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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7章 外国音乐(3)

维也纳古典乐派是德意志古典音乐发展的高峰,形成于18世纪70-80年代。从此,欧洲音乐中心由意大利转到了德意志。维也纳古典乐派的三位主要代表人物是海顿、莫扎特和贝多芬,他们的音乐使内容与形式、理智与情感达到高度完美的统一。他们出身低微,都通过自己毕生的创造和奋斗或早或迟地在相当程度上摆脱了宫廷的桎梏,这标志着音乐中心由教堂转移到宫廷之后,又由宫廷逐渐转移到市民社会。海顿在为匈牙利埃斯泰尔哈济宫廷服务近30年后,在他的晚年两次前往早期资本主义的英国,摆脱了宫廷的羁绊,乐风也像相应地产生了变化;莫扎特于1881年毅然与萨尔茨堡大主教宫廷决裂,迁居维也纳度过他最后的、也是最重要的10年,作为一个市民艺术家自由地从事艺术创作;贝多芬则更早地在维也纳一些开明贵族的资助下,靠自由出版作品、教学和演奏,独立地进行创作。他们的思想和创作是时代思潮和社会意识影响下的产物:海顿、莫扎特身上打有18世纪启蒙运动和共济会思想的烙印,而贝多芬则更深地受到法国资产阶级革命的思想影响。这些也正是这一时期德意志古典音乐的思想情感基础和风格形成的前提。贝多芬更使古典风格向浪漫风格发展和演变,他不仅在古典音乐形式上有所突破,并且在表现的广度和深度上也有新的开拓,对整个19世纪西方音乐的发展起了决定性的影响。

19世纪,德意志音乐深受这一时期的德意志哲学和浪漫主义文学、诗歌的影响,并与19世纪德意志社会的发展和时代的变迁有密切的联系。

“新德意志乐派”产生于19世纪中叶,代表人物除长期在德国活动的匈牙利作曲家李斯特外,主要还有瓦格纳,他在歌剧方面进行了根本性的改革,创造了乐剧的形式,使管弦乐的表现力达到空前的高度。他的乐剧几乎全部以古日耳曼、古德意志的神话故事、民间传说为题材,具有宏伟的史诗性、戏剧性和一气呵成的完整性。他的影响远远不限于德意志和歌剧的领域。与强调音乐标题性的新德意志乐派相对地,勃拉姆斯则强调对古典形式原则的遵循,偏重于非标题性的器乐创作。他的作品具有鲜明的北德音乐风格,以深沉、苍劲见长。

除奥地利外,德国在19世纪末也出现了几位重要的浪漫主义作曲家,如施特劳斯。他早期的交响诗继承并发展了李斯特的交响诗,早期的歌剧《莎乐美》和《埃勒克特拉》,继承并发展了瓦格纳的乐剧,尤其是后者使不谐和的和声、强烈的配器效果达到了前所未有的程度。但他自1910年创作《玫瑰骑士》起,歌剧风格骤变,回到质朴古风的轨道上去,然而在抒情性和朗诵性方面亦有所创新。普菲茨纳的歌剧《帕莱斯特里纳》,在形式表现上也饶有新意。雷格尔则继承、发展了巴赫的复调手法和管风琴艺术成就,使古典形式与瓦格纳的半音性结合。

从20世纪20年代起,德意志音乐力图摆脱19世纪情感洋溢的浪漫主义乐风,除以“新维也纳乐派”为代表的表现主义音乐外,20、30年代尚有新客观派音乐,它强调音乐就是纯粹的音乐本身,应着眼于音乐自律的形式和性能,其主要作曲家是欣德米特。在歌剧方面,魏尔(1900-1950年)音乐风格对后世、尤其对德国的艾斯勒等人有深远的影响。在新的宗教音乐方面,则有哈斯、皮平和卡明斯基等。

