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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章 西苕溪

被称为“米癫”的大书法家米芾,他在将近一千年前,顺着一条溪水泛舟游览,在这条溪水边住了一小阵儿,结交了一些人儿,写了一轴诗卷,一不留神成了皇室国宝,代代流传下来。末代皇帝溥仪被赶出宫,去往东北伪满洲国路上,仍不忘随身携带这幅卷轴。小日本彻底败退之后,卷轴流落民间,给一名识货的人在地摊儿上认了出来,以极低的价格当做寻常物件买了,回家打理打理,补一补,捐了故宫博物院。初中时我就痴迷于米芾的行书,一厢情愿地奉他为师父。后来我在一次中国古代精品书画展上,见过这幅卷轴的真迹,昏暗的室内灯光下,我隔着更加昏暗的玻璃陈列柜,一个字、一个字地反复端详。我被震慑良久,仿佛从来没有见过米芾的字。米芾写的这幅卷轴,叫《苕溪诗卷》,共六首五言律诗,连同简短的题跋,共计三百九十四个字,字字珠玑。米芾当年所游览的那条溪水,就是浙江的苕溪。

终于有机会来说说这条溪水。

浙江有八大水系,具体哪八大我没查过,只知道苕溪就是其中一条。苕,读作迢,芦苇的意思,能一口念准的人不多。我第一次读《诗经》,读到“蒹葭苍苍,白露为霜,所谓伊人,在水一方”,我时常想象一幅场景:多年以前,生活还比较原生态的时候,每到秋风萧瑟时节,苕溪两岸芦苇茂盛,芦花飞扬,晨曦泼洒着苕溪,溪上三两个男子撑船捕鱼,溪边一小撮女子浣洗衣物,某男与某女,间或远远地望上一眼,岸上立刻笑声一片,然后溅起一阵白晶晶的水花。我想,苕溪这名字就来自它盛产芦苇,但我更觉得它像是“调戏”的谐音。芦苇有很多用处,例如可以扎扫帚,所以我们那里把扫帚叫苕帚。芦丛还可以供野鸭子生蛋,或者供热爱自由的恋人偷情。我也曾经渴望能在芦苇丛中偷上一次情,可是自我懂事儿以后,苕溪两边逐步现代化,芦苇已经很少了。

根据苕溪在省内流经的区域,它分别被叫做东苕溪、西苕溪、南苕溪、北苕溪和中苕溪,其中西苕溪这段支流,就在我们安吉静静地淌过。苕溪镇,是安吉境内唯独以溪流命名的小镇,它就生长在西苕溪的一边儿,溪岸突然高起五六米,形成悬崖,悬崖上修了条并不宽阔的水泥路,几乎跟苕溪镇一样长。路两旁的小商铺小商店,断断续续缀成排,人们就从四面八方拥过来,在两旁商店的夹道里赶集。站在水泥街上,透过商店与商店的间隙,能够望见赤裸裸的水泥悬崖,以及悬崖下面赤裸裸的溪水。每逢旱季,溪水会变浅,露出溪床,溪床上满是卵石,卵石缝里偶尔看得见晒干的小鱼小蟹。

