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成功励志这样说话最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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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8章 掌握语言的魔力(2)

在此种类型中,诡辩者避免使用量词,而用所有、有些、大部分等词对句子进行限定,同时又常常加上一些没有确定指向的、不固定的“本质式的”修辞手段,如“真正地”、“从根本上说”、“从性质上说”、“从实质上说”之类的词,使语言或句子表达的论点与内容没有明确的限定。什么时候论点才算完全被维护,让人弄不清楚;何时算否定了论点,搞不明白;需要多少例证才能有效,让人无法确定。

比如,讨论中对方如果提出几个显示妇女并没有什么占有欲的例子,以反驳“妇女有占有的天性”,但仔细一分析,反驳是无力的,因例证和论题没有关系,论题没有数量词,即没有明确指所有妇女还是大部分,所以用数量去反驳是无效的。辩者运用这种方式还可以有目的地给论点设置一道防止批评的防线,运用这种方法进行诡辩是一种更具理论伪装的狡辩,我们要注意识别。

4.善于遣词 巧用歧义

语词是人们说话中的声音,书写中的文字,是概念的物质载体,而概念则是语词的思想内容。最初,语词和概念是一一对应的关系。随着历史的发展,文化水平的提高,语词与概念的关系也复杂起来。出现一义多词,如旅店就有宾馆、招待所、旅社、饭店、大车店、驿站等词表述;出现一词多义,如“花”与不同的词构成的词组中有不同涵义:“花朵”、“花色”、“花枝招展”、“花俏”等;同一词组在不同的语境中有不同的含义,如“算了”是指算过了呢?还是不予追究了呢?要据语境在而定。如果不注意语词的这些变化,就要闹笑话。

前几年有一个科技代表团访问美国。有一天,一位华裔老科学家来到代表团驻地看望老朋友。有位团员向老科学家问候说:“您爱人身体好吗?”老华裔听后,满脸不悦,气氛很尴尬。还是精通美国文化的副团长补充一句:“啊,我们是问你太太身体好吗?”对方这才恢复常态,并说:“我是七十多岁的人了,今天我儿子也在场,你们竟问起我的情人来了。”

原来,我们说的爱人指丈夫或妻子,而美国的爱人仅指“情人”,不具妻子之意。问候者不知“爱人”一词的涵义在中、美国有天壤之别。不知者不怪,这只能算不懂词语的多义性而造成失误。

对于那种故意利用词语的多义性,否定不同语境下同一词语的不同涵义的做法,则另当别论,那是故意造成词语的歧义,以达到某种目的,属词语歧义法诡辩。如有师徒对话:

师傅:你怎么上班看书?

徒弟:我看的是杂志。

师傅:杂志也是八小时之外看的。

徒弟:对,我看的就是《八小时之外》。

师傅无言以对。

徒弟在这里就是运用词语多义法为自己的错误行为进行诡辩。第一步用看杂志否定是看书,书的广义包含杂志,但徒弟用看“杂志”否定是看书。第二步,师傅说的“八小时之外”在这一语境下指闲暇时间,徒弟的回答变换了语境,《八小时之外》是杂志名称。

还有这样一个推论:有意杀人者应处死刑,行刑者是有意杀人者,所以,行刑者应处以死刑。显然,其结论是极端荒谬的。它利用了词语歧义法,故意违背了同一语词在不同语境有不同的涵义的规则。“有意杀人者”在二个前提中有不同的涵义。“有意杀人者应处死刑”中的“有意”是指为满足自己的私欲,有目的、有计划实施犯罪,“杀人”是杀无辜的人。“行刑者是有意杀人者”中的“有意”是根据有程序的法律判决,代表大众的意愿,奉命进行,“杀人”是杀犯了当杀之罪的犯人。

再如以下推论:所有的日本兵很小,所以,日本军队是小军队。推论混淆了两个“小”的涵义。日本兵很小的“小”字指身材矮小的小,而日本军队很小的“小”,则指规模大小的小,不能从身材矮小推断出军队规模小。

当然,还可巧用词语歧义法。包公曾用此法智断婚姻案:

某村财主之子李正频幼时与同村员外之女庄小姐订了婚。不料李正频十八岁时,一把火把家财全部烧光,嫌贫爱富的庄小姐由此见异思迁,又同有财有势的钱秀才订了百年之好,庄小姐有了两个未婚夫。此事被李正频得知,便一状告到开封府包大人处。包公令差役将庄小姐、钱秀才传到堂上审问,本希望说服他们解除婚约,使庄小姐重归李正频。但庄小姐执意不从,包公一看强劝不成,只得智取。于是让钱秀才、庄小姐、李正频三人面向包公竖排跪下。小姐前面跪着钱秀才,后面是李正频,包公有言在先:“公道无戏言,你愿同前夫结婚,还是愿同后夫结婚,由你自己选择,但一经认定就不能改口,一边让师爷成文,让小姐划押,一边说:“庄小姐究竟贤慧,不嫌贫穷,还是认定要同前夫结婚。”于是对李正频说:“庄小姐已自愿认定你这个前夫,你们回去成亲吧。”此时,庄小姐明白过来,可木已成舟,一想李也不错,也就不再计较了。”

包公在断此案时,站在李正频一方,有意促成他们的好事,故意利用词语歧义来询问庄小姐,引她上当。“前夫”这个词语有两个词义:一可指前面跪着的未婚夫,二可指前面订婚的未婚夫。庄小姐说的前夫是指跪在前面的钱秀才,而包公却给解释成以前与庄小姐订了婚的李正频。利用“前”字的不同所指,包公解决了这个难题。

5.以偏盖全 合举误推

合举误推,指在推论中把整体某部分属性,强加到整体上,或依据某一集合体的个别因素、个别构成分子的属性。推论整个集合体也具有这种属性的方法。

最早提出这种方法的是亚里士多德,他称此法为“合谬”。但现代说的“合举误推”与“合谬”已有所不同,范围已经大大扩展了。

“合举误推”也是诡辩的常用手法之一,推论中,这种诡辩手法涉及的范围还是比较广的。例如下面这个推论:

“一只大象吃的东西比一只老鼠吃的多,所以,大象吃的东西多于老鼠吃的东西。”

表面看推论似乎有理,但是,它其实是“合举误推”的诡辩。因为从个体讲,一只大象是比一只老鼠吃得多,但这只是个体消耗的比较,这个个体消耗决不能推广到整体比较中。在整体比较中,大象的数量总和和老鼠的数量总和要起作用。现实中老鼠的数量的总和要远远大于大象的数字总和,所以其推论是错误的。以下也是类似的例子:

“人体是由细小的细胞组成的,所以,人体是细小的。”

每一个细胞虽小,但构成人体的细胞数量却达天文数字,而且不断新陈代谢,积小成大,所以其结论是错误的。

“现实中每个人的认识都是有限的,所以,人类的认识是有限的。”

确实,现实的人生活在具体的社会中,受其个体文化知识、智力水平以及社会实践条件的限制,每个具体的人认识是有限的。但人类整个则完全不是这种状况,从数量说,是无法计算的,是随世代的延续无穷尽的,而且社会生产力也是无穷发展的。在这动态的发展中,人类的认识能力的发展也是未有穷期。所以,决不能把现实具体个人的认识属性不加分别地推广到人类总体上去。这种推论的实质是以有限代替无限。

下面的例子:

一个人坐着时,

他是能够行走的。

这样说在语句表达上是可以的,也是正确的,如人坐在马车等交通工具上时。但这种语句不能合起来讲:

他能在坐着时行走。

这就是亚里士多德从语句方面讲的“合谬”的谬误,即把不能合的语句合起来了。

需要指出的是对有些运用“合举误推”得出的结论,有时会起到敲警钟的作用。

6.化大为小分举误推

在语句中,有的词语是反映事物的整体特性的,而有的词语是反映整体各部分的具体属性的;有的词语反映的是事物的绝对性质;有的词语反映的是事物的相对性质。就以物自身说,有的事物整体是有结构的整体。如:一部小说,它不是任意组合起来的句子;有的事物的整体本身没有结构,如沙滩只是不同数量沙粒的总和。整体构成不同,决定表示相对性质的词不能简单地转给其部分。