奥地利音乐

奥地利在历史上曾是德意志帝国的一部分。1806年“德意志民族神圣罗马帝国”解体,弗兰茨二世不再作为德意志帝国的皇帝以后,才有奥地利国家的独立发展。因此,奥地利音乐到18世纪为止,属于德意志音乐的一部分,故一般不作为独立的奥地利音乐来叙述。

由于历史和地理的关系,18及19世纪上半叶,奥地利音乐更多接受意大利(尤其是歌剧)的影响,同时也广泛吸收了斯拉夫民族、匈牙利民族的音乐和吉卜赛音乐的因素,因此风格更为多样。总的说来,奥地利音乐比较强调音响的感官性,节奏活跃和富于情感表现。18世纪末叶的维也纳古典乐派仍作为整个德意志民族的音乐代表,直到舒伯特时才出现了深深扎根于民间的奥地利音乐艺术的特殊风格。舒伯特毕生主要活动地点局限于维也纳。他的思想情感以及音乐语言和风格,都反映出当时维也纳社会及其市民阶层的典型特征。19世纪30、40年代,奥地利民间舞曲连德勒、华尔兹的特征日益渗入奥地利作曲家的创作,也促使奥地利音乐独特的民族性日益鲜明。这时还出现了兰纳和施特劳斯父子的圆舞曲创作。这些舞蹈性音乐不仅是伴舞音乐,也是具有很高艺术价值的音乐会曲目。19世纪的维也纳,也是轻歌剧的主要发祥地之一,代表作曲家除施特劳斯外,还有苏佩、米勒克尔(1842-1899年)、策勒(1842-1898年)、齐雷尔(1843-1922年)、莱哈尔等。他们的轻歌剧音乐优美动听、通俗、明朗,广泛而持久地流传于国内外。

19世纪下半叶,奥地利产生了三位晚期浪漫主义的作曲家。在交响曲方面,布鲁克纳继承了巴赫、贝多芬的成就,同时吸取了瓦格纳的音乐手法,并具有奥地利民族特点。他的9部交响曲宏大深邃,唯有《第四交响曲》(《浪漫》)具有标题性和一定的通俗性。他的大型宗教性声乐曲,也具有宏大的气势和篇幅。他的学生马勒在交响音乐方面也有同样杰出的成就,其作品在思想内容上富于哲理性和标题性,在音乐语言和风格上,更具有民主性和民间性。他的10部交响曲(第10部未完成),一方面有贝多芬式的宏伟性,另一方面也具有民歌和民间舞曲风格的淳朴特点。他因袭贝多芬《第九交响曲》的先例,在部分交响曲中加用独唱、合唱,从而更增强其宏伟性和丰富多彩。他的声乐曲大多以管弦乐队伴奏,显示出与奥地利民间音乐(民歌、连德勒舞曲)的血肉联系。这两位作曲家是晚期浪漫主义音乐的杰出代表人物,其影响远远超出了奥地利。在艺术歌曲方面,沃尔夫继承发展了舒伯特的传统,并吸取了瓦格纳的表现手法,其创作含有浓烈的戏剧性,并增强了曲调的朗诵性,在音乐语言和风格上具有晚期浪漫主义的特征。

20世纪,科恩戈尔德继承了晚期浪漫主义的音乐传统(1897-1957年),以歌剧、电影音乐创作为主,部分作品至今仍在欧美一些城市上演。同样,施雷克尔(1878-1934年)的歌剧创作也以继承晚期浪漫主义为主要特征,其部分歌剧如《遥远的音响》(1912年)等,在第一次世界大战后曾轰动一时。达维德(1895-1977年)的交响曲、合唱曲、管风琴曲等,既吸取了巴罗克的对位技巧,又继承了布鲁克纳的交响原则,其作品大多只在德奥流传。

