“文化自觉”。费孝通曾指出:“在和西方世界保持接触,进行交流的过程中,把我们文化中好的东西讲清楚使其变成世界性的东西,首先是本土化,然后是全球化。”而中国艺术的本土化又必然离不开艺术的地域性和“多元一体”的民族特色。邵大箴指出:“随着西方现代主义艺术的兴起。尤其是近十多年来全球化思潮泛滥,有人鼓吹艺术风格的所谓国际化,似乎当今的艺术创作都要向国际潮流看齐,地方特色已无关紧要,更不需要有什么地方画派了。甚至还有人认为,提倡艺术的地方特色或地方画派就是维护狭隘的、保守的地域性……(然而)艺术中的地域性不是落后的代名词,它意味着艺术的地方特色,是可以和当代性同时存在、相互兼容的。正是当代艺术具有地域性和地方特色,艺术的当代性才有丰富的内容;也正是有当代性的追求,各地区的艺术才表现出时代的风采。”费孝通在阐释中华民族文化格局时指出:“中华民族作为一个自觉的民族实体……它的主流是由许许多多分散孤立存在的民族单位,经过接触、混杂、联合和融合,同时也有分裂和消亡,形成一个你来我去、我来你去、我中有你、你中有我,而又各具个性的多元统一体。”历史和现实都一再证明,中华民族文化艺术之所以持续前进,经久不衰,之所以在世界文化艺术宝库中占有特殊地位。之所以在当今人类艺术文化中具有不可取代的价值和魅力,正是我们中国有着丰富多样的地域文化艺术资源和历史悠久的人文传统,正是我们民族有着“多元一体”的文化艺术凝聚力和创新能力。乐黛云曾指出,边缘文化的中心化是文化发展的一个重要导向。当代中国美术界地域风格和民族、民间艺术的崛起,不仅是对中国本土美术符号的强化,实质上也是对西方文化霸权主义所谓全球艺术“一体化”的唾弃。正如王富仁所说,地域文化的独立性的形成与加强,才是中国当代文化发展的主要标志。
其四是艺术交往问题。这个问题关乎到中西艺术交流的方式和民族艺术的自信心两个方面。自20世纪末,萨义德发表了他的名着《东方学》之后,西方仿佛才明白。他们原来并不了解东方。而迄今为止西方对中国艺术依然存在着严重的误读现象。当代西方人了解中国的程度远远不如中国人了解西方的程度。当代西方文化居于文化全球化的主导地位其原因是复杂的,它包括经济实力和综合国力等因素,但这并不能证明整个西方文化艺术的先进性。我们必须对西方文化也有一个“文化自觉”。如前所述西方的文化依然存在着精华与糟粕,汤因比和亨廷顿都认为,当代西方文化同样面临着严峻的挑战。汤因比甚至还说:“将来统一世界的大概不是西欧国家,也不是西欧化的国家,而是中国。”我们不应被汤因比的话冲晕头脑,但我们也不能失去对我们中国文化艺术的自信心。王富仁指出:“西方文化如果能够促进中国文化实质性的发展,这种发展归根到底也还是中国正统文化的发展,而不是西方文化这种外来因素的自身扩张。”如果说全球化对于中国文化艺术是一个机遇的话,那么,这个机遇就不仅仅是包括我们学习和借鉴国外的先进文化,同时还应该包括弘扬我们中华文化。这其中包含着一个新的课题,就是要抓住全球化所带来的机遇,传播我们民族文化艺术的优秀成分,让西方和其他国家的人民能够更多地、客观地了解中华文化,使中华文化成为全球化中多样文化和谐共存的一个有机组成部分。正如季羡林所说:“我一向特别重视文化交流的问题,既主张拿来主义,也主张送去主义。对中国与外国的文化交流,我的基本观点是拿来与送去……我们不能只讲西化,不讲东化。东化这个词儿,是我发明的。我们知道,汉唐的时候,是东化的。因为世界的经济中心、文化中心当时在中国。在明清初以前确实有过东学西渐。不能只重视西学东渐而忽视东学西渐。根据历史事实,在中西文化交流史上,东学西渐从来就没有中断过。”“对西方的文化,鲁迅先生曾主张拿来主义。这个主义至今没有过时。过去我们拿来,今天我们仍然拿来,只要拿得不过头,不把西方文化的糟粕和垃圾一并拿来,就是好事,就会对我们有利。但是,根据我上面讲的情况,我觉得,今天,在拿来主义的同时,我们应该提倡送去主义,而且应该定为重点。为了全体人类的福利,为了全体人类的未来,我们有义务要送去的。”当然,我们“送去”的不应是中国文化中的糟粕,而应是在科学的理性的自觉的筛选下的中国文化之精华。