镇上有一座体态十分庞大的山,在相距西苕溪百来米处凭空立起,睥睨众生。我不记得它有什么独特的名字,因为西苕溪中学就建在它脚下,真正的依山傍水,大家都叫它“后山”。后山是一座“血色之山”,山上随处可见烈士坟墓,大多日久失修,有的单身,有的连体,有的已经坍塌,有的简单树一块石碑,有名有姓,却不知来头。我们这些住校生,宿舍就建在后山的半山腰,我们每天清早,沿着青石阶从山腰走下来,去上早自习,每天夜里上完晚自习,再沿着青石阶走到山腰的宿舍。一开始穿过坟堆,会瘆得慌,走多了,也就习以为常了。胆子大些的男生,走着走着,会突然狗一样窜到某个坟边撒泡尿,尿完,抖落一下小鸡巴,冲我们胜利地笑笑,一脸的幸福样。那些坟堆被我们走过无数次,但我们从没想过坟墓里埋的都是谁。有一回,历史老师给我们讲近代革命史,讲了一半儿,突然说,我们爬后山去,然后带我们在坟堆里胡乱穿梭行走。历史老师说,你们知道么,这里埋着的全是国民党,在过去很多时候,因为内忧外患而壮烈死去的国民党,实际上比共产党多得多。历史老师还说,后山甚至还埋着唯一的一位安吉将军胡宗南。我吃不准历史老师的话有什么依据,但是给我的印象极其深刻。我喜欢这个老师诡异的讲课方式,他时常让我恍惚觉得像在念民国时期的北大清华,而不是乏善可陈的高中,他让我对后山充满遐想,乃至给我之后的整个高中生活抹上一层神秘色彩。可惜他只教了我们最初的一个学期,就被调往别的学校了。

我在经历了那个充满烦躁、郁闷和幻想的暑假之后,脑袋里装着一星半点预先自学的高中课程内容,终于走进了西苕溪中学。我完全不知道迎接我的未来是什么,我感到兴奋和颤抖,偶尔不知所措,仿佛后来第一次进入姑娘的身体。时不时地,我会想起虞俪对我说的那句话:“海生,你将来的目标!”

我姐替我考虑得更周全一些。在我正式去学校报到前,她给家里写信,另外附了一页纸,单独写给我。我姐让我做三件事儿。

第一件事儿,去找她的恋人金竺,她说高中不比初中,人心更险恶,关系更复杂,林子大了什么鸟都有,我瘦小孱弱,需要一个靠山,便于紧要时解决学习之外的突发事件,以免受人欺负,等等。总之,我姐把高中校园形容得像个少年犯囚禁所,令我心惊胆寒。

我姐让我做的第二件事儿,是暂且放下七情六欲,一心向善,专注于学习,目标锁定三年之后的全国重点大学,以弥补她的终身遗憾。我姐说,我情感太充沛,容易被一切美好的事物尤其美好的姑娘吸引,但是好景不长在,女人是祸水,对于我来说,女人最大的隐患,就是败坏我的学业,令我万劫不复,她不希望我阴沟里翻船,一失足成千古恨。我姐在叮嘱我这件事儿的时候,动用了几乎所有最严重的词语,我仿佛看见眼前一片刀光剑影,血肉横飞。我姐说,我知道你古龙看多了,总想自己也像楚留香、李寻欢似的风流倜傥,但是你要懂得,男人最最牛屄的风流倜傥,并非死乞白赖主动讨女孩子欢心,而是努力让自己变得强大,然后让女孩子吵着闹着来讨你欢心。我觉得这是我姐对我说过的所有名言中,最经典的一句话,它对我产生的影响力,几乎可以持续到我死去,但唯独没有影响到我当时。

第三件事儿,我姐告诫我说,侯门一入深似海,据说高中时代学业繁重,高手如云,你再想做到门门功课出类拔萃,恐怕绝非易事,并且从长远看,门门功课领先,很有可能意味着今后处处平庸,因此当你觉得疲惫,觉得扛不住,只要大部分功课不落后别人太远就成,但无论如何总得有一门功课领先于所有人,最好领先到令人不可思议的地步,好比中国乒乓球领先于世界一切国家那样。我姐说,至于哪门功课领先,看你自己造化吧,也许是语文,也许是英文,也有可能咸鱼翻身,是你从来不曾热爱过的数理化,这个不重要,重要的是,你要跟这门功课的老师搞好关系,好到让老师以你为荣,让其他同学羡慕嫉妒恨,其中的道理一时说不清楚,总之一定对你有用,切记切记。

