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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6章 职官、科举、法制(1)

任官称谓

征:指招聘授官,尤指朝廷直接招聘授官。辟:指招聘授官。选:指量才授官。荐:指下级向上级推荐授官。举:指选拔。点:指指派。简:指任金。补:指任命补缺,多指照例补缺。进:指升任,尤指高级官员的升任。起:指由民间征聘,或罢官后再授官职。赠:指对官员的先世或已死的官员授予职称封衔。

宰相

“宰”与“相”,古时本为二职。“宰”原为主膳馐之官,史称殷商始置“太宰”。虽然主职为酒食,但因古时特别重视宗教仪式,祭祀典礼是国家大事,故“宰”作为主持祭祀之官很受尊崇,于是进而得赞国政。周代太宰之下,有小宰、宰夫为属官。“相”原为宾赞之官,史称舜举十六相宾于四门,担任传导威仪之事;周代诸侯朝聘宴享时,亦以“相”为辅导行礼官。由于当时非常重礼节,“相”是一重要职位,有时难免与闻政事,于是渐由相礼之官,转为掌理国政之官。一般认为,这种以掌理国政为职的“相”的正式出现,是在春秋时代。至战国时又有丞相、相国之称。汉代袭用丞相、相国之名,而一般又通称宰相,意指君主的最高幕僚,百官的首长。

九卿

“卿”为官名,始于周,列国仿置,是中央政务大臣。因其贵重,秦以后历代封建王朝都习惯以“九”为常数,选择中央重要行政机关首长尊称为“九卿”,突出他们的地位。

周曾以少师、少傅、少保、冢宰、司徒、宗伯、司马、司寇、司空为九卿。前三卿专辅天子;后六卿分管政务,按其次序,相当于后来的吏、户、礼、兵、刑、工六部尚书。

秦以奉常(掌礼仪祭祀)、郎中令(掌宫外警卫)、卫尉(掌宫内警卫)、太仆(掌车马)、廷尉(掌刑狱)、典客(掌内外客使)、宗正(掌皇族谱籍)、治粟内史(掌盐铁钱谷)、少府(掌皇帝财产),这些机关首长为九卿。

汉以太常、光禄勋、卫尉、太仆、廷尉、大鸿胪、宗正、大司农、少府谓之九卿,即中央各机关的总称。东汉时九卿分属三司(太常、光禄勋、卫尉三卿并太尉所部;太仆、廷尉、大鸿胪三卿并司徒所部;宗正、大司农、少府三卿并司空所部),多进为三公,各有署曹掾史,随事为员。

北齐改廷尉为大理,少府为太府,合太常、光禄、卫尉、宗正、太仆、鸿胪、司农,称之为九寺。置卿、少卿、丞各一人,各有功曹、五官、主簿、录事等员。自古“九卿”同“九寺”,但正式将“九寺”与官职连用则始于北齐。

隋唐九寺与北齐同,即太常寺、光禄寺、卫尉寺、宗正寺、太仆寺、大理寺、鸿胪寺、司农寺、太府寺。

宋九寺与唐同,惟光禄寺因避宋太宗赵光义讳,改为崇禄寺。

魏晋南北朝以后,设尚书分主各部行政,九卿专掌一部分事务,职位较轻。

明清有大小九卿之别。明之大九卿为六部尚书及都察院都御史、通政司使、大理寺卿;小九卿为太常寺卿、太仆寺卿、光禄寺卿、詹事、翰林学士、鸿胪寺卿、国子监祭酒、苑马寺卿、尚宝寺卿。

清代皇帝的谕旨中常以六部九卿并提,可见不把六部计算在九卿之内。九卿究竟指哪些官,说法不一致。其小九卿则指宗人府丞、詹事、太常寺卿、太仆寺卿、光禄寺卿、鸿胪寺卿、国子祭酒、顺天府尹、左右春坊庶子。

