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文学思想独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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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4章

广电总局叫停日益泛滥的送礼广告,其出发点是好的,也是向社会各界发出了一种弘扬正气的声音,但是,笔者还是希望这种“拍脑袋”一刀切的行政命令还是少点好。打击腐败,消除官场潜规则,遏制非正常的送礼之风,需要全社会的行动,更需要法律的保障。

(2013年2月6日夜于长沙市,发表日期:2013年2月11日)

点评鸟类是人类的朋友,与人类生存息息相关,是生态平衡的重要内容之一。保护动物是我们全人类共同的责任,尤其是保护频临灭绝的动物,刻不容缓啊。

——那丹飞霞

不要跟鸟过不去

据《新京报》讯:2012年11月11日,护鸟志愿者在天津北大港水库正常巡护时,发现超过30只东方白鹳遭遇集体中毒。在白鹳觅食区域附近发现了至少8袋标有“克百威”的农药,其中部分药已经用完,有的袋子尚未开封。11月13日,前往搜救东方白鹳的志愿者,在天津北大港湿地保护区中发现3处人造毒池,在毒池周边,确认新增8具东方白鹳尸体。至此,共有21只东方白鹳死亡。

东方白鹳是国家一级重点保护动物,由于东方白鹳繁殖分布区域狭窄,数量稀少,已处于全球濒危状态,并被列入了CITES公约附录1和ICBP世界濒危鸟类红皮书,截至2012年,发现全球数量不足2500只,并呈下降趋势。

而在此之前,10月16日,一部拍摄于湖南省罗霄山脉大山深处的纪录片《鸟之殇,千年鸟道上的大屠杀》在网上引起关注。湖南,中国候鸟迁徙的三大通道之一。每年重阳节前,数十万只候鸟途经湖南罗霄山脉与雪峰山脉之间的天然通道,然而,就是这条千年鸟道,却成了候鸟的鬼门关。当候鸟越过崇山峻岭,越过江河湖川,越过风雨雷电,越过漫漫长夜,飞往遥远的家园繁殖过冬,却总有捕鸟者携带猎枪,铺张罗网,操持竹竿,投放毒饵,一只只可爱的候鸟被猎杀,被网住,被扑死,被毒杀。每天夜晚都有数百人上山守候候鸟归来,然后利用强光照射扑打候鸟,候鸟被扑杀的数量怵目惊心。

鸟类,作为与人类同住一个地球的生灵,飞翔在蓝天,栖息在水边、树枝上,以虫、鱼、虾、蚌等为食,矫健飞翔的姿势犹如写在蓝天的诗行,动听悦耳的鸣声令人心旷神怡,就是这种可爱的鸟类,它们不仅与世无争,而且还是人类的朋友,为人类送信,消灭虫害,保护森林,保护粮食作物,但却屡屡遭到人类的戕害,或成为盘中的一道菜,或成为玩者猎枪瞄准的靶子。

或许大家还记得,在上世纪60年代初,中国将麻雀列为“四害”进行消灭,结果造成了虫灾,导致粮食作物大面积减产,加上大旱,中国出现了历史性的自然灾害,人们缺少粮食,饿死数百万人,甚至有些地方还出现了“人吃人”的现象。改革开放后,尤其是退耕还林,退田还湖,植树造林,禁止乱砍乱伐,中国绿化面积不断增加,森林环境得到改善,鸟类增加,候鸟过境越冬出现了喜人的局面。

然而,由于一些无知的和一些贪吃鸟类的人,他们设置陷阱,在千年鸟道用竹竿、罗网、猎枪残杀鸟类,制造了一起又一起令人震怒的鸟殇事件,这次发生在湘、赣、粤、津的猎杀鸟类行径让我们意识到了爱护鸟类、保护自然环境的工作急需加强,中国的鸟类保护工作还没有做好。之所以会发生如此严重的猎杀鸟类的行为,是因为存在滥吃野生鸟类的现象,一些装潢华丽的酒店公然销售野生鸟类,而滥吃的人群中其中不乏官员。

没有买卖就没有杀戮。高额的利润使得盗猎和走私野生鸟类的行为屡禁不止,要遏制这种盗猎的行为,我们不仅要建立和完善相应的法律法规,依靠公安、林业、海关等相关部门,严厉打击盗猎的不法行为,而且要加大对“爱护鸟类,保护我们赖以生存的自然环境”的重要性进行有效宣传的力度,让人们明白失去鸟类,人类自身也无法生存的道理,懂得在传统习俗与社会效益、资源环境效益中作出权衡。

尊重生命,尊重自然,是每一个现代人应当遵循的。我们应该收敛自私、贪婪的内心,摒弃炫富的观念,控制住对鸟类等野生动物不应有的食欲,不要跟鸟过不去,给我们自己,也给我们的子孙后代留下动听悦耳的鸟鸣声和蓝天白云的美丽自然。

