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小说毛姆短篇小说选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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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章 乞丐

上帝知道,我经常悲叹没有时间做自己想做的事。我已经记不清上次独享清闲是什么时候。我时常憧憬拥有一个星期的清闲时光。我们中间有很多人,不是忙于工作,就是忙于玩乐:骑马、打网球、打高尔夫、游泳或赌博。但是,这些我都没兴趣。我宁愿从早到晚漫步闲逛。这样,我的记忆仿佛一块石板,时间则是海绵,抹去感官世界留下的丝丝印记。时间,转瞬即逝,无法恢复,于是成为人类最宝贵的属物,虚度光阴则成为最奢侈的挥霍。克娄巴特拉[14]将价值连城的珍珠溶入酒杯,却将其献给安东尼[15];浪费宝贵的时间,无异于端起溶有珍珠的酒杯,将里面的美酒泼在地上。这动作很壮观,但也跟所有壮观的动作一样,非常愚蠢。那当然只是一种托词。在我渴望得到的这个星期里,我当然应该读书,对一个习惯读书的人来说,读书已然成瘾,难以自拔;一旦阅读品被夺走,就会变得焦躁不安,情绪激动;就好比嗜酒如命的人,没有白兰地,连虫漆或甲醇都会喝,嗜读书的人会浏览五年前的报纸,甚至翻阅电话号码簿。但职业作家可不会去读那些无聊的读物。我希望我的阅读成为另一种形式的休闲。我打定主意,如果能享受一段清静无忧的快乐时光,一定去完成牵挂多年的计划——读完尼克·卡特[16]全套作品。迄今为止,这项事业就像冒险家探索未知国度一样,才刚刚起步。

我一直幻想挑选一处钟爱之所,无拘无束地度过这段时光。然而,当我突然间得了这闲暇机会,又不想囫囵虚度时,竟颇有些措手不及(就像在苍茫的太平洋上,邀请一位在汽轮上萍水相逢的朋友来伦敦小住,那人不打一声招呼突然带着全部家当出现在你眼前一样)。那次,我从墨西哥城到韦拉克鲁斯,搭乘沃德公司的白色邮轮前往尤卡坦半岛。始料未及的是,前一天码头刚刚发生罢工,我要搭乘的船无法进港,被迫滞留韦拉克鲁斯。我在俯瞰广场的迪丽君西亚斯酒店订了间房,上午欣赏城市风光,漫步街头巷尾,探看古色古香的庭院。我信步走过教区的教堂,教堂的雕刻与飞拱美丽如画。海风与骄阳将教堂粗糙而宏伟的墙壁渲染得无比沧桑。穹顶铺满蓝白相间的瓦片。饱览一番景致之后,我选择一隅凉爽的拱廊,坐下来休憩一番,点了酒水。烈日无情地照射在广场上,椰子树上积满灰尘,无力地耷拉着。巨大的黑兀鹰在椰树上焦躁不安,突然扑向地面,抢夺食物残渣,扇动笨重的翅膀,飞到教堂塔楼上。我打量着广场穿行的人群:黑人,印第安人,克里奥尔人,西班牙人,还有加勒比海地区的各色人种,肤色从乌黑到象牙白,无所不包。上午的时间就这么打发过去,身边桌旁逐渐聚满客人,大多是男人,他们午餐前来这里小酌一杯。这些人多半穿着白色帆布裤子,也有些人为了彰显职业尊贵,不顾天气酷热,穿着深色衣服。吉他手、盲小提琴手和竖琴手组成的小型乐队,演奏着爵士乐。每隔两首曲子,吉他手就会端着盘子绕行一圈。我买了份当地报纸,不再搭理那些锲而不舍向我兜售同一份报纸的小贩子。我的皮鞋一尘不染,邋遢的孩童却恳请给我擦皮鞋,我拒绝了不下二十次。零钱花完之后,我只能摇头拒绝胡搅蛮缠的乞丐,他们一刻也不容你消停。身材矮小的印第安妇女,衣衫褴褛,每个人的背上都用披肩裹着一个婴儿,伸出瘦骨嶙峋的手,一遍遍诉说着凄惨的故事。小男孩领着瞎眼老人来到我桌前。残疾人、瘸子或畸形的人向我展示他们先天或后天所致的残缺怪异。光着半身、饿得皮包骨头的孩子哀哀纠缠,讨要铜板。但他们这些人随时保持着高度警惕,以防肥胖的警察突然拿着皮鞭冲出来,对着他们的后背或头顶一顿猛抽。他们会四散奔逃,等到警察被折腾得精疲力竭昏然欲睡,他们则再回到老地方。

