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社会科学语言和谐艺术论:广播电视语言传播的品位与导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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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8章 语言传播中人文精神的传承(12)

创作主体与文本主体的对话不仅是与他人的对话,而且是与文本主体中一切对象性东西的对话,在这个对话过程中,作为意义的人文精神就展现、生成了。所以,在语言传播中,人文精神不仅是一种认识论意义上的有待于我们去认识的对象,它更是一种需要我们在与文本主体的对话与互相理解过程中不断生产、生发出来的东西。语言传播人文精神的取得需要创作主体用心去体悟,去领会,变成一种心灵上的交流,这样,文本主体中的世界就不再是自在的世界,而是与创作主体密切相关的世界,它同我们一样享有人性、主体性:“溪水无情似有情,入山三日得同行。”(温飞卿)文本主体本来是没有生命的,但创作主体赋予它生命;创作依据本来是没有人的性情的,创作主体赋予它人的性情,于是创作主体就可以与文本主体所包含的万事万物对话、交往,同喜同悲,心心相印。“我看青山多妩媚,料青山见我应如是。”(辛弃疾)在创作主体与文本主体之间的交往中,文本主体中的一切都化为“你”与创作主体——“我”进行交往、交流、对话,即“人看花,花看人。人看花,人到花里去;花看人,花到人里来”。

创作主体与文本主体的交往是自由的交往,创作主体参与创造了对象——即有声语言,但却不据有它,而是要与受众分享它。文本主体也不再作为“对象”而存在,由于创作主体的态度,它转而也成为自由的主体。这也就是马丁·布伯所说的“我—你”关系:“他不是‘他’或‘她’,不是与其他的‘他’或‘她’相待的有限物,不是世界网络中的一点一瞬,不是可被经验、被描述的本质,不是一束有定名的属性,而是无待无限、纯全无方之‘你’,充溢穹苍之‘你’。这并非意指:除他而外无物存在。这毋宁是说万有栖居于他的灿烂的光华中。”在创作主体与文本主体这种“我—你”的理解、对话与交流中,“我”凝神观照,醉心体验,尽最大努力去发现,全身心去感受“你”的真善美,而“我”也被“你”观照,与“你”共同栖居在真善美灿烂的光华中。

在创作主体与文本主体的相互理解、相互交流过程中,必然要带有创作主体的人生经历、生命感念、审美追求、文化积淀、当代的心态、思想感情,即所谓“前理解”、“前感受”。当创作主体带着这样的“前理解”和“前感受”与文本对话、交流的时候,就必然有一个“视域融合”的过程。“理解其实总是这样一些被误认为是独自存在的视域融合的过程”。在创作主体与文本主体视域融合的过程中,至少有这样几个视域进行了融合:创作主体的视域,如上所述;时代精神的视域,即时代发展的特征、时代的经济、政治、文化、审美、生产生活方式、思维方式等;党性的视域,即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要求,党的方针、路线、政策等;媒体的视域,即电台、电视台的要求、新闻工作者的纪律与自律、栏目与节目的宗旨、这次节目的主题与目的;文本主体的视域,即其中所展现的时空、场景、人物的心理等。当然如果再继续划分的话,还可能有其他的视域。

在视域融合的过程中,语言传播的人文精神就变得越来越清晰,越来越丰富,越来越先进。因为这些视域的融合不是把一个移入到另一个中去,也不是使另一个受制于我们自己的标准,而是意味着它们共同向一种更高的普遍性提升。这种普遍性就是作为语言传播人文精神的普遍性、先进性、主导性、主流性。这种普遍性不仅克服了我们自身人文精神的个别性、不完善性,也克服了其他视域中人文精神的个别性、不完美性。“获得一个视域,这总是意味着,我们学会了超出近在咫尺的东西去观看,但这不是为了避而不见这种东西,而是为了在一个更大的整体中按照一个更正确的尺度去更好地观看这种东西”。上述不同领域的人文精神互相补充、交融,这也就使我们能在更广阔的范围内、更高的程度上获得新的人文精神的提升。

