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古代狭隘封闭的男权社会里,残害妇女的陋俗非止一端,它们根深蒂固地存在于日常生活中,居然无人表示诧怪。中世纪后,西方盛行束胸和束腰,紧身褡令女人艰于呼吸,中国的“三寸金莲”流毒更为久远,裹脚布比普通刑具还要残酷几分。这类陋俗透露出以下信息:一是男人以病态的审美观强加于妇女身上,二是男人采用控制妇女身体的手段达到控制妇女精神的目的。就审美而言,南宋是一道分水岭,在此之前的中国妇女以自然、健康、丰满、温润、活泼为美,在此之后的中国妇女则如同龚自珍笔下的病梅,被斫伤和扭曲了本性,丧失了天然的风姿,缺乏生机和活力。明、清两代的男性(尤其是士大夫)视女子的弓足为“性”的显著标志,他们一致向下,认定女人最性感的部位不是红唇、粉颈、玉臂、纤腰、美腿、丰乳、肥臀,而是“三寸金莲”。
“三寸金莲”,又被叫做“新月”或“莲瓣”,名称虽然漂亮,各种讲究却十分残忍。其操作流程大致是这样的:农历八月廿四,家中煮糯米和赤豆作团(称为“粘团”,据说可助趾骨软化),向灶神祈福;初次缠足的女孩年龄一般选在四到五岁,此时她们的骨骼较为柔软,缠足可收事半功倍之效;缠足时先将拇趾以外的四趾屈于足底,用白棉布裹牢,待小脚定型后,再穿上尖头鞋(又称弓鞋),白天让人扶着缓慢行走,活动活动经络,睡觉前则用密密麻麻的针线缝紧裹脚布,以防松脱;待女孩长到六七岁光景,再将她的趾骨完全弯曲,加紧束缚,使足部停止生长;假以时日,大功告成,一双符合“小、瘦、尖、弯、香、软、正”标准的“三寸金莲”就将伴随这位少女一生,成为她名下一宗主要的性资本。经过多年的魔鬼训练,一双天足变为畸形,其“审美”效果是:足部皮肤白皙细腻,十分柔软,脚窝深陷,拇趾之外的四趾细如花生米。
男权社会以“合理合法”的残忍剥夺妇女的天然权利,使她们沦为男人的性资源和私有财产。妇女一旦裹成小脚,则举步维艰,丧失奔跑、跳跃、舞蹈的能力,极大地增加了接触外界、出门远行和与人私奔的难度。除了老老实实待在闺中,遵从父母之命、媒妁之言嫁为人妻,生儿育女,操持家务,她们很难有其他的选择。“三寸金莲”既是病态审美的产物,也是妇女悲惨命运的缩影。明、清两代,妇女的小脚甚至被视为第二贞操,必须慎加保护,不许随便示人,良家妇女长裙拖地,必须将小脚遮得严严实实,否则就算行为失检,难免招致非议。女人向男人解开裹脚布,竟与解开罗裙相同。男人若用某个女子的弓鞋喝酒,那个女子也就属于他的“下饭菜”了。
《金瓶梅》的作者兰陵笑笑生是明朝人,他在第一回里写到潘金莲,细述了她得名的来由:“这潘金莲是南门外潘裁的女儿,排行六姐。因她自小生得有些姿色,缠得一双好小脚儿,所以就叫金莲。”在中国,自从缠脚成为习俗之后,取名“金莲”的女子何止万千。