二人文精神与学术研究
(一)文艺复兴与人文主义
人文主义肇始于文艺复兴时代,因而人文主义与文艺复兴即有着密切的关系。文艺复兴一词,源于意大利语rinas-eita,原意为“再生”或“复兴”。1550年,意大利艺术史家G·瓦萨里(1511-1574)在其《绘画·雕刻·建筑名人传》(又译《艺苑名人传》)中,始用rinas-eita一词来概括这个时期文艺活动的特点。16世纪西方学者基本承袭此概念,认为希腊罗马古典文化是光辉的典范,而中世纪文化却是衰败和黑暗的。14至16世纪,文艺才获得“再生”与“复兴”。文艺复兴运动最初兴起于意大利,后扩大到德、法、英、荷等欧洲其他国家。此词经法语转写为renaissace,17世纪后为欧洲各国通用。19世纪后遂成为人们对14至16世纪西欧文化的总称。文艺复兴是欧洲文化和思想发展的一个重要时期。但此时的文化并非古典文化的简单恢复,而是资产阶级在意识形态方面反对封建专制体制的反映,因此,正如马克思所说,“文艺复兴”这个名称其实并没有“把这个时代充分地表达出来”。
14、15世纪是西欧封建关系走向崩溃,资本主义关系萌芽和生长时期。资本主义生产是商品生产。商品生产关系决定了商品所有者包括劳动力所有者和资本所有者之间,都应是自由、平等的。劳动力所有者必须是摆脱了人身依附和隶属关系的自由劳动者,而资本所有者必须能够自由地支配自己的货币和财产。这两种自由者在法律上必须是平等的,并且相互之间的交换应是等价交换。这种商品经济关系必然要求建立一种与之相适应的自由平等的社会关系。而在欧洲中世纪封建专制制度下,人是不自由的。这种不自由,集中地表现在人不能按照自己的意志支配自己的行动,人没有独立的人格和价值,因而,在文艺复兴中所出现的人文主义便成为新兴资产阶级在争取自由民主斗争中的思想武器。
人文主义(Humanism)思想出现于14世纪下半叶的意大利,15、16世纪在欧洲其他国家得到了进一步的发展。人文主义一词的最初涵义是指人文学科。中世纪的学校有所谓神学学科(Studiadivina)和人文学科(Studidhumana)之分。由于教会和神学在中世纪占统治地位,人文学科的地位无足轻重。针对这一情况,文艺复兴时期的新兴资产阶级思想家要求发展人文学科。人文主义起初主要是指发展世俗教育,后来更进一步明确,这种世俗教育要以古希腊、罗马的学术文化为主要内容。这样,就逐渐形成一个以古希腊、罗马的学术文化来对抗神学的思想运动。
学界一般认为,意大利佛罗伦萨学者、诗人彼特拉克(1304-1374)是人文主义的创始人和伟大的代表。彼特拉克是一位精通并热心提倡拉丁古典文学的学者,他曾广泛搜集散失在民间的古典名着原稿,创作了大量的新诗,对欧洲诗歌的发展有着重要贡献。在宗教上他曾鼓吹古典文化与基督教启示合一。在政治上他热衷提倡恢复罗马共和政体,恢复罗马民众政府。他曾着有自传体《我的秘密》,表达了他的人文主义理念。
人文主义认为人和人的价值都具有重要的地位,而人是衡量一切事物的标准。人文主义反对中世纪的禁欲主义和宗教观,要求摆脱教会对于人们思想的束缚,打破作为神学和经院哲学基础的一切权威和传统教条,反对人对神的屈从。而自由、平等和人的尊严与价值则是人文主义的核心内容。我们可以从人文主义者的部分言论中看到他们的一些观点。
人文主义的思想先驱但丁(1265-1321)在《君道论》中指出:“自由的第一原则就是意志的自由”,“意志的自由就是关于意志的自由判断”,“谁为了自己的目的而不是为了别人的目的而生存,谁就是自由的。”在但丁看来,意志是个人的意志,意志的自由只能是个人的自由,每个人都因为有自由意志支配自己的行动,每个人的行动都因受自己的目的支配,所以它是自由的。意大利早期人文主义者伐拉(1406-1457)曾在《关于自由意志的对话》一文中指出,人们的行动不应归之于上帝的必然性,而“应当归之于本性,归之于意识,归之于当事人”。