创作主体与文本主体的主体间的视域融合是一个筹划与分享相统一的过程,即以创作主体已有的人文精神去融会各个视域中的人文精神。这就要求创作主体要尽可能地、不断地拓展自己的“视域”,要具有宽广的文化积淀和丰富的人生历练,要有更扎实的理论和政策功底,要更紧密地与现实、与世界相联系,要砥砺更敏锐的新闻敏感,要涵养更深厚的语言功力,要有更高远旷达的人文精神境界。只有这样,创作主体才能确保能够全面领会、切近感悟、深刻把握各视域中的人文精神,也才能在各视域的融合过程中以高起点去“筹划”人文精神,在更宽广的范围内去分享、整合人文精神,正所谓“入之愈深,其进愈难,而见之愈奇”。

创作主体对文本主体的理解总是在一定的历史背景下进行的,而且文本主体也是在一定的历史中存在的,有些文本主体本身就是历史性的,与现在有一定的时间距离的。因此,创作主体对文本与文本主体间的理解、对话都要在历史中进行,所以创作主体还需要有一种历史的视域。这在语言传播中就体现为,我们要在中华民族的传统文化中,在与历史留传下来的文化典籍、经史子集的倾心对话中,去亲近历史,了解传统文化。这其实就使创作主体获得了一个融合古与今、过去与现在为一体的、连续性的统一体,这是由现在的视域与过去的视域有机结合在一起的“大视域”,“一种唯一的视域”。“真正的历史对象根本就不是对象,而是自己和他者的统一体,或一种关系,在这种关系中同时存在着历史的实在以及历史理解的实在。一种名副其实的诠释学必须在理解本身中显示历史的实在性。因此我就把所需要的这样一种东西称之为‘效果历史’。理解按其本性乃是一种效果历史事件”。“效果历史”原则对于语言传播的借鉴意义以及语言传播人文精神建构的作用是巨大的。它启发我们:任何语言传播都不是在虚空中进行的,而是在一定的时间历史和民族传统中进行的,语言传播也是历史地演进着的,我们是在文化传统中进行语言传播的,当代是植于传统的,这当然也包括人文精神中好的传统因素。要使语言传播更为有效,语言传播者就必须亲近文化传统,切近之,仰慕之,倾心之,温习之,撷取之,暖之于胸,化之于心,融之于血,诵之于口,托之于言。这样,语言传播者就会深切地感受到自己的根柢之所在,力量源泉之所在,当我们对传播的内容与形式化之于心,形之于声的时候,那深厚的文化底蕴,那中华民族的恢弘大气、落落大方、胸襟开阔、庄重质朴、融通畅达、豪迈进取、意气风发……无不发于己心,出于己口,那“中国气派”和“中国作风”又怎能不为中国的受众所喜爱。创作主体,多么畅快,多么骄傲,多么自豪!

更重要的是,传统文化、人文精神传统的精粹也就被语言传播带入了当代,也就通过受众而成为当代人心中的文化根柢。而语言传播者通过这种方式进入了历史,我们的视域就与历史的视域相融合,在这种融合中,我们的视域和历史的视域都不会被消解,而是形成了一个更为广阔的、贯通历史和现代、融通中国与世界的“整体视域”。人文精神、传播的意义在这整体的视域中获得了更为普遍的意义,也被提升到了更高的层面。我们创作主体自身内部的一些不真、不善、不美的特殊性也在这种大的“视域融合”中被消解、修正,从而获得了更高的普遍性,创作主体的人生境界、人文精神境界在与文化传统、与历史大的“视域融合”中潜移默化地提高了。“在传统的支配下,这样一种融合过程是经常出现的,因为旧的东西和新的东西在这里总是不断地结合成某种更富有生气的有效的东西”。语言传播创作主体在与文本主体的理解、对话中,在诸视界的“视域融合”中,在与民族文化传统的“效果历史”的生成中,语言传播的人文精神升华了,丰富了,可感了,并内化为语言传播者的生命感念、心理依据、创作冲动,只等创作主体一声令下,千帆竞发,奋勇争先,开赴对之热切盼望的接受主体的港湾。

二、语言传播人文精神在创作主体与接受主体间共建

语言传播人文精神的完全生成是在创作主体与接受主体之间完成的。创作主体在集中、萃取了各个视域中的人文精神的精华后,是要与接受主体共同分享的。从传播过程的完整性来讲,接受主体是目的地和归宿。如果创作主体精心奉上的人文精神没能被接受主体所接纳,所分享,所心领神会,默然于胸,那么就可以说,语言传播的人文精神虽然倾力音声化了,但却没有最终实现。