富贵人家的小姐,“三寸金莲”款摆出凌波微步,既性感,又神秘。贫苦人家的女子,有繁重的家务活要干,一双小脚处处不利落,自然受累多多。“小脚一双,眼泪一缸”,妇女哀叹小脚之苦的民谣不少,湘北流传过这样一首小调:“裹脚呀裹脚,裹了脚,难过活;脚儿裹得小,做事做不了;脚儿裹得尖,走路只喊天;一瘸一蹩还一颠,要把男人当做靠身砖。”几多辛酸滋味尽在其中。
清朝遗老辜鸿铭对中国传统文化无限珍爱,尤其醉心于三寸金莲,他赞美道:“小脚女子特别神秘美妙,讲究的‘瘦、小、尖、弯、香、软、正’七字诀,妇人肉香,脚其一也,前代缠足,实非虐政。”中国妇女要为神秘美妙的肉香付出多么惨痛的代价?只有天知道。儒家标榜“仁者爱人”,辜老怪欣赏的却是残忍的“艺术”。
陈灨一的《睇向斋秘录》中有一则“高宗轶事”,写的是清朝乾隆皇帝下江南,进入广陵(今扬州)地界后,他乘兴询问近侍:“听说二十四桥的黄鱼和粽子甲于天下,你们出去看见了吗?”近侍的回禀是“满街皆是”。这就叫答非所问,驴唇不对马嘴,乾隆所说的“黄鱼”专喻天足,“粽子”专喻缠足。扬州的天足姑娘多,缠足的水准则堪称天下第一,所以乾隆弘历才有此一问,结果闹了个误会。
藤窗寄叟的《莲钩辞语》中写到清朝末年大江南北的嫖客流连秦楼楚馆,描摹出这样一幅画面:“狎妓,不重接吻而重握足。一至妆阁,妓必偎坐身旁,翘足置客膝上,任客抚弄为乐。即稠人广众之中,狎客每公然握足把玩,甚至高擎手中,鼻嗅口咬,丑态百出,人不以为非也。”辜鸿铭“爱莲成癖”,他赏玩三寸金莲,既是名士作派,也是习染所致。
1938年度诺贝尔文学奖得主、美国作家赛珍珠在中国生活工作过很长一段时间,她在自传《我的中国世界》中谈到缠足,形容那些缠足的女孩“走起路来脚下像有钉子似的”,痛楚之状可想而知。
中国妇女缠足始于何时?可谓言人人殊,正史和笔记对这一陋俗的源起多半语焉不详。一说缠足始于南齐,据《南史·齐本纪下》记载,穷奢极欲的东昏侯“凿金为莲花以贴地,令潘妃行其上,曰:‘此步步生莲花也。’”一说缠足始于南唐,后主李煜天性风流,雅好填词,酷爱歌舞,某位宫女姿容纤秀,能效飞燕作掌上之舞,他就令工匠打造六尺高的金莲台,教她用帛条束脚成新月状,在台上翩跹,“三寸金莲”由此得名。一说缠足始于隋炀帝,这位暴君是位变态狂,在戕残女性方面花样百出,他让宫中娇娥裹成小脚,供她闲时把玩,宫中妃嫔为了取悦龙颜,遂以小脚为美,蔚然成风。隋朝灭亡后,此风由宫禁传至民间,愈燎愈炽。南宋时期,理学盛行,妇女以三从四德为行为准则,她们谨守闺范,深居简出,缠足被男人当作约束女人最有效的手段加以推广。明代时,缠足与否更成为社会等级高低贵贱的标尺,朝廷甚至颁令:“浙东丐户,凡男子不许读书,女子不准缠足。”此后,“三寸金莲”与财富、权势和门第直接挂钩,富贵人家的女子无需劳作,她们才可望拥有一双傲人的小脚,贫苦人家的女子为了干活方便,达到半残的程度就行了。清人鼓词中有以声辨人的描写法:“小姐下楼格登登,丫头下楼扑通通,同是一般裙钗女,为何脚步两样声?”单从声音的轻重即可判别足弓的大小和身份的高低,可见此中学问不浅。于是,“三寸金莲”成为中国的“国粹”,也就合情合理了,只不过这样的“情理”完全背离了自然法则。
