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小说红颜·蓝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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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3章 逆流而上 (1)

亲爱的锦:

上次我从唐麦加那里拿来的那些发表过的漫画作品,在整理好之后,交给了上海的一家漫画工作室。他们在审阅之后今天终于给我消息,说,同意结集出版,而且,会按照我的特别要求,将稿费提前支付给我。

锦,这是一件值得庆贺的事,不是吗?不只是庆贺书能够出版,稿费可以提前拿到,而且庆贺我留在唐麦加那里的东西,终于全部拿了回来。我与这个男人,应该再也没有什么事情,能够生出交集。原来与一个人,划清界限,自此老死不相往来的感觉,如此地酣畅淋漓,犹如夏日里饮下一瓶清爽的冰茶,五脏六腑,都被涤荡去了积年的尘垢。

那次回小镇,我所做的最重要的一件事情,就是去唐麦加那里,拿回我的这些漫画。我在去之前,甚至做好了要与唐麦加恶战一场的准备。以前我害怕这个男人,害怕他身上那种魔鬼一样掌控一切的力量;害怕他不言语时,阴沉冷漠的脸;害怕与我争吵时,他情绪失控地抓住我大吼大叫,要将我撕碎了一样的疯狂;害怕他会突然在夜里,将我推出门外,让我在黑暗中,坐在角落里一直哭到天光亮起,路人将我重重地围住。

我已经很多次做过这样的梦,梦见这个从小混在马路边上,跟人杀杀打打的混蛋男人,拼命地追赶着我,又喊叫着说让我将我们家人花掉的钱全部给他,否则他要烧掉我们在小镇的房子,让我们全家人无处可归!

这个男人像一种细菌,将我心底深处的恐惧,一点一点地膨胀、放大、催发,直到它们肿瘤一样侵蚀了我身上每一个健康的细胞。锦,直到遇见了你,我才像一只惊慌的小兽,突然寻到可以安居的巢穴,或者一个没有长大的婴儿,顺着湿润畅通的阴道,重新游回到母亲的子宫。锦,有了你,我再也不用害怕这个凶恶的男人。

锦,我在去之前,还在弟弟的房间里找到了一把水果刀,看上去有些钝,但我相信如果唐麦加要用拳头伤害我,我可以用它自卫。没有了你,锦,我要依靠这把刀子来保护自己。

我在唐麦加开的海鲜馆里找到了他。我把他的手机号码扔了,但这个男人欠下我的东西,我走到天涯海角,也能够把他揪出来,让他还我。

唐麦加见到我吃了一惊,似乎我像个鬼魂,突然从他饭馆的地板上冒了出来。惊愕之后,他便又恢复了惯有的嬉皮笑脸的表情,说:今天来的这位可是稀客啊,龙小姐想要吃什么?大闸蟹、鲍鱼、海参还是油焖大虾?喔,如果你要吃我,我也奉陪,只是不在饭桌上,要在卧室的……

唐麦加,你别他妈的给我油嘴滑舌、装腔作势,我今天来干什么,你当然知道!

龙小姐嘴巴还是这么厉害,当初你可以狗血喷头地骂我,那是因为我是你老公,尽管这老公的帽子没戴多久,你就给我换了顶苏锦安的绿帽子戴;但是现在你骂我,又是为哪般啊?你不会混得没有钱花,跟你们家人一样,又来讨要我口袋里白花花的银子吧?我可是听说你在上海混得连工作都没有,天天在阁楼里熬夜给人打工呢。要不然,你还是搬回来跟我住?我那小别墅里正好缺个女主人,只是你跟苏锦安混了这几年,什么都没捞到,身价也贬值了,所以即便是做主人也只能屈尊当老二哦。

锦,如果是在以前,我一定会咆哮着扑上去,将他的那张臭嘴咬下来,可是今天,我知道我来的目的是什么,所以跟这个满嘴喷粪的男人浪费口舌实在是没有必要。

因此我强行将自己心头被唐麦加激怒的火焰熄灭下去,在熙攘的饭馆里,靠近唐麦加两步,冷笑道:唐麦加,我不想让你在这里出丑,这对你也没有什么好处不是么?如果你的坏名声传出去了,生意怎么做?女人怎么找?你是混社会的人,应该比我更懂得贞节牌坊的重要吧?

唐麦加显然没有意识到我还会这样威胁他,这个习惯了威胁恐吓我的男人,看上去有几分的吃惊,但随即他就捏住我的下巴,嘻笑道:好啊,那去我的房间里谈怎么样?你这小婊子,是不是又想和我上床了?

我啪地一下打掉他的手,又挤出一抹让他迷惑不解的勾人微笑,说:好啊,我们去我住过的那个小别墅里谈,我看看那里面,有没有别的女人的味道。

唐麦加开着他的越野车,在处处弥漫着海鲜腥味的街道上,以他习惯了的速度,不要命地疯狂行驶。和他在一起的那两年,每次与他吵了架,他都会这样将我强行扔到车上,而后加快油门,在夜晚寂静无人的海边大道上飞驰。他还会将摇滚乐开到震耳欲聋,又在这样High到让人心脏病发作的音乐里,哈哈大笑,并朝我狂喊:臭婊子,你别想逃得掉我!我们死也要死在一起!

