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文化马瑞芳说聊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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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章 人鬼情未了

画外音:

蒲松龄,一位天才作家,40多年的结晶,孤独寂寞中的畅想,《聊斋志异》,400多篇,神鬼妖狐的世界,亦真亦幻的梦境,《说聊斋》。

一部中国文学史上不朽的作品,《聊斋志异》,一部谈狐说怪,花妖狐媚的小说。它塑造了令人魂锁的爱情故事。为了爱,他们可以超越贫富;为了爱,他们可以身心交融;为了爱,他们可以跨越生死;为了爱,他们可以魂魄相从。这是一座千奇百怪的爱情百花园。

马瑞芳:

我们今天讲一个有趣的题目《人鬼情未了》,大家一听就说好莱坞大片。是的,是好莱坞大片。森死了,但是他不舍得离开人世。为什么呢?他挂念他的心心相恋的情人,摩莉。这个片子非常感人,那个主题歌也是缠绵悱恻,绕梁三日。但是,在美国这个国家还没有出来(建国)前的一千多年,我们中国作家早就会写人鬼情未了。而蒲松龄是最善于写人鬼之恋。爱情是什么?爱情很多专家这样分析说,这是一种人类感情当中最深刻的,最深沉的冲动。文学史家们说,爱情是文学史上的永恒的主题。随着时代往前发展,这个爱情的描写它也在不断地发展。一曲《西厢记》轰动文坛,而杜丽娘还魂又几令西厢减价。爱情描写它会随着文明程度的发展而往前发展。而蒲松龄他就用《聊斋志异》,他在他的作品当中营造了一个爱情的百花园。这真是一个百花齐放香满园的地方。我现在就用几个具体的例子看看蒲松龄他是怎么样巧夺天工地写爱情。

画外音:

宦娘,一个死去一百年的少女。她因爱情而生情,但是,她却没有爱的权利。她用自己的智慧,爱心为相爱的人找到知音。最后在音乐欣赏的满足和爱情的缺憾交织中静静地离去。她使得中国的小说史上呈现了前所未有的精神恋爱,知音之恋。

马瑞芳:

