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之后,他再也没提起这件事,直到有一次我问起,才知道他后来又从家里出来了,到我家附近找我到很晚,最后只好去网吧上网,看我是不是在线,能报一声平安。耽搁到快天亮才回家。第二天见我还是没消息,还以为我被抢了……
当然,两个人在一起,让对方失望的次数,觉得justsoso(一般般)的次数,通常绝高于这些动人细节出现的频率……然而,记得哪一半,忘记哪一半,全在于个人的选择。
现在我这样想,最动人的情话,除了那句“嫁给我吧”之外,是没有声音的。
最大的私心和最大的放心
当我老了
当我不敢凝视青草
白雪白雪,你要自己燃烧
——陈先发《我梦见白雪在燃烧》
2009年夏天的一个下午,跟郭大先生说到朋友间谁谁结婚了、谁谁离婚了,我说:“你我结婚的话,我夕死可矣。”
这话说出来,自己也觉得有些惶恐。他更诧异,问:“你说什么?”
我再说了一遍。他还是不相信自己的耳朵似的,又问。我又说了一遍。
确认了我的话之后,他说:“三儿,不至于吧?”
我很平静:“至于的。”
他起身给自己倒了一杯水,背对着我说:“你一定得死在我前头啊。”
我也很惊讶,急于确认他的话。他握着杯子,半侧着身望着我,眼神柔和:“要不我死了,你可咋整?”
这一幕,跟在书店里,我指给他看我做的书被堆在很高的架子上,他默默走过去一伸手就拿下来,又左右张望着把那三本书放在店门口最醒目的位置上,回头看着我笑的一幕,一起深深地刻在我的脑海里。因为在他背对我的那一刻,虽然我再次清清楚楚地看到了他的恐惧,但也第一次看到了他的一些真心。
后来这样的对话反复又有几次,但从没有深谈——不知生焉知死,谁也不爱谈这个话题。然而每次他都会说同一句话:“我死了你可咋整?”
有时候加一句:“到时候想吃个炒鸡蛋都没人给你做。”
有时候说说实话:“躺在病床上也未必指望得上儿女。”
有时候想想对策:“要不我给你存一笔钱。”
2010年是我很不喜欢的年份,因为从年初开始一直在生病,还做了一次手术。服药调整期间的反应很大,有一个晚上,父母都去新房子住了,我坐在电脑前,小腹突然疼起来,全身发冷,一动不敢动。大概过了半小时,才勉强挪到床上躺下。那一刻,衰老和死亡突然逼近我的脸,我甚至已经嗅得到衰朽的霉味了。
于是,我借着一点儿酒劲跟郭大说起这些事。我说:“你老了还有我,我呢?你70,我才58,又没有孩子……你没了,我怎么办?”
郭大先生举起酒杯:“三儿,没事儿,你肯定死在我前头。”
几年前在福州街头瞎逛,不知不觉走到林觉民故居门前。那一处院落紧锁着门,也没个售票处,在闹市里仿佛很恬静又固执地守着什么。来往的人都不在意,我在旁边绕了几绕,摸了摸门环和门板,默念《与妻书》中“与使吾先死也,无宁汝先我而死”的话,最后讪讪走开。
我现在想,这世间倘若没了我,他那样独的人,应该知道如何继续生活下去,我则不然。说一声愿意先走,恰是我最大的私心,也恰是我对他,最大的放心。
世上如侬有几人
连日来被稿子埋上了,纸片等身。谁也搞不清我左右手、橱子上下、地板上、扶手上的稿子各有怎样的用途,各到哪个工序,只有我自己知道。稿子把路都堵住了,我蹦着走。
单身女性身手敏捷。即使在与郭大在一起后一段不算短的时间里,我始终自认为是单身。并非有三心二意的念头,而是内心无所依傍。把自己交托给别人,对现在的我来说是一件很难的事,哪怕心里喜欢,话也都与他说,但很明白许多事只能指望自己。