他不仅把“自由意志”作为一种强大的独立的精神力量,来与上帝的必然性——命运相对抗,把人从命运的束缚中解放出来,置于自由意志的支配之下,从而冲破了长期以来的宿命论观点对人们思想的禁锢;而且他还明确地指出了自然的必然性,并以此排斥上帝的必然性,从而把自然的必然性与神学的必然性对立起来,为必然与自由的关系问题的探讨赋予了新的内容。意大利人文主义者彼科·米朗多拉(1463-1494)对伐拉的思想作了进一步阐发。他在《论人的尊严》一书中,进一步强调了人的意志的自由性,提出了只有自由意志才能决定人的命运的论断。同时他还认为,人不仅有意志,而且有理性;人可以用道德哲学驯服自己的情欲,用辩证法驱除非理性的黑暗,从而获得完满的生命;人虽然是地上的血肉之驱,但却是高尚之物,人的尊严和光荣并不亚于天使。因此,人们有理由“鄙弃尘世的东西,藐视天上的东西”,永葆自己的尊严和光荣。他在《论人的尊严》一书中,以上帝的口吻论述了人的自由、伟大和尊严:
亚当,我们既不曾给你固定的居处,并不曾给你自己独有的形式或特有的功能,为的是让你可以按照自己的愿望、按自己的判断取得你所渴望的住所、形式和功能。其他一切生灵的本性,都被限制和约束在我们规定的法则范围之内,但是我们交与你一个自由的意志,你不为任何限制所约束,可凭自己的自由意志决定你的本性的界限。我们把你安置在世界中心,使你从此更容易观察到世间的一切。我们使你既不属于天堂,又不属于地上,使你既非可朽,亦非不朽,使你好像是自己的塑造者,既有自由选择,又有光荣,能将你自己造成你所喜欢的任何模样,你能够沦为低级的生命形式,即沦为牲畜,亦能够凭你灵魂的判断再转生为高级的形式,即神圣的形式。
米朗多拉通过他的自由学说第一次提出了人的价值观。他认为人是最自由、最幸福、最有价值和尊严的。因为,人有自由意志而没有固定本性,他能通过自由选择、自我塑造把自己造就为高尚之物。人能够凭自己的意志支配自己的一切,自己决定善恶标准,自己决定自己的命运,这正是人的价值和尊严所在。意大利人文主义者彭波拉齐(1462-1525)认为,人的意志高于理性,因为人类的本质和尊严,并不是表现于理性的抽象思辨活动,而是表现于意志支配下的实践活动。而实践的智力是每个人都具有的并随时都在运用的。实践的智力只有人才具有,人正是通过实践智力的运用,才表现出他的道德价值和善恶本性。而自由意志则是人的本性和价值的决定者,自由意志又是与生俱来的,因而自由和人性便应自然地合而为一。从这一理论出发,必然得出人生而自由、自由是人的天性的结论。彭波拉齐等人的这些观点使当时的思想家们认为,封建专制和宗教神学之所以荒谬,之所以罪恶,就在于它违背了人的本性,扼杀了人生所具有的自由,是灭绝人性的、惨无人道的。
人文主义思想在法、英等国亦得到广泛响应与发展。法国思想家拉伯雷(1494-1553)认为,人具有自由的本性、趋善避恶的本性,这种本性即所谓品德。如果“遇有卑劣的约束和压迫来强制和束缚他们的时候……他们便会把推动他们向善的那种崇高热情转过来,来摆脱和冲破这个桎梏的奴役”。法国思想家米谢尔·德·蒙台涅(1533-1592)认为,人有思想,思想是自由的。人的思想可以自由地怀疑一切,自由地创造一切,甚至神也是人的自由思想的创造物。人有良心,良心是自由的,人的善恶是非全在于良心的自由判断和选择。他说:“善恶的评价,大部分依赖我们的意见”,“事物底价值是我们的意见给它们的”,不存在什么神道观念和神道标准。蒙台涅甚至把精神的自由性置于可以决定一切的高度,他认为精神是绝对自由的,它不受任何神、任何人的制约,人完全可以根据自己的意志自由地选择自己的行为,创造自己的未来,决定自己的命运,人的价值和尊严全在于人自身。法国思想家让·布丹(1530-1596)认为,自由和财产是人民安身立命之所在,是不容侵犯的。它的不可侵犯性,是神法和自然法所固有的。君主虽拥有“主权”,但却没有侵犯人民自由和财产的权力,而人民有权自由支配自己的财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