“新维也纳乐派”是20世纪奥地利音乐中最重要、影响最深远的,以勋伯格和他的两个学生韦贝恩和贝格为代表。他们的作品大多属于表现主义音乐的范畴,具有强烈的不谐和效果和独特的表现力。勋伯格早期作品的音乐语言仍属晚期浪漫主义,经过调性解体的自由无调性音乐创作阶段以后,在20年代初转向十二音技法创作。虽然早在勋伯格之前,他的朋友、奥地利作曲家豪埃尔(1883-1959年)试验并建立了十二音技法,但勋伯格的十二音技法更为着名,影响也更为深远。韦贝恩和贝格作为勋伯格的学生,创作也基于十二音技法,但他们各自都有所创造和发展;贝格并不严格遵循十二音的规则,他创造性地使用无调性和尖锐的不协和音程,甚至也运用传统的曲式原则和某些有调性的因素,获得了强烈的艺术表现和动人的效果。如歌剧《沃采克》和《露露》。这两部歌剧不仅在思想内容上有揭示社会黑暗的进步意义,在艺术上也有所独创,至今仍常在欧美各国上演。韦贝恩在创新上走得更远,他使十二音技法发展为序列音乐,在音乐形式和手法上更刻意追求短小凝练,在配器上、音色上追求精微新颖,对西方现代音乐的影响和启迪更大。

奥地利民族是具有悠久历史的音乐文化传统的民族之一,其音乐生活极其丰富,音乐表演艺术人才辈出,如最着名的指挥家伯姆和卡拉扬以及当代许多着名的钢琴家、歌唱家等。维也纳从18世纪末叶起即成为欧洲音乐文化中心之一,素有“音乐之都”的盛名。“维也纳音乐节”于每年5月举行,其活动以音乐演出为主。“萨尔茨堡音乐节”更具有国际盛誉,每年8月世界着名的音乐艺术家和演出团体云集萨尔茨堡,通过国际广播将实况转播至世界各国。“施蒂里亚州之秋”每年在奥地利第二大城市格拉茨举行,尤以介绍和评议现代音乐作品着称,对现代音乐创作及其流传具有重要的推动作用。

英国音乐

英国和爱尔兰音乐在世界音乐史上也有举足轻重的地位。历史上曾有凯尔特、朱特、盎格鲁、撒克逊和诺曼等民族在那里生活,又经不断更迭,血缘混杂,最后定居在此。在中世纪,这块地方曾三易王朝;有一段时期,法国北部某些土地曾辖属英国。至于英国与爱尔兰的关系,直到爱尔兰独立后,仍有不少微妙变化。因此,概括英国音乐文化,较为复杂,通常可追溯到7世纪开始形成封建制度前凯尔特族的吟唱诗人音乐。稍后,则有凯尔特和盎格鲁、撒克逊人将罗马天主教的格列高利圣咏曲调传入英国。和欧洲许多国家同样,在中世纪初,以格列高利圣咏为基础,形成了早期的复调音乐,例如奥加农、吉默尔和福布尔东等音乐样式。1226年里丁教堂僧侣福恩塞特的约翰谱写了朴素纯净的世俗六声部卡农曲《夏天来临》,是欧洲初期复调音乐文献中最卓越的代表作。

英国在15世纪出现了不少有影响的作曲家。邓斯特布尔最早在固定歌调写作法上加上丰富的装饰和单纯的伴奏。他应用古凯尔特人的五声音阶写作,作品充满生活气息,并具有通俗性的特点。他是早期尼德兰乐派(今称勃艮第乐派)最有贡献的作曲家,曾培养了班舒瓦、迪费等知名学生。

16-17世纪伊丽莎白王朝时期,是人类文明史上的华彩片断之一。这一时期经济迅速发展,国势强盛,并超越荷兰、葡萄牙等贸易先进国,成为世界第一的商业国。在这个时期,文艺也有很大的发展。英国的琉特和维吉纳音乐,随着诗艺的勃兴也盛极一时。特别是维吉纳音乐,纤细雅致,富有技巧性,对后来器乐曲如变奏曲、托卡塔等体裁的发展,很有影响。当时出版的维吉纳曲集,如《菲茨威廉维吉纳曲集》《内维尔夫人的琴书》《威尔·福斯特维吉纳曲集》,还有知名的《少女曲集》等都得到广泛传播。伯德、吉本斯(1583-1625年)的创作,尤为着名。伊丽莎白王朝时期还出现了许多动人的情歌,常用琉特琴伴奏,重要作曲家有莫利(1557-1602年)、布尔(约1562-1628年)等,他们还写了大量的牧歌、经文歌、赞美歌、器乐曲和管风琴音乐。