在二十世纪三十年代,北京大学历史系教授陈衡哲对女性缠足的起因发表过新颖的见解,她认为,中国的缠足现象北方盛于南方,并非由于南方妇女的体力劳动重过北方妇女,而是由于中国历史上异族总是从北方入侵的缘故。北方的游牧民族攻城不据,其用意只在掠夺中土的子女玉帛,缠足妇女行走迟缓,蛮族入侵者嫌其携带不便,往往弃之不顾,这就导致汉族妇女出于自我保护意识,把脚缠得小小的,越小越安全。时间久了,缠足成为汉人的习俗,士大夫注重夷夏之辩,缠足更形而上地代表着微妙的民族感情,这就等于将一盆洗脚水当成了肉汤,令人啼笑皆非。
在欧美人士看来,清朝有三桩大丑事:女子缠足,男子留辫,国民吸食大烟。中国人以缠足为美,西方人则认为缠足是野蛮风俗,对此不以为然。十九世纪末,清朝大臣崔国英出使英国。一天,他的夫人将洗净的裹脚布晾挂在伦敦中国驻英公使馆楼上。英国人见到长长的白布迎风招展,误以为大清国丧,纷纷前来问讯吊唁,使馆译员对此羞于解释,弄出个老大不小的尴尬。
明朝开国之君朱元璋的老婆马氏是安徽淮西的农家女,她贵为皇后,却由于是天足而受到民间耻笑,“马大脚”的诨名流传至今。在古代,大脚妇女的处境极其艰难,由此可见一斑。
小脚妇女最悲惨的遭遇发生在明朝末年,张献忠攻下湖北麻城,照例以屠城为乐。他命令手下砍断当地妇女的小脚,堆积成山,然后带着爱妾去参观自己的“胜利成果”。张魔王的小妾同样是蛇蝎心肠,竟面露笑容,说出一句鬼话来:“好看好看!可惜美中不足,要是有一双秀美的小脚放在顶端,就再好不过了。”这有何难?张献忠左瞧右瞧,附近已别无小脚可砍,于是他急中生智,对爱妾说:“你的小脚最秀美。”可想而知,山巅上有了“旖旎的风景”,张献忠的快感因此达到了十成圆满。
在一大堆虐待狂和糊涂虫中,也有极个别理智健全的人士,清代小说家李汝珍(1763—1830)即在《镜花缘》中借君子国的两位长者吴之和、吴之祥之口对中国缠足的野蛮风俗表达了强烈的反感:
吾闻尊处向有妇女缠足之说,始缠之时,妇女百般痛苦,抚足哀号,甚至皮腐肉败,鲜血淋漓。当此之时,夜不成寝,食不下咽,种种疾病,由此而生。小子以为此女或有不肖,其母不忍置之于死,故以此法治之;谁知系为美观而设,若不如此,即为不美。试问鼻大者削之使小,额高者削之使平,人必谓为残废之人,何以两足残缺,步履艰难,却又为美?即如西子王嫱,皆为绝世佳人,彼时又何尝将两足削去一半?况细推其由,与造淫具何异?