2009年的冬天有一个世纪那么长,以至于大家都模糊了11月到次年4月的记忆。似乎是某一天下班后,郭大来接我。我们站在路口——同样不记得是冬天还是春天,总之二人都穿着棉衣,天色阴沉,晚来欲雪。他提了一袋稿子,准备拿回家替我看。我左右张望着找车,他掏出手机翻一个电话号码。我回头望着他,一瞬间的动念:就是这个人了吧?就是这个人了吧。
身体的疾痛,要怎么依赖;突然袭来的孤独感,要怎么依赖。在我的生活里,这是比贫穷或饥饿更常见的痛苦,总是裹挟着暗涌的力道奔袭而来,又随着天明逝去。然而我不知道怎样借由对另一人的依赖来加以缓解。但当在生命中渐渐融入另一个人,哪怕这过程悄无声息,但毕竟是不同了。我不再是单身女性——每每经历悲喜,永远只想先告诉那一个人。预设了他会在乎,预设了他会懂得,仿佛这是顺理成章的,无须强调和标注,早已经写在古老的陶罐上。
我这样写过:在生命中所有的窘迫时刻,如果你只能寄出一封求救信,请背熟我的地址。这种知会,哪怕是积极的情绪,也不再是轻飘飘的分享,而是分担。文字描摹出的情感显得如此粗粝,在这种微妙的变化面前,我突然失去了方向。
男人和女人需要在一起,不仅因为性。互补是显而易见的。现在的我不喜欢一切复杂烦琐的事情,但生存是巨大的石碾,逼迫你向前向前向前。每当遭遇挫败,郭大一定比我更坚强、更睿智,也更能找到问题的症结。
好像今天,在我犹犹豫豫地拨出一个电话前,会先给他拨一个电话,问一声“怎么办”。其实大概猜得到他会说什么,可还是想听一听——听听他的声音,语词之间特有的音调的转化,对我一贯的激励和挤对……这一切,和镇静剂一样,让我在空荡荡的楼道里,安稳心神。
时至今日,我依然不知道自己能给他带来什么。或者是温柔,或者是倾听,或者是抚慰,或者是嬉笑,或者是我送他的那些不值钱的小东西,或者是对书的共同热爱,或者是我们总能在抉择的时刻做出相同的决定,或者是安全感……我不知道。我太心满意足于自己所得到的一切,每当我觉得天要塌下来了,他就适时出现,几乎从未落空。我自知不再是单身女性——不再那么身手敏捷、破釜沉舟,不再拔腿就走,把任何一个城市都当作驿站。
其实我有什么资格这么有恃无恐呢?可我就是这么有恃无恐了。
言语间都是戏谑,但幸好有你共我半真半假地说这些话;一早一晚琐屑而不值一提,但幸好有你在身边一起挨。几多年来,我对那空旷山谷呐喊,从来只有风声穿过。而今终有你是那不会落空的回声,声声入耳。
不如就这样,我们都不要变
忙得像被雷劈了的一天,活下去的唯一念想就是晚上你会来,裹挟着泥土的腥气和春天的青草味,把去山上挖的山野菜很吝啬地分给我几根。然后赖在我办公室的沙发上,闭着眼睛挥舞颀长的手臂,描述一整天的奇遇,再胡乱说话,在房间里不断走动,第一万次打开我的柜子,看看还有没有什么书可以搜刮。
你应该喝了一点儿酒,或者不止一点儿,但你喝酒从不脸红,只是困倦,同时又亢奋。你会一屁股坐在我的椅子上就不起来,然后随便点起鼠标,最后还是被我拽起来,又回到沙发上,从一堆文件的缝隙里望向我,跟我聊天斗嘴,也不管我是不是在忙。
你像个香喷喷的蛋糕吸引着我。索性关了电脑坐到你身边,捏捏你有点儿发福的脸,拍拍你日益隆起的肚子,“走吧,出去请我吃个冰激凌。”
然后我们手牵手走出去,你还唠叨着今天上山鞋子踩到泥里了,继而从不忘了揶揄自己怕蛇,爬山很慢,挖的菜也比别人都少,那家农户养的狗真的很像山羊……诸如此类。你记得的冰激凌店再度出现偏差,我们走了一段路,去找那个莫须有的店,沿途你一再告诉我:“要淡定,要相信我,你看我从来都……”我就知道大事不妙。我买给你的黑色外套在一天的山风洗劫后被折腾得无比憔悴,此刻它跟你一起在夜风里猎猎地抖。我笑,你制止我笑,突然加快了脚步,我踮着穿了高跟鞋的双脚,一路小跑着,跟定你。
