宋明时期的哲学主要是理学。宋明理学或称道学和宋学,但道学的范围比理学要相对小些。北宋的理学当时即称为道学,而南宋时理学的分化使道学之称只适用于南宋理学中的一派。至明代,道学的名称就用得更少了。宋明理学的体系主要有两大派。一派是宋代占统治地位的道学,其中以洛学为主干,至南宋发展到高峰,在明代仍有很大影响,并维持着正统地位,因其主要代表为二程、朱熹,故常称为程朱派。由于二程与朱熹皆以“理”为最高范畴,所以后来习惯于用“理学”指称他们的思想体系。另一派是在宋代产生而在明中期后占主导地位的以“心”为最高范畴的思想体系,代表人物为陆九渊、王守仁,故又称为陆王派或陆王“心学”。因此,广义的宋明理学是指以研究儒学的《六经》《四书》的义理为特点的义理之学;狭义方面则是指程朱理学和陆王心学。
大体上,理学讲述的主要问题有理气、心性、格物、致知、主敬、主静、涵养、知行、已发、未发、道心、人心、天理、人欲、天命之性、气质之性等。其中还可以衍生出其他许多问题,如理气问题又可衍生出理气先后、理气动静、理气同异、理气强弱等。这些问题中,“格物致知”出自《大学》,“知行”出于《论语》,“心性”见于《孟子》,“人心”“道心”出于《尚书》,“天理”“人欲”出于《札记》,“已发”“未发”出于《中庸》,这些经典的问题经过不同诠释获得了新的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