孤独的等待之后,爱情终于抵达。一切都如雨后的晴空,湿润的、芬芳的,带着饱满的蜜一样的色泽。所有独行时的怅惘,都轻烟般悄无声息地飘散。世界上最期待的那个人,就这样微笑着站在你的面前,照亮清冷的一个人的站台。你知道,接下来的旅程,只与两颗相亲相爱的心有关。
时光只解催人老,不信多情
十年后,她又用那老去的容颜,让他明白,不是时光,却是这没有回应的柔情,让花儿一样的她,迅速地凋零、萎谢。
年少的时候总有那么一段时日,强烈地渴盼与自己喜欢的女孩子牵手,却又因为羞涩,会在人间装出看都不爱看的冷傲模样。
那时的他,便是这样。
她是他最要好朋友的堂妹,教室就在他的隔壁,没事的时候他便爱往隔壁跑,与一帮狐朋狗友们胡吹神侃,她总是坐在一旁,神情淡定地看书或是做老师布置的作业,偶尔抬头看到他人聊得嘴唇发干依然不肯停歇的热情,会微微一笑,提了壶去楼下打水,每每这是时,他便会借故走开一会儿,从窗口瞥见她要上楼了,十几秒内便会顺着楼梯扶手滑到一层的大厅里,尔后将脸上的表情调至平静如水的一栏,淡淡走向她道:“你堂兄让我帮你提上去。”她也不说什么,任他在前面提着壶健步如飞,到了六楼他的教室门口时,他又总是会稍稍停顿一下,说:
“我去拿点东西,你先提过去吧。”
她道一声好,便走到隔壁去,而他则伏在自己的书桌上,大口大口地喘气,直到一颗跳得厉害的心慢慢地平歇了,才重新加入到隔壁的队伍里,在她刚刚冲泡好的茉莉花茶的清香里,聊得更是飞扬。
他所受的教育,也只能让他偷偷地喜欢她,且不让任何一个人知道,甚至是她。这样,他对她的爱,才是最纯粹也最温情的。不必担心朋友们知道,会取笑他。或是做教授的父母,跳出来粗暴地干涉他,叫他不要与这些贫寒人家的女孩子交往。或许,她自己也会冷嘲热高地笑他自作多情吧?
与她也曾有过独处的时光,她堂兄的家里。他隔着狭小杂乱的客厅,看她帮伯母将一件旧了的毛衣拆掉,又细心地缠成团,他看得发呆,忘了电视竟被按到无节目的一个频道,是她起身要帮他换台,线团不小心从怀里而落下来,不偏不倚地滚到他的脚下。他慌慌地低身去捡,恰恰她也过来要拾,指尖在绒绒的线团上相触的那个瞬间,他的脸腾地红了。他没敢再抬头看她,却是她,像是要打破这样紧张的尴尬的气氛,轻声问他一句:“你,最喜欢谁的词?”这样的问题,却让他愈发手足无措,他想女孩子大多喜欢李清照的词,她肯定也是,于是便忙忙地接道:“李清照的,你呢?”他在一片混乱里听见她说:
“我还是更喜欢晏殊多一些,他有一首《采桑子》写得尤其好,不知你读过没有?”
略略失望懊恼的他还没来得及回答,便听见楼道有阵阵的吵嚷,他知道定是那帮哥们儿买了啤酒和小吃回来了,便慌慌地将话题撂下,跑去开了门。
这一撂便再也没有机会拾起。许多话,终因不久之后的高考,没了重新说起的必要,高考的时候她突然病倒,错过了考试,后又因为家庭的变故,终于连读书都无法继续。去领录取通知书的时候,她让堂兄捎给他一本书,是一本崭新的《宋词选》。他那时考入北大,正在亲朋好友的吹捧里,轻飘飘地无法着地,所以只是略翻了翻这本小书,便撂在了一旁。
他也曾许多次地想去找她,但想到她连爱好都不顺他说,想到她美丽如斯,必是看不上略略丑陋的自己,便一次次地放弃了。这期间他大学毕业,有了一份好的工作,且很快闯出一番广阔的天地,却是在爱情上屡屡受挫,怎么也无法找到一个合适的女子,将一颗心完全地交给她保管。
偶尔他回故乡,在一个超市门口,突然看见一个领了孩子的妇人,在柜台前站着,淡定自如的神情像极了她,只是容颜太老,不像三十岁的女子。转身的时候,她听到有人在叫:
“青素,走吧。”他猛地回头,见那妇人微微笑着朝一个白发的老太太走去,那老太太,正是朋友的母亲,而这同样叫青素的妇人,正是十年前他深深爱着的她!
他突然觉得一阵轻松,想错过了她也没有什么,三十岁的女子,竟老得如此之快,哪有丝毫当年人见人怜的青春?