我把我姐的这封信,仔仔细细读了好几遍,然后像锦囊一样揣在心里,像紧箍一样套在头上,然后我去镇上寻找金竺。

我第一次去金竺家的时候,他妈说他出去了。我问,他去哪了,他妈说可能是桌球房,也可能是电子游戏厅,说不好。我天生对桌球和电子游戏没什么兴趣,尤其受不了那种乌七八糟的气氛,因此我那天没有继续去找金竺,我在他家假意等了十来分钟,就走了。第二天我再去,遇到金竺正在家,他一身篮球背心,沙滩短裤,正在客厅里哗啦哗啦抻一副弹簧拉力器。金竺见了我,放下拉力器,说,你姐给我写信了,说你快入学了,她怕人欺负你,让我罩着你,她说会让你来找我,但我不知道你什么时候来找我,昨天你来的时候,我跟几个兄弟打牌去了,我妈说你今天没准儿还会来,我就一直在家等你。金竺觉得太热,他一边脱下身上的篮球背心,露出坚实漂亮的胸大肌,一边问我准备好迎接新生活没有。我说新生活倒没什么,问题是,你开学就离开西苕溪了,你怎么罩着我。金竺说,这不用你费神,都安排好了,等你一开学,自然会有人去你班级找你,假如我走得晚,我也会去看你一次,此后就算你求着别人欺负你,也没人敢碰你一根手指头了。金竺说完,又举起拉力器,背对着我,两臂向前伸平,然后分别往左右两边使劲拉,拉力器的五根弹簧“嘣”的一声被抻开,像一束兰州拉面。金竺停滞一两秒钟,两臂再突然合拢,然后再抻开,再合拢,拉力器一开一合之间,我看到金竺的背阔肌,仿佛小丘陵似的伸缩起伏,充满遒劲的力量,在我这种豆芽型的十多岁仔子看来,能羡慕死人。

我其实很早就认识金竺了,他追我姐追了一个漫长的岁月。

我一度认为,如今的小学生和初中生,比我们那一辈儿要早熟很多。我曾经跟几个刚念中学的小屁孩儿聊天,发觉他们很早就懂得如何使用避孕套。他们还懂得,除了使用避孕套,在什么情况下采取何种体位、在何种生理状况下,能起到比戴避孕套更安全的效果。这些他们眼中的常识,在我们那会儿看来,是相当高深和神秘的学问,跟灵魂是否存在、天上是否有天堂、地下是否有地狱一样,全都无处探访得知。后来我认为,所谓的早熟,准确地说,也许仅仅是性早熟。早熟并不意味着早恋,早早懂得性交,并不等同于懂得恋爱。在心智的开化过程中,我们那一辈儿也许更加民风淳朴,更加天性趋向发乎情止乎礼,在很大程度上,对异性的爱慕更加接近恋爱本身,而不是简单地模仿大人掏小鸡鸡,所以才是真正意义上的早恋。

在金竺追我姐的漫长岁月里,我姐不断地还有其他男生追,金竺也不断有其他女生追。我姐对一切男生的讨好都表现冷漠,在我看来,对金竺也一样。金竺就是在这样的冷漠中,也视其他女生对他的讨好而不顾,扎扎实实地追我姐,足足追了四五年,从俩人都发育不完全,追到俩人都发育完全。单从这一点看,我推测出一条简单的定律:女A被男B、男C、男D等无数男生追,但没追上;男A被女B、女C、女D等无数女生追,也没追上;此时,男A若转而追女A,则女A早晚难逃情网,反之亦然。这条简单的追求定律,在我此后的观察和经历中,曾被反复证实。可惜的是,这条定律金竺先是守住了,后来又亲手把它给毁了。