(2012年11月15日写于长沙市,发表日期:2013年2月17日)

点评这是一个很有争议的话题,有关殡葬改革和老百姓切身利益的事。许多地方“平坟复耕”工作进行得很顺利,但周口市却在全国引起很大反响,是值得深思的。

——那丹飞霞

平坟折腾缘由权力的僭越

河南周口平坟历时数月,花费不菲,在周口市长的“一鼓作气,坚决平,迁到位,不留死角”的要求下,周口市境内的200万余坟头被平掉。然而,好景不长,在2013年的春节前夕,一阵阵鞭炮声后,百万座坟头如春风吹又生,又被百姓“圆”起来了。这一由周口市政府主导的平坟运动,而今看来,不过是一出极具讽刺意味的闹剧。

周口市政府要将百姓的祖坟平掉,美其名为“复耕”。按理说,将占地的坟头平掉,在当今耕地紧张的情况下,确实是一项一举多得、利国利民的好事。据周口市2012年11月初官方媒体称:“农民已平迁200多万座坟墓,复种耕地近3万亩。”暂且不论“复种耕地近3万亩”的数字是不是夸大其词,但就是这种好事,为什么就得不到周口市百姓的支持呢?

入土为安,修建坟墓,这是中国人对亡灵的最好敬畏,也是生者对死者纪念的依托。如果没有了坟墓,或许国人对祖先、亲人的怀念之情就会冲淡许多。周口市政府以行政命令的方式剥夺或者变相剥夺百姓祭奠祖先和亲人的做法,显然是违背天道和民意的。

为死者修坟设立亡者的居所,立碑凭吊死者的灵魂,这是中国数千年乃至数万年遗留下来的传统。对死者的祭奠,尽管埋葬死者的方法和祭奠先人的方式全世界各不相同,但是各族民众对祖先怀念的心情都是一样的。河南周口市政府视中华民族认祖归宗的传统于不见,置民众凭吊纪念先人的心情于不顾,打着殡葬改革的旗号,采取强制措施,花费大量的人力物力财力,将民众的祖坟和亲人的坟头强行平掉。这难道不是权力的跋扈、权力的僭越吗?

如果确实是因为经济发展或国家基础建设的需要,动员民众平坟或者迁坟,笔者相信善良而朴实的民众是会欣然接受的。这些被平掉的坟头在一夜之间重新“圆”出,无疑是给周口市的权力者们一记响亮的耳光,民众用他们的“圆坟”行动喊出了他们心底的愤怒声。

面对重新“圆”出的百万新坟,有消息称周口市政府要求百姓于2月21日上午前将春节自发隆起的坟再平掉,否则后果自负。然而在此之前,国务院修改出台的《殡葬管理条例》中,明确规定2013年起民政部门不能再强制平坟。由此可见,这些“圆”出的百万新坟已经是摆在当地政府面前的烫手山芋。如果周口市政府硬要违背国务院的《殡葬管理条例》,全然不顾百姓的民意和呼声,再次平掉这些重新“圆”起的百万新坟,笔者相信绝非是为了土地“复耕”这样的美好愿望简单,其背后必然隐藏着不可告人的目的。

“从来没有十全十美的改革,任何一项改革在推进过程中,都有可能会有不同看法,甚至产生重大分歧。”《河南日报》在为周口市平坟运动这样宣称。是的,改革不会是一帆风顺的,其间的困难只有主导改革的人知道。但是,我们必然要反对那些打着改革旗号图谋个人或小集团私利的行径。周口市的“平坟运动”绝非什么殡葬改革,而是利用权力赤裸裸地强奸民意,在老百姓头上动土,以强制平坟来强制实现政绩——河南省已经发文要在全省推广周口经验,要求“10个省直管试点县(市)要发挥示范和带头作用,2013年3月底前要全部完成平坟扩耕工作。”

其实,平坟复耕不只是践踏民意的行为,更是劳民伤财的举动。学者慕多生在《平坟背后的利益计算》一文中这样写道:“以周口市为例,该市原有坟头约340万座,现已平迁300万座。其中,耕地中的坟头至多150万座,按每座2平方米计算,才复耕地300万平方米,约合0.45万亩,仅为该市2011年底1281万亩耕地面积的0.035%。此前,有河南报纸称,周口‘平坟200万座,复耕土地3万亩’这纯粹是夸功邀赏的漂亮话。因为,即使这些坟墓都在耕地之中,按其数字倒推,每个坟头占地面积高达10平方米,严重违背事实。”“为推动“平坟”工作,周口市级财政已投入5000多万元,下辖商水县级财政已投入3000多万元,全市财政投入总计至少3亿元。区区0.45万亩土地,以每亩年产粮食1吨、收入1000元(刨除成本)计算,每年总收入不过450万元,需要风调雨顺生产70年才能换回‘平坟’投入成本。”

