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法艺术,是运用“写字”的形式来达到“写志”的目的。汉字作为社会应用工具,属于第二信号系统,只有具备了词的性能,即有了“意”,才能引起刺激反映,产生社会作用。如果对字的内容(词义)不了解,就不大可能理解书法艺术的审美内容。人们游览名山胜水,漫步宽敞的展览大厅,参观橱窗画廊时,对那满目琳琅的书法艺术,不但欣赏它的艺术情趣,也要知道它写的什么内容。我国的书法艺术,虽然经过汉字的数千年来的沿革变迁,但仍然不会摆脱它的因形表意的特点。这里说的“意”,一是指字的内容(词义),二是指审美意识。古代书法家非常重视“书者,心之迹也”的说法,后来人们又提出“书如其人”的审美原则。人不同,字也不同,每个人的字,都有自己的审美特点。一个人的书法艺术,总要倾注自己的审美观点、审美情感、审美理想,表明自己的爱与憎、歌颂与谴责、悲观与欢喜的思想感情,显露自己的政治倾向。
唐代杰出书法家颜真卿(709年—785年),是一位忠义爱国的英雄。他维护唐王朝中央集权和全国统一,同安禄山等反动的分裂势力作坚决斗争。天宝十四年,安禄山叛乱,颜真卿和从兄常山太守颜杲卿分别起兵讨伐。第二年,常山被史思明攻陷,杲卿及其子季明被叛军杀害。后来,颜真卿找到亡侄首骨,于是撰文致祭,这就是被后人称为“天下第二行书”的《祭侄稿》。他的行书《祭侄稿》,由于匆匆起草,无心起草,并因感情所郁结,为忠愤所激发,所以不自觉地把铁骨,怒气,柔情、哀思表现在书写涂抹之中,激愤之心,悲愤之气溢出字面。颜真卿在七十多岁的高龄时,不屈于叛将李希烈威压,英勇捐躯。他书写的正楷有宽博、扎实、稳健的特点,形象地表露出刚直、不屈、朴实的品格。
宋代著名的书画家苏轼(1037年—1101年),书写宋代文学家欧阳修(1007年—1072年)的散文《醉翁亭记》时,开头字迹工整、端正,但写到“山行六七里,渐闻水声潺混……”
时,被优美的意境所感染,胸中勃勃,笔下始趋放纵,“声”
的末笔尽情延伸,几乎占用一行,写到“太守与宾客来欢于此”,心中似乎有几分醉意,因此下文“辄醉,而年又高,故自号曰醉翁也。醉翁之意不在酒,在乎山水之间也。山水之乐,得之心而寓之酒也”,线型常近狂草,在它的连续性中,给人以流动感,似乎醉意浓烈,不能自己。在书写到文章的末尾,“…醉能同其乐,醒能述以文者,太守也。太守谓谁?庐陵欧阳修也。”才恢复到开头的线型。从中,可看到书法家笔下旋律和心底波澜是相与起伏,融为一体的。
有些书法家,由手感情低下,因而也体现在他的书法艺术中。明代有一个名叫张瑞图的书法家,他书法功力深,形成了自己独特的艺术风格,但他人格不端,思想感情卑劣,甘心情愿地做窃柄祸国的太监魏忠贤的干儿子,并凭借这种关系当了建极殿大学士的高官。他为魏忠贤生祠书写的那些碑文,笔画的流动,线条的运用,都表现了他的投其所好,阿谀奉承的思想品格,以及他奔走“义父”太监的丑恶活动。
因此,每个人的书法艺术尽管有自己的风格,变态于笔端,但它总要体现书法家的“心志”,合情调于纸上。一帧好的书法作品,给予我们的是“情”、是“神”、是“志”、是“哀”、是“乐”。一言以蔽之,是意美。就是说,线的飞舞,一点一划,都或隐或显,或多或少地反映书法家的审美意趣,是一种复杂微妙的审美意识的表现。
第二,音美以感耳。
中国的书法艺术,历来被人誉为“有情的图画,无声的乐章”。书法,是一种线条艺术。它通过点、横、竖、撇、捺、挑、钩、折的一定组织和安排,形成了以线为主的点,线、面的有规律的组合,这与表情艺术的音乐有相似之处。
音乐,是借助于声音,旋律来表现情感的,书法艺术,是通过“飞动”线形,给人一种发声感,来抒发人们的情感的。
在书法家看来,各种笔划不但有形,而且有声音。对此,人在《笔阵图》中有过专门的评述:
“—”如千里阵云,隐隐然其实有形。
“、”如高峰坠石,磕磕然实如崩也。
“ノ”(如)陆断犀象。
“√”(如)百钩弩发。
‘|”(如)万岁枯藤。
“\”(如)崩浪雷奔。
“”(如)劲筋弩节。
书法家把这些有形而又似乎有声的各种线条在不违背字形的基础上,按照自己的审美理想,审美情感去组织和安排,不但使字有着实用价值,而且也会使人产生一种情感上的激动,象一种“无声的乐章”那样,给人以情感上的熏陶。
自然,人们把书法艺术比作“无声的音乐”,不仅表现在用“声”表现感情,而且还表现在用流动的线条表现感情。怀素在《自叙帖》中,曾对自己书法艺术的这一特点,作过形象的描绘,寒猿饮水撼枯藤,壮士拔山伸劲铁。
笔下唯看激电流,
字成只畏盘龙走……
粉壁长廊数十间,
兴来小豁胸中气。
忽然绝叫三五声,
满壁纵横千万字。