我、我姐、金竺,算起来都是校友,我比我姐低两届,我姐比金竺低两届,但金竺从没跟我们在同一所学校真正待过。最开始,金竺念初中,他所念的分校就在我家附近,步行来去两分钟。后来我念这所分校时,总趁着下课时间蹿回家喝水,听到上课铃声响起,我就往学校跑,等我坐在教室的座位上,铃声往往还没停止。我想,金竺就是那一年开始,耗上我姐的。那会儿,我跟我姐都还在念小学,我四年级,我姐六年级。我姐女大十八变,并且变得极快,小学还没毕业,她已经变到了一米六。我姐常说我越长越还童,去年还到她眉毛,今年却只到她耳根,明年得到她肩膀了。我们一天隔着一天,中午从学校走半个钟头的山路,回家吃饭,然后再走路去上学,另一天就带饭盒。金竺很快摸清规律,午休时跟几个同学一块儿,常在我家门口戏耍,熟了以后,索性来我家待上片刻,等我跟我姐吃完饭走了,他也随即离开。金竺时不时会帮我妈做点事儿,例如拎桶水、抱捆柴什么的,但更多时候是给我家惹点祸。他有两回踢皮球,踢碎了我家的窗玻璃。最惹我老妈气恼的一回,他拿弹弓当场击毙了我家的一只生蛋老母鸡,我妈查出是他干的,直接冲到学校,扇了他两个大巴掌。我姐说,金竺是个四肢发达、头脑简单的家伙。现在想来,他头脑一点也不简单,他或许压根儿就是存心的,因为他每在我家闯一次祸,就会引起我姐的一次注意。我姐骂他头脑简单,正是深刻注意他的结果。

我不得不说金竺很帅,只是那会儿对于男生的帅,我还不知道如何形容,唯一的方法是找个参照。那时候,刘张郭黎“四大天王”已经火热开了,比“四大天王”稍逊一筹二筹的各种小天王、小天后,简直多如牛毛,数不胜数。我想,我们真不知是倒霉还是走运,世界居然就是从我们这一辈儿开始,变成了一个轻浮的东西,好像一个灿烂的气球,一直往上升腾,却永远飞不高,飞不远。有一天我对我姐说,你有没有觉得金竺长得很像何家劲。我以为我姐会吃惊一下,或者琢磨一下,没想到她说,我早就觉得他像何家劲,但是比何家劲帅一点。我说,那你怎么从没跟我讲过。我姐轻描淡写地说,有什么好讲的,像就像呗,一个四肢发达、头脑简单的二流子而已。但是那天开始,我觉得我姐并不讨厌金竺,我们可能一直都让她给唬了。我开始揣测我姐对金竺的真实感觉。

我姐刚上初中时,金竺已经转到了另一个校区念初三。等到我姐也进入那个校区,金竺已经初中毕业,在西苕溪中学念高中了。总之在我姐去上海之前,他们长时间玩着猫和老鼠的游戏。那几年里,我平常很少再看到金竺。周末他偶尔会来,每逢寒假暑假,他来得很频繁,几乎是隔三差五,时不时给我们带点儿小礼物。他每次来,我姐基本对他都是爱搭不理,要不就是黑着脸,要不就是闷头写作业,更年期似的,吃不准在想些什么。因此大多数时候,金竺都在跟我玩儿,我的游泳就是他在某个暑假教会我的,我的健身启蒙知识,也是他在另一个暑假传授我的。我甚至想,金竺到底是来找我姐,还是来找我的?在这些年里面,他俩到底算怎么回事儿?

我姐在确定要去上海的那一个暑假,也就是她初三毕业那个学期,脾气变得异常暴躁,她动不动就对我一顿吼,跟我老爸老妈说话,也时常无礼。她不发脾气的时候,就一个人坐在那里看书,或者在一本橘色的本子上,成天写啊写,什么事儿也不干,一脸的苦大仇深。我对我爸妈说,我姐越来越过分了,谁都不放在眼里,真当自己是西太后了。我爸妈说,你姐要离开家去上海了,心理压力大,你是男孩子,就让着她点儿,以后你去上海读大学,还得她照顾呢。我觉得我爸妈言之有理,但我实在不觉得去上海有什么可烦躁的,我觉得其中必定另有蹊跷。

