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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1章 做单纯之人(6)

二十岁时候,你高中毕业。你渴望大学,你认为大学是世间最神圣的地方,大学生活是世间最浪漫的生活,可是,母亲再无能力供养你继续读书。整个暑假你闷在家里,吃饭干活,几乎一言不发。临开学的日子越来越近,你终于鼓起勇气,与母亲商量。你说能不能再借点钱?只要借够第一年的钱,剩下的三年,你自己想办法。母亲叹一口气,说,我再试试。她出门,却站在门口,不知往哪里走。该借的都借了,她再也借不到一分钱。后来她只能去到镇医院,她剩下的唯一办法,就是卖掉自己的血。血贩子问她卖多少,她说,能卖多少卖多少。那些日子每隔两天她就跑一趟医院,那些日子血贩子见到她就把她往外轰。其实你也知道母亲是去卖血,你想劝阻母亲,可是你想到校园里的馒头柳,想到宽敞的图书馆,想到亮晶晶的大学校徽。你佯装不知,你变成世界上最冷血最无情的动物。开学前一天,钱终于攒够,你知道母亲身体需要大补,你想给她留下一点钱,可是你终于没有。你几乎飞进驶往城里的公共汽车,尽管当汽车驶离大山,你还是流下眼泪。你仍然年幼,年幼的你如同一个自私冷漠的索命鬼,母亲痛,但因了你离开大山,母亲无比快乐。

三十岁时候,你爱上一位妖艳的女子。你不知自己哪一天爱上了她,但当你突然发现爱上她时,你被自己吓了一跳。你有家庭,有美丽的妻子和可爱的女儿,有令人羡慕的职业和地位,可是为了那个女子,你宁愿放弃一切。你带着那个女子回到老家,母亲为你烧了最可口的饭菜,又将最好的房间让给你们。可是临睡前她唤你出来,她说她不应该干涉你的生活,可是你应该考虑清楚。你听不进去。你认为所有人的话都是错误的,包括你的母亲。可是母亲哭了,那天母亲为你流下眼泪,她说相信我,你会后悔的。你慌了,忙说好,先不急离婚,容我考虑考虑。其实你欺骗了母亲,你根本没有考虑,回到城市,你很快离婚,很快娶下那个女子。半年后母亲听说你的事情,去城里看你,却被你的新欢堵到门口。她知道母亲曾经对你说过什么,她对母亲怀恨在心。那天她将母亲毒打,她下手很重,母亲满脸青乌。尽管婚后你很快对那个女人产生反感,但正是因为这件事情,你痛下与她分手的决心。你仍然年幼,年幼的你如同一颗随时可能爆炸的地雷般让母亲心惊肉跳。母亲痛,但因了你终于回归,母亲无比快乐。

四十岁时候,母亲已经老了。你的事业蒸蒸日上,你的生活变得从未有过的充实和繁忙。当然有时候你会偷得一日闲,你正好利用这点时间去拜访你的上司,拜访你的朋友,却唯独不去看望你的母亲。你知道母亲孤独。你知道母亲孤独一生。你知道你该陪陪她。可是,你总会为自己不回家找出诸多理由。而在你心,真正的理由只有一个:回家没有用处。回家有什么用呢?驱车四个小时返回乡下,再驱车四个小时返回城市,可以陪伴母亲的时间,便所剩无几。陪母亲又有什么用呢?既不能对工作有帮助,又不会对人际有帮助。你给母亲打电话,你说周末开会,开会,开会。母亲哦,别太累。每次母亲都这样说,只要你不累,母亲便满足了。终那一次,你必须赶回去,因为母亲病了。母亲说她很少生病,可是你知道母亲不可能很少生病。这一次,你只知道母亲病了,你不知道她已经病危。你握着母亲的手,泪如潮汹。可是你总算回来了,母亲竟然在弥留之际,露出笑容。母亲说你累吗?你说,不累。母亲说怎么才回来?你想跟母亲说实话,你想说,你其实刚刚跟局长打了一会儿牌。你怕母亲伤心,你只好说,开会。母亲是伴着你的谎言走的,最后一刻,你仍然将她欺骗。是的,你仍然年幼,年幼的你如同一个只会撒谎的小男孩。也许母亲知道你在说谎,母亲痛,但因了你能够陪她离开,母亲安详并且快乐。

