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成寅
我国美术界近年来出现了一种颇为引人注目的新理论,这就是“意象艺术”论。它认为中国传统美术是“意象艺术”,其思维方式是“意象思维”,其造型原则是“意象造型”,中国未来的美术也是“意象艺术”。这种理论不但见之于美术刊物和美术院校的教科书,而且也见之于国际性的美术理论学术会议。本文作者初步认为,有关“意象造型”的论述虽然不够严密,有时甚至失之片面,但含有新意,值得深入论证;有关“意象思维”的论述缺乏根据,只是用“意象思维”之名取代了“形象思维”之实;至于《意象艺术论纲》一文(见(美术》1992年第1期)对“意象艺术”特征的论述,有待商榷的问题不少。下面,对有关“意象艺术”论所涉及的主要问题略陈已意,以供讨论参考。
一意象和“意象造型”
“意象”概念在中国美学史上是不确定的、两义的。一般都承认,“意象”是“意”与“象”的结合,指有意之象。刘勰在《文心雕龙·神思》中说:“独照之匠,窥意象而运斤。”他说的“意象”是指文学家构思中的意与象的结合物,即郑板桥所说的“胸中之竹”。王廷相曾说:“夫诗贵意象透莹。”(《王氏家藏集》卷28)这里说的“意象”则指诗中的艺术形象,已经是郑板桥所说的“手中之竹”了。换句话说,“意象”其实与“意境”是同义语。“意象”的这两种用法,容易给理论造成混乱。因此,在当今较多的美学研究者那里,“意象”已不再作为“意境”的同义语来使用,而是专指审美意识中的有情有意之象。
对“意象”的如下界定是比较全面的:“审美意象作为现实物象与艺术形象的中介环节,本身具有感性和理性多种心理因素审美融合的不同等级和层次……审美意象的内含是极为丰富而复杂的,其中隐藏着艺术形象诞生的全部秘密。”(参看拙编《美学范畴概论》第303页)这就是说,我们把审美意象当作艺术构思过程,即艺术形象创造过程中的前一个阶段中的一个关键性的因素来看待。就这种意义上说,我们赞同刘勰关于文学家“窥意象而运斤”的要求,同理,当然也赞同“意象造型”(“凭意象造型”)这样的用语和主张(如果对之有正确全面的理解)。
实际上,任何有价值的艺术形象的创造(在视觉艺术中即“造型”),都不是客观对象原封不动的、机械的、纯客观的再现或攀仿,而是要经过艺术家的能动反映并要经过实际的加工、改造和创造的。在这种艺术反映、创造过程中,审美意象起着重要作用。在未创造出艺术形象之前,正像建筑师在未建造建筑物之前一样,在艺术家的头脑中已经或模糊或清晰地生成着、存在着尚未物化的有情、有意、有界的审美意象。所以,严格说来,审美意象的存在和作用,并非为中国传统艺术创作构思过程所特有,而是为世界范围内的任何优秀艺术作品,的创作过程所共有。不能说中国美术是“凭意象造型”的,别国的美术就不是“凭意象造型”的。
在讨论中国人物画问题时有位理论家说:“意象造型是中国人物画的造型原则之一,完全的写实抽象都不是人物画的出路。把造型意象化,是中国画人物画语言的精髓。”(《美术》1992年第3期)。这样的表述,有其道理,但严格说来,不够精确。什么叫“完全的写实”?是指充分的写实还是指谨毛失貌的、机械的写实?后者显然不能算“完全的写实”。充分的、经过高度提炼加工或者说典型化的写实,就“不凭意象造型”了吗?你说“完全的写实”不是中国画人物画的出路,而在同一个讨论会上发言的另一位画家却说“写实”是人物画发展的必然。说中国人物画“应该最大限度地把西方写实绘画在结构、体积、色彩诸方面的长处吸收进来,与中国以线造型的长处完美地结合,发挥到最高水平。”(《美术》1992年第3期)。我们同意“完全的抽象不是中国画的出路”,但要知道,凡是搞抽象主义的人都认为他们也要表现“内在的需要”,用《意象艺术论纲》一文作者的话来说,也要“表现难以言传的情思”(《美术》1992年第1期),即也要把“意”与“象”在构思结合起来,也要“凭意象造型”。因此,“意象造型”既不为写实艺术所独有,也不为抽象艺术所独有(如果这种艺术确实有意、有象的话);它是世界上的任何种优秀艺术所共有。“共有”、“一般”不是“特殊”。因此,只能说中国美术必须采用“意象造型”的原则(可能不是唯一的原则),但不能说“意象造型”就是表述中国画人物画乃至整个中国美术特征的一个独特概念。
二中国艺术精神
“意象造型”或“意象艺术”能否代表“中国艺术精神”,是一个关键性的问题。徐复观先生关于“中国艺术精神”的论述值得参考。他说:“气韵生动”一语的含义如果弄清楚了,“则不仅六法的含义亦因之而明;并且中国绘画的精神、特性,亦可由此而把握到一个梗概。”(《中国艺术精神》第124页)。照徐先生的意见,谢赫六法论中的骨法用笔、应物象形、随类赋彩,都是顾恺之的所谓“写照”的分解的叙述;而“气韵生动”乃是顾恺之的所谓“传神”的更明确的叙述(《中国艺术精神》第136页)。宋·邓椿《画继》把“传神”与“气韵生动”直接合而为一。他说:“画之为用大矣。盈天地之间者万物,悉皆含毫运思,曲尽其态。而所以能由尽其态者,一法耳。一者何也,日传神而已……故画法以气韵生动为第一。”可是,徐复观先生指出,一般人把传神到气韵生动的演进的意义疏忽了(《中国艺术精神》第138页)。
这里出现了两个“中国艺术精神”:一个是包括“传神”意义在内的“气韵生动”;另一个是“意象造型”。哪一个更符合实际呢?或者都有不足之处?
