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成语词典》对这个成语的解释是:指名分或者名义正当,说话做事就理由充足,有依据。这个故事出自《论语·子路》,原文是,子路曰:“卫君待子而为政,子将奚先?”子曰:“必也正名乎!”子路曰:“有是哉,子之迂也!奚其正?”子曰:“野哉,由也!君子于其所不知,盖阙如也。名不正,则言不顺;言不顺,则事不成;事不成,则礼乐不兴;礼乐不兴,则刑罚不中;刑罚不中,则民无所错手足。故君子名之必可言也,言之必可行也。君子于其言,无所苟而已矣。”意思是说,子路问,卫国的国君如果用了你来帮他治理国家,你第一件要做的是什么事?孔子毫不犹豫地说:那我一定先要正名。让君是君,臣是臣,不能乱套。子路一向有话就说,孔子的七十二门徒中,子路的性格最鲁莽最爽直,他一听老师这么说,就不以为然地说,老师,有这个必要吗?现在是什么世道?你这么说太迂腐、书生气了吧?社会都这样了,为什么要正名呢?子路自以为是地哂笑老师迂腐,孔子着急了,骂子路,你这个学生太粗野了,胆子比见识大。君子对他不熟悉的领域,不会胡乱发言,对他不知道的事情,会保持沉默,你倒好,不懂装懂,乱讲话。
名不正,则言不顺;言不顺,则事不成;事不成,则礼乐不兴;礼乐不兴,则刑罚不中;刑罚不中,则民无所错手足。孔子一口气说了一连串的排比句。所以说,君子说出来的话一定要和自己的身份符合,这样说的话才行通。君子对自己说的话从来不会马马虎虎,说了就忘。中国人维系道德最根本的就是“名”,即名称是也,如“君”与“臣”就是代表主人与仆人的关系。一个人,他只要具备了皇室血统,即使他是个笨蛋,是个白痴,是个正在吃奶的小孩子,都可以当皇上,为人臣子的就应该下跪,就应该尽心尽力地扶持,如果有个人想夺权,自己取而代之,那就是逆臣,在天下人眼里他的话就不好用,因为他不能够名正言顺。一个人如能做到名正言顺,处事就能理直气壮。名,即正名,就是道理在握。有时候指责他人,或者被他人指责,经常用到一个词:你太过分了。仔细想想,“过分”的“分”在哪里?过分与不过分的界限在哪里呢?怎么理解呢?这说明“分”总是有形或无形地存在着,那么我们凭什么判定这或那是一种确定无疑的逾越?虽然不好确定过分与不过分的界限在哪里,但是那种感觉是只可意会不可言传的。
不把事情做绝,给别人留有余地,那就不叫过分,对不对?曾经看过一篇文章,说韩国北部的乡村公路边有很多柿子园,金秋时节正是采摘柿子的季节,当地的农民常常会留一些成熟的柿子在树上,他们说,这是留给喜鹊的食物。经过这里的游客都会觉得不可思议,这时,导游就会给大家讲一个故事:这里是喜鹊的栖息地,每到冬天,喜鹊们都在果树上筑巢过冬。有一年冬天特别冷,下了很大的雪,几百只找不到食物的喜鹊一夜之间都被冻死了。第二年,一种不知名的毛毛虫突然泛滥成灾,那年秋天,果园没有收获到一个柿子。直到这时,人们才想起了那些喜鹊,如果有喜鹊在,就不会发生虫灾了。从那以后,每年秋天收获柿子时,人们都会留下一些柿子,作为喜鹊过冬的食物……做事做人不过分,给别人留有余地,往往就是给自己留下生机和希望。有个词语叫“名分”。“分”和“名”有关。“名”是方圆,“分”就是那方圆的轮廓线。
没有“名”,就不见“分”,过分就无从谈起。所以,孔子那么在乎“名”--“必也正名乎!”他一口气说了几个排比句,最后的结论是:名不正或者不命名,就嘴软、心虚、没章法,弄来弄去,弄不好就让当事人无所措手足--没划出可为不可为的界限,没秩序可依循。要做事,先命名,才可以把握分寸、控制界限,不伤害别人也不被别人伤害,不贸然蹚过那条“分”的界河,否则属于过分了。一个做事过分,效果可想而知,其结果只能令人反感。傅佩荣对“必也正名乎!”这句话解释说,这是孔子为政之道的第一项考虑。政治是管理众人之事,为何会与“正名”有关?这是理解儒家思想的关键之一。原因是:“名”有两种,一是名实,二是名分。就“名实”而言,可以“循名责实”,任何东西皆有名称,如日月星辰,是约定俗成,客观明确的。
如果单单谈到名实,只是分析哲学家的偏好,他们对于任何名词都要先问:“你所谓的××是什么意思?”最后还原到感官经验所能掌握的物质世界。孔子的做法是:特别注意“名分”。暂且抛开抽象的讨论,回归到一个名称所对应的本分。譬如,“君”是名称,他的本分则是“君之道”。“父”是名称,本分则是“父之道”。任何现存的名称,都有“应该”的行为规范,这在人类社会是普遍的现象。譬如,古人谈起“君”,往往以尧、舜、禹、汤的具体表现作为典型的判准,然后期许及要求后代的“君”,也要“像个君”。如果政治能够做到“君像君,臣像臣,父像父,子像子”,也就是孔子所说的“君君、臣臣、父父、子子”,那么人类社会自然稳定和谐,大家各安其位,各尽其责,达到无为而治的境界。凡事都要有“法源”,依法办事,才可维护公共秩序。因此,“正名”可以兼指名实与名分,让自然界与人世间都有清楚的称谓及规范。
对于政冶家而言,则“名分”较为重要,因为人有自由选择的能力,同时也有为非作歹的可能,如何善加约束,则需由“名分”来界定。《左传·成公二年》曾录孔子的话:“唯器与名”不可以假人。如果名分随意加给不适当的人,他就会误用、滥用,造成天下大乱。岳飞一生精忠为国,最后却顶上一个“莫须有”的罪名,屈死风波亭。但现在有些人觉得岳飞迂腐,责难他为什么不执行“将在外,军令有所不受”的古训,进而直捣黄龙,迎接二圣还朝呢?这是站着说话不腰疼,一山不能藏二虎,二圣还朝,谁来做皇帝呢?其结果还不是枉死城中多几个冤魂吗?再者说了,以岳飞所受的教育,他不能在乎忠臣之名。“名正言顺”对他的影响太大了。金牌一到,如皇帝亲临,连续十二道,岳飞受得了吗?让岳飞这样的人不听皇帝的话,搞什么“将在外,军令有所不受”,那岳飞就不是岳飞了!历史上的岳飞也好,袁崇焕也好,尽管他们的遭遇非常悲惨,但他们依然无愧为历史上的真正忠烈之士、真正的男子汉大丈夫,因为他们太知道名正言顺的道理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