五十岁时候、六十岁时候、七十岁时候……也许,母亲已经去了。你想她,无论你如何想她,你也不会再见到她。可是假如母亲仍然在世,我想,你仍然会伤害他。你的伤害将会伴她一生,撒谎、冷漠、自私、不守承诺、自以为是……然后,在她离去时候,你对她的伤害戛然而止。你伤害母亲,因为母亲太过爱你,因为这世上,只有母亲不会记仇。你因为母亲太过爱你而伤害她,因为母亲不会记仇而伤害她,你的生命里,只要母亲是安全的。

我知道你肯定没有经历过这么多事情,我还知道你肯定经历过太多类似的事情或者有可能经历这些事情。所以我劝你收敛一些,收敛一些,再收敛一些。因为她是你的母亲,因为你只能够拥有她一次。不求你如何爱她--无论你如何爱她,也远不及她给你的爱真切博大,我只求你不要再伤害她--因为无论如何,无论她对你如何不满,她绝不会伤害你。哪怕一点点。哪怕一点点中的一点点。

那个你一生都在伤害的人,除了你的母亲,或许还有你的父亲,你的兄弟,你的姐妹,你的爱人,或者,你最好的朋友……我想说,趁他们还活着,趁你还活着,让伤害,戛然而止。

请弯下腰

地下通道的出口,男人席地而坐。胡琴端立腿上,持弓的手轻抖,曲子就飘起来了。虽不十分悦耳,可是轻快欢愉,钢琴曲或者小提琴曲,全用了《万马奔腾》的节奏。男人胡须浓密,长发披肩,表情认真投入。他的左前方,摆着一个细颈青花瓷瓶。瓷瓶古香古韵,朋友说那瓷瓶价值不菲。可是他明明在街头卖艺,一柄胡琴,抖得微尘飞扬。

他像一位艺术家,人声鼎沸的大街,是他表演的舞台。

和朋友经过时,每人给了他十块钱。男人陶醉于自己的演奏之中,并不理睬我们。十块钱落到瓶口,停住,如同落上去的一只蝴蝶。蝴蝶静立片刻,偏了身子,降落花瓶旁边。我愣了愣,想拣起来,却终于没动。朋友这时从我身边挤上前去,深弯下他的腰,拣起钱,连同手里的十块钱,一起恭恭敬敬地塞进花瓶。然后他冲男人笑笑,拉了我离开--自始至终,男人没有看我们一眼。

朋友的举动,令我羞愧难安。

我给了男人十块钱。这十块钱绝不是施舍。因为他在演奏。他在演奏,我听了,感觉不错,付钱,天经地义。当然不付钱也天经地义,事实上从他身边经过的大多人都没有付钱。--付不付钱都没有关系,但是,问题是,我付给他十块钱,那么,我应该弯下我的腰。

我应该弯下腰,让钞票落进花瓶而不是落到地上。虽然那一刻男人并没有看我,但我知道,他肯定感觉得到我的态度。一张钞票落进花瓶,对他的演奏,对他的行为,对他的生活,对他的选择,是一种承认,更是一种尊重;可是钱落地上,那么很显然,我的行为就变成了趾高气昂的施舍,那十块钱,也就成为嗟来之食。可是对于他和他的行为,我有施舍的资格吗?

我们为父母弯腰,为爱人弯腰,因为他们是我们的至亲;我们为朋友弯腰,为同事弯腰,因为他们是我们的至熟;我们为领导弯腰,为客户弯腰,因为他们管着我们的钱包,决定着我们的仕途;我们甚至为一只宠物弯腰,一条狗,一只猫,或者一只画眉鸟,只因为,它们能够给我们带来片刻的快乐……

可是街头那些乞丐,那些卖艺者,那些衣食无着者,我们何曾为他们弯过腰?他们或许从事着我们所不屑所不齿的职业,可是他们,明明是和我们一样的人啊!他们理应有着与我们等同的地位,也理应有着与我们等同的尊严。

你可以不给他们一分钱,你可以目不斜视地从旁边走过,心安理得或者趾高气昂,带着无限的优越感和满足感。但是,假如,哪一天,哪一次,哪一条街,哪一个闪念,你想过付给他们钱,十块钱、五块钱或者一块钱,甚至仅仅一枚硬币,那么,请你务必,深弯下你的腰。

弯下你的腰,对于对方,是一种尊重;对于你的品质,又何尝不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