因此,创作主体首先要了解受众的人文精神状况和人文精神期待。受众当中的人文精神状况是良莠不齐的,有“真、善、美、新、雅、精”,也夹杂着假恶丑与陈腐、庸俗和粗滥。但那主流应该是“真、善、美、新、雅、精”,绝大多数受众都对先进的、符合个人与社会发展方向的、高层次的人文精神充满向往和期待。这也是创作主体张扬人文精神主流与精华的精神支柱与心理动力。那绵延群峰、流泉飞瀑、红花绿草、飞鸟牧牛、雾霭流岚、亭台楼榭……良辰美景,怎能虚度?一定要邀人同赏,畅游其间,流连忘返,身心俱悦,涤荡心胸,陶冶性情……受此美景美情的吸引,原来对此并不感兴趣的那少数人也欣然前往,最后竟至乐而忘返,徜徉其中。如果真能达到如此效果,那语言传播的贡献就是历史性的。而这也应该是每一位语言传播者的责任、追求、人生乐趣、生命境界。创作主体一定要相信大多数,相信主流,相信五千年的人文精神的精华肯定会积淀在人们的心中,融入骨髓中,流淌在血液中,即使中间经历了千年礼教的异化、百年列强的压制、十年“文革”的戕害,但那历史的悠远以及它通过当下而奔向未来的滔滔洪流,是不会因为小小的决堤而彻底改道易向的。但是另一方面,创作主体也要对那决堤所造成的后果保持足够的警惕性,因为洪水过后往往会暴发大规模的瘟疫,那堤坝上不显眼的蚁穴极可能会导致决堤。这样一来,创作主体所面临的现状与责任就非常明确了:明察秋毫、细心灌堵那危害大堤的蚁穴;小心自己不被瘟疫所染;更要导引主流人文精神的甘霖,消灭洪水泛滥后滋生的病菌……

创作主体要对每个“这一次”传播过程中的受众进行具体的设想:对于这样的内容,哪些人最感兴趣?哪些人最有可能对这一次传播中所焕发出来的真善美达成共识,产生共鸣,进而心驰神往,共同“栖居于其灿烂的光芒中”?要紧紧抓住这些人,排除那些对这一次传播所蕴含的人文精神不感兴趣的人。创作主体要更具体地设想他们的人数、年龄、性别、职业、文化水平、欣赏心理,甚至设想收听收看的环境、场景、氛围,等等。这样,接受主体,呼之欲出,如在眼前,音容笑貌,清晰可感,高山流水,钟期既遇,相见恨晚,一见倾心,“非说不可”。创作主体,乐莫大焉。创作主体对接受主体的设想决不能笼而统之,“谁听(看)就播给谁”或者“播给最亲近的人”。如此则模棱两可,含含糊糊,飘忽不定,最后将会彻底失去知音,传播就成了对宝贵信息资源的浪费。

创作主体要与接受主体对话、交流,才能共享,进入共识,达到共鸣。“完整的主体间性是相互自由承认的对称关系的表现”。在创作主体与文本主体对话的时候就隐含了创作主体对接受主体的观照(并且,那文本主体中的“你”与作为接受主体的“你”在有些情况下还是重叠的)。因为创作主体对文本主体的关注是不同于普通读者或观众、听众对文本(节目、文章等)的欣赏的,他与文本主体对话的最终目的是他自己与文本主体一起同接受主体“对话”。因此,到了话筒前和镜头前的时候,创作主体就是偕同文本主体一起与接受主体之“你”进行对话。创作主体融会文本主体一起完全向接受主体敞开心扉,他在语言传播的创作过程中完全投入了自己的性灵、自己的“童心”,而期待着接受主体的回应。这时候,创作主体与接受主体完全是“我—你”的对话关系。创作主体涵化了丰富人文精神的有声语言表达对接受主体具有巨大的感染力、感召力,接受主体乐于同创作主体进行对话与交流。接受主体通过与创作主体富有魅力的有声语言的对话,感受到他所要传达的人文精神,从而与创作主体会心会意,产生共鸣,共同分享那人文精神的精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