我的疑心难以遏制,我想在我姐去上海之前,彻底解开这个谜底。

我终于等到她出去,参加她同学为她组织的送别聚会。我像个贼一样溜到她房间,然后我走到她床头,小心翼翼地打量她枕边那一堆物件,那里整整齐齐码着一摞书,最上面一本是小仲马的《茶花女》,书边搁着几件礼物,都是金竺在不同时间送她的,其中最显眼的一件是一只发音盒,打开之后会唱“Happy Brithday To You”,两个小人儿伴着音乐在中间跳交谊舞。那些书和礼物我没敢乱翻,我生怕我姐在什么不显眼的地方做了记号。我一眼认出那个橘色的本子,就压在那一摞书的最底下,虽然只露出一条脊背,但是我已经觊觎过无数次,熟悉得不能再熟悉了。我轻轻地使劲儿,仔仔细细撬起压在上面的书,然后把本子抽了出来。我没在我姐的房间逗留,我拿着本子躲进我自己房间。我知道我有一个相对充裕的时间来阅读它。

我姐的字写得十分急躁,就像她当时的脾气,但是很有章法,很好识别,我走马观花,读得相当顺畅。我不知道这算不算她的日记,因为并没有使用我所知道的日记格式。她偶尔在某个角落记一个数字日期,表示从那里开始是这一天写的,但内容却是连续不断地接下去,仿佛整本东西早已预先构思好,在一个完整的时间内一气呵成。满纸可见“金竺”这个名字,或者简称为“竺”。我姐有时候用第二人称写,有时候变成第三人称,有时候满腹怨言,更多时候是柔情似水。我恍恍惚惚,感觉自己在读一本明清言情小说。我想我读了总有半个钟头,简单归纳,我姐自始至终就没讨厌过金竺,她一直都迷恋他,甚至很难说他俩谁更迷恋谁。我突然明白,令我姐感到烦躁的是,这么多年猫和老鼠的游戏,眼瞅着就要因为天各一方而化作乌有,我姐和金竺几乎都为之手足无措,唯一的共同期待是,金竺有朝一日能考到上海去,只有这样,猫才用不着没完没了地再去追逐老鼠。我姐说,她乐意再等金竺很多年,就像她已经等过的那样。

我翻完整个橘色本子,重新溜进我姐的房间,把本子塞回原处,小心检查一遍,确信很难一眼看出破绽了,这才悄然离开。一个多年的秘密,竟在顷刻之间被我破解,我陡然有一种成就和愧疚参半的怪异感受,好比盗窃了一堆宝藏,同时又摧毁了一只古墓。我什么都明白了,唯独觉得不可思议的是,一个人在另一个人面前,居然可以既在表面上高到云霄里,高到不可一世,又在内心深处低到尘埃里,低到一文不值,我姐她是怎么做到的?

我姐继续地苦大仇深,我继续装作对一切都一无所知。这种状态很别扭,一直持续到我姐离家的前一天。

我姐冷不丁跟我说:“生,今天陪我去一趟金竺家吧!”

“啊?去金竺家干嘛?”我故作惊讶,随即发觉是真的惊讶,“你不是很讨厌他吗?再说你明天就要走了。”

“正因为明天就走了,我才要去一趟,我有事儿跟他说。”

“他前天来的时候,你没跟他说么?”

“忘说了。还是去一趟吧,但是他家我没去过,所以找你做个伴。”

