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青春文学我得过最重的病,是想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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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7章 幼稚和疯狂也不难为情

晓君和我,先是同学,后是同事。

春天既是发情的时候,也是适宜郊游的好时节。蛰伏了一个冬天的脚步,终于忸怩又坚定地迈出了家门,踩着滚滚而来的春的脉搏,要去看那花花世界了。晓君就是欢呼雀跃着蜂拥而出的人群中的一个,而且可能是跑得最快、笑得最欢的一个。他真是一个轻浮的人。

他和我搭伴出差,办完了公事,就迫不及待地要去玩了。那是一个地处偏远但风景秀美的地方。我们乘当地的旅游小巴车,在乡间泥路上颠簸了一个多小时,终于抵达目的地。门票很便宜,守门的妇女悠闲地嗑着瓜子,善意提醒我们,别跑太远,记得下山。温柔的春风裹挟着馥郁的花香拂面而来,骄阳当空照,灿烂得像孩子的笑脸。我们飞也似地跑了进去,谁也没在意她的提醒。

满目青山,一条溪水不知从何而来,一路或回旋盘桓,或飞流直下。溪水清冽,水底风光历历可视。我们溯流而上,溪岸边处处桃花,朵朵盛开,一簇簇,一丛丛,一片片,连成绯色的云,实在美妙。花丛中自然少不了蝶恋蜂狂,燕舞莺啼。叫桃花岛或者桃花源的景区很多,但是我都觉得没有这一处正宗。

韶光委实美好,只是不容逗留。我提醒晓君,差不多该下山了。晓君说:咱用不着原路返回,翻过山,就是另一个出口,来之前我就看过攻略了。我将信将疑,不过看他态度坚决,觉得多少有几分靠谱儿,也就随他继续上山。不知不觉间,时至傍晚,站在山顶看到的太阳已经比我们低了。可是,脚下的路似乎越走越荒凉,后来干脆就没了。我再次提醒晓君:你确定这里可以下山吗?晓君环顾四野,迟疑地说:应该可以。他说应该可以的时候就是肯定不可以。我果断地做出了原路下山的决定,扭头就往回走。晓君也紧跟着下来了。

下到山底,已经见几抹炊烟升起,最后一缕夕阳也收敛了起来。景区门口空空荡荡,小巴士不见踪影,嗑瓜子的守门阿姨也不知去向。我们直接从栏杆里跳出来。看样子,我们是被遗忘在这个前不着村后不着店的美丽地方了。

之后的事情变得一点都不美丽了。两个一下午都在爬山的青年,集饥渴、劳累于一身,却不得不继续在荒野小路上寻觅落脚的地方。我们斗胆敲响了几户人家的门,还没说清楚来意,就被拒之门外了。估计,两个背着包的大男人怎么看都像是打家劫舍的坏人。有个小姑娘从门缝里看了我们一眼,竟然吓得大呼小叫,我们赶紧识趣地离开了。遭此冷遇之后,我痛批了晓君,他自觉理亏,全盘接受了我的吐槽,默默走在前面,砸响了下一户人家的大门。

天无绝人之路,这句话是真的。一位老大爷终于决定收留我们。老大爷在铁路边值班。那是一条横穿马路的铁轨,火车开来的时候,值班人需要拉响警铃,放下栏杆,挡住络绎的行人。没有火车的时候,就沿着铁轨巡视一番,清除掉调皮的小孩放在铁轨上的石子。老大爷见到我们的时候,竟然没有表现出怀疑和警惕,而是用一口颇标准的普通话告诉我们:你们可以在这里凑合一晚。当时我们的第一反应是想给老大爷下跪。

老大爷是离休工人,本住城里,为了发挥余热,才到这里守路。他说,住这里清静,还不给晚辈们添乱。他还说,他已经不是第一次遇见像我们这样流连忘返的人了。

简陋的值班室里整齐地码放着一叠报纸,桌子上倒置一个大大的手电筒。煤炉里烧有热水。老大爷用热腾腾的馒头和煎饼卷大葱招待我们,还有一瓶自制的黄豆酱。他还破例喝了几口烧酒。他说,喝酒误事,一个人值班是不喝的。晓君一点也不客气,喝了好几杯,而我更喜欢喝碳酸饮料。

晚上,我们跟着老大爷在铁路上巡视了几个来回,打了一会儿牌,看着窗外苍白而沉寂的世界发呆,感受火车开过时脚底微微的颤抖。晓君很开心,觉得这样的体验既难得又新鲜。后来我撑不住,躺到床上睡着了,迷迷糊糊中听见晓君和老大爷叽里咕噜地说个不停。

第二天辞别的时候,老大爷死活不肯收下报酬。晓君一路上都在感叹,世上还是好人多啊。

大三最后一个学期,晓君在市郊一家露天游泳馆谋了一个临时工的差事。他力劝我跟他一起去,理由是:既可以挣钱又可以饱览泳装美女。这两点都不足以让我动心,我只想回家吹吹空调的凉风,享受冰镇碳酸饮料带来的透心凉感觉——待在宿舍真是热疯了。但是,晓君的态度很强硬,而且他告诉我,那是一个地处偏远、风光旖旎的好地方,晚上很安静,你可以随便练习吉他,弹得再难听也不会有人嘲笑。那时候我正对吉他上瘾,虽然技艺粗浅,却乐此不疲。他还说,那地方唯一不缺的就是凉水,随意冲凉;晚上凉风习习,一点儿都不热。