冷静地、事实求是地看问题,仅仅说“气韵生动”(包括传神)是“中国艺术精神”,或者仅仅说“意象造型”是“中国艺术精神”,恐怕都不全面。我觉得两种说法都未曾或不够注意这一事实,就是“心物统一”论象一根红线贯穿于中国艺术史。不能说“气韵生动”论完全没有顾及艺术家主观方面的表现,但它毕竟是更强调艺术创作的客观方面,“传神”主要是传对象之神。“意象造型”单从字面上看也不能说完全不讲客观,“意”、“象”都会有其客观源泉,但它实际上更强调艺术的主观方面。刘鳃似乎注意到了过分强调主、客观某一方面可能产生的片面性和危害,所以他在《文心雕龙·神思》中既讲“独照之匠,窥意象而运斤”,又说“思理为妙,神与物游”。他在《文心雕龙·物色》中说得更明确:“写气图貌,既随物以宛转;属采附声,亦与心而徘徊。”既注意到了“意象”、“思理”、“心”的作用,又注意到了“物”、“貌”的地位。他是“心物统一”论者。唐·张璨也注意到了主、客观双方辩证结合的重要性,故曰:“外师造化,中得心源。”清代大画家、大理论家石涛在其《画语录》中,一方面说“夫画者,从于心者也”,同时又说“夫画者,形天地万物者也”。也是“心物统一”论。直到齐白石也还是没有忽视客观,他的“妙在似与不似之间”与他的“为万物写照”是统一的。
由此可见,要说“中国艺术精神”的话,就可以说“心物统一”是“中国艺术精神”;中国传统美术的主流是状物、传神、写意、抒情、言志的协调统一。当然,在“心物统一”中可以有所“侧重”,但“侧重”不会超出“心物统一”的范围。“中国艺术精神”的哲学基础是“一阴一阳之为道”的富于辩证精神的“太极”哲学。物是阳,心是阴。阴阳辩证统一,是中国古典哲学的基本精神,也是中国古典美学的基本精神,还是中国传统美术的基本精神。阴盛阳衰或阳盛阴衰,是会出乱子的。“意象造型”论或“意象艺术”论,就有点阴盛阳衰的迹象。
三“意象造型”原则
如果认为一些画家和美术理论家在“意象造型”名义下说出的造型原则都是不可取的,那是不公正的。从局部来看,他们也说出了和论证了不少有价值的观点。如主张“把造型本身意象化”(《美术》1992年第3期),“崇尚默写”(《美术》1992年第3期),“画家还可以不受解剖、比例及焦点透视等科学性的局限,强调形象的内在肌理、本质的结构和运动节律”(教科书《中国画》),“重归不似之似”……等等。这些观点基本上是正确的、有根据的。但是,在“意象造型”或“意象艺术”的名义下,人们又发表了不少带有明显片面性的甚至明显错误的观点。如说:反对“以真为美”(教科书《中国画》),反对“以真实的形象作为表现对象,”(同上书),说意象造型是“感情与意念的外化,”(同上书),更有甚者,说“主客体随意组合的是意象艺术”(《美术》1992年第1期)……等等。这种说法恐怕并不都是“辞不达意”或“说漏了嘴”。这种观点和主张实质上是反中国传统艺术精神的。
五代画家、画论家荆浩曾在太行山对着松树写生,“凡数万本,方如其真”(《笔法记》)。什么是“真”?荆浩说:“似者,得其形,遗其气,真者,气质俱盛”(《笔法记》)。不能借口有带自然主义倾向性的绘画存在,就反对“以真为美”。对“真”完全可以作现实主义的理解。如果不“以真实的形象作为表现的对象”。石涛为何要“搜尽奇峰打草稿”?为什么要说“黄山是我师”?绘画形象绝不仅仅是“情感与意念的外化”,它应当是对现实生活(包括自然物)的真实生动的描绘与艺术家主观情感、思想、观念、理想、情趣的表现在美的艺术形象中的统一。“主客体随意组合的是意象艺术”的定义,也是反中国传统艺术精神的。“随意”一语可能有两种意思:一是“任意”,即画家要怎么样就怎么样,不管客观对象如何;二是“随主观之意”。中国古典画论中所说的“写意”、“意在笔先”之“意”,不是纯主观的,而是与状物、传神相联系、相结合的。唐·张彦远说过“意存笔先,画尽意在”。但他讲到用笔时又说:“张、吴[按指张僧繇、吴道子之画,笔才一二,像已应焉。”(《历代名画记》)“用笔”与“写意”和造“像”双向联系,并不仅仅是“随主观之意”的。石涛《画语录》一方面强调“我之为我,自有我在”。同时却又说:“信手一挥;山川、人物、鸟兽、草木、池榭、楼台,取形用势,写生揣意,运情摹景,显露隐含,人不见其画之成,画不违其心之用。”石涛主张两个“脱胎”:“山川脱胎于予也,予脱胎于山川也。”尽管他强调“终归之于大涤也”。“既随物以宛转,亦与心而徘徊”是既符合中国传统艺术精神又符合艺术本性的正确提法。“主客体随意组合”论,只是用在艺术创作的局部问题上(如运用于某种几何图案的组合)才是恰当的,运用于中国美术创作的整体上则是错误的。事实也是如此。画一幅真人的肖像画,主客体加何随意组合?画一幅历史画如《岳飞班师图》,主客体如何随意组合?用“主客体随意组合”论指导中国美术创作,有可能把中国美术引向脱离生活的道路。
四所谓“意象艺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