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新媒体的主要赢利模式
1.广告赢利
广告是传统媒体的主要赢利模式,新媒体对广告的依赖虽然不如传统媒体那样,但广告依然是其重要的赢利模式,新浪网就是典型的用广告来赢利的门户网站。2007年度的美国广告主调查(AAF Survey)显示,在网络应用上,最有效的方式前四位依次为:搜索、博客、社交联结(Social Networking)及在线录像。
广告赢利是建立在内容吸引力的基础上的。新媒体无论是自己做内容(新华网)、买内容(新浪网)、搜集内容(奇虎网)、用户贡献内容(博客提供商),或者仅仅提供内容索引(百度、谷歌),只要想把内容做全做深,成本都会相当巨大。从降低成本的角度考虑,就不难理解新浪网为什么把博客文章移到首页黄金位置,也很容易解释谷歌自行搭建服务器群组的原因。有研究认为,广告的门槛低、成本高、赢利周期长,具有封闭性,通过广泛聚合内容来换取流量并最终实现广告赢利的模式已经老化,正步入红海区域。怎样优化劣势,提升生命力?一是细分、深化内容,清晰用户特征并吸引与之对应的广告商;二是激励用户贡献内容,降低成本;三是将内容有效转变为相应服务或产品的推荐系统。
1997年3月,中国出现第一则商业性网络广告,网络广告已成为中国互联网产业的支柱性商业模式,创下50%的年增长速度,远远超过电视和报纸。随着网络技术和媒体形式的发展,除了品牌图形广告和付费搜索等主要形式,视频广告、富媒体广告、页面关键字广告、社区营销广告、游戏内置广告等各种新形式的网络广告相继出现。新媒体不断催生新的营销平台。户外媒体、楼宇视频等新媒体的广告收入也呈现出高速增长的态势。此外,手机互动广告、无线营销也悄然兴起。百度、谷歌等专业的搜索引擎,其竞价排名、搜索营销是收入的主要来源,实质是做推广,作用类似于广告。
在Web2.0时代,广告赢利模式最明显的变化就是广告投放的精准化。有研究认为,新媒体的商业模式应该同时具备三个要素——“网络(Network)、分类(Profile)和对标(Target)”。首先,利用细分化的内容吸引具有某些共同特征的消费者,构建一个虚拟的媒体社区;其次,针对这些具有某些共同特征的读者(消费者)进行分类,进行数据挖掘;最后,根据这些读者(消费者)的特征针对性地推出订制化的广告,推广商务。网络电台“窄播化”、网络广告“窄告化”的趋势,也无不显示出新媒体精准营销的发展趋势。
互动式广告也是新媒体广告不同于传统媒体广告的方式。许多案例表明,消费者并不总是乐意被动地接收“强迫性”的广告,更乐于作为“主动参与者”进行媒体体验,越来越多的用户生成内容出现在各类新媒体上。肯德基公司2007年为支持在中国推出的一款新品,在BlogBus(一个总部位于上海的BSP服务商)启动了一个社会网络营销计划,获得了逾200名博客响应,在短期内口碑即达峰值。BlogBus创始人和总裁窦毅称,该博客平台每年为知名品牌提供植入式营销所得收入达1000万元,广告主包括绝对伏特加、通用汽车、吉列、欧莱雅、兰诺和卡尼尔等。“如今越来越多的公司发动用户一起参与到他们产品的市场营销活动中,将广告和娱乐内容有机地融合,并且和社会媒体中的意见领袖们结成伙伴关系,这是一个很有趣的趋势”,窦毅说。“最终而言,好的创意是那些看上去并不像广告的广告”。壁虎公司的詹姆斯·李(James Li)同意以上观点。作为一个IGA(游戏植入广告)的科技公司创始人,他认为“纯广告”在未来数字娱乐时代将逐渐式微。他的公司花了4年研发了一个系统,使游戏出版商能无需改变源代码而嵌入品牌广告。令詹姆斯·李感到特别鼓舞的是中国7000万活跃的网络游戏用户,另有5000万非活跃用户。国际数据集团(IDG)新闻亚洲编辑斯蒂文·施万克认为,中国拥有全球最多的互联网和手机用户的事实,意味着“即便在低于50%的渗透率的情况下,提供了各种模式创新的试验田”,而这个试验田的规模在任何其他市场将是无法达到的。
电子杂志公司ZCOM的4000万用户目前可以随时浏览超过300种不同的杂志,这些内容看起来像一本本典型的杂志,但有趣的是其在数字世界中独享的互动功能衍生出精准的用户数据,这反过来又创造了一个品牌广告客户直复营销的有利平台。参与ZCOM创新式营销活动的品牌有宝马、英特尔、布劳恩、LG电子、欧莱雅、苹果、西门子、爱普生和许多其他知名品牌。对于视频网站来说,广告无疑是最能实现利润的最佳方式,它占了视频网站收入的大部分。优酷网除了旗帜广告、前后贴片广告、叠片广告、暂停广告等“硬广”模式外,还包括种子营销、创意营销、植入营销、拍客营销、版权营销等五大互动营销。其中,植入营销是根据客户的推广需求,将品牌或产品信息植入原创视频剧情中进行推广。这一举措赢得了惠普的响应。优酷网通过签约拍客,为惠普打印机产品量身定做了一个极具创意、超级搞笑的广告视频,这个视频一放在网上,其点击率便急速飙升。这是病毒式营销的典型做法,当年百度就因为梁冬主导策划的一系列有创意的广告而积聚了大量的人气和口碑。