突然,我的注意力被一位乞丐吸引。跟其他乞丐不同,跟我身旁那些皮肤黝黑、头发乌黑的人也不同,他的头发和胡须红得惊人。此人胡须凌乱,乱蓬蓬的头发仿佛几个月都没梳过。他只穿了一条裤子和一件棉汗衫,衣服破烂不堪、肮脏污秽、恶臭扑鼻,勉强能够蔽体。我从未见过像他这么瘦的人,腿和胳膊瘦得皮包骨头。破烂的汗衫下,肋骨都清晰可辨。沾满灰尘的双脚,骨头历历可数。在这群饥饿的人当中,他显得最为凄惨。他年纪不大,不超过四十岁,我禁不住在心底揣测,到底是什么样的遭遇让他沦落到这步田地。但凡能找到一份工作,他不可能不去干。其他乞丐都倾诉自己的苦难故事,如果这样还得不到施舍,他们就继续乞求,直到你不耐烦地将他们轰走。他沉默不语。我以为,他坚信他的颓唐就是最好的招徕方式。他甚至连手都懒得伸,只是看着你,眼神充满悲惨,神情无比绝望,令人恐惧。他就这样站在那里,一言不发,一动不动,目不转睛地望着你,如果你没有留意他,他就缓慢地移动到下一张桌子。如果没有得到施舍,他既不失望,也不生气。如果有人给他一枚硬币,他就向前移动半步,伸出瘦骨嶙峋的手接住,连句谢谢都不说,迟钝地继续前行。我没有什么东西给他,因此他走到我面前时,为了不让他无谓地等待,我摇摇头。

“看在上帝面上请您免了我吧。”我用卡斯蒂利亚人惯用语礼貌地回答他。西班牙人拒绝乞讨时经常这么说。

但他却像没听见我的话一样,站在我面前,用悲凄的眼神望着我,站在我桌前的时间跟站在别的桌前的时间一样长。我从未见过如此悲惨的人。他的外表之下蕴藏着某种令人恐惧的东西。他看起来不太正常。站了一阵子,他继续往下一桌走去。

我吃午餐的时候已经下午一点了。午睡醒来,天气依然炎热,到了傍晚,一丝凉风从我冒险敞开的窗户吹进来,吸引我走进广场。人们从周围的街道大量涌入广场空地,饭店周围的桌子旁坐满了顾客,中间凉亭里,乐队开始演奏。人群越来越密。人们挤坐在免费长凳上,宛如藤蔓上堆叠的葡萄。聊天的嘈杂声萦绕在耳畔。巨大的黑兀鹰尖叫着从头顶掠过,看到食物,便飞扑而下,或是从行人脚边匆匆跑开。黄昏降临,兀鹰从城镇的每个角落向教堂塔楼飞来,盘旋在塔楼四周,黑压压的一片,发出刺耳的嘶叫声,焦躁地抢夺栖身之地。擦鞋童再一次恳求为我擦鞋,报童们将潮湿的报纸硬塞给我,乞丐们苦苦哀求施舍。我又看见那个长着红色胡子的家伙,一动不动地站在那里,神情凄惨,从一张桌子挪动到另一张桌子。这一次,他没有在我桌前驻足。我想,这是因为他还记得早上见过我,从我这里什么都没有讨到,觉得没必要继续尝试。红头发的墨西哥人并不多见。我只在俄国见过如此贫困潦倒的人,心里暗自思忖,他会不会是俄国人。让自己沦落到这步田地,正契合俄国人软弱无能的品性。可他的脸孔又不像俄国人。他憔悴的脸孔轮廓分明,蓝色的眼睛和头部也不是俄国人的特征。我暗下猜想,他是不是水手,是英国人、斯堪的纳维亚人或美国人,从船上溜号却落到这般下场。忽然,他不见了。苦于无事可做,我一直坐到肚里饿了才离开,吃完饭又回来坐到人影渐稀、该去睡觉的时候。不得不承认,那一天感觉很漫长,这样的日子不知道还得熬上多久才会有船离开。

我睡着一会儿就突然醒过来,再难入睡。房间里空气沉闷,我打开百叶窗,遥望外面的教堂。天上没有月亮,明亮的星光隐隐勾勒出教堂的轮廓。兀鹰密匝匝地聚集在穹顶上的十字架上和塔楼边缘,不时动一下,感觉非常诡异。不知怎的,那个一头红发、衣衫褴褛的家伙突然浮现在我脑海中,我有种奇怪的感觉:我以前见过他。这个想法如此强烈,我顿时睡意全消。我确信曾经见过他,但是什么时候见过,在哪里见过,却不得而知。我尝试着勾勒他可能出现的地方,却只能看见一个模糊的身影出现在浓雾之中。临近黎明,天气凉爽下来,我才睡着。

