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文化思棠心语(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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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2章 加快公共卫生体系建设,促进卫生事业全面发展(1)

(2003年10月22日)

总结前半年全省防治“非典”的斗争,有五条基本经验。

一是建立了统一高效的指挥体系,各部门积极配合,落实责任制。中共甘肃省委、省政府审时度势,及时成立了由省长陆浩同志为组长,省委、省政府分管领导为副组长,省直有关部门、中央在兰单位、驻兰部队负责同志为成员的“非典”防治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9个工作组。领导小组成立以后,召开了十几次领导小组会议,研究部署全省“非典”防治工作。全省各级也都成立了“非典”防治工作领导机构,形成了从省到乡、统一协调的指挥体系。

各级党政主要负责同志亲自抓,负总责,层层落实责任制。在“非典”防治工作中,各级政府强化行政行为,及时调整财政支出结构,增加经费投入,省、市(州、地)财政共投入9600万元用于“非典”防治。社会各界纷纷捐款捐物,全省共收到捐款4027.57万元,还收到了一大批捐赠物资,有力地支持了重点地区和关键环节,为防治“非典”工作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二是建立了条块结合、以块为主的属地化防治格局,开展群防群控。为了避免出现责任不清、政令不畅、指挥不灵等问题,使防治工作紧张有序地进行,省上明确提出了“非典”防治工作属地化管理原则。要求所有在甘的企事业单位、部队和行政机关不分隶属关系,在“非典”防治工作中一律由当地党委、政府统一指挥领导,医疗卫生资源统一调配。从城市到乡村,从企业到机关,从社区到校园,全省各界群众识大体、顾大局,自觉履行公民义务,积极投身于防治“非典”战役之中,为各级政府出谋划策,提供信息。每个村、每个社区、每个单位都积极行动起来,有专人负责“非典”防治工作,群策群力、群防群控,打响了一场抗击“非典”的人民战争。

三是将“非典”防治纳入法制化管理轨道,坚持依法防治、依法行政。各级政府和卫生监督、工商、物价、药监、公安等部门认真履行法律法规赋予的职责,依法行政、依法办事,保证了各项防治工作有序进行。通过加大执法力度,严厉打击各种扰乱社会秩序和市场秩序的违法犯罪活动,为做好防治工作创造了良好的社会环境。省“非典”防治工作领导小组及有关部门按照《传染病防治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等法律法规的要求,先后制发和修订了《“非典”防治预案》等近80个规范性文件,卫生监督部门强化执法监督检查,保证了隔离、消毒、体检、健康申报、设置发热门诊和定点医院等一系列防治措施的顺利实施。

四是以农村为重点,加强疫情监测和病人救治,切断疫病传播途径。全省各地紧紧依靠科学,坚持“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早治疗和就地隔离、就地观察、就地治疗”的原则,把非典型性肺炎作为甲类传染病进行管理,完善疫情监测和报告网络,严密监控疫情。针对甘肃省“非典”疫情的特点,全省在铁路、民航、公路、医院、学校等重点部位和关键环节构筑了严密的防范网络,共设立484个检疫站和537个留验站,对返乡民工、返乡学生和出差人员进行全天候检疫。各级卫生行政部门成立了“非典”疫情处理队伍和临床救治队伍,把疫情监测关口前移,对密切接触者及大量原因不明发热病人进行了及时追踪调查和隔离留观。运用甘肃省鼠疫防治工作中积累的经验,培训全省专业技术骨干,进行规范的疫情预防控制和个人防护,收到了很好的成效。定西地区利用中西医结合等手段,实施严密的流行病学调查、隔离、消毒等措施,成功地救治了“非典”危重病人,防止了疫情扩散蔓延。

五是信息公开,政策透明,广泛深入地开展了宣传教育和爱国卫生运动。随着信息技术的发展,信息传播迅速、渠道广泛,群众的知情参与和监督意识越来越强。我们及时通过新闻媒体宣传党和政府的防治工作方针、政策和措施,及时公布疫情,分析疫情趋势,维护了党和政府对人民高度负责的形象,引导广大人民群众破除迷信,消除恐慌心理,革除生活陋习,形成良好的卫生习惯。同时,大搞群众性爱国卫生运动,清除卫生死角,城乡面貌焕然一新。