数字电视也可以进行互动广告。2000年,英国率先推出数字电视互动广告,被称为DAL(Dedicated Advertiser Location)格式。在DAL广告格式中,观众可以在一般电视广告(非互动)播映时间根据画面上的提示,按下遥控器上的红色按钮进入另一个为该广告商品所设的专属互动环境,以获取更进一步的产品信息和其他乐趣。DAL的画面内容编排形式十分多样,例如将电视画面分割成一到多个不等的小屏幕,再加上互动功能菜单,观众可通过遥控器上下左右移动画面上的菜单箭头(或选框)选择所需的内容项目。DAL格式的特性有利于延伸电视观众的品牌经验,尤其是提供额外的商品信息以及时间较长的广告接触机会。和传统30秒电视广告时段的效果和费用相较,DAL可说是极具力量和成本效益的选择。
2.销售赢利
销售赢利就是利用新媒体自己销售产品或者帮助生产商销售产品,典型的是电子商务。当新媒体具备了消费者行为分析和提供针对性的广告之后,加以物流系统和支付系统,就是电子商务了。越来越多的新媒体具备了电子商务的功能,越来越多的厂家开始开发自己的新媒体为自己的电子商务服务。从本质上看,在线的信息/交易/支付信息中介服务其实是对传统产品和服务销售渠道的电子化和扁平化。因此从理论上说,所有从传统渠道中节省下的交易成本都有可能转移到网上交易环节的服务中来。
根据服务对象的不同,电子商务服务一般分为B2B〔Business To Business,在英文中2(two)的发音同to一样〕、B2C(Business to Customer)、C2C(Consumer to Consumen)三大类。B2B是企业对企业的电子商务,B2C是企业对消费者的电子商务,C2C是消费者对消费者的电子商务。前程无忧主要提供B2C方式的信息中介服务,携程主要提供B2C方式的信息中介和交易中介服务,而阿里巴巴则可以提供B2B、B2C、C2C三种方式的信息中介、交易中介和支付中介服务。
受到社会信息化意识和网络设施发展水平的限制,目前国内的在线电子商务服务业务整体市场规模还较小,但随着相关条件的改善,这类业务有可能会实现滚雪球式的发展。根据艾瑞的研究,截至2005年底,中国进行过网上B2B交易行为的企业数量已达153万,到2010年这一数字将达到约306万。此外从2006年起,中国B2B电子商务市场将会迎来第二个高速的增长期,2010年中国B2B电子商务市场交易额将达14.47万亿元。
对于在线支付中介以外的从事电子商务服务的互联网企业来说,真正有意义的数据是在线参与电子商务活动的企业和个人的数量以及他们在线参与电子商务活动的次数,而不是电子商务活动中的交易额。对于按照交易额收取手续费的提供在线支付的互联网企业,交易额的大小将会影响到他们的收入规模。因此相对而言,提供支付中介服务的企业有可能比提供信息和交易中介服务的企业获得更大的增长空间。
新媒体商品销售模式与传统商品销售模式相比具有无可比拟的优势:(1)零库存,(2)便于把握利基市场,(3)可有效获取用户需求反馈,(4)不依赖中间商,(5)可过滤无用信息,(6)能够有效推荐产品等。这些是电子商务迅速发展的重要原因。但是,网络商品销售面临新的问题——网上交易的高风险。这关系到商品能否交易、如何交易。解决之道是诚信体系的建立和支付系统的嫁接。淘宝网在解决网上交易方面做了很多努力。首先,它将商品交易建立在社区之上,借助网络的社会化,帮助买卖双方充分沟通,降低交易风险;其次,它开发了支付宝作为支付工具,同时将支付宝所记录的交易质量与诚信体系捆绑,再加上交易评价的导入,理论上解决了网上交易的风险问题。解决了交易风险,电子商务才可能获得更大的发展空间。而网上交易风险的最优解决方案,还是应由真正的第三方来提供。比如以政府为股东的信用机构,或者是接受公众监督的支付公司。
电子商务企业将“长尾理论”演绎到了极致,老牌的阿里巴巴、新兴的中国网中国供应商等几大电子商务企业将互联网和庞大的中国中小企业联系在一起,为中国数千万中小企业和中小网站提供了切合实际的商业模式和收入模式。正因为长尾精准营销的能力非常巨大,电子商务促推中小企业走出长尾。
2007年11月,阿里巴巴在香港上市,近15亿美元的融资额创下中国互联网公司之最,冻结资金也创下港股之最。随着新型网络支付系统的普及,中国电子商务市场正在崛起。阿里巴巴近年来更是围绕国际化进行了一系列的战略布局,而今200亿美元的市值使阿里巴巴成为仅次于谷歌的全球第二大互联网公司。2007年10月,百度宣布2008年进军C2C市场,抢占奥运商机。业内人士评论,具有搜索社区优势的百度此举将催生中国电子商务的“ESE”(E-commerce Based on Search Engine,基于搜索引擎的电子商务)模式。而随着3G时代的到来,移动电子商务也可望出现强力增长。
沃客是在线工作平台中的知识生产商,通过在线营销获得收益。沃客(Work2.0)是通过网络方式形成创新型服务交易的市场。通过交易的第三方平台,个体工作者出售自己的知识、创意、科研成果。按照被采纳的结果(目前采用任务发布方悬赏方式)获取报酬。沃客是一种新型的网络工作交流方式。这种在线工作平台的诞生,将网络中无数个个体知识生产商与需求者连接起来,实现了“供”与“销”的很好结合。通过8∶2的比例,一次成功的交易,沃客一族将获得整个标的80%的报酬,在线工作平台提供方获得另外的20%。沃客的核心是“智慧交换财富”,网络是实现这种模式最快捷最广泛的方式。目前全国范围有40多家沃客网站,2006年沃客每月增长率超过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