冰激凌店果然不在你以为的地方,我甚至懒得指责你:“算了,去超市买个雪糕给我也行。”“哪儿有?”你一点儿不淡定,像迷失在了一个陌生的地方,开始原地打转。我方向感极强地拉着你转身,进了最近的一家超市。挑一个雪糕,一块五。“给钱吧。”“咋不挑一块的呢!”“闭嘴。”你笑,掏钱。我走出超市,一只手拿着雪糕吃起来,凉凉的感觉舒服极了。这还是今年入夏我吃的第一根雪糕。你赶过来拉住我另一只手:“三儿,有那种盒装的,要不?”“不要啦,贵。”我们心满意足地继续向前。
“我今天忙得跟被雷劈了一样。”我说。
“嗯,你天天加班。”
“我今天能活到天黑,就是因为想到你会来。”
“哈哈……那你看!”你得意极了。
我撇嘴。
“走,去前边马路牙子上坐一会儿,唠唠嗑儿。”你说。
本来是并排坐的,你不知从哪儿掏出个塑料袋:“你坐这个。”然后自己毫无顾忌地坐在地砖上。我迟疑一下,把袋子放在你身前的下一级台阶上,坐下了。“为啥要这么坐?诡异。”“咱俩很久没坐马路牙子了。”“嗯。”
两年前,你在我随身的本子上写下“我跟三儿吃了若干麻辣串,喝了若干啤酒,来动植物园偷熊猫”的那个周末夜晚,我们也是这么坐着的。我们似乎都比那时候苍老憔悴也柔软了,但这并不重要。
就这样坐着,必须回头才能仰望到你。你在路灯下点了一支烟,烟气随着风向直冲我的眼睛,我只好又扭过脸来,望着来来往往的车流,把雪糕吃完。就这样坐了好一会儿——想起前几天被问及共同语言和有没有感觉、有没有话说之类,我就顺理成章地想到你我倒是从来不会没话说。
转眼两年了,或许我对你的恨并不少于对你的爱,这是我喜忧参半的生活。你上次来我办公室帮我加班的晚上,我用手机偷拍了你工作的视频,没事的时候就会看两眼,看我们那么自然地聊天,各忙各的,你偶尔抬眼看我一下,我偶尔抬眼看你一下……一切都这么好,似乎在兜兜转转了很久之后,万事万物终于回归了它们本应该是的模样,像我们从前世开始就这样彼此眷顾,心照不宣,一直到现在,到以后,流动着,又固若金汤。
那天是我们在一起整两年的纪念日,但并没有怎样庆祝,也没有互赠礼物。按照平常标准,无论你还是我,那天过得甚至不算顺遂。出了集团大门,我把你揣在口袋里的手拽出来,“别装模作样的。”我们的手牵在一起。你告诉我,今天又有了怎样怎样的麻烦事,我心想:嗯,可你还是来帮我了。
那天跟人聊天,他问我怎么追姑娘,我说我也不知道。他说他这人很不长情,从没跟一个姑娘在一起满一年。我说那也不见得都怪你,有些事很难说的。于是我想起我们在一起已经两年,这两年不是没有世事变故,也不是没有人心流转,一度闹得那样凶,一度似乎也很凉薄,但毕竟还是在一起。从前我常自觉是我一人在支撑,现在却清楚感觉到你也在维系,你也在珍惜,你也在努力。你对我的种种宠爱和宽宏,倚重和信任,你生活习惯和性情上的艰难改变,一点一滴,涓滴成河。一种相濡以沫、相依为命的情绪如墨水渗入清水一样在慢慢洇开,慢得你无法单单将目光长久集中在某个点上。
我不是薄情的人,我的长情已经让许多人认为是匪夷所思。可我还是得承认,这是第一次,我爱一个人,爱了这么久,不是因为习惯,不是因为寂寞,不是因为虚荣,不是因为仇恨,不是因为任何的现实原因,且并没有转化成友情或亲情等任何一种情感。我那么笃定,所以每一步的选择才如长途跋涉一般左右两难。可而今我们走到这里,直面内心,我自知即使再咬牙恨恨的时刻,我也不曾有过一丝后悔和厌倦。