翰林

翰林最早见于唐代,唐玄宗置翰林院,内设有翰林待诏、翰林供奉,后来又称翰林学士,为文学侍从之官,到唐德宗以后,职掌机要文书,管理书写皇帝的命令,但他们不是通过考试取得的,也不是正规的朝官。宋代进一步抬高了翰林学士的地位,设立翰林学士院,当实际掌政事堂(中书门下)枢密院居平等地位。翰林学士知制诰即以代皇帝撰文告为专职,有的称“承旨”。冠翰林之名而不属学士院的,有翰林侍读学士、侍讲学士。这些所谓经筵官,以在皇帝左右进进书史为职。皇帝很需要收罗这批饱学之士作为“智囊”,故备加恩宠。此后,凡执政大臣,多授予某某殿大学士的荣誉衔,以表示尊崇。明代的翰林是从进士中选拔的,他们协助皇帝处理政务,成了正规的朝官。清代翰林院以大学士为掌院学士,其下设侍读学士、侍讲学士、侍读、侍讲、修撰、编修、检讨等官。

巡抚

始于明太祖令太子朱标“巡抚”陕西。后来每年都派中央官员巡抚地方。这一时期,巡抚性质同于“钦差”,本身不是官号,没有品级,例兼中央监察、组织部门的都御史和吏部尚书、侍郎等官衔,以便主掌地方官吏考察和军民安抚。因为属中央官,所以有事派出,事毕返京。宣宗宣德二年(1427年)以后,由于地方动乱,开始常设巡抚,并开始了以省为管辖单位的巡抚制。巡抚职权不断扩大,不仅掌政,而且掌军,实际上已成为地方军政首长;但其中央官性质未变,还必须经常上京汇报地方军政事务。清代康熙以后,全国除直隶、四川外,每省都设一名巡抚,规定了巡抚品级。至此,巡抚才正式成为地方官。但仍遵行旧的兼衔制。战乱时期,各地巡抚互不统属,往往贻误军机。为统一调度,就设置了专管军事的总督。

总督

管辖一省或数省军政的地方最高长官,这个职称起于明朝。宪宗成化五年(1469年)常设两广总督以后,才开始了正规的跨省总督制。但明代的总督,主要负责军务和粮饷,还不是固定的职务。但从此总督职权日益扩大,兼掌民政,实际上逐渐成为地方军政首长。清康熙以后,总督成了正式的封疆大臣,品级为一品,军政民刑都管。其时全国共设直隶、四川、两江、湖广、闽浙、两广、云贵、陕甘八员总督。

都督

汉末就设置都督,三国时有“都督诸州军事”。周瑜,就是吴国的都督。都督一职,在汉设置时,主要指领兵打仗的将帅,一般不理民事。魏晋以后,有些都督往往兼任驻地的刺史,这样就总揽了军政大权,形成了“军管”。唐代各州都设都督,大都成为当辖区的军政总首长,往往会形成“割据”的独立王国。

提督

这个官职主要是在清朝成为要职。有两种提督,一种是提督学政,各省一人,掌学校政令,负责岁、科考试,考察师生的优劣,又称为学政、学台。凡全省大事,他有权和督、抚一起参加讨论。另一种提督,即提督军务总兵官,负责一个省的军务。他是从一品,和总督同,比巡抚、藩台、臬台的品级还高。

四书五经

四书五经是四书和五经的合称,是中国儒家经典的书籍。四书指的是《论语》、《孟子》、《大学》和《中庸》;而五经指的是《诗经》、《尚书》、《礼记》、《周易》和《春秋》,简称为“诗、书、礼、易、春秋”;在之前,还有一本《乐经》,合称“诗、书、礼、乐、易、春秋”,这6本书也被称做“六经”,其中的《乐经》后来亡佚了,就只剩下了五经。《四书五经》是南宋以后儒学的基本书目,儒生学子的必读之书,也是科举考试的范围和核心内容。

科举制度和八股取士

许多少年朋友都知道范进中举的故事,那只是古代著名小说《儒林外史》中的一个。《儒林外史》维妙维肖地刻画了文人追逐名利的各种丑态,抨击了腐朽的科举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