《宦娘》就是写的一个女鬼如何和人间书生相恋的故事。《宦娘》的男主角叫温如春,温如春是喜欢弹琴的。他遇到一个道士,向这个道士学习了“尘间无对”的琴艺。有一天他回家的路上晚了。他就到村里一个小房子去借宿。他一进门就碰到了一个姑娘。什么样的姑娘呢?貌若天仙。但是这个姑娘一看到他扭头就进去了。一会儿出来一个老太太。这个温如春就跟老太太说,我能不能在您这儿借宿,老太太说可以啊。温如春马上就说,刚才那个女孩儿是谁?这老太太说,这是我侄女,名叫宦娘。温如春说,我没有结婚啊,我娶她当媳妇吧。这老太太说绝对不可以。那为什么呢?老太太说,这很难说。温如春就很沮丧,他就想休息了,但是一看老太太给的草褥子湿漉漉的,根本就没法睡。他就把自己的琴拿出来,在那儿弹了很长时间的琴。到半夜,天晴了,他就走了。因为他弹琴弹得非常好非常有名,有一个姓葛的叫做葛公,就请他到家里去弹琴。温如春在弹琴的时候就发现这家有一个女儿,这个女儿名字叫良工,这个良工也非常喜欢弹琴。温如春又喜欢上这个女孩儿了,然后就去向葛公求婚。但是葛公虽然知道他的琴弹得好,却知道他是个穷书生,谢绝了。温如春,这个梅开二度的爱情眼看就要成了泡影。虽然是良工还惦记着他,还想听他弹琴,但是温如春因为求婚受到拒绝,他再也不登门了。两个人根本就没有接触的机会。奇怪的就是围绕着这两个虽然是互相钟情,但是没有任何接触机会,更不可能发展感情的男女之间发生了三件非常奇怪的事。而这三件非常奇怪的事就促成了他们两个人的婚姻。葛公从自己的女儿的闺房发现了一首词。这首词叫做《惜余春词》,上面就是写的一个年轻的少女如何地想念自己的恋人,“日日为情颠倒”,“望穿秋水”。这个葛公一看就生气了,你是一个有地位的小姐,你不应该怀春,你不应该写这样的淫词,所以她父亲就说不行,我得赶快把她嫁掉。一听说他要嫁女儿,很多有钱有势的公子就来求婚了。来了一位刘公子,刘公子,官宦人家的子弟,非常地有钱,来的时候车,马,服饰非常讲究,而且人长得很俊美。这个葛公一看很满意了,门当户对又一表人才,就决定要把女儿嫁给刘公子。但是刘公子一离开,在他的座位上发现了一只女人的睡鞋。葛公就恼了,如此放荡的一个公子,我不能让我女儿跟他。这个公子通过媒人来解释,没这么回事儿,但是葛公不相信,这个事儿就放下了。这个绿菊花是葛家的祖传,而且这个绿菊花并不是葛公的园丁在培植,是由他的女儿亲自培植。既然是葛家的祖传,又是小姐亲自培植,它怎么能够到了温如春的家里?大家纷纷扬扬说有绿菊花可以看了,葛公也去侦察一番。到那儿一看,果然和自己家的绿菊一模一样,而且更让他生气的是,他到了温如春的书房,在温如春的桌子上发现了他女儿写的那首所谓淫词。葛公就判断,我女儿跟温如春有私情,所以她写怀春诗,所以她把我们家的绿菊这个品种告诉了温如春,他就最后决定把她嫁给他算了。所以这对青年男女,他并没有像其它的聊斋爱情里面的那些男女主角,他主动去争取,他两个谁都没争取,但是冥冥当中就有人帮助他们在促成这个事儿。他们结婚了,结婚以后就发现经常有不知道是什么鬼还是狐在向温如春学习。温如春把琴放在那儿,他弹一曲,就有一个没有任何影像但是这个琴在这儿动,显然是在学习,而且越弹越好。而葛良工呢,她有她家里面的一面古镜。这个古镜不管是鬼,不管是狐,不管是妖,只要一照就现出原形。当琴声又响起来而没有人的时候,葛良工,温如春拿着这古镜一照,出来人了,谁呢?温如春当年钟情的赵宦娘。赵宦娘就跟他们解释,我是一个太守的女儿,我已经死了一百年了。我在生前就非常爱好弹琴。当温如春到我们家借宿,他弹琴的时候,我非常欣赏他弹得琴,而且温如春对我有感情,我受到感动,但是我们人鬼有别。我不能报答他对我的痴情,我怎么办?我来促成他所爱的女孩儿的爱情。用她的话说叫做“调他人之琴瑟,代薄命之裳衣。”就是我安排我的心上人和他爱的人结婚。我虽然是爱他,但是他得到幸福我就满意了。大家看看,这是多么深沉的爱情。西方的理论家在谈到爱情描写的时候有两句名言。他说,小说家总是喜欢把两个相爱的人拉到一张床上结束。蒲松龄笔下经常有人鬼恋爱,但是这个鬼,她就不出来和她所爱的人终成眷属。她去促成他和别人的爱情。所以这是一种非常高尚的爱,而且是绝对不牵扯到男女私情或者时髦的叫做性爱。这样的描写在中国古代的作家当中从来没有人写过。就是说男女之间除了性爱之外,能不能有一种精神的契合?蒲松龄回答,可以。而这种精神的契合,这种恋爱它纯洁地像是雪地上永不凋谢的花朵。这用西方的文艺理论观点来说这就叫做柏拉图式的爱。所以我们说,我们中国版的这个《人鬼情未了》,它是人鬼恋,它是精神恋,它又是因为音乐而生情,它是知音之恋。我们看完了知音之恋,我们再看看蒲松龄是怎么样写知己之恋。

