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防止价值观对我们关于自然、社会以及我们自己的知觉的干扰,我们所能做的最好途径就是始终对这些价值观有非常清醒的意识,理解它们对感觉的影响,并借助这种理解的帮助,作出必要的修正。
此处的所谓干扰,指的是精神决定因素与现实决定因素的混淆,而后者才是我们试图理解的。因而,对于价值观、需要、愿望、癖好、忧虑、兴趣以及神经病的研究,必须成为科学研究的基本方面。
然而,这一论点还必须包括以下几个全人类最普遍的倾向:抽象、分类,从而理解相同点和不同点。大体上来说,有选择地注意现实并依据人的兴趣、需要、愿望和忧虑来重新筛选。
这样将我们的知觉过程组织成各大类,在某些方面是有利和有用的,而在另一些方面又是不利的和有害的,因为,它使现实的某些方面异常突出明显,同时又使现实的另一些方面陷入我们必须理解。
虽然大自然赐给我们“自然的”分裂终界,但这些暗示往往是非常含糊的,我们必须强加一种分类于自然现象。而且在此过程中,我们不但要依据自然的启示,还要依据我们自己的人性、我们自己的无意识的价值、偏见和兴趣。
假如科学的理想就是将理论中人的决定因素减少到最低限度,那么,只有好好地了解这些因素才能达到这一目的,而不是否认它们的影响。
然而,这些扰乱人心的论点的目的应是“纯”科学家的定心丸,因为它能更有效地达到目标,也就是说,我们可以改进关于自然的知识,通过研究掌握知识的人来清除我们现有知识中的杂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