曾记得有媒体报道这么一件事情:一天夜晚,天色很暗,一个中年男子骑着摩托车回家,在路上看见一个年轻的女孩倒在路上,奄奄一息。然而,这名男子从这名女孩驶过去了,没有理睬。可是,让他万万没有想到的是这名女孩竟然是他的女儿。等他从家里再骑车赶往出事的地点时,他的女儿已经死了。如果他当初伸出援手,这名女孩,也就是他的女儿是完全可以获救的。
还有这么一件事情,也是非常令人震惊的。一名女子在家中发现其丈夫与另一个女人在家中厮混,与丈夫争吵一番之后,怒气冲冲地将小车从小区快速开出,在小区门口将一对母女撞飞,母亲当场死亡,孩子也危在旦夕,就在120救护车对孩子施救时,女司机竟然疯狂地阻止医护人员救护……母女与他们的亲人关系密切,但是与夺取他们生命的女司机又何尝不是关系密切到可怕的程度?
或许,你会觉得有人从楼上往窗外扔东西“与我无关”,可是有可能在某一天自己可能就会被从高楼泼出的一盆水给淋了;也许,你认为有人在高速公路上从车窗外扔垃圾“与我无关”,可能,你不会想到恰好就是这被扔出的垃圾造成了一起严重的追尾事故,死伤者中就有你的亲人或者朋友。
想到这些,我就有些不寒而栗。在这个世界上,其实我们不能这么认为自己与这人与这事不相干,与那人与那事没有关系。污染的水跟我有关,雾霾的空气与我有关,有毒食品与我有关,官场潜规则与我有关,医生收取红包与我有关,三公消费与我有关,世界上的每一个人每一件事都可能跟我关系密切,因为我不是生活在真空中,也不是独自生活下来的,我需要清洁的水,也需要清新的空气,更需要安全的食品,还需要良好的社会秩序和廉洁的政治环境。
邪恶与正义必然有关,贪贿与廉洁必然有关,恨与爱必然有关,丑陋与美好必然有关,你与我有关,他与我有关,它也与我有关。只要你我充满激情,用诚恳的态度来留心,来关心自己身边的人和事,这个世界就会更加美好,尽管你我都是微小的,可是许多人的命运都跟你我的生活态度有关。
(2013年2月27日夜于长沙市,发表日期:2013年3月1日)
点评媒体、记者是戴着无冕之王的桂冠凌驾于社会之上的,它是国家的喉舌、国家政府的代言人,更是透视一个国家文明、素质的一个窗口,如果说李梦夫妻的过分溺爱、失察,把李天一推上了犯罪的之路。那么,整个新闻界和社会舆论的狂轰乱炸式的炒作,更无疑触及到了伦理底线。透过“天一”事件后,这种种不协调的现象,作为我们新闻人,应该做的是做好舆论导向和监督职能,恪守职业道德。广大民应该更多的去深深的反思,理性的看待、分析。更通过这个事件吸取教训、受到教益才是目的!
——沙场秋点兵
媒体应有的伦理底线
李天一再次犯案,而且这次所犯的罪行相当严重——轮奸罪,不管李天一是否成年,他都应该为自己的罪孽承担相应的责任。可是,与李天一同一犯案的另外四人却没有曝光,我们至今也不知道其他四名犯罪嫌疑人的名字,这是为什么呢?原因就是因为李天一是中国着名军旅歌唱家李双江和歌唱家梦鸽的儿子。
李天一成为犯罪嫌疑人,如果不是歌唱家李双江和歌唱家梦鸽的儿子,这个事件在中国而言根本就算不了什么新闻,因为类似的案件媒体已经习以为常,并且还涉嫌未成年人的权益保护,媒体是不会重视的,更不会连篇累牍地进行报道。
可是,对于李天一涉嫌轮奸的案件,媒体一反常态,争相报道,并且在报道中添加加醋,深挖李天一的成长历程和过去的生活状况,对其父母李双江夫妇更是不放过,从报纸的连续报道、电视的采访报道中,笔者发现大家的焦点并不在李天一轮奸案件本身上,而是将矛头对准了李双江夫妇,观众以及网民围观的对象也变成了李双江夫妇。其实,这是非常可怕的事情,连坐无辜的人不应是现代社会的行为。
“子代父过”,“父代子过”这都是不正常的。按理李天一犯事交给法律处理即可。纵使李双江夫妇有教育子女失误的过错,这与媒体有什么关系呢。我们应该理解李双江夫妇教育儿子失败的痛苦,不应该幸灾乐祸,落井下石。媒体和网民围观李双江夫妇可以说不道德的,违背了社会伦理观。
李双江夫妇如果是一对平凡而普通的父母,报纸、电视等媒体是不是还会这么关注呢?答案肯定是不会的。作为歌唱家的李双江夫妇是名人不假,也有军旅背景,媒体和网民对李双江儿子李天一犯事一案围观的这种大众心理无可厚非,可以理解,对“星二代”李天一劳教一年之后再度犯罪的背后进行追问,也是未尝不可的。但是,事情的发展并不是大家的想象,不少人仿佛要掘地三尺,不仅要将李天一示众,接受谴责,而且还要其无辜的父母李双江、梦鸽“裸奔”,受到鞭笞,这恐怕就有些过分了。
李天一的犯罪绝不是李双江夫妇的纵使,李天一成为犯罪分子,这也绝非李双江夫妇所想的,一人犯罪一人当,为什么媒体和网民就不能放过李双江夫妇呢?