17世纪下半叶,英国最负盛名的作曲家是珀塞尔,他吸取了威尼斯歌剧的经验,写成富有英国特色的歌剧,是英国民族歌剧的奠基人,《狄多与埃涅阿斯》是他的代表作。他还写了《亚瑟王》等戏剧音乐。可惜他过早夭折,未留下更多的创作。

18-19世纪,自珀塞尔逝世后,英国的音乐创作一落千丈。18世纪上半叶德国的亨德尔,被安娜女皇聘请到英国,他为英国人民写了许多歌剧和清唱剧。例如《以色列人在埃及》《力士参孙》《扫罗》《犹大·马加比》《弥赛亚》等。这些清唱剧大都取材圣经故事。由于他能把反外族统治和暴政压迫的内容,同英国牧歌、赞美歌的合唱传统以及意大利歌剧的动人曲调融合在一起,写成富有个性的英雄史诗性音乐,而深受英国人民的欢迎。在这同一时期,诗人盖伊(1685-1732年)和作曲家佩普施以通俗歌曲、民谣以及亨德尔等人带有程式化的意大利风格的歌剧曲调,加上滑稽幽默的对白,写成《乞丐歌剧》,对英国上层社会和意大利陈规旧套的正歌剧,作了极大的鞭挞和讽刺。《乞丐歌剧》非常受群众欢迎,仅在初演的音乐季就演出了62场,为英国民谣歌剧开辟了道路。

英国的音乐在18世纪后半叶和19世纪上半叶受德国、意大利等国影响很大,海顿、韦伯、门德尔松都曾先后访问英国。海顿为伦敦写的12部交响曲、韦伯的歌剧《奥伯龙》、门德尔松的清唱剧《以利亚》,都是在英国首演的。

19世纪末20世纪初是英国近代音乐文化的转折点。埃尔加是这个转折的先行者。他有高度的创作技巧和非常巧妙的配器手法,以管弦乐《谜语变奏曲》和雄伟壮丽而带有神秘感的清唱剧《杰龙修斯之梦》最为着名。稍后的迪利厄斯与其说是英国传统,毋宁说更多受印象主义影响。他写了不少纤细柔美的音乐和协奏曲。在有些作品中,他把乐器和人声微妙地融合在一起,非常动人。霍尔斯特曾沉醉于印度哲学,他同样具有高度的管弦乐创作技巧,交响组曲《行星》在今天得到重新的评价。在埃尔加等人的同一时期,沃洛克(1894-1930年)写了不少精致的英国风格的歌曲。班托克(1868-1946年)则收集、改编了许多英国和各地方民族的民歌,并写了不少取材东方和具有东方特色的音乐。

法国音乐

法国音乐也有悠久的历史,可以追溯到最早居住在法国本土上的克尔特、高卢等部族的民间音乐。公元前58-前51年,罗马人征服了高卢人,形成高卢-罗马文化。公元后最初几百年,法兰克人占领高卢,哥特人侵入法国西南部,勃艮第人侵入东南部,都带来各自的文化。上述这些部族的音乐,成为法国音乐文化发展的基础。

从12世纪后半叶到13世纪,教会多声部音乐活动的中心从利摩日转到巴黎,出现了以莱奥南和佩罗坦为代表的巴黎圣母院乐派。这时的体裁除给格列高利圣咏曲调加上新曲调一直到4个声部的奥加农以外,还有在圣咏曲调上加不同歌词的新曲调的经文歌以及所有声部的曲调都是作曲家新创作的“孔杜克图斯”等新体裁的出现,完成了所谓“古艺术”的发展阶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