你也许还得带上一床薄毯子,以免晚上着凉。这是他的原话。

我终于被他说动了,于是,我们上路了。

泳池的老板娘是一个胖得实在太过分的中年妇女,她给我们每人发了一条泳裤,并且慷慨地从冰柜里拿出了冷饮。她的举动让我对即将开始的暑期打工生涯产生了美好的憧憬,可事实上,我大错特错了——那是我整个暑假免费吃到的唯一一份冷饮。

泳池的里里外外全由老板娘一个人操持,我很快就见识了她的剽悍。老板是一个沉默寡言的腼腆男人,他只负责躺在二楼的平台上晒太阳。他似乎对眼前的世界失去了足够的兴趣。晓君不怀好意地揣测他对婚姻生活不满,长期处在老板娘的淫威之下,抑郁了。如果运气好,晚上可以在冲凉的时候碰见他,他坐在木椅上,无限惬意又好像无限忧伤。其余时间,他都神出鬼没,不知踪影。

来这里当临时工的可不止晓君和我。在我们之前,已经来了两个高中生,一个短头发,一个长头发,短头发的是高个子,长头发的是矮个子。他们俩站在一起,看上去就是说相声的黄金搭档,可事实上,他们一天不会说上三句话。即便说话,也是两个人窃窃私语,而且言简意赅,嘴唇动不了几下。在我们之后,又来了三个同校但不同系的女生,清一色的长头发。女大学生来了之后,两个高中生更沉默了,他们害羞地躲到一边,尽量减少与大学生碰见的机会。闲暇的时候,他们气定神闲地盯着泳池,一点都不像青少年。

女生们很活跃,她们以三倍甚至更多的价格把泳装卖给顾客,肆无忌惮地讨论某某某的肱二头肌和胸肌看上去多么完美。晓君在阅尽无数泳装美女之后,悄悄告诉我,还是女同学耐看,她们骨子里有股脱俗的气质。之后,闷骚的晓君极尽作秀之能事,企图引起女同学们的注意。傍晚时候,夕阳照在水面,晃晃荡荡,他优雅地躺在水面,轻松地摆出各种造型。他一口气游好几个来回,速度快得惊人。他在水里像一条鱼。只敢在浅水区游弋的女生们发出了惊叹声。

我更钟情于负责所有人吃喝的女厨子。事实上,她也不是纯粹的女厨子,因为她在下午还得负责卖凉粉;有时候人手不够了,她还被安排到门口收费。有好几次,我还看到她在洗老板娘的衣服。不过,大多数时光她还是在厨房度过的,一日三餐,我都能见到她的身影。在我看来,她才是最清纯的姑娘,虽然做着粗重活儿,人却水灵得像林黛玉,但是她比林黛玉更健康。在我看来,她埋头炒菜的样子极富诗情画意。更重要的是,她好像对我有好感,因为我发现她给我盛菜时肉丝总比别人的多!

男人们的主要工作是清理泳池和保护顾客安全,后者可以忽略不计,反正我是从来没碰见过落水的人。清理泳池这件事很费体力,每天一大早就得拖着沉重的水泵把池底的污秽之物吸走,再舀走水面的浮物,然后撒点具有灭菌和沉淀作用的化学制剂。整个过程需要四个人忙活一个小时。之后是早饭时间。女厨子烙的大饼比脸还大,早饭是白米粥加大饼。

下雨天是最惬意的时光,什么事都不用管。我躺在宿舍里,无聊地发呆,或者练习吉他。晓君去女生宿舍调情了,而我钟情的女厨子回家了,见不到她的身影,我有些失落,更何况老板娘做的饭菜实在难以下咽,这让我更加想念女厨子。我把浓浓相思情化作缕缕琴声,希望它百转千回,绕梁不散。可是,我弹吉他的本事一直没长进。吃过晚饭,已经和女生们打得火热的晓君把我拽进了狂欢的队伍。他命令我弹吉他助兴,他已经和女生们跳起了热舞。女生们疯狂起来真是随便又大胆,你很难在她们的热情面前保持冷静,不被她们感染。

毕业之后,晓君天南地北地走了一遭,而我懒得折腾,待在原地,先是读研,然后找工作,经历乏善可陈。有一段时间,我觉得自己在爱情和事业方面的表现一塌糊涂,诸事不顺意,心情非常糟糕,于是跑去找晓君玩。见面倒挺容易的,四个小时的车程。晓君在车站接我,他已经有了一辆黑色小车,来去自由。他说,亲自来车站接人,这对我来说可是破天荒的事情,实在是因为咱俩关系铁。我没有好心情跟他贫嘴,不屑地说:你怎么还这么轻浮?总体来说,他的表现和以前一样不着调。