回到家遇见姐姐的小女儿翻了一本书嬉笑着走过来,说要考他。“舅舅你说‘时光只解催人老’的下句是什么?”他想了想说:“不知道。”小外甥女便过来刮他鼻子,说:“舅舅怎么考上北大的,记性这么差,这句词你画了那么多的着重号,怎么忘得这么干净。”
他一脸不解,看外甥女手里拿的,却是那本《宋词选》。掀到后面有折痕的一页,见一首晏殊的《采桑子》上,竟是被一颗又一颗五彩缤纷的心给细细密密地围住了。那首词的前两句,写着:时光只解催人老,不信多情。
他的心,痛得厉害。十年前,她想用这样的词句,告诉他,一个女孩子无法说出口的痴情。十年后,她又用那老去的容颜,让他明白,不是时光,却是这没有回应的柔情,让花儿一样的她,迅速地凋零、萎谢。
而他告诉她的,却只有这再也回不去的十余年的空白与无情。
是谁忘记爱情的芳香
原来是他自己,在袭人的浓香里,淡漠掉了她如此用心酿造的,这份独特的爱情的味道。
这是她的初恋,与一个二十岁的青涩男生。
那时候的她,每每去赴他的约会,总喜欢花上一个小时,洗自己乌黑的一头长发。她买不起昂贵的化妆品,亦用不起名牌的洗发水,但她珍藏着一瓶朋友送的花露水。其实也只有五元钱,但洗澡洗头的时候,洒上几滴,麝香的味道,即会在发梢和肌肤上,浅浅淡淡地氤氲许久。她的快乐,因了这廉价的芬芳,像那夏日里的一阵小风,徐徐地吹来,一颗心便在其中,无限地安静且美好。
她从没有告诉过他,为什么自己的身上总有一种淡淡的花香。这是她唯一可以给予这份爱的味道,那么恬淡温柔的芳香,让她有勇气,在着了素朴衣裙的时候,昂头注视他的爱。他亦是爱着她的,尽管出身于优越的家庭,从小便是被人宠坏的孩子,不知道怎样表达自己的关爱,但他还是会在拥住她的时候,将脸埋进她柔软的秀发里,用力地嗅一嗅,尔后说:“比任何花都要香呢!能不能告诉我,用得什么牌子的洗发水,下次我去买给你。”她便在这句话里浅笑,说:“这是爱情的味道,只要我们相爱,它便会永远飘在我的发梢哦。”
他自此真的相信爱情是有味道的。那时候的他,依然像个长不大的孩子,尽管比她大了一岁,却事事都需要她来照顾。他的衣服,都是她拿去洗了,再送回来的时候,必有那种熟悉的花香,在衣领袖口处淡淡飘着。他坐车回家,总是她帮他占好一个不会被阳光炙烤到的位子。他踢球累了,她便蹲下身去,一下下给他按摩疲惫的脚踝。甚至两个人一起吃饭,都是瘦弱的她在人群里挤,买他爱吃的排骨。她喜欢他的什么呢?她自己也说不清楚,或许就是在他每次俯身去嗅她的发梢的时候,她最是感动吧。她从小在卑微里长大,从没有一个男孩,像他这样,依恋她的味道,且由衷地赞叹:“再没有什么花儿,能够超过你的芳香。”
他们的爱恋,走到第七年的时候,他的父母终于出来阻止。他试图反抗,但终因家人力量的强大,无力继续支撑。那时候的她在一家小公司里工作,薪水不过千元,除去供两个弟妹上学,几乎是没有剩余。她依然像读大学时那样,衣着俭朴。但即便是这样,那个为他而保持的习惯,却始终没有省略。她在阳光下慢慢将头发晾干的时候,低头闻到发梢的清香,便会微笑,想,爱情真是一件美好的事情啊!
那时他在父亲下属的一家分公司里任经理,父亲的有意栽培,加上他承继下来的优异的管理才干,让他很快从一个单纯无忧的少年,成长为一个干练成熟的男人。他再无暇关注儿女情长的私事,也不会在与她约会的时候关注她身上的味道。甚至有一次,他轻轻责怪她说:“为什么你从不像我公司里那些年轻的女孩子,衣着光鲜,而且芳香浓郁呢?已是能够挣钱,不要把心都给了家里,该学着打扮一下了,否则,我父母那里,怎过得了关?”
他不知道,这些话伤害了她的心。她终于意识到,原本她最不看重的他的出身,已经成为他们爱情里最大的障碍。即便是她用最昂贵的香水,也依然无法遮住与生俱来的那份黯淡与卑微。那个她深爱着的嗅觉灵敏的男孩,已经淡漠了她为爱付出的这份清香,他开始忘记爱情的味道。
他终于没有能够劝说自己的父母接受这份地位悬殊的爱情。他在痛苦地挣扎了一段时日后,终于决定与她说再见。他没有勇气面对她,只是发了一条短信,说:我们就此,止步吧。她是过了一周后,才回复他说:那么,到我这里来,吃最后一顿恩爱食,好么?
