儒家以礼乐并举,以钟鼎并称,音乐的分量之重,可想而知。
两千多年前,《诗经》对音乐作了开宗明义的阐释:“情发于声,声成文,谓之音。治世之音安以乐,其政和;乱世之音怨以怒,其政乖;亡国之音哀以思,其民困。”把音乐的重要性上升到了政治的高度。若套用古人较为夸张的语式,“一言可以兴邦,一言可以丧邦”,就该是一曲可以如何如何了。
杜牧在《夜泊秦淮》一诗中指责道,“商女不知亡国恨,隔江犹唱后庭花”,商女就是出卖肉体的妓女,亡国的责任轮不到她们担负,亡国之后她还得生活,受此指责,有些冤枉。《玉树后庭花》是南朝陈后主御制名曲,这位亡国之君倒是个不错的音乐家,但艳词艳曲无益于他的铁桶江山,最终铁桶变木桶,木桶变没桶了。
古人视礼崩乐坏为亡国之兆,这自有它的道理。《吕氏春秋·本生》中有这样的话:“靡曼皓齿,郑卫之音,务以自乐,命之曰伐性之斧。”意思是,若以美公和淫声自娱,必使性灵受到戕害。帝王才有这个条件,沉溺于淫乐中,醉生梦死,直到亡国,再唱“雕栏玉砌应犹在,只是朱颜改。问君能有几多愁,恰似一江春水向东流”。
音乐源起于民歌,由劳动而来,要宣叙情感,总是歌唱高于语言。“嘤其鸣矣,求其友声。”连鸟儿都知道如何呼朋引伴,何况人与人之间更需要交流和沟通。一些少数民族栖息地至今古风犹存,对歌于月下,美丽而浪漫。
近年来,高科技的音响设备走向普通人家,CD唱机的高保真音效日臻完美,人们的耳朵也随之变得格外挑剔了。城市中,越来越的音乐发烧友为器材而疯魔,其痴迷程度丝毫不逊色于赌棍之好赌、酒鬼之贪酒和毒虫之嗜毒。音乐发烧友多集中在知识阶层,他们有闲钱,更有闲情。一部高档的音响设备,至少数万元,带星的laser音碟每盘相当于六盒甚至十盒磁带,磁带的价钱。因此想得到悦耳的效果,不花血本是不行的。凡事一到发烧的程度,就会出问题,这种执著往往会使他们忽略音乐的内在魅力,而仅仅追求音质表面的华丽,这种注意力的偏移完全乖离了他们欣赏音乐的初衷,实为舍本逐末。
在殃代社会中,服装、饮食、娱乐都有各自的时尚风标,层出不穷的流行歌曲就证明了这一点。今天是《让我一次爱个够》,明天是《潇洒走一回》,整座城市只按着某一首歌曲的节拍而摇颤,你的耳朵就常不免有被强奸的感觉。流行歌曲虽经过了巧妙的包装,但无非是在一个“情”字上大下工夫。歌词中充斥了幽怨的、悲伤的、惆怅的、哀婉的、故作深沉或假装潇洒的内容。若让古人来听一听,不被他们统统斥之为靡靡之音才怪。奇就奇在,古人听了郑卫淫声,立刻想到亡国,并且抚膺而哀叹;今人听了流行歌曲,却想到繁荣昌盛,竟如过屠门而大嚼。古今观念的相悖真是莫此为甚了。
现在又凭空多出一个方兴未艾的追星族,他们毫不吝惜鲜花和掌声,既然已被大众化的热情所蒙蔽,又怎能识破那些为报孔方兄的知遇之恩而拼命表现自己的大小歌星呢?
这是一个俗文化和俗音乐极其膨胀的时代,像莫扎特、贝多芬、肖邦、柴可夫斯基等古典音乐大师,都只能忍气吞声地靠边站了。“黄钟毁弃,瓦釜雷鸣”,这还不是最坏的可能。古人无法梦见的高档音响设备和近乎完美的灯光效果,包装的却是毫无灵魂的恶俗、庸俗的歌曲,这是音乐的悲哀,还是时代的悲哀?
流行歌曲的繁衍正如烟、酒、糖果一般不能禁止,但修养和趣味因人而异,快餐文化的魅力总是昙花一现。及于灵魂的古典音乐只会休眠,而不会死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