在韦拉克鲁斯度过的第二天跟前一天毫无差别。我仔细留意着红发乞丐的到来。当他站在我旁边的桌前时,我仔细打量他。此刻,我确定曾在哪里见过他,我甚至确定我认识他,跟他聊过天,但我仍然记不起具体是在什么地方。他再次经过我的桌子却没有停下来,他眼神和我眼神接触的一刹那,我从中搜寻记忆的影子。一无所获。我怀疑自己是不是弄错了,是否有些时候,由于人脑作祟,做某件事情时突然感觉是在重复过去某个时间曾经做过的事情。在过去的某个时刻,他曾经进入我的脑海,我就是想不起来。我绞尽脑汁。现在,我确定他要么是英国人,要么是美国人。但我不好向他求证。我在脑海里不断回忆,什么时候可能见过他。记忆之中找不到他的位置,这让我十分恼怒。这就好像人名到了嘴边,却怎么都想不起来。这一天终于又挨完了。

新的一天到来,又一个上午,又一个傍晚。到了星期天,广场上热闹异常。拱廊下面摆满桌子。跟平常一样,红头发乞丐走过来,一声不吭、衣衫褴褛,可怜的样子令人生畏。他站在距离我两张桌子远的地方,无声地哀求,却没有任何动作。我看到时不时露脸保护人们免受乞丐胡搅蛮缠之苦的警察从柱子后面冲出来,用皮鞭狠狠抽了他一记。他瘦弱的身躯畏缩了一下,没有反抗,眼睛里也没有怨愤。他似乎已经习惯了刺痛的皮鞭,就像他已经习惯周围的一切。他慢慢腾腾地挪开,消失在广场的暮色四合之中。但这凶狠的鞭笞却抽醒了我的记忆,我突然想了起来。

我还没有想起他的名字,但其他的一切都已浮现出来。他肯定已经认出我来,因为二十年来我并无太大变化。第一天上午之后他再也不在我桌前停留,原因正在这里。是的,我认识他是二十年前的事。那年冬天,我在罗马度过,每晚在西斯提纳大道的一家饭店吃饭,那里的通心粉和酒远近闻名。一小群英国和美国艺术学生,还有一两位作家经常光顾那家饭店。我们经常待到深夜,没完没了地讨论艺术和文学。他和他的一位画家朋友经常来。那时他还年轻,不超过二十二岁,蓝色的眼睛,笔挺的鼻子,红色的头发,外表赏心悦目。我记得,他大肆谈论中美洲,曾经在美国果品公司工作过,为了当一名作家,辞了工作。他不太受欢迎,因为态度傲慢,我们当时还没到能容忍年轻人傲慢的年纪。他以为我们都愚蠢而可怜,并且在我们面前毫不掩饰这一点。他不愿向我们展示他的作品,因为我们的赞扬对他毫无意义,他对我们的批评不屑一顾。他的虚荣心很强。这令我们愤怒,但是我们中间有人认为他可能是对的。他强烈的天才意识难道毫无根据吗?为了当上作家,他牺牲了一切。他对自己十分坚信,他的自负甚至影响了他的朋友。

我还记得他曾兴高采烈,活力四射,对未来充满信心,对周遭事物漠不关心。这个乞丐跟他不可能是同一个人。可我分明坚信此人是他!我站起身,付了酒钱,走进广场去寻找他。我思绪凌乱,惊骇不已。我曾经想起过他,有时还会想不知道他混得怎么样。我永远无法想象他会沦落到今天这个可怕的境地。成千上万的年轻人怀揣伟大的理想,响应艺术的强烈呼唤,但多数人表现平平,最后不得不做出妥协,在某处安身立命,勉强度日。他的这般光景却异常恐怖。我暗想,不知发生了什么变故。什么样的梦想破灭导致他精神崩溃,什么样的艰难挫折将他彻底粉碎,什么样的幻想失败让他万念俱灰?我问自己,他是否真的已经无药可救。我绕着广场四处寻找,拱廊里没有他的影子。要想从围绕在演奏台旁的人群中间找到他简直不可能。光线暗淡下来,恐怕找不到他了。我经过教堂时,突然发现他正坐在台阶上。他的凄惨形象简直无法用言语形容。生活已经彻底将他击败,将他百般折磨,逐块肢解,然后将鲜血淋漓的他抛在教堂的台阶上。我走上前去。

“你还记得罗马吗?”我问道。

他一动不动,没有回答,甚至没有留意我的存在,仿佛我压根儿就不存在。他没有看我。蓝色的眼睛茫然地盯着台阶底端惊叫着争抢食物的兀鹰。我不知所措,从口袋里掏出一张黄色背面的钞票,塞进他手中。他看都没看一眼。但他的手动了一下,爪子般的手指捏住钞票,将钱揉皱,卷成一个小纸团,推到大拇指的位置,弹到空中,纸团落在兀鹰中间。我本能地扭头观看,一只兀鹰叼起纸团飞起来,另外两只尖叫着跟在后面。我再回过头时,那人已经消失了踪影。

我在韦拉克鲁斯又待了三天,可再也没有见到他的影子。

(辛红娟 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