清军入关前,清太宗皇太极担心旗人沾染汉人缠足的陋习,即订立制度,“效他国裹足者重治其罪”。清军入关后,清廷更是下令全国普禁缠足,顺治二年以后所生的女子严禁裹脚,然而陋俗难除,群讼不便,康熙皇帝为了安抚人心,只好弛禁。当时,汉人中竟有“男从女不从”的口号,以此显示汉族女子的“伟大”,真令人啼笑皆非。乾隆时期,京城大脚妇女仍不少,纪晓岚集句为联,加以调侃,道是“朝云暮雨连天暗,野草闲花满地愁”,一时传为恶谑。
清朝末年,西风东渐,“三寸金莲”的审美取向受到有识之士的质疑,在当时的一张外国明信片上,中国妇女的脚竟比手小,这简直就是奇耻大辱。康有为、梁启超等近代维新派人士有见于此,1893年率先在广东南海创立不缠足会,发起“天足运动”,谭嗣同则在湖南遥相呼应。他们还在《时务报》上发表文章,抨击缠足的陋俗,引起全社会的关注。慈禧太后顺应民心,颁布了一道诏谕,认为“汉人妇女,率多缠足,由来已久,有伤造物之和”。此后,一些有主见有觉悟的女性不再乖乖就范,为了保全天足甚至以性命相争,运气好的话,她们能够获得成功。女作家谢冰莹回忆童年生活时,这样写道:
我反对裹足,反对穿耳,我那时并不懂得什么男女平等,只知道同样是人,为什么男人可以不穿耳不裹足,而这些苦刑只给我们女人受?男人有资格出外读书,为什么女人没有呢……妈妈早上替我裹脚,我可以在晚上的被窝里解开,到我哭闹着要上小学时,便把所有的裹脚布一寸寸地撕掉了。那是我与封建社会作战的第一声。
当然,也有极少数幸运儿,能够免于缠足之苦。张幼仪不肯缠足,得到二哥张君劢的保护,他对坚持给女儿缠足的母亲说:“要是没人娶她,我会照顾她。”这句话保全了张幼仪的天足。但能够得到这种善待的女孩子太少了。
1928年6月28日,《大公报》“妇女与家庭”版上发表了陈学昭的文章《妇女运动近趋的一面观》,作者以女性视角来审视中国妇女解放运动的现状,很不满意,她批评道:“我且不说女思想家、女著作家、女交际家等如何,女官与伟人,她们是直接以从事妇女运动的口号来呼召的,而其对于妇女们的利益方面是有怎样的影响呢?我敢说:‘丝毫也没有!’就是坐了花车,列入会议席中,有发言权,有实力,然而其结果,都全然成为某某女士、某夫人的个人的荣誉及活动,不能说对于社会上的一小部分女子有利益,就是对于她们家庭中直接所影响到的她们的使女或厨娘,也没有一丝好处呢!”她提出“身与心的训练”以为补救良方,中国妇女不再缠足,不再束胸,要从这类最具体的事情做起,而不是以委靡不振的病人模样,一方面吃着闲饭,一方面要求权利。陈学昭的针砭不带有任何性别偏见,这是她观察了法国妇女的生活后有感而发,确实值得读者留意。
真正可耻的是中国士大夫和传统文人,在将近一千年的时间里,竟没有几人肯为妇女仗义执言,反对缠足的陋俗,痛斥缠足为最日常的暴行。台湾作家姜贵(1908—1980)在《曲巷幽幽·后记》中就有过这样的质疑。乍看去,他的质问敲打的只是古人,其实也落在今人的头上:
一个陋习的逐渐形成不足异,足异的是明明致人残废的肢体毁伤,须历千年之久,始因外力的侵入而渐觉其陋,渐悟其非。又经过近百年的艰苦奋斗,奔走呼号,无可奈何,这才被革除。最早,无人防微杜渐。既经形成,无人敢非其非。其难如此,炎黄子孙的智慧和勇气到底哪里去了?