画外音:

连城,一个富家小姐,爱上了一个穷书生。他们之间的知己超越了贫富之别。他们几经风雨,两历生死,最后在冥界完成了自主婚姻。《连城》是一曲顽石为之点头的知己之恋颂歌。这种知己之恋既超越世俗婚姻,也超越性爱,它写出了富有近代色彩的爱情,知己之恋。

马瑞芳:

《连城》里面有一个孝廉,就是蒲松龄一直没有考上的那个举人,姓史,史孝廉。他们家很有钱,他养了一个女儿叫连城。这个连城既会写文章,会写诗,还特别善于绣,就是绣花。史孝廉为了给自己的女儿挑女婿,就拿了他女儿绣的“倦绣图”来征求。年轻的书生们都来题诗,这个时候有一个乔生就题了两首诗。他这两首诗写得非常地优美,他有两句是这样写的:“刺到鸳鸯魂欲断,暗停针线蹙双蛾”。就是连城小姐在刺绣的时候,她刺得非常好,但是她刺到一对鸳鸯的时候,她感伤了,她要断魂了,她的眉头皱了起来了,针线停下来了。为什么呢?因为鸳鸯是成双作对的,而连城这么一个才貌双全的少女她是独守闺中的。所以这是一种女子的怀春之情。这个诗一交上,连城非常喜欢,就跟她父亲说,这个写得好,那当然意思就是我要挑这个女婿了。但是她的父亲说,不行,为什么?穷。原来这位史孝廉他的所谓“以诗征婿”,实际上他是要钓金龟婿,他要找有钱人当女婿。但是连城逢人就说,乔生怎么怎么有才,诗写的怎么怎么好,然后假借她父亲的意思,让家里的老妈子给乔生送了钱去。乔生大为感动,他说,连城真是我的知己。这个时候,连城没有见过乔生,乔生也没有见过连城,但是通过诗歌他们的感情已经融合起来了。但是父母之命却听了金钱的安排。连城的父亲把连城许配给了盐商的儿子王化成。连城气病了,乱点鸳鸯谱嘛。病到什么程度呢,快死了。这个时候来了一个西域头陀,出了一个偏方,说我可以给你女儿治病,但是必须有一种特殊的药引子,要青年男子心头的一钱肉,做药引子。你这个小姐病可以好。连城的父亲理所当然地通知自己的女婿切一块肉来给我女儿来治病。

片段:

割我九钱肉,你们当杀猪宰羊呐,想割就割,哼,美得你。

好,好,你们王家见死不救。我不能眼巴巴地看着自己的女儿命丧黄泉。来人呀。

在,老爷。

大哥。

你们快去传话,谁肯割肉,我就把连城许配给他。

此话当真?

千真万确,只是这事太虚妄荒唐,谁会当真那,再说,在胸前活生生地割下一块肉来,不要命了?

士为知己者死。连命都可以不要,还怕割几钱肉?去,快给我拿把快刀来。

少爷,家中哪有什么快刀。

去,快去拿。

少爷,少爷。

马瑞芳:

乔生自己来了,自己带了一把锋利的匕首,切下肉来交给连城的父亲。连城好了,父亲也受到感动了,让他两个人结婚吧。但是这个女婿又跳出来了,你订婚是订给我的,我还得娶。然后又经过了一段反复地争夺,最后两个人终成眷属。所以我们说《连城》这真是一曲响彻云霄的知己之恋的颂歌。像这样的描写在蒲松龄之前很少见。这对恋人是跨越了生死的界限。它靠的是什么?靠的是情。蒲松龄写故事,他特别强调情,强调情痴。我们下面就看一个情痴的例子。

画外音:

孙子楚,中国古代爱情小说中最特殊的男性形象。因为情他可以断指相求,因为情他可以“离魂”相随。他的痴情最后换来了富家小姐的一片真情。两人最后以痴报痴,以至身殉,形成了千古一对情痴。它是古代小说戏剧中特殊的构思模式。千古情痴孙子楚。

马瑞芳:

阿宝是一个少女的名字,但是表现为情痴的,先是追求她的那位读书人叫孙子楚。后来阿宝也后来居上,也成了情痴。这两人的情痴很曲折。一开始,阿宝是个富家少女,富到什么程度呢?家里像王侯一样。阿宝还非常地漂亮,非常地聪明。而这个孙子楚是个什么人呢?是个穷书生,而且他还有个毛病,就是我们老百姓俗话叫做六指,他多长了一个手指头。那在当时是认为很有缺陷的。当他爱上阿宝以后,他这个性痴就变成情痴了。因为他性痴,他傻乎乎的,他的朋友就经常捉弄他。朋友知道这位富家少女在选女婿了,就告诉他,你找个人去说媒去。他竟然就不想想你自己这个家庭,你自己这个身份,你配得上这位小姐吗?他就派了媒人去了,理所当然碰了一鼻子灰。媒人出来了,碰到阿宝小姐。阿宝知道是来给自己做媒的,就对这个媒人说。

片段:

让他把多余的六指头砍了我就嫁给他。

此话当真?

啊,阿宝小姐亲口对老身说的,公子,公子要把六指头砍掉,他就答应嫁给你。

公子,这明明是阿宝小姐戏弄你,不可当真啊。

公子,以老身之见,此事也就罢了。阿宝虽好,可根根指头连着心那,怎么能砍那?

自古多少殉情者传为佳话,人家为意中人可以抛弃性命,我孙子楚为阿宝砍掉这多余的指头难道还不应该吗?

公子啊,你别痴了,世上好女子多得是,除了阿宝就不娶吗?

对,除了阿宝,公主我也不要,哼。

公子,公子,快开门,公子,砍不得,老身把你这片痴情转给阿宝小姐就是了。快开门,砍不得。

阿宝小姐,小生向你表白了。

小姐,小姐,哎呦,吓死人了。孙公子血如泉涌,昏死在地呀,小姐。

他真的砍了。

小姐,事已如此,老身该如何回复孙公子。

手指易砍,呆气难除,你告诉他,倘若能祛除痴呆,众人不再叫他孙呆子,我才考虑嫁他。

马瑞芳:

媒人回来一讲,孙子楚想阿宝也未必就是长得很漂亮,她为什么这么自高其位置,所以就有点灰心丧气了。他的朋友又捉弄他,说你干嘛不亲眼去看看阿宝呢?怎么看?清明踏春。那个时候女孩子可以出去。朋友就叫孙子楚,你也看看去,说不定碰上阿宝。他们走到郊外,看到有一个少女在树下休息,而周围围了一大群人。(孙子楚)过去一看,果然就是她。孙子楚这会儿看见阿宝了。阿宝长什么样呢?“娟丽无双”,就是漂亮得没治了。大家围着看,那些人都看得这么绝色的一个女孩,就那些小伙子在那儿“品头题足,纷纷若狂”,只有一个人不吭气,孙子楚不吭气。阿宝走了,大家散了,孙子楚还呆呆地站在那儿。他的朋友就问了,你的魂跟着阿宝跑了?不吭气。朋友把他拖回家,果然他的魂跟着阿宝跑了。他们家里面的人就拿着他的衣服大张旗鼓到阿宝家招魂,把这个魂招回去了。招回去,回去一醒,又想阿宝了,想得病得昏昏沉沉,几乎就要死了。这个时候他家里恰好有一个鹦鹉死了,他就想我如果能够变成小鸟飞到阿宝的身边那多好呀。这样想的工夫他的灵魂果然附在这个鹦鹉身上飞到阿宝家了。阿宝突然看见飞来了一只小鹦鹉,上去就想捉下来。小鸟开口说话了。

片段:

小姐不要拴我,小生乃孙子楚,小生乃孙子楚。

你怎么变成鸟了?