在肯定成绩的同时,我们也应清醒地看到甘肃省防治“非典”中存在的薄弱环节和突出问题,主要表现为:在“非典”疫情发生初期,我们对“非典”的危害性认识不足,没有意识到“非典”对人们的生活和社会经济发展等领域会造成如此重大的冲击和损害;各级疾病控制和医疗救治机构设备落后,仓促设置的发热门诊和传染病房条件简陋,难以起到有效的隔离效果,消毒剂、呼吸机、隔离服等配备不足;没有形成科学有效的紧急疫情处理机制,正常的社会秩序被打乱,一度引起社会恐慌,影响到群众正常的工作、学习和生活;一些地方反应过度,公路被挖断,外地返乡人员一律不让进村;许多地方把隔离期限改为21天,有的甚至达28天;对公共场所、交通工具消毒过频过滥,消毒方法不科学等。这些问题需要引起各级政府的高度重视,在今后防治“非典”工作中引以为戒。

一、统筹规划,分步实施,全面加强公共卫生体系建设

公共卫生建设是一项社会系统工程,是通过社会共同努力,改善环境卫生条件,培养良好卫生习惯和文明生活方式,提供医疗卫生服务,达到预防疾病、延长人的寿命、促进人民身体健康的目的。公共卫生工作对政治、经济及社会生活起着巨大的支撑作用,对维护人民群众生命健康、维护社会安定有着无法替代的作用,这次全国发生的“非典”疫情更加证明了公共卫生工作的重要性。

胡锦涛总书记、温家宝总理在全国防治“非典”工作会议上强调指出,要把公共卫生建设作为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坚持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的具体行动;要注重经济社会协调发展、城乡协调发展、地区协调发展、人与自然协调发展;注重政府的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职能,提高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水平;要坚持以人为本,注重改善人民的物质、文化生活和健康水平;公共卫生建设要坚持统筹规划、因地制宜,增加投入、健全体系,改革体制、整合资源,城乡兼顾、重在农村的方针。各级党委、政府要认真学习和领会总书记和总理的讲话,想方设法抓好公共卫生工作。

(一)要正视甘肃省公共卫生工作的成绩和困难

多年来,甘肃省坚持预防为主的卫生工作方针,通过实施预防接种、健康教育、病区改水和爱国卫生运动,推广食盐加碘和加硒等,一些严重危害人民健康的传染病、地方病和寄生虫病基本得到有效控制,为全省经济社会各项事业的健康发展起到了积极的保障作用。但是,由于受自然条件和经济发展水平等因素的制约,甘肃省公共卫生工作还存在较多困难和问题。一是疾病控制形势严峻,乙肝、痢疾、霍乱等传染病发病率一直处在全国前列,结核病、性病、艾滋病发病率明显上升,职业中毒、鼠药和农药等造成的群体性中毒事件不断发生,慢性非传染性疾病发病率上升,已成为城乡居民的主要死因;二是公共卫生投入严重不足,大多数县、乡公共卫生机构没有工作经费,乡村防保人员的报酬得不到落实;三是突发公共卫生应急体系不健全,农村公共卫生体系十分薄弱;四是各级疾病控制、卫生监督和医疗救治机构设备落后,技术力量严重不足,与现实需要存在较大差距。

(二)明确目标,突出重点,全面加强甘肃省公共卫生体系建设

根据中央关于今后我国公共卫生建设的精神和原则,甘肃省公共卫生体系建设总的目标是:用3年左右的时间,建立健全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机制、疾病预防控制体系和卫生执法监督体系;用更长一段时间,完善农村初级卫生保健体系、城市基本医疗服务体系、环境卫生体系和财政经费保障体系。各级政府应把疾病控制、卫生监督、爱国卫生、健康教育等公共卫生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政府领导同志要主动了解和听取卫生部门的意见和呼声,解决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困难。要逐步增加卫生投入并主要用于公共卫生事业和农村医疗卫生工作,保证各级疾病控制机构和卫生监督机构必需的工作经费。要加大对贫困地区和少数民族地区公共卫生体系建设的扶持力度,贫困县项目配套资金确有困难的,计划、财政部门要给予适当支持。

下面我就加强全省四个体系建设讲几点意见:

1.经过3年左右的时间,建成功能完善、职能明确、设施齐全、人员素质较高、能够适应工作需要的疾病预防控制体系。

全省疾病预防控制体系建设当务之急是通过明确职能、落实责任、深化改革、优化队伍、定员定编和保障经费等措施,尽快提高各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的能力。

首先,要加快国债疾控项目建设,保质保量完成建设任务。全省66个国债项目单位除了省疾控中心在2004年底建成,其余65个必须在2004年6月底以前全部竣工并交付使用。各级政府要按国家的有关规定无偿划拨建设土地,完成配套任务。由省计委列建的18个县疾病控制中心要尽快开工,2004年8月底以前全部建成交付使用。兰州、金昌、嘉峪关三市的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应由当地政府负责改造建设,并在2004年底以前完成。其余未列建的13个县级疾控中心,由省计委、省卫生厅会同当地政府在两年内完成改建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