怀素的草书,笔走龙蛇,气势磅礴,如电掣风驰,飞舞狂放,往往一笔直下数字,挥洒自如,心手交应,如同他同时代的诗人苏涣称赞的那样,“兴来运笔如旋风”。书法的音乐美,主要表现为用笔之道。据说,晋代大书法家王羲之(321年—379年,一作303年—361年)花了二十七年的时间,攻了一个“永”字。后人总结了王羲之的用笔之道,提出了“永字八法”。曾有人把“永”字的八个部分,即构成汉字的点,横、竖、撤、捺、挑、钩、折的八个基本笔划,比作音乐里的1、2、3、4、5、6、7、1的八个音阶。试想:这八个笔划,如同八个音阶那样,将它们艺术地,有规律地排列起来,组合为一定的形体,不就成为一种“无声的音乐”
吗!当然,书法家如何运笔是受他的审美旨趣所驱遣的。他运之于笔、形之于墨,通过不同的线条,表现出肥瘦、刚柔、燥润、方圆、藏显、徐疾等多种形态的笔划,构成形态千万,多样而统一的形体,表达书法家的审美情感。因此,书法家运用线条的变化与特定情感起伏的复杂对应关系,间接或曲折地表现了他的思想感情。这就规定了书法艺术具有音乐的审美特性,形成了无声的乐章。
第三,形美以感目。
中国的书法艺术,具有艺术形象的美。这种形象美,源于汉字的象形文字。汉字在初创时,基本上是对一事物的形象作概括的描绘。它的形象,有的取象于自然界,如日月山川之类,有的取象于人身,如耳目口鼻之类,有的取象于器物,如舟车弓矢之类,有的取象于动物,如牛马虫鱼之类……。所有这些,都象绘画那样以状其形,使人一望而知其为何物。因此,最早的文字都是图画,如同鲁迅先生说的,“写字就是画画”。对此,鲁迅先生又作了进一步的说明:象形,“近取诸身,远取诸物”,就是画一只眼睛是“目”,画一个圆圈,放几条毫光是“日”,那自然很明白,便当的。但有时要碰壁,譬如要画刀口,怎么办呢?不画刀背,也显不出刀口来,这时就只好别出心裁,在刀口上加一条短棍,算是指明“这个地方”的意思,造了“刃”。这已经颇有些办事棘手的模样了,何况还有无形可象的事物,于是只得来“象意”,也叫作“会意”。一只手放在树上是“采”,一颗心放在屋子和饭碗之间是“”,有吃有住,安了。但要写“可”的;却又得在碗下面放一条线,表明这不过是用了“”的声音的意思。“会意”比“象形”更麻烦,它至少要画两样。如“”字,则要画一个屋顶,一串玉,一个缶,一个贝,计四样,我看“缶”字还是杵臼两形合成的,那么一共有五样。单单为了这一个字,就很要破费些工夫。不过还是走不通,因为有些事物是画不出,有些事物是画不来,譬如松柏,叶样不同,原是可以分出来的,但写字究竟是写字,不能象绘画那样精工,到底还是硬挺不下去。来打开这僵局的是“谐声”,意义和形象离开了关系。这已经是“记音”了,所以有人说,这是中国文字的进步。不错,也可以说是进步,然而那基础也还是画画儿。例如“菜,从草,采声”,画一窠草,一个爪,一株树:三样,“海,从水,每声”,画一条河,一位戴帽子的太太,也三样。总之,如果要写字,就非永远画画不成。“书画同源”说明了书、画的一致性,看到了书法艺术的重要审美原则。我们的祖先,为了交流思想、表达感情,把实物的形象描绘下来,作为纪录说话的工具。所以,一个汉字往往就是一幅精彩的图画。我们现在还把汉字结构中的点,横,撇,撩等称为“笔画”,也会看到书与画之间的血缘关系,说明书法艺术也同画画一样,具有生动、可感的艺术图画的特点。
中国的书法艺术,从某种意义上说,是反映客观事物的物象的,离开了物象,书法艺术便失去了审美特征。清代著名的艺术理论家刘熙载(1813—1881),在《艺概》的《书概》中写道:钟繇《笔法》日:“笔迹者,界也。流美者,人也。右军《兰亭序》言:“因寄所托”,“取诸怀抱”,似也隐寓书旨。
这里所提到的“笔迹”、“界”,就是指书法艺术的“形象”;“流美”、“人”,是指书法艺术的“情意”。
书法家在创造时,总是“因寄所托”或“取诸怀抱”,注意形象的创造,以此来表达自己的情意美来。而欣赏者正是从它的形象结构中,看它总的布局,认识它的审美意义。
(四)装饰艺术
装饰艺术,主要是指人类自身用一定的装饰品来“美化”自己的一种艺术,包括服装、手饰、颜料化妆等。回忆人类的装饰史,都是从实用开始的,就是现在,有些装饰品也没离开实用价值。这是我们认识装饰艺术的前提。在各种装饰艺术中,服装艺术是我们在日常生活中最为直接的,经常遇到的实用艺术。因此,我们这里准备重点地谈一谈服装艺术美的问题。
人们穿上衣服、鞋子、戴上帽子、披上头巾,除了防暑、御寒、保护人体不受外界的侵袭外,还有美化人体、调整人体造型、弥补人体不足的作用。俗话说:“人是衣服,马是鞍”,“佛要金装,人要衣裳”,都说明服装的美学意义。在现实生活中,服装艺术是人们重要的审美鉴赏内容之一,用什么样的服装来装饰自己,已经成为人们越来越关心的问题。那么,服装美学的原则和特点是什么呢?
第一,服装美是和人的体型互为表里,相互配搭的。
服装的制做,选择要适合人的体型,根据不同的体型制做,选择不同的服装。这样,才能显示服装的审美价值。否则,服装再美,样式再漂亮,也会破坏它的审美特性。清代书法家钱泳(生卒年不详)在他著的《履园丛话》中,讲了一个御史裁衣的故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