每天早上我那么艰难地起床,洗头发,吹头发,穿上西装或风衣、高跟鞋,走出门,来到办公室,开电脑,开文档,打电话,接电话,应付一摊事,啪啪啪打字,咔咔咔按计算器,唰唰唰翻片子,嗒嗒嗒的高跟鞋声在楼梯和走廊里一刻不停地回荡……我像任何一个男人一样tough,甚至比男人们还更tough一些。只有当你出现在我面前,那个坚不可摧、永远微笑的我才心甘情愿地退下。你像一根犀利的针戳向虚张声势的气球——“噗”,我就换了真实的脸、真实的心,软软地靠在你膝盖上,吃着雪糕,回头仰脸看着你,傻笑,像个跟自己喜欢的人在一起的17岁小女孩,有一肚子说不完的委屈和笑话,要倒给你听。
我要的这么少,却只有你能给我;也只有你给我,我才要。如果你能对我更好一些,就最好;如果不能——那不如就这样,我们都不要变吧。
全世界最大的那颗钻石
昨晚妈问我跟郭大的事,我说我们俩可好了,好得难辨雌雄不分胜负动如疯兔静如死兔。我妈就没好眼地瞪我,说怎么个好法能好成那德行?我说我们俩真的可好了,见面就牵手。我妈说那有什么啊,谁搞对象不牵手啊,这点儿破事把你美的,出息!
我想起一次书展之后,我拿了好些书去找郭大。刚说过分手不久,自己都觉得自己臊眉耷眼,但还是去了。我还失心疯地穿了双12厘米的高跟鞋,好像还穿了条裙子。走了五分钟我就崩溃了,又没法儿提议像往常穿裤子那样扑通一声坐在马路牙子上。那是我第一次去郭大家找他,那破地方里里外外都是机关单位,连个吃饭的地儿都没有。绝望的是我们俩当时分手不是分手,在一块儿不是在一块儿的,牵手不是不牵手也不是,就茫茫然地走啊走啊走啊走,我面无表情,满肚子内伤。
终于看见马路那边几爿店铺,郭大也走得比较崩溃,也不管是不是人行横道,加上他家那儿也没什么车流,直接就穿过了矮榆树墙。榆树墙中间隔几步就有一棵丁香,我们只能从间隔的那个树坑旁边过去。那几天刚下过雨,树坑的泥土又软又滑,郭大一个兔子蹦过去了,我只好硬着头皮跟上。悲摧的12厘米的高跟鞋在此时彻底展现了风采——虽然只在泥巴上蹚了一下,可脚底立马一滑——如果不是积攒了26年人品,我一定会直接折进树坑顺带个倒拔垂杨柳的水浒奇观……终于稳稳站在柏油路上,心跳足有每分钟120下,热恋的时候约会我都没这么不淡定过,高跟鞋上全都是泥巴。实际上那时间都不过五秒钟——郭大先生回过头看我的时候,我已经脱险。因此他没看出任何不妥,我们过马路。
过马路也很别扭。他还是本能地想拉住我,但估计也有顾虑,因此最后权衡的结果是轻轻拉了我的小臂——我被这诡异的委屈的礼貌的触碰弄出一身鸡皮疙瘩。那条马路在我的记忆里简直有尼亚加拉大瀑布那么宽,我恨不得索性扯过丫的手咆哮:咱不分手了成吗!我收回我的话了,你看我都来给你送书了!你知道吗,刚才我差点儿就掉树坑里了!这要是原来你一定会拽着我过去的,我就不会掉坑里了!
当然我什么都没说。过了马路,他松开了触碰我小臂的手。我委屈得快哭出来了。
我们俩一起吃了顿烧烤,喝了点儿酒。中途出门旅游的父母打电话来,我条件反射地回答“我跟郭××在一块儿”,说出来之后才觉得有点儿尴尬。郭大先生的眉眼也因此有些不自然。烧烤店里很闷热,吃过饭,他埋单,我出去等他。回头看见他已经出来,穿着那件傻兮兮的橙色T恤望着我笑。我就在想,如果他现在还是不牵我的手,我马上打的回家,再也不找他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