无缘得见小姐,只好化鸟飞来。

公子,你若能复变为人,我当与你白头偕老。

小姐又诓骗我。

不,我所言是真。

当初你说,我若断指,你即嫁给我。小生果真断指明心,小姐又违诺不从了。

当初,我不知公子如此中肯情重,信口许诺,是戏弄于你。可今日所言确实真心。

那你起誓。

苍天在上,孙公子若能复变为人,阿宝当誓死相从,如违誓言,天打雷轰,不得善终。

马瑞芳:

所以在这两个人当中,孙子楚,穷人,而且是死了老婆的,还有小孩,还长了六个手指头。而阿宝,富家小姐,貌美无双,还很会读书,写文章。两个人绝对不成比例。但是真正的爱情,孙子楚这样的痴情,就打动了阿宝。最后超越了父母之命,跨越了贫富之别,结为百年之好。所以有的评论家就说了,蒲松龄写的这个《阿宝》,叫做“千古一对情痴”。就是历史上从来没有这样痴情的。而孙子楚他的情痴表现的形式是什么呢?我们把它叫做“离魂”。所谓“离魂”,就是灵魂离开了躯体去追求他所爱的人。而这种“离魂”是中国古代小说家的一种传统的模式。在六朝小说当中,有一个文章叫《庞阿》,就是写一个姓石的少女,她遇到一个叫庞阿的美少年,她的灵魂就跟着庞阿走了,从那以后作家们就很喜欢写“离魂”。但是“离魂”的都是女的,男的为什么就不“离魂。”因为男的他可以做官,他可以做商人,他可以做大文人,他在社会上打出一片天地,而女人她只能依靠男人,女人在爱情受到阻碍的时候,她可以私奔,她可以离魂,男人就没有这个必要了。女人是把爱情当作生活中的惟一,把她所爱的人当她爱的惟一。但是男人就不是这样了,我可以去出将入相,我可以到边关杀敌,爱情是次要的部分,但是孙子楚把爱看成自己生命当中最重要的,所以我们说这个男子“离魂”,男子为了爱情而“游魂”,把千百年颠倒的历史颠倒过来了,你能说蒲松龄的爱情没有超越前人吗?

所以我们刚才看了几个例子,蒲松龄写爱情人鬼恋出彩,知己恋出众,写这种“情痴”写的惟妙惟肖,出神入化。我们就要问了,那么蒲松龄如果用其他作家经常写的那种形式,他也来写,他能比别人写得好吗?比如说一般的作家,中国古代最传统的就是写男女之间一见钟情,蒲松龄怎么写?蒲松龄写得更好。我们就看一看蒲松龄是怎么样在这种传统的一见钟情中出新文章。

画外音:

王桂庵,一个富家公子,因一次偶然相遇,却对一个不知姓名,不知乡里的贫家少女产生了一见钟情。经过了两年的寻寻觅觅,两人再次相遇,结为伉俪。这样的爱情是既不可思议,又是真诚纯情,这是古代男女之间常见的爱情模式,一见钟情。

马瑞芳:

一见钟情为什么是古代男女最常有的爱情模式,小说、戏剧最常用这种模式,因为中国古代讲究男女之大防,男女七岁不能同席,所以除了父母之命之外,你要自择佳偶,你就得偶然相遇,像《西厢记》里面张生走到佛殿上一下子看见莺莺立即魂都掉了,然后就去追求,这是一种常见的模式。但是蒲松龄却把这种一见钟情加上了很深刻的思想内容,赋予了一些教育的意义。《王桂庵》就是这样。王桂庵是一个世家公子,他有一次南游,他坐了一条船,在旁边这条船上有一个姑娘在那儿绣花,王桂庵一看,长得非常漂亮,而且不仅是漂亮,长得有味,王桂庵就吟一首诗,

