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期刊杂志单向街003:复杂·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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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6章 人民关系 (2)

人类的相似性是他写《吾国与吾民》所坚持的原则。直至今日,书中的很多观点都仍然新鲜,具备时代性。在我心中,赛珍珠对此书的评论依然清晰:“我认为,这本书是中国有过的最真实、最深刻、最完整、最重要的一本书。”

但是,在林语堂后期写中国时,却偏离了这种“相似”原则,也许是由于将自己视作文化传递者的身份。他对自己的英文写作成就并不满意,深知文学也分等级。他曾说:“我希望我的小说都能成功。”一方面,他明白,在文学等级次序中,个人化的散文在最底层,而另一方面,他并没有很用心写小说。尤其在后期,他一年的写作常常一带任何明晰的文学目标,只是出于经济需要。小说中,他最喜欢《京华烟云》,那是一本他花一年时间写完的书,以《红楼梦》为模仿对象。和他很多小说的命运一样(除了《唐人待》),这本书也是很长时间没有出版英文版,但是通过翻译成中文,被零零散散的中国人阅读着。尽管该书野心很大,但普遍并不认为是巨著。该书最显著的一个弱点便是作家并不注重细节,书中有很多关于珠宝、服饰、家具、花园以及食物的细节,但读起来像是作者从别的书上借来的,不是他自己亲眼所见。换句话说,该书的细节都不免书面化,并不能反映人物的心理和他们的日常生活。结果便是,这本书只是停留在事物的表面,没有足够的质感以让读者有切实的联想。

还有两个弱点,明显是出于要林语堂把自己视作中国文化的发言人。首先,作家过于急迫地想把中国文化介绍给西文读者。有一些介绍关于中国的妇道、中医、阴阳五行的段落,读起来简直就像小杂文。这些段落与起伏的情节并不相融,阻断了叙述语流,让文章显得粗糙未竟。这种粗糙不仅是一个技术性的错误,也显示出作者视角的不足。一个有创造力的作家应该是努力成为文化和创造者而不是经纪人,不部好小说不仅要呈现一种文化,更要能创造一种文化。作品中不仅要有奇闻异事,更要让读者产生同情心,使其关注自己的生存状态。如果一名作家想靠一部小说来论成败,他应考虑到这本书要进入怎样的文化秩序。林语堂显然没有这方面的考虑,他过于沉迷于向西方介绍中国。《京华烟云》显示出,这本书显示只是为西方读者而作。

“代言人”的另一个弱点便是,他对当时中国的生存状态采用了一种温和的描述,但事实上,那时中国正深陷于战争和剧变,民不聊生。在全书多达80个人物中,没有一个是坏人,这是不现实的。很显然,作者信仰传教和人性本善,但如此甜美的描写着实削弱了故事力量。

索尔仁尼琴将自己与社会隔开,轻易不旅行,林语堂却在纽约过着一种精彩逍遥的生活。他常常去欧洲游历,喜欢法国南部的气候和生活方式。在1940年代中期,他花光所有财产,共12万美元,创造了第一台便携式汉字打字机。他确实成功了,但由于当时中国在内战,他找不到愿意生产它的制造商,那台机器不久也就报废了。最终,这个蕴藏潜力的、革命性的、有利可图的机器,让他破产了。1954年,他来到新加坡南洋大学,但半年后因政治原因不得不辞职。在这些年中,他想要回家,但由于其反共的立场,这个愿望不可能实现。他老年时常去香港,站在山上,凝视着边界之后的故乡。山河尽在眼中,但他回不去了。

林语堂1966年去台湾定居,蒋介石给了他一栋房产,表达国民政府对他的感激,好像他是一名终于回国的官员。林语堂在一位著名建筑师的帮助下,设计了那栋房子。白墙蓝瓦,非常精致,池塘花园,是中式与西班牙风格的融合。林语堂很喜欢这房子,把那当做自己的家,尽管实际上它是用公共资产修建的。1976年他去世后,那栋房子成了纪念他的博物馆。

虽然他没有如索尔仁尼琴一般重新成为自己祖国的代言人,但林语堂确实以文学的方式回到了中国大陆。1987年,《京华烟云》译本终于在中国大陆出版。随之而来的是对他本人及其文学成就的研究书籍,尽管里面仍然充满了各种所谓“爱国主义”的政治性语言。他的文学全集共30卷,出版于1994年。直至今日,他的书仍被无数次再版,他本人已成为最成功的中国作家之一。《京华烟云》两次拍成电视剧,一次是台湾,一次在大陆。在福建漳州,他的家乡人民甚至为他建了一座博物馆,用的是他在海外支持者的捐款。我们可以看出,他的文学写作满足了正在逐渐开放的中国的文化需要,为其回归铺好了道理。只有通过文学,海外作家才能做到真正的回归。