锦,那时候我总会缩在车的座椅上,像一只瑟瑟发抖的病猫,随时都有被它的主人扔到窗外或者甩到大海里的危险。我找不到前方的路途,我也寻不到那个可以跳上车去,将我解救出来的人。我只能用大声的哭喊和求饶,来让唐麦加放过我,而这样的软弱,换来的,只是唐麦加愈加肆无忌惮的折磨。

但那是以前,而今我再也不怕这个男人。与你在一起的这几年,如果说你曾给予过我什么东西,那么就是对抗各种恐吓与威胁的勇气。你牵着我的手,走过一程又一程的春秋,看过一季又一季的枯荣。你用比我年长15岁的阅历,告诉我那些即将出现在生命之中的困境,并教授我如何勇敢地站在大道上,迎接它们,并用毫不畏惧的笑意,将它们镇住。

我坐在后排的车座上,看到唐麦加一边狠命地开车,一边大口大口地吸着烟。锦,我看出这个因为一次街头打架差点丢了性命,因而号称再也不怕死的男人,在我至始至终都直视他的视线里,害怕了。如果说以前他用风驰电掣的速度来让我屈服、妥协,那么现在,他则是用这样的方式,来掩饰自己心内的慌乱。我相信这个街头恶霸似的男人,从来没有遇到过敢和他说不的女人。他总是很轻易地就能用金钱将她们收买诱惑,就像最初收买诱惑了我一样。

从唐麦加的海鲜馆到我曾经住过半年的海边小别墅,大约有15分钟的车程,我却觉得有15个小时那样漫长。我知道这是因为我不想和唐麦加多待一秒的缘故。他身上好像有一种类似狂犬病的细菌,一旦靠近,便会传染给你,并让你狂躁暴怒,一刻也不能安静下来。

在这15分钟里,向来喜欢在音乐里吼叫的唐麦加,一句话也没有和我说,我当然更不想和他多说一个字。我只是看着窗外熟悉又陌生的飞快滑过的风景,想着这一次离开这个海边的城市,会不会永远都不再回来,就像我拿到我的东西,应该和这个男人,再也不会见面了吧。

车停靠在那座可以看得到大海的二层小别墅前的时候,我的记忆,似乎又回到了我住在这里的那半年的光景。锦,我毫不隐讳我曾经有过的虚荣,与唐麦加的这段极其短暂的婚姻,除了满足了我与龙姓家族对于有钱生活的虚荣与向往,以及那种像做爱一样稍纵即逝的快感,带给我的,便只有无处可逃的恐惧。

现在,我跟在唐麦加的后面,一步步地走上我曾经住过的那个房间,那种阴魂不散的恐惧,又寿衣一样袭裹了来。只是,它已经没有了昔日的力量,只剩下细若游丝的一点气息。

这个别墅,显然许久都没有住过人了,因为风吹雨打,门锁似乎都有些生了锈。唐麦加费了好大的劲,才将门打开。他站在洞开的门口,吸一口烟,不怀好意地笑道:龙小姐,进来啊,你好像有点害怕了啊?你对我的身体陌生了,不会对这个房子里的那些画也陌生了吧?

锦,门开的那一刻,我真的是有一点的犹豫。我感觉像是站在一个记忆的门口,那扇白色的门,大敞着,犹如一个张开了嘴巴的恶兽,我害怕一步踏进去,便再也走不出来。我费尽了平生的气力,才终于从这个门里走出。我曾经发誓此生再也不会踏入这个别墅,而今为了那些画,我却又站在了这里。这是不是人生给我开的一个不大不小的玩笑?它是不是一直都想要考验我,究竟有多大的能量,与过去的一切抗衡?

唐麦加拉了一把椅子,坐在门口,又将一条腿横拦在那里,一脸吊儿郎当地吞云吐雾。

我说:唐麦加,你不是让我进去收拾东西吗?那就请你让开,我收拾好自会走人。

唐麦加拍一拍他的大腿,眯眼道:要么跨过去,要么钻过去,那些画一直都在这个房间里,好好地替你保存着。我知道你总会来拿的,现在机会来了,那就请吧。

唐麦加做了一个请的姿势,但那条长长的腿,却是更结实地横亘在门口,得意地等待着我的挑战。

我一只手插在裙子兜里,不断地转着那把生锈的水果刀。锦,我很想掏出刀子,将唐麦加那条颤动的大腿割掉,但我也知道,假若真的动起手来,吃亏的终究还是我。不到万不得已,我不会出此下策。

我斜斜地看了唐麦加一眼,毅然地抬起腿来,跨进了门里。就在我想要把另一条腿也跨过来的时候,唐麦加突然拦腰将我抱住,而后大踏步地走进卧室,并很快地将我扔到床上,又像一只疯狗一样地扑了过来。

我大叫:唐麦加,你这个流氓,你放开我!