专制社会逼迫女人缠足,同时也就等于逼迫她们缠脑,该想的不敢想,该说的不敢说,该做的不敢做,废掉的岂止是她们的身体,也是她们的精神。
在小脚奴之外,也有凤毛麟角的大脚仙,值得我们仔细打量。
女界领袖何香凝(1878—1972)被誉为“大脚仙”,她保卫天足,非常彻底。
何香凝的父亲何炳桓是一位经营有方的茶商,在香港的富户当中有名有数。按理说,香港开埠较早,殖民地成色较高,受欧风美雨影响较大,类似裹足这样的传统陋俗理应先行遭到摒弃和淘汰。然而大户人家仍旧坚守故国的“体面”和“体统”,在他们看来,别的事情尽可以向洋人讨教,向洋人看齐,唯独“三寸金莲”是中华国粹,必须予以妥善保留。女子无才便是德,大家闺秀目不识丁,足不出户,竟然不以为羞,反以为荣。何香凝是个桀骜不驯的犟妹,白天被迫裹足,晚上她就擅自动剪刀,将那条束得紧紧绷绷、缝得密密麻麻的裹脚布剪成飞花蝴蝶。七擒七纵的游戏玩过之后,打也打够了,骂也骂够了,父母无可奈何,只好网开一面,由她去了。他们语气幽幽地叹息道:“眼下你吃不了苦,将来一双大脚板走路,找不到像样的婆家,后悔都来不及。”好女子不愁出嫁,有什么好担心的?何香凝才不会预支烦恼,她有一双天足,“到处飞奔,上山爬树,非常快活”。第一仗大获全胜,这非比寻常,何香凝一生爽朗乐观,无论遇到怎样的难题,在她看来都不过是一块长长的裹脚布,拿起剪刀“咔嚓咔嚓”就能迎刃而解,这与她小时候的经历大有关联。由于受到家规制约,她不能与兄弟同上私塾念书,就吵闹着进女馆去识文断字,不做睁眼瞎。
何家父母当初的预言果然应验,何香凝到了豆蔻年华,媒妁闻风而动,她们受大户人家之托,乐颠颠地跑来何府提亲,瞧见她是大脚姑娘,一个个大惊失色,讪着脸不声不响地走了。当时,只有小户人家出身的粗使丫头才是“大脚仙”,何香凝可是富家千金啊!怎么野成这副模样?何香凝的父母受到亲友的质疑和邻居的非议,为着这个嫁不出门的女儿,整天愁眉苦脸,哀声叹气。偏偏何香凝不急不愁,她就不信这个邪,偌大的花花世界、朗朗乾坤,难道就没有一位识见非凡的男子肯迎娶她这样的天足少女?
真可谓缘分巧合,廖仲恺适时登场。他是美国旧金山华侨廖竹宾之子,受过高等教育,其父临终时郑重其事地叮嘱他要娶一位天足无损的华人姑娘为妻,以免日后因为她那双颤颤巍巍的小脚遭洋人耻笑。父亲去世后,廖仲恺决意回国发展事业,到了香港,他向外界宣称非知书达理的天足少女不娶,在当时香港华人社会中,既念了书又未缠足的适婚少女十分稀罕,晴天白日打着灯笼上街也难寻,何香凝的好运来了,钢门铁闸也挡不住。何炳桓听说廖家公子敲锣打鼓四处宣扬,要娶不曾受过缠足之苦的大家闺秀为妻,自然欣喜万分。机不可失,时不再来,何炳桓顺水推舟,请良媒说合了这桩婚事。
旧式婚姻未可一概否定,像鲁迅与朱安那样圆枘方凿的怨偶固然很多,但是碰巧也会有情投意合的绝配。廖仲恺与何香凝的婚姻就堪称天作之合。男方比松奇,比竹劲,比石坚,女方比梅香,比莲洁,比玉润。廖仲恺有改造中国的雄才伟抱,何香凝有拯救苦人的侠气豪情;廖仲恺的诗词歌赋高于流俗,何香凝的咏絮之才不让须眉;廖仲恺在日本时向画家伍乙庄求教过丹青技巧,何香凝在东京本乡女子美术学校高等科专修绘画;廖仲恺行事喜欢求真务实,何香凝待人从不作伪蹈虚;廖仲恺自称中山信徒,何香凝信仰三民主义。这么多的共同点决定了他们在感情、事业两方面都能琴瑟和谐,同甘共苦度患难。即使居斗室,嚼菜根,亦能其乐融融,当年何香凝笔下曾流露出“愿年年此夜,人月双清”的心声。若非身处铁血交迸的乱世,偌大的烂摊子等着一大批热血志士去从头收拾,他们相濡以沫,举案齐眉,类似赵明诚与李清照的亲密融洽亦不足多羡。