他住的地方堪称奢华,在寸土寸金的所谓一线城市的城乡接合处,一幢四层别墅,地下室大到足可以进行二对二篮球赛。台球桌在灯光映照下闪闪发光,只有经常使用才会泛出这样的光泽。其他地方却脏乱得可怕。家具摆放的位置都不本分,是一副对世界不满的凌乱样子。当然,这栋别墅的主人不是晓君,是晓君的老板的,与他一起使用这个地方的,楼上楼下一共四个男青年。

晓君问我,想做点什么?如果我知道这个问题的答案,就绝对不会来找他了。当然,他也没有答案,他的生活和他的房间一样凌乱不堪,而且他似乎从没想过整理一下。他带我去吃了他认为很赞的明炉羊肉和油焖肥肠,喝光了三瓶啤酒。之后,我们又开始为接下来干什么而苦恼了。想了一会儿,晓君拨通了电话。他转身去超市买了点东西,而我一直没精打采地坐在座位上。

回到家,屋子里多了三位姑娘,在朦胧的灯光下她们显得很迷人。同屋的男青年也陆续回来了,其中一个男青年高声说:最漂亮的为什么没来?然后姑娘们就把手里的东西砸向他。晓君边开啤酒边和姑娘们说话,听上去大家都很熟悉了。晓君还跟个子最高挑的姑娘聊到了公司的事情,他们应该是同事关系。

在晓君的组织下,游戏渐入高潮。我们先是打牌,输光了身上的衣服之后,开始唱歌跳舞。姑娘和小伙子们好像都疯了,仿佛明天就是世界末日,所以要赶快把剩余的生命挥霍掉。虽然他们把歌唱得鬼哭狼嚎,把舞跳得张牙舞爪,但是大家都如痴如醉。游戏的尺度大到了让人面红耳赤的程度,可是没有人掉链子。只有我的表现一如既往的糟糕,与姑娘们有肌肤之亲的时候,既畏缩又渴望,这再次证明我是一个虚伪的人。

我一直担心会有人敲门指责,因为这屋子实在太吵太闹了,男人和女人的声音混杂在一起,高亢而放肆。

也许是午夜,也许更晚,我的头开始疼了,而且受不了越来越浓重的烟酒气味,就去冲了澡,躺到床上,迷迷糊糊中听到歌声渐歇,人声收敛,喧嚣散场。睡到第二天中午,昏昏沉沉地起来,去外面找吃的。大家还躺在床上,睡姿奇异。回来之后,大家又不知道去了哪里。晓君发来短信,让我四处随意逛逛,他晚上才能回来。

我回到自己的城市没多久,晓君就来看我。他搂着女友的蛮腰出现在我面前的时候,我吃了一惊。原来他女友就是那个个子高挑的姑娘。如果没记错的话,那一晚我狠狠地吃过她的豆腐。我在心里嘀咕:这是什么狗血剧情,晓君现在大方到了连女友都能分享的程度?

后来机缘巧合,晓君和我成了同事。我们因此有机会一起出差,游山玩水,逍遥快活。我是那种外表沉闷内心闷骚的人,而晓君是外表闷骚内心更闷骚的人,因为彼此有共同点,所以要好得可以同穿一条裤子。

那时候,晓君已经结婚,而新娘不是个子高挑的姑娘。婚姻这东西,身在其中的人应该明了它的百般滋味。有天晚上,晓君打电话过来,让我去接他,他酒喝多了,开不了车。我问他在哪里,他说在我们常去的小酒吧。我扶他出来之后,他说想去运河边走走。我只好万般不情愿地陪一个男人在处处荡漾着小资情调的运河边散步,这是多么对不起风月的事情啊。很快,我就发现事情不是酒喝多了这么简单——没走多远,晓君就蹲在岸边的石头上痛哭起来,虽然夜色弥漫,但他狰狞的哭相还是暴露无遗。我不知道发生了什么,只是手足无措地等待他恢复到正常情绪。

我开车把晓君送到家,看着他缓慢地下了车,然后一步一步向小区的楼道里移动,真不知道是应该同情他还是应该鄙视他。他消失在楼道里的身影有几分落寞,没有了往日的生猛和无谓。

第二天,他竟然发了一条酸溜溜的短信,声称给我带来了麻烦,为此向我道歉。

三天后,我们在一起喝酒。菜过五味,酒过三巡,晓君恢复了往日模样,话匣子打开,什么秘密都藏不住。他嬉皮笑脸地说,那晚跟老婆吵架,心情郁闷,于是借酒浇愁,多喝了几杯。我提醒他,还记不记得抱头痛哭这一幕?他直摇头说:快别说了,这种事情想想就觉得荒唐,哎呀,太难为情了!

我举起酒杯,大声说:难为情个屁啊!有什么好难为情的!

我忽然发现自己说话的语气里充满了慷慨和无谓之情。活得真实,即便洋相百出,也强过勉为其难。

无论如何,我还是更喜欢以前那个不知道难为情的晓君,那个幼稚到无知、疯狂到随便的晓君,那个无谓而生猛的晓君。

幼稚和疯狂,是对现世坚硬的不屑一顾,是对诗意的世界怀有向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