那么,周口市政府真的如此愚蠢吗?不是。无利不赶早。周口市政府强制平坟这么做的目的并不是为了“复耕”,而是为了“地”——商业建设用地,真是“醉翁之意不在墓,而在地。”

众所周知,我国实行严格的耕地保护政策,确保18亿亩耕地的红线,同时实行“占补平衡”政策,就是非农建设项目经批准占用耕地的,按照“占多少,垦多少”的原则,需开垦补充与所占耕地数量与质量相当的耕地。

周口市政府通过平坟在获得所谓的政绩同时还可获得出卖0.45万亩地的财政收入,按照每亩10万元计算,0.45万亩地则可获得4.5亿元财政收入。由此可见,周口市政府推行的“平坟复耕”的实质就是侵占百姓利益,获得财政收入,谋取权力背后的利益。

说句实话,笔者赞成殡葬改革,反对占用耕地建立坟墓。在耕地日益稀少的今天,移风易俗,倡导殡葬改革,实行遗体火化、海葬、树葬的方式,无疑是符合现代文明潮流的。但是,周口市政府通过行政命令的手段,强行平掉老百姓的祖坟,无疑是一种权力的傲慢和权力的僭越,是践踏中中华民族认祖归宗的文化底线,是对民众孝道礼仪和念亲情感的漠视,是与国家倡导“弘扬中华文化,建设中华民族共有精神家园”的行为背道而驰的。

“将权力关进牢笼”这是习近平总书记提出的政治目标。任何一个当权者都应该始终牢记“为人民服务”的宗旨,各级政府应以周口市平坟事件为鉴,敬畏民意,在法律许可的范围内行驶执政的权力,唯有真正将人民放在心里,为人民利益着想的执政府,人民才会拥戴的。

(2013年2月21日夜于长沙市,发表日期:2013年2月24日)

点评世界何其大,如果不想关心,凡是皆与我无关,如果想要关心世界,那么一切皆与我有关,心之所向,行动之所向!题材选得好,用旁观者的眼界放眼世人的冷漠,人情的悲哀,世态炎凉!

——秋水¢伊人

与我无关

老人跌倒与我无关,小孩溺水或被车碾轧与我无关,小鸟被人扑杀与我无关,春节挤车回家与我无关,雾霾空气与我无关,房价高涨与我无关,医生收取回扣红包与我无关,官员贪腐与我无关,钓鱼岛是否属于中国与我无关……

与我无关,一切都与我无关。这个世界不是我的,我不愿意也不想去伸出援手,我不愿意也不会指责邪恶,我不愿意也无力改变社会,我只想一个人或者跟我的家人好好地生活,你们不要打扰我,我也不会干涉你们。

是呀,相信这是相当一部分人的观点和想法。“与我无关”,不少人面对某些事情时,都会很自然地说出这句话来。说出“与我无关”这句话的人,其实有二种状况,第一种状况是这件事或者这个问题确实不是“我”造成的,当然与我无关;第二种状况是这件事情即使跟我有某些关系,但是对我的影响不大,所以也与我无关。

面对“与我无关”的事情时,很多人的态度是视而不见,避而远之;还有不少人即使看见了,也只是旁观,不愿意插手或者涉足进去,因为“我”会担心,一旦“我”接触了这件事,这件事就真的变成了“我”的事了,麻烦就会接踵而来。

不可否认,社会上确实存在不少的丑恶现象。比如:有老年人跌倒了,尽管不是你造成的,当你路过时,你伸出援手,将他(她)扶起来,他有可能赖上你,甚至会冤枉你,说是你将他撞到的,也有可能会叫你赔偿。再比如,本来售票窗口排队整整齐齐的,但有人插队,造成秩序混乱,你站出来指责了插队的人,结果招致了一顿打,甚至被人捅了一刀,受了伤甚至丢了性命。这一些本来“与我无关”的事情,因为“我”的善良,因为“我”的正气、正义,却让“我”很受伤,实在是想不通。

其实,“与我无关”,这是一句相当粗鲁、相当冷漠的话。我们生活在这个地球上,地球上所有的人、所有的动植物、所有的现象都可能与我有关。马克思认为:事物是普遍联系的,事物或现象之间以及事物内部要素之间相互连结、相互依赖、相互影响、相互作用、相互转化等相互关系。在无垠的宇宙中,任何事物都不能孤立地存在,都与其他事物发生着联系,世界是万事万物相互联系的统一整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