1905年8月7日,经孙中山和黎仲实介绍,何香凝加入中国同盟会,成为首批会员,廖仲恺加入同盟会反倒落在妻子后面。为了确保同盟会在东京的重要活动秘密进行,关键消息不走漏风声,安全措施不出现纰漏,孙中山特意选定廖仲恺的寓所作为集会地点,他让何香凝辞掉家中做饭洗衣的日本女佣,凡事亲力亲为。以往,何家九小姐和廖家少奶奶只知衣来伸手,饭来张口;如今,她不得不硬着头皮亲自下厨,调制羹汤,烹炒荤腥,奏响锅碗瓢盆交响曲。何香凝把娘家汇来的钱款绝大部分充作伙食费,让常来常往的盟友每月都能打上几餐牙祭。何香凝口风紧,手脚麻利,而且不辞辛劳,深得大家的赞许,被亲切地称之为“奥巴桑”(日语意为“老管家”)。
干革命是攀爬刀梯、穿越剑树的危险活动,廖仲恺追随孙中山,出生入死,三次深入虎穴龙潭。1909年,廖仲恺受孙中山委派,北上津门,与法国社会党人布加卑(法国驻天津屯军参谋长)建立联系。此时,清廷磨牙吮血,垂死挣扎,对革命党人疯狂挥舞沥血的屠刀。何香凝明大义,识大体,送别时,她即席口占七绝一首相赠:
国仇未报心难死,忍作寻常泣别声。
劝君莫惜头颅贵,留取中华史上名!
这既是勉励丈夫,也是激励自己。“身不得,男儿列;心却比,男儿烈”,撇开诗艺不谈,何香凝奔放不羁的诗风与秋瑾相仿佛,都是雄奇跌宕,无丝毫巾帼弱质的缠绵气息和缱绻意味,有的是一腔豪情,满怀胜概。
1911年2月,广州黄花岗起义前夕,何香凝带着儿女返回香港。嗣后,革命事业遭受重大挫折,廖仲恺与何香凝被迫离开故乡,流亡东瀛,许多同志心情颓唐沮丧,投海自尽者有之,读经逃禅者有之,借酒浇愁者有之,自求多福者有之,脱离营垒者有之,然而何香凝刚强如故,笑傲如故,乐观如故,反衬得某些须眉缺斤少两。此后数年,国民革命败而复胜,胜而复败,孙中山与袁世凯的正面角斗经历了“二次革命”和“三次革命”的低潮期,幸得天才军事家蔡锷“为四万万国民争人格”,潜回云南,出手如电,身穿龙袍的袁世凯还未过足百日皇帝瘾,御座下就发生了地震和海啸。
一个袁世凯死了,数十个大大小小的北洋军阀却纷纷跳出“潘朵拉的匣子”,他们你攻我杀,涂炭生灵,使全中国的政治环境变得愈加险恶,简直一团漆黑。孙中山深感革命尚未成功,于是培植和积蓄革命力量,只等时机成熟,大兴北伐之师。然而,他万万没想到会祸生肘腋,一向倚重的将领竟然窝里反。
1922年6月16日清晨,粤军首领陈炯明的部属叶举、洪兆麟突然发动兵变,炮击观音山上的临时总统府。孙中山幸运脱身,登上永丰舰。此前两天,廖仲恺神秘失踪,何香凝以为他公务缠身,也没太在意,待到城中枪声骤起,顿觉不妙,立刻派人打探廖仲恺的下落。陈炯明先是以“领款”和“有要事相商”为由,将廖仲恺诱至惠阳,然后将他关押在广州西郊石井兵工厂。陈炯明得意地说:“我抓住了廖仲恺,‘孙大炮’的钱荷包就被锁死了,他迟早会向我跪地求饶。”陈炯明万万没料到,他的如意算盘很快就会落空,一只“母老虎”将要找他算账。