片段:

“洛阳女儿对门居,才可容颜十五馀。良人欲乐。。。。。。”

马瑞芳:

这个姑娘一听见有人吟诗,抬头一看,低下头继续绣花,王桂庵一看,掏出来一锭黄金,一下子扔到姑娘跟前,这姑娘一看,一锭黄金,拿起来扔回去,毫不在意,王桂庵又掏出一股金钏又扔过去,这姑娘还是不动声色。这时候王桂庵很着急了,因为他看到这个女孩的父亲回来了,他回来发现了怎么办,他正在那儿着急,但是一看那个绣花女已经把那个金钏藏起来了,所以这个一见钟情的这位少女她是美丽的,但是她更是有品质的,有品味的。所以蒲松龄写她不是说她美若天仙,而是说她风姿韵绝,有味,知道自珍,知道自重,绝对不见钱眼开。她看到王桂庵扔黄金,她给他扔回去,但是金钏她认为这是爱情的信物,所以她就给保护起来了。这王桂庵可就着了迷了,他就很后悔,我怎么不赶快跟她把这个婚姻给定下来,因为他刚死了老婆,对方的船已经开走了,撵也撵不上了,王桂庵就傻乎乎地,很痴迷地就雇了一条船,上上下下反复地找,都没有。又过了一年,王桂庵到镇江,突然发现这个地方我怎么来过,他沿着这条他认为熟悉的小路,走进了这个农家小舍,果然看到了那个姑娘,王桂庵就赶快告诉这个姑娘。

片段:

我是滑阳世家子弟,姓王,叫王桂庵。

既是官户人家的子弟,家中早该有贵夫人了,何必到我们这村野茅舍中来。

姑娘,如果不是那天偶然相见,也许我现在真的已经成婚了。姑娘,由此可见我的一片真情。姑娘,我曾发誓,此生定要让这金钏成双成对。

金钏,我一直保留着。王公子,若真心相爱,请向我父母提亲吧。

请姑娘放心,我王桂庵绝不是随便苟合之人。

王公子,我家姓孟,我叫芸娘,爹爹叫孟江篱。

孟姑娘,我记下了。

马瑞芳:

这段特别有意思,大家可能看过一个好莱坞电影《魂断蓝桥》,《魂断蓝桥》里边那个军官柯洛宁和舞蹈演员玛拉两个人一见钟情,最后要去登记结婚了,已经要去登记了,柯洛宁又跑回来问玛拉,你姓什么呀。很多人分析这简直是太妙的一个细节了,但是三百年前我们蒲松龄老头早就写过了。

所以《聊斋志异》写的爱情,它的内容非常丰富,而《聊斋志异》写爱情,它和一般的在它之前的话本小说很不一样,话本小说经常就是写一个故事,写一段悲欢离合,而《聊斋志异》它要写出小说人物的那种心灵美,它要写出小说氛围的诗意美,我们看《聊斋志异》经常发现,《聊斋志异》的小说它简直美得就像一幕一幕的诗剧,像一幅一幅的水彩画。所以写小说容易,能把小说写出诗意的美,这不是每个作家都能够做到的,所以我们讲蒲松龄他写了人鬼之恋,他写了知己之恋,他写了这种一见钟情之恋,而且他写得很美,写得很有思想的教益,所以我们如果把这个《聊斋志异》看完了以后,我们把这个书放在这儿,我们就琢磨琢磨,《聊斋志异》的爱情到底是什么意思,《聊斋志异》的爱情就是写的男女之间心灵的结合,写的为了爱情魂魄相从,为了爱情生的可以死,死的可以生,为了爱情贫富不成其为障碍,特别是像我们刚开始说的人鬼恋,为了爱情还可以只有精神恋爱,就像雪地上永不凋谢的那种纯洁的花朵,所以我们说有了爱情,神仙和鬼魂都可以跑到人间来,而人间有了爱情,它就成了神仙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