于是那天下午,我跟我姐第一次来到金竺家,才知道他原来是个富家子弟。他家是镇上一幢三层的楼房,占地很大,装潢富丽,那时候的我,猛然走进这样的房子,一时无比局促。楼房四周砌了一人多高的围墙,装了大铁门,令整个住宅显得盛气凌人,不可侵犯。那天只有金竺一个人在家,这让我又开始怀疑,我姐跟他是不是早就约好的。我们在一楼大客厅里说了会儿话,打了会儿“超级玛丽”,然后金竺对我说,你先自己玩会儿游戏,我跟你姐谈点事情。接着,他们俩就把我一个人撂在客厅,自己上了二楼,或者三楼,也许是另一个客厅,也许是某一间卧室,我不清楚。我以为他们很快就会下来,事实上过了很久很久,夏日的黄昏几乎到来,我才听到下楼的脚步声。我在等待他们的时候,自己琢磨着换了好几盘游戏卡带,我打完了“超级玛丽”打“魂斗罗”,打完了“魂斗罗”打“俄罗斯方块”,我的游戏水平实在太烂,玩到后来兴致索然,就看起电视来。我不知道我姐有什么重大问题要跟金竺探讨这么久,我更不知道除了聊天,那天下午他俩还做了些什么,这成了一个永久的谜,我想司马迁在撰写《史记》的时候,写到这种私密情节,也遇到过类似的困惑。

骑车回家的路上,我姐一反常态,显得神清气爽,仿佛历经磨难之后,云开雾散,非常自在。

我问我姐:“你们聊了这么久,都聊了些什么啊,我等你等得都快疯掉了。”

我姐沉吟了好一会儿,却并没正面回答我,她说:“生,你知道吗,其实我喜欢金竺很久了,具体什么时候开始的,我也说不上来,总之在这几年里,除他以外,我几乎没正眼看过其他男生。”

我说:“那他喜欢你吗?”

我姐说:“我相信我在他心里,也比其他女生重要得多。以后你会知道,并不是所有男生都能执著那么久地追一个女生。”

我问:“那你今天跟他讲了这些吗?”

我姐说:“要讲的倒不是这些。他前天来过我们家之后,这两天我自己好好想了想,我觉得我已经想得很清楚,今天主要为了让他也彻底明白,明天我就走了,我跟他之间,今后只有两种选择,不会存在第三种,一种是分手,从此老死不相往来,一种就是他努努力,明年高考能够考到上海来,任何一所大学都行,只有这样,我和他才有可能在一块儿。”

“那他怎么看呢?”

“他说他一定会尽最大努力,跟我在一起。所以我今天很开心,冲他这句话,我愿意再等他两年、三年,甚至再久一些。”

“有情人终成眷属。”我突然说了一句屁话。

“但是,我同时又感到信心不足。”我姐叹了口气,“你并不知道,金竺的学习成绩事实上很一般,顶多中游吧,他能进西苕溪中学,也是通过关系走的后门,因此他将来未必能考上大学,更别说上海的大学了,这只能看他自己的造化吧。另外,我今天也警告了他,我不希望他总是打架,校内打,校外也打,他在这方面太争强好胜。别看他来我们家挺好的,他在西苕溪中学,跟个黑帮老大似的,成天教训这个、教训那个,很多同学都畏惧他,就连老师也基本拿他没招。他以此为荣,在我看来却无比幼稚。我今天跟他说,会打架永远不会给心爱的人带来安全感,永远不打架才是真正的安全感。我真的希望他能听进我的话。”

那天我跟我姐就这样一路聊到家,其中大部分时间都是她在说,我在听。那是我们头一回聊她的感情世界。我再也不因为偷看了她的橘色本子感到心虚了,我姐主动把她隐藏了许久的窝心话,用这种最扼要的方式,一股脑儿亲口告诉了我,仿佛亲手开启了一坛贮藏多年的女儿红,让我喝个透彻,而这坛酒,却是我在某一天已经偷着尝过的。我姐竟然忘了,在她因为打架而劝诫过金竺之后,仅仅隔了两年,她就让我去找金竺,希望金竺在西苕溪中学尚存的一丝淫威,能够像手电一样,一路照亮着我。我说“尚存”,是因为我姐的担忧一点没错,金竺那年的高考失利,果然没能考上大学。他决定高复一年,继续再考。因此当我考进西苕溪中学,金竺已经转到县城的一所学校,去读高复班了。