何香凝乘坐电汽船去石井兵工厂营救廖仲恺,看到丈夫被沉重的锁链捆缚,艰于呼吸,她又愤怒又悲伤,简直心如刀绞。他们无法接近和交谈,只能用目光默默传递彼此的心声。第二次探监,她总算给他更换了衣物;第三次探监,她还意外地得到一个纸团,那是廖仲恺写给何香凝和子女的诀别诗,大有身死化厉、誓斩国仇的壮烈情怀:
后事凭君独任劳,莫教辜负女中豪。
我身虽去灵明在,胜似屠门握杀刀。
何香凝读罢这首诀别诗,热血为之沸腾。然而形格势禁,她展开的营救行动希望渺茫,坏消息却接二连三。当时,何香凝身染痢疾,精神几近崩溃,甚至想过一死了之。在前往石井兵工厂的电汽船上,她决心抽完手中的香烟就纵身跳江。由于雨天潮湿,加上江风迅猛,她接连废弃了十几根火柴,香烟仍未点着。当何香凝手中只剩下最后一根火柴时,她暗自祈祷,要是这根火柴能够点燃,事情必有转机,当然她也就不必投江自尽了。结果,奇迹出现,这根火柴“哧”的一声跳出了红红的火苗。
何香凝不想再这样苦候傻等夫君出狱,她决定主动出击,找陈炯明当面要人,可是后者有意回避,使她几次扑空。
1922年8月18日,陈炯明在广州白云山主持军事会议。何香凝一身泥污,突然闯入会场,使到会的军官面面相觑,鸦雀无声。陈炯明赶紧让座,陪着笑脸,为何香凝斟上一杯白兰地,她毫不客气,当众一饮而尽。陈炯明又叫勤务兵领着何香凝去别的房间更换干净衣服。何香凝冷眼看罢“黔驴”的表演,然后厉声表态:“衣湿有什么要紧?我今天来,还做好了血湿的准备!”这话就像一根尖利的鱼骨,直噎得陈炯明够呛。何香凝继续数落道:“你们记恨廖仲恺帮孙先生筹款,要将孙先生的‘钱荷包’锁得死死的,让他见不着天日。你们何不扪心自问,廖仲恺是否亏待过粤军?粤军在漳州闹饥荒时,他拿孙先生上海莫利哀路的住宅做抵押,填补军饷的缺口。现在可好,你们恩将仇报!”何香凝义正词严,陈炯明无言以对,脸色一忽儿白,一忽儿红,其他军官则惭愧地低下了头。何香凝铁了心要把这幕搅场大戏推向高潮,她当众放出一句硬话:“我今天上山,就没打算全身而退,至于廖先生,我也不指望你们放他活路,但我一定要你们给我一个决断的答复:究竟是放他,还是杀他。要杀,随你们的便;要放,就叫他和我一同回家!”陈炯明怕把事情闹大,以免粤军将士离心离德,立刻下令释放廖仲恺。在他眼里,这只“母老虎”的凌厉气势简直比一支劲旅的火力还要强大。
何香凝未卜先知,陈炯明释放廖仲恺,只不过是做给部下看的假仁假义之举,他随时都有可能反扑回来,眼下三十六计走为上,若是再遭黑手,必有性命之忧。她果然料事如神,他们前脚刚撤(去香港避难),陈炯明的爪牙后脚就到,结果扎扎实实扑了个空。
1925年3月11日,孙中山自料不起,在弥留之际,将宋庆龄托付给一位最值得信赖的朋友去照顾,他叮咛再三:值此万方多难之时,他身后萧条,没有留下多少财产,请她一定要“善视孙夫人”,“弗以其夫人无产而轻视”。她坐在病榻前,听完孙中山吐词艰难的临终遗嘱,心中不胜悲恻,深感这位好友和伟人的信任之深,托付之重,当即表态:“我亲近先生二十余年,同受甘苦,万一先生病不能愈,我和全体同仁当尽力保护夫人及先生遗族……”嗣后,她强忍悲伤,亲眼见证了孙中山口授政治遗嘱的场面。