他们大学的时候,经常去一个小店里吃云南的过桥米线。这种米线,因其来历,又名恩爱食。她每次都坚持要一个大砂锅,两个人坐在简陋的餐桌旁,头抵着头,很酣畅地吃完后,互相为对方拭去脸上的汗水。这样一种幸福,在毕业后,她依然时时地让他温习。她没钱给他买贵重的礼物,但她有一双巧手,能够将手中的米线,做成一碗原汁原味的恩爱食。
那是一个夏日的傍晚,他坐在她租来的小房子里,慢慢吃她做好的米线。两个人依然头抵着头,可是他们都明白,昔日的那种温情和依恋,已是随着这一点点吃下去的米线,淡淡飘散。已是暮夏,但暑气依然没有消失,而蚊子,在暮气上浮里,亦开始猖獗。吃到一半的时候,他便频频地用手抓痒。她看到了,便起身,拿过一个没了标签的小瓶,俯身为他涂抹红肿的肌肤。抹到他手上的时候,他突然被一种熟悉的味道击中。他努力地回忆,终于想起,这是她曾经告诉过他的,而他自己,亦是依恋了七年的爱情的味道。
他很艰难地开口,说:“七年来,你一直在用这种便宜的花露水,为我们的爱情增添味道吗?”她没有抬头,声音却是哽咽:“你终于没有完全忘记,我们爱情的芳香。”
他终于明白,原来是他自己,在袭人的浓香里,淡漠掉了她如此用心酿造的,这份独特的爱情的味道。
等待秘密花开
时间留下的是她对爱的真诚。
她在吵嚷的学校食堂里,隔着小小的柜台看到他,便即刻失了语。
那时她刚刚高中毕业,父母没有钱再供她复读,她一句话都没有,便收拾了行李,随一个做厨师的亲戚来到了北京。每天,她都会站在柜台后面,做着千篇一律的工作:盛菜,打饭,端汤,收钱。但她从来没有厌倦过,能够站在自己心仪的大学里,隔着柜台,看一眼那些比自己幸运的人在面前穿来梭去,于她,已是一种幸福。而能够瞥见他们手中抱的一本本书,哪怕只看到封面,她的心里,也会激荡起层层波浪,它们一次次地冲击着她心灵的海岸,让她在一片喧嚣里,始终觉得自己是一只鸟儿,有结实的翼翅,可以与他们一样带梦飞翔。
而当她的梦里,有了他的时候,头顶的那片天空,愈发明朗澄澈了。
她依然记得那一刻,他走到她的柜台前,敲敲玻璃橱窗,指指那份一元的土豆丝,尔后将钱递过来。她接过那张带着他的体温的一元硬币,慌乱地看一眼他温和的面容。这是她第一次遇到自己喜欢的男生,那种感觉像是一朵荒野里的花,在寒风里,忽然被一双手温暖了片刻,欣喜中便绽放开来。她也知道这样的绽放是不合时宜的,那双手,不过是无意中碰触到了她而已。可是,所有的爱情,都是这样毫无预期地来到的吧?她只知道,那一刻,她不仅脸红心跳、不敢看他,甚至为他盛了三两米饭,却忘了告诉他,只买一份一元的菜,是不能赠送任何米饭的。
其实,他是个很平凡的男生,常常穿的是一套学校的校服,一双白色的运动鞋,但无论什么时候看到他,都永远是干干净净的,就像一朵天上的云,漫不经心地飘在那里,却不知道,那样的存在,有多么纯净。尽管从他每次买的菜上,她能够猜测出,他是来自于偏远的山区,父母没有多少钱,不能让他在吃穿上更讲究一些,但是她却固执地欣赏他的这种素朴、安静。她永远都不会喜欢那种衣着前卫却满口脏话的男生,甚至当他们毫无礼貌地冲她发脾气,嫌她打饭慢时,她会下意识地少给他们一些。而他,尽管与他们一样,或许从来没有注意过她穿了什么衣服,头上戴了什么发饰,但是眼睛里,却始终藏着一股暖流。
这种温暖,只有她能够明白,因为,她正一步步地逆流而上,而那股暖,也一阵阵地拍打着她的手背,溅起细小的浪花。她知道他读工科,比她提前一年来到这所大学。她知道每个周三上午的最后一次课,他一定是学的英语;而周五的下午,他会去球场上打球。他还在校园的一家书店打工。有时候隔着食堂的门,她会看见他骑着自行车飞奔而过,她知道,那一定是他在去上课的路上。她一直觉得,他和那些各式各样的菜一样,是有味道的。他在她的心里,如一份清凉可口的沙拉、或一盘碧绿的油菜、一碟清爽的泡菜。她喜欢这样简单的味道,胜过那些她无法奢求的山珍海味。那是家常的幸福的味道,不是所有的人都能够品出来。除非,她是在爱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