或许大家还记得周克华杀人案告破后,媒体记者设法找到了周克华年迈的老母亲,将她悲伤的照片公之于众,引起了不少有志之士对媒体的愤慨。赵红霞不雅视频曝光后,同样也遭到了媒体对其家人的围追堵截,打探隐私,以至于赵红霞被铺后向公众请求媒体不要将她年幼的孩子和无辜的丈夫的相片公布了,并委托律师求各位媒体记者不要再找他们的照片了。
“罪不及父母,祸不及妻儿”。不管是周克华的老母亲,还是赵红霞年幼的孩子和无辜的丈夫,还是李天一的明星父母李双江梦鸽,他们都不是案件的当事人,相反他们也是被自己犯罪的亲人所牵连的受害者。作为媒体,不能因为眼球的需要,满足某些人的窥视欲望,而置道德伦理底线于不顾,将他人不应该曝光的隐私公之于众。
不论基于何种因素和理由,对罪犯周克华、赵红霞亲属的隐私曝光,尤其是近段时间对李双江夫妇的残酷曝光,可以说,中国媒体还处在幼年期,集体缺位,丧失职业操守,不懂得尊重他人的合法权益,对犯罪分子亲人的追问和报道,无疑是在他人的伤口上撒盐,明显是不道义的。
对于李天一涉嫌轮奸一案,媒体,如果只是想借用舆论来行驶监督权,预防这起案件因为是明星之子而被司法机关徇私舞弊,网开一面,曝光李天一的父母身份,固然情有可原。但是,在案件还没有审理判决之前,采取这种大面积曝光李双江夫妇的方式,是不是一种媒体暴力呢?以暴力的方式来左右法律的审理判决同样是不公平的,这种抱着对中国法律公信力质疑的心理,同样也是不健康的。不管李天一以及其他四名同案犯的身份如何,在法律没有作出裁决之前,媒体需要做的就是将案件的真实情况进行披露即可,而不能伤及与案件无关的人,即使这个人拥有特殊的身份。
在社会经济快速发展的今天,坚守道德和文明的底线,是每一个公民都应该做到的。作为推动社会文明进步的媒体,尤其要自觉和自律,要用理智来舍弃那些所谓的“热点”新闻背后的故事,尊重他人的隐私和权益,其实就是在尊重道德,尊重文明,同样也是尊重我们自己。
(2013年3月1日深夜于长沙市,发表日期:2013年3月3日)
点评文章开篇展示新闻故事,指出了电影《青春雷锋》遭遇的票房尴尬,我们该怎样看待这一现象?作者停笔不谈,转笔谈今天一些人对学雷锋的看法,再揭示出个别的社会观点,这些为下面的议论做了铺垫。国家对学习雷锋很重视,文章列举了中共每一代领导人的题词。同时指出了我们今天暗中自觉学习雷锋行为的大量存在,对一些人的错误观点进行了反驳。作者在文章最后部分,对“电影”事件进行了合情合理的分析,起到了辨伪去妄的效果。这篇文章观点明确,立驳结合,具有很强的现实辩证效果。好文!