而分举误推就是不考虑上述种种区别,把本来属于整体的属性,不恰当地转移到某一部分属性上,造成错误结论的方法。

例如这样推论:

(1)中国军人是勇敢的。

我是中国人,我是勇敢的。

(2)中国人是伟大的。

小李是中国人,小李是伟大的。

(3)群众是真正的英雄。

我是一名普通的群众,

我是真正的英雄。

这些例子均属分举误推。例中提到的整体都是有结构的,整体的特性是大多数个体优秀特性的结晶,是大多数个体合力的结果,并不表示每个构成部分均有整体的属性。把整体的属性无一例外地推到每个构成成员上,必然是谬误的结论。

在生活中,人们都有购物的经历。人们在购物时,都是反复比较挑选的。即使买某种合格率达99%的商品时,也不例外,依然认真。为什么呢?因为合格品比例虽高,但并不是100%,并不能保证每件产品都是合格品。如不挑选,那1%的非优质品就可能落到你的头上,这时对你来说99%的高比率合格率一点意义没有,落到你头上的是100%的不合格品。这就是说产品99%的合格率是对总体而言的,它不是说每件产品的合格率是99%,整体的属性不能简单箍推广到其构成部分上。

分举误推最早发现者是古希腊的亚里士多德,在西方思想史上他第一个系统地给种种诡辩分了类。在《辩谬篇》中,他从语句的角度提出,把不能分的东西分开就是分举误推。比如“八等于三加五”这句话是正确的,而把这句话分开讲成“八等于三,又等于五”,就是分举误推。这是分举。谬误的基本含义。

7.成心作难复杂问语

复杂问语法是引诱人上当的一种诡辩术。是在问句内暗地里埋伏下一个假定,无论你回答“是”或“否”,都在无形之中先承认了这样一个也许与你根本无关的假定的方法。这类诡辩术手段应用很广,常见的有偷换概念涵义的复杂问语法和隐含命题的复杂问语法。

偷换概念涵义的复杂问语法,是利用概念的多义性进行诡辩的。如:

甲:你是人,还是东西?

乙:我是人。

甲:那就是说,你不是东西?我早就看出你不是个东西。

第一句的“东西”是物品,第三句的“不是东西”则是恶毒的人身攻击。如乙回答“我是东西”,那也可以说:“你不是人,我早就看出你不是人。”“不是东西”与“不是人”词不同,涵义一样,乙无论怎样回答都是挨骂。

隐含复杂命题的复杂问语法,则无论答者如何回答,都意味着承认其中隐含的命题。如有人对你提出一个问题:“你现在还爱拿人钱包吗?”一般说来,你可能有两种答案:一是“不爱拿了”,二是“还爱拿”。二种答法,都于无形中先承认了一个也许与你根本无关的前提:你是爱偷人家钱包的。这句复杂问语是违反逻辑的,所以对这种问题,不能轻易简单地回答,而是具备敏锐的洞察力,予以反击。

我们了解了复杂语法,不仅能正确识别这类诡辩,正确反击它,而且在某些场合下,还可使之为我所用。据说美国总统华盛顿年轻时运用此法要回了被邻人偷去的马。

有一次,邻人偷了华盛顿家的一匹马。华盛顿同一位警官到邻人的农场去索要,但邻人拒不归还,还声称是自己的马。华盛顿用双手蒙住马的双眼,对邻人说:“如果这马是你的,那么,请你告诉我们,马的哪只眼睛是瞎的?”

“右眼。”

华盛顿放开蒙右眼的手,马的右眼是好的。“我说错了。马的左眼才是瞎的。”邻人急着急辩道。

华盛顿拿开蒙左眼的手,马的左眼也不瞎。“我又说错了……”邻人还想狡辩。

“是的,你错了。”警官说话了,“证明马不是你的,必须把马还给华盛顿先生。”

华盛顿略施小计,把隐含的命题“此马一只眼是瞎的”加到复杂问话中,使偷马者上当露出破绽。当然这种方法属于诱供,在法庭上是不能使用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