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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55章 记谱法简史

记谱法是在文艺复兴时期才趋于完善的。在中世纪初,乐曲是凭记忆口授的,后来人们逐步尝试用各种文字、符号来标记。9世纪时,天主教士发明了“纽姆谱”,可暗示曲调的长短抑扬,继而又用数目不等的横线和颜色不同的线条来标明音调的高低,但由于没有音名,因而还不能确定音高。11世纪,音乐理论家规多(约公元991~1033年)提出了“四线谱”,用三种谱号表示线的不同音高,用D、RE、MI、FA、SL、LA(拉丁文圣诗前几句的开头音节)作为当时使用的自然音六级音列的唱名,从而为明确地记下音乐的旋律创造了条件。13~15世纪,人们先后发明了“有量记谱法”和节奏时值的二等分分法,并以黑白不同的音符表示时值的变化,用升降号记变化音。到16世纪,进一步确定了小节划分及五线谱上下加线的记号,五线谱逐渐得到完善。

中世纪时,乐谱都是手抄的,而且是抄在价格昂贵的羊皮纸上。乐谱的抄录者精心谱写音符和歌词,还将歌词的第一个字母写成漂亮的美术字体,以求美观。但这种手抄乐谱不仅副本极少,且价格昂贵,不利传播。于是,15世纪金属活字发明后,人们便萌发了印刷乐谱的想法。16世纪初,在意大利首次出现了用活字印制成的乐谱,从而结束了手抄乐谱的历史。17世纪,随着宗教音乐的发展,教堂中的乐谱变得更为精美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