——靳力
“雷锋题材电影”遭遇零票房的尴尬
2013年3月5日是开国领袖毛泽东题词“向雷锋同志学习”五十周年纪念日,一部讲述雷锋从小学毕业到牺牲的成长经历的传记电影《青春雷锋》在南京上映。然而,遗憾的是在学雷锋日当天,这部《青春雷锋》在南京首日上映竟然出现了几乎“零票房”的尴尬局面。在其他城市上映同样遭遇了零票房的尴尬。
雷锋,湖南长沙市望城区人(原望城县),用自己乐于助人的奉献精神谱写了时代的青春之歌。雷锋牺牲后,毛泽东主席闻讯后,提笔写下“向雷锋同志学习”的号召。时任国家领导人周恩来、朱德、刘少奇等也纷纷题词号召学习雷锋,第二代领导人邓小平、第三代领导人江泽民、第四代领导人胡锦涛也曾在“学雷锋日”题词发出号召。一个曾经感动全中国的青年战士,以其“感恩社会、热爱生活,自强不息、艰苦奋斗,助人为乐、服务人民、乐观向上”的精神,竖起了时代向上的旗帜,成为那个时代很多人的偶像和学习榜样,当然也因为政治宣传的需要,雷锋被捧上了中国道德的山顶。
不可否认,雷锋所处的时代与我们今天所处的时代确实不同了,但是,雷锋助人为乐的奉献精神永远不会过时。有人认为雷锋是傻瓜,像他这样的人是根本不存在的,是政治虚构出来的;也有的人认为雷锋是那个时代的“富人”,助人是应该的,而今,自己因为生活拮据,根本无力学习雷锋;还有的人认为,今日社会尔虞我诈,如果去学雷锋做好事,会给自己带来烦恼,甚至会让自己损失不少钱财。不管你是怎样的观点,我们应该很清晰地看到雷锋精神的平凡与伟大,即使雷锋这个人是虚构的,雷锋精神也是存在的,助人是很自然的行为。
那些认为雷锋是虚构的人,其实是不了解那个时代的。在那个新中国刚刚诞生不久的年代,人们建设祖国的热情相当高涨,雷锋只不过是那个时代的一个典型而已,即使在当今社会,类似雷锋的人还有很多很多,3月1日在广州市发生的武警郑益龙舍己救人的壮举就是众多学雷锋精神的一例。
向雷锋同志学习,也并不就一定需要是有钱的人。雷锋精神是中华传统美德的集中体现,每一个有正义感和善心的中国人相信或多或少都有雷锋精神,只是没有雷锋突出而已。没有钱财去帮助他人,这并不表示就不能去帮助他人,我们给孤寡老人做义工,给老弱病残孕让座,扶起摔倒的老人或小孩,给迷路的人指明方向,甚至用语言劝慰那些陷入困境的人,所有的这些善行就是学雷锋。
当然,我们在学雷锋的过程中,可能会有一些损失,甚至是一种受伤,但是我们不能因为帮助别人,被帮助的人诬陷冤枉,就不再伸出援手了,我们要相信那种忘恩负义的人毕竟是微乎其微的,不能因此就丧失了自己的善行和良心。
雷锋,是时代造就的英雄,是道德模范,是我们学习的榜样。尽管有些照片,或者有些故事,或者有些雷锋日记是因为宣传的需要,被摆拍,被编造,被代写,我们就要去质疑雷锋精神的伟大,就要去质疑乐于助人的善行,这是不应该的。
“雷锋题材电影”之所以在今天遭遇零票房,并不就代表今天雷锋精神已经在国人心目中死亡,这背后必然有其他方面的缘由:首先,雷锋的故事已经家喻户晓,早已被宣传开来;其次,人们对雷锋精神的崇尚,并不一定要跑到电影院去看雷锋电影;过去单位组织集体去看这种带有政治宣传的电影已经引起反感,而现在除了学校、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外,大多数是民营企业,在市场经济年代,组织去看电影已经不符合现实需要;再次就是现在是信息多元、个性多元、行为多元的年代,人们对雷锋以及雷锋精神有了新的认识,学习雷锋的方式也多种多样,不会再是高调的了。
看雷锋电影与不看雷锋电影,其实与人们是否学雷锋,做好人好事并无关系,没有必要小题大做,笔者,相信任何时代,向雷锋同志学习都不会过时,因为雷锋精神就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精神。
“雷锋题材电影”遭遇零票房,只能说影片的投资方没有按照市场的规则运作,没有发现和满足市场的需求,希望借助政治宣传、行政命令或者人们对雷锋本人的崇敬心情来赚得盆满钵满是不行的。当然,我们应该赞赏投资方拍摄“雷锋题材电影”唤醒人们乐于助人的激情的初衷。
(2013年3月6日夜于青岛市,发表日期:2013年3月7日)
点评文章的分析是诚恳负责的,解读是深刻的,抓住了人性关怀和政府管理的核心进行分析论述。文章先引述新闻,介绍了作者对新闻真实性的求证,这些表现了一个评论者的严谨态度。接着,文章从关怀小女孩的角度,鲜明地指出了城管行为的极大错误,指出了这种错误行为对小孩人生观念的极大伤害,这种伤害直接影响到女孩或孩子们对政府和社会的看法。然后,文章又从政府管理者的角度指出了城管行为的错误,政府既要考虑城市整洁,更要考虑弱势者无奈的生存环境。政府只考虑了驱赶,却没有考虑给小商贩们提供谋生的便利。文章结尾,指出了矛盾双方的和解,这看似多余的文字却有深意,我们的执法执政者和我们的老百姓如果时时这样处处这样和谐交流沟通,该多好啊!观点明确,层层深入,从事件中发现了重要的问题,表现了作者对社会发展的关注和忧思之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