我找过金竺之后,从他家离开时,他又叫住我,把他那副拉力器送给了我。金竺说,你也好好练练吧,不必练成我这样,李小龙那样就行了,远水解不了近渴的时候,用得上。

我怀揣着莫名的兴奋与颤抖,把住宿用品连同虞俪送给我的那个将来的目标,一起打包,入学西苕溪中学。但是第一天上课我就浑身不适应,每个老师所讲的第一堂课,都跟我预先自学的似是而非,我基本听不懂。我感到恐慌,觉得孤独,我谁都不认识,谁都不屌我,我顿时之间仿佛成了卡夫卡《变形记》里的瓢虫。整整一天,我最想做的只有一件事儿,我他妈想回家,我那天不想住在学校宿舍。

最后一堂给我们上课的,是数学老师,戴一副四四方方的金丝边眼镜,笑起来阴阴的,淫淫的,露出一口高高低低的麻牙,跟数学课本身一样讨厌。下课铃声响过好一会儿,麻牙老师才依依不舍地宣布下课,教室里顿时喧闹起来。我正准备收拾书包回家,教室门口忽地闯进两个男生,一个黑壮,小平头,一个白胖,小中分,看着都非善类,都不太像是学生。

我听到黑壮的那位,询问坐在最靠门边的一位女同学:“海生是哪个?”我的心一紧,那位女同学惊恐地摇了摇头。接着白胖的那位又冲喧闹的教室嚷道:“海生是哪个?”我的心再一紧,只好故作镇静地举了一下手,说:“我就是!”他们俩看到了我,同时走过来。白胖的那位拍了下我肩膀,笑道:“原来你就坐在第一排。我叫张彪,金竺的兄弟,就在三楼的高三一班。”然后黑壮的那位也拍了下我肩膀,说:“我叫大熊。以后有什么事儿随时上来找我们。”在他们俩飘然离去的时候,我低头继续整理书包,我仿佛感到有一群异样的目光,像一束针一样刺在我的脊梁上。后来我知道,高三一班不是最优秀的毕业班,而是俗称的垃圾班。在西苕溪中学,班级优劣是反过来排序的,算是给所有差等生一个台阶下。

暂时逃离了住校生活的那天晚上,蛙声四起,蚊蝇乱飞。

我趴在房间的小书桌上,给我姐回了封信。我跟我姐说,你嘱咐的第一件事儿,我已经照办了,金竺替我安排了两个保镖,今天开学第一天就来找过我了,都长得惊心动魄,看着就像是要出事儿的样子,我不太喜欢,因此套用你曾经对金竺说过的那句话,我觉得最安全的并不是出了事儿之后有人罩着你,而是根本不出事儿。西苕溪中学虽然没有水木清华的雅韵,但是看着也似乎不像波谲云诡之地,未来的三年里,我还是尽量不惹事儿吧。你嘱咐的第三件事儿,我会尽量做到,现在唯一可以确定的是,数学老师恐怕不是能够轻易被男生取悦的货色,物理和化学一贯不是我的强项,也许最终有前景的依然是文科,只是所有的文科老师,尤其语文老师,今天都迟迟没有露脸。至于你说的第二件事儿,我认真琢磨过,根据我的理论,最好的办法也许不是孔子说的“不近可欲”,人心再硬,也硬不过人性,何况都在一个班级、一个校园,我没法做到不跟漂亮女生接近,我觉得最好的办法或许是,用一个更大的诱惑来抵制一堆小诱惑。因此,我现在想拜托你一件事儿,请你把我另附的这封信转交给虞俪,并请她给我回信,我希望虞俪就是我更大的那个诱惑,她会激励我度过这艰难的三年高中,就像吊在拉货毛驴脑袋前面的那根胡萝卜。

我姐一周之后就给我单独寄来了回信,她说她已经把我写给虞俪的那封信转交给了她。作为回报,我姐希望我能够在金竺每周回家的时候,时常去看看他,偶尔替她转交一下很容易寄丢的重要信件。

最大的遗憾是,我在我姐的信封里,并没有看到虞俪给我的回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