在上个世纪二三十年代的激进女性中,论剽悍,论刚烈,如果何香凝肯认第二,就没人敢认第一,即使是国民党内最著名的“母老虎”陈璧君也自愧不如,只得退避三舍。
孙中山逝世后,汪精卫顺利上位,成为国民党主席。“第一夫人”陈璧君得意忘形,目高于顶,每次吐痰,她都让秘书和佣人手捧痰盂,有时竟颐指气使,叫客人代劳。有一次,陈璧君命令何香凝来干这份脏活,何香凝两眼圆瞪,怒不可遏,当即指着陈璧君的鼻子斥责道:“你是什么东西,竟敢要我给你端痰盂?”说完这话,何香凝仍不解气,便以其人之道还治其人之身,她指着地上的痰盂使唤陈璧君:“去!我要吐痰了,你给我捧痰盂来!”陈璧君大惊失色,她猛然记起以前曾“有幸”领教过何香凝的一记大耳光,立即赔上笑脸,赶紧当众道歉。
在同盟会和国民党中,何香凝的声望极隆。她斥骂右翼分子,“拍案顿足,几乎把地板跺裂”。何香凝与孙中山夫妇的友谊摆在那儿,何香凝的元老资格摆在那儿,谁也奈何不了她。何香凝曾数次指着蒋介石的鼻子痛斥,使一贯强悍的蒋委员长下不来台,该道歉时还得道歉,该敬礼时还得敬礼。有个典型例证可以说明问题。1927年12月1日,蒋介石与宋美龄在上海春江大华礼堂举行婚礼,原本确定何香凝为证婚人,不作第二人想。然而何香凝借此机会逼迫蒋介石承诺在内政外交两方面改弦更张,回归三民主义的故辙,蒋介石虚与委蛇,顾左右而言他,令何香凝怒火攻心,一气之下,她撂下挑子,拂袖而去。为解燃眉之急,蒋介石只好恳请蔡元培证婚救场。
1928年岁末,何香凝发表声明,与蒋介石、汪精卫分道扬镳,与国民党割袍断义,她愤然辞去党内一切职务,放弃薪俸,离开上海。她游历了南洋和西欧,侨居于法国巴黎郊外,“画幅岁寒图易米,不使人间造孽钱”,在异域过着漂泊不定的旅居生活,清苦固然清苦,但可以图个眼净心安。
1931年,九一八事变后,何香凝激于民族义愤,结束旅欧生涯,决心与四万万同胞共赴时艰,共纾国难。淞沪之役,十九路军在前线浴血奋战,何香凝在后方积聚人力物力,建立伤兵医院。据她的《自传初稿》所记,大财神孔祥熙曾到上海救护所慰问伤兵,遇见何香凝,“哈哈孔”讨好地说:“廖夫人办伤兵医院办得很好,你愿意到南京去办吗?南京也正预备办呢!”何香凝毫不客气,一句话将“哈哈孔”顶到南墙上:“我愿意闻抗日伤兵的血腥味,不愿闻腐化官僚的铜臭味!”嗣后,东北全境沦陷,华北岌岌可危,外寇当前,蒋介石以国力孱弱、必须低调备战为由,继续抱定“攘外必先安内”的国策,优先剿共,延迟抗日。内战足以耗散民族元气,何香凝看不得惯这套兄弟阋墙的做法,她效仿诸葛亮当年馈赠女性用品以激怒魏军主帅司马懿的成法,给蒋介石邮寄了一条布裙,还附上一首极尽讽刺挖苦意味的诗作:
枉自称男儿,甘受敌人气。
不战送河山,万世同羞耻。
吾侪妇女们,愿往沙场死。
将我巾帼裳,换你征衣去!
蒋介石一生收到珍贵礼物无数,很难一一记得,可是这件“礼物”太特殊了,他至死也无法忘却。奇就奇在,这位大独裁者受了耻笑,挨了讥刺,居然捺着性子不曾发作。何香凝的资历是最好的挡箭牌,若换上杨杏佛那样的杠头,蒋介石只须给军统特务头子戴笠和毛人凤使个眼色,早就格杀勿论了。这就充分说明,蒋介石消灭民主人士,还是有分别心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