唐麦加不管,他疯狂地撕掉我的裙子,拽下我的文胸,脱去我的内裤,又扒掉我的靴子,并将赤裸的我,压在身下,肆无忌惮地吻着,咬着,掐着。

锦,我已经没有力气反抗了,如果非要这样才能让我跟这个魔鬼一样的男人有个了断,那就让我躺在这里,安静乖顺地听从命运既定的安排吧。

唐麦加在我的温顺里,反而失去了进攻的欲望。他狠狠地在我左臂上咬了一口,而后翻身下来,躺倒在床上,无力地喘着粗气。

我笑:为什么不做了?你不是最热衷于和不同的女人进行这项运动么?

唐麦加将我一把拉到了怀里,扯拽着我的头发,瞪视着我的眼睛,恨恨道:龙小白,你他妈的别逼我,我唐麦加的确是个流氓,痞子,配不上你这才女。我知道当初如果不是我有钱,有这所别墅,你们一大家族人也不会迫不及待地怂恿着你跟我结婚。到最后离婚的时候他妈的你们家人还想敲诈我。我他妈的也活该,遇到了你这个没钱的臭婊子,还他妈的爱上了你!

我将唐麦加滑到额前遮住了眼睛的一缕头发给他抚上去,而后平静道:唐麦加,你看清楚了,此后这张脸,不会再赖在这里,让你花一分钱,包括她的家人……

我还没有说完,唐麦加便啪一下给了我一个耳光,然后他又翻身上来,歇斯底里地插入我的身体,嚎叫着,像只疯了的狮子,冲着我这只他即将失去的猎物,一次又一次地发起着进攻。

锦,我什么都没有做,我只是静静地等待着这一切的结束,像在等待命运的判决。我还将脸侧过去,对着窗外那一片起伏低语的蓝色的大海。我看见那上面有一艘小小的木船,在阳光下自由地飘着。锦,我相信那个船上的人,一定是快乐的。他(她)也许不知道船将飘向何处,可是他(她)可以确定,陆地上那些纷繁混乱的一切过往,正在这样的航行之中,愈来愈远,直至在一片汪洋之中,看不到丝毫。

唐麦加终于疲惫乏味地放开了我。我拉过一条毛毯,裹在身上,又从唐麦加的衣兜里掏出一支烟来,而后走到门口的走廊上,拉过椅子坐下。风有些大,我试着打了好几次火,才勉强将烟点着。

锦,我已经许久都没有吸烟了。17岁那年,我和黎落落躲在她宽大的衣橱里,依偎在一起,偷偷地吸着一支没有过滤嘴的烟。我记得我呛了许多次。黎落落则看似成熟得多,可以熟练地吐出还算优雅的烟圈,吸到最后的时候,她还将正在燃着的烟头大胆地吞进嘴里,而后又毫发无伤地吐了出来。

此后她会拉我在很多秘密的地方,进行这项在当时的我们看来,犹如和男人偷情做爱一样刺激的活动。我们在城郊的森林里,在无人注意的海边礁石后,在一艘破旧废弃的木船里,在灯光昏暗的迪厅里,吸掉了一根又一根的烟。那时的我们,会觉得烟是一种让自己看起来更酷更另类不羁的东西。我们羡慕那些每年来海边度假时,一个人躺在沙滩上孤单吸烟的女人。她们带给我们一种完全陌生的人生体验,那样的感觉,与孤独、寂寞、自由、幻想、爱情、欲望有关。这样的感觉,像鸦片一样诱惑着我们,靠近一点,再靠近一点。

等到后来与黎落落分开,我和唐麦加在一起的那两年,每次吵架,我都会一个人躲到洗手间里,一根接一根地吸烟。吸到我觉得要窒息了,才打开门出去。那时的烟,在我是一种类似毒品的东西。我迷恋它,不是因为我被它吸引,或者上了瘾,戒不掉它,而是我将它当作可以止痛的药物,每吸一根,心底的伤痕,便会减淡一些。直到与你相识,我才将烟彻底地戒掉,甚至到与你分手,在上海的阴郁天气里,我也不曾拿烟来止痛。

现在,我再一次点燃了烟,那些躲在洗手间里吸烟的过往,便犹如这浓烈的海腥味,随了大风扑面而来。锦,那支烟我只吸了一半,剩余的半支,我看着它慢慢燃尽,而后起身,穿上衣服,开始收拾那些贴在墙上以及放在箱中的漫画。

我收拾完的时候,唐麦加也穿好了衣服,站在门口等我。我用一个大大的塑料袋子,将所有东西都装入其中,就像拾走我的过往。唐麦加将手放进裤兜里,一动不动地看着我。等我走至门口的时候,他再一次将我拦住,笑嘻嘻道:是不是还忘了点东西?

我冷笑一声:怕是没有任何东西了。

唐麦加将我一把抱住,用力地咬住我的唇,直到几乎流出血来,这才放开。

我说:唐麦加,这下够了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