比之作家的乡愁,作家本人其实算不得什么了。文学史上挤满了无法亲身回归故土的文学巨匠,但他们最终能回到他们故乡人民的怀抱。但丁,接受了自己流亡海外的现实,再没能回到佛罗伦萨,就算他的人民做了很多次请求,他的骨灰也无法回到故乡。时间流逝,他终究还是获得了桂冠诗人的名号。乔伊斯,把流亡当成写作的基本条件,仿佛离开爱尔兰也是一种创作。他葬在苏黎世,但其作品在爱尔兰取得极大的成功,引领了现代小说的革命。中国作家张爱玲死于洛杉矶,几十年间她的作品并不为中国读者所知,而现在却是炙手可热。只有文学可以穿透历史、政治和语言的障碍,回到作者家乡的读者手中。

事实上,在我们的时代,对故土的留恋常常被视作一种不必要且落伍的感情状态,只有那些脆弱的移民者才有。我甚至敢说,对于很多移民异地的人,乡愁也常常伴随着恐惧--对不确定的恐惧,对未来的挑战的恐惧,对不再自信的恐惧。乡愁在多数情况下,与某一种特殊的移民有关,即流亡。正如萨尔曼·拉什迪在小说《羞耻》中写道:“我们知道地心引力,但不知这力量来自哪里;要解释我们为什么要留恋自己的出生地,我们要假装自己是树,而故乡是根。看看你的脚下,你不会发现那里有木头结子长出来。有时候,我觉得根是一个守旧的谜,为的就是把我们拴在一个地方。”

对于今日多数的流亡作家,去一个新的地方会让他们更加的脆弱。他们无法依靠过去的成就,只能在新的环境中挣扎。在《抵达之谜》一书中,奈保尔通过契里科的一幅名画,尖锐地形容了一个作家的窘境。刚刚抵达地中海码头的人,在废弃的街道和市集上游荡,穿过陌生人,进入神秘的大门,抵达寺庙的内部。最终,冒险让他筋疲力尽,也逐渐忘了自己的任务,他要“回去码头周围,找他的船,但他不知如何做到”。奈保尔写道:“我想象了一些善良人的宗教仪式,他会不经意地加入,却发现自己就是计划中的牺牲者。

在危机时刻,他会遇到一扇门,打开,发现自己就在归初到达的码头上。他得救了,世界就像他记忆中的那样。只有一件事不对。没有桅杆,没有帆,古董船已经开走,这个旅行者已经活完了他的生命。”对于这名陷于困境的旅行者的描写,奈保尔其实是在写自己对于英国和英国文学的抵达,比喻所有那些偶然或被迫离开、并永远回不了故乡的移民者。他们的船已经开走,留下他们自己一个人在一个新的地方,他们要想办法接受这个事实,过着一种与过去完全不同的生活。与自由同时而来的是对未来的不确定,带着背叛的苦楚,自我怀疑、迷惑造成的孤独感,他们别无选择,只有想方设法地活下来,或者,若幸运的话,作出一点成就。

奈保尔对作家家窘境的描述是诗意的,尽管语气尖酸。在现实中,他们的挣扎更加痛苦,令人发狂。在给妹妹卡姆拉的信中,奈保尔写道:“你会知道,我留在英国就是写作;你要同情、鼓励我。让我回到特立尼达付清债款,只能解决短期的问题,而且会令我们长期痛苦。如果我能做出什么大事来,我们都会受益。请耐心等我,求你了。我过得并不轻松:我没有挨饿,但我时刻都在担忧对你的责任,并且对自己感到羞耻。”奈保尔恳求他妹妹不要和他母亲一样让他回家赚钱还债,并让妹妹给他寄钱,支持他秘密地写作。他早些时候这么对他母亲说:“我觉得自己并不适合特立尼达的生活方式。如果我这辈子都在特立尼达度过,我会死的。”他指的应该是,他的祖国会令他的精神死亡,而讽刺的是,是他的祖国给了他去牛津读书的钱。在他求妹妹支持的时候,他已完成两本书,但还没有出版商愿意接手。他才刚刚开始写作,仍需向他的亲人证明他的文学才能。对大多数人来说,这跟求爱失败是一个道理。

奈保尔和索尔仁尼琴的处境有什么不同?索尔仁尼琴被禁,被流放,并赢得了诺贝尔奖。与林语堂有什么不同?林语堂在去美国前就以英文写作而著名。而对奈保尔来说,赢得家庭的肯定都很难,更不用说他的祖国了。“祖国代言人”的想法对他来说是疯狂的,移民去英国后,他与祖国已明显疏远。奈保尔这样刚刚起步的时候,只应该想着怎么好好写作,得以出书,才能活命。任何其他的抱负都是奢侈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