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刘先生认为,既然秦可卿出身那么寒微,为什么秦可卿在贾府中心理上没有丝毫自卑感?为什么成了贾母“重孙媳妇中第一个得意之人”?贾府“上上下下一双富贵眼”,为什么都对她恭敬有加?
对于刘先生的疑问,我们是不是也可以这样来反问:为什么说出身寒微的人,就一定要自卑?就不能成为出色的人?“得意之人”?照小说上的描写,秦可卿既长得袅娜风流,又孝顺长辈,与平辈“和睦亲密”,对下一辈“素日慈爱”,甚至对家中仆从老小也“素日怜贫惜贱、爱老慈幼”,自然在贾母眼中便成为“重孙媳妇中第一个得意之人”。再说,贾府现在的“重孙媳妇”也没有两个人,秦可卿是“第一个得意之人”,将来可能还有第二、第三个。贾府虽然“上上下下一双富贵眼”,但贾母都十分称赏的人,再加上秦可卿本身确实也很出色,贾府的其他人对她“恭敬有加”,也就十分自然了。
3.秦可卿卧房里的摆设,如唐伯虎所画的《海棠春睡图》;武则天用过的宝镜;赵飞燕立着舞过的金盘;安禄山掷过伤了太真乳的木瓜;还有寿昌公主卧过的榻,同昌公主制的联珠帐,等等,都在暗示秦可卿身份的无比高贵,而绝不是仅仅暗示她的淫荡。
作者在这里列举了一连串与历史上最有名的风流韵事密切相关的奇珍异宝,其实这是运用夸张的手法,渲染、夸耀秦可卿卧室的豪华、香艳,暗示秦可卿人品的风流。这与小说中描写她“擅风情、秉月貌”、“性格风流”等一脉相通,都是为了暗示她的淫荡。
4.秦可卿临死前在梦中向凤姐所说的话,绝非出身寒微的人所能说出。只有经过了抄家之痛的人,才能说出这种经验。
秦可卿出身寒微,早先被养生堂收养,后被秦业抱养,命运坎坷,虽然年轻但人生阅历丰富。临死前向凤姐托梦,说明她比一直“身在此山中”养尊处优的贾府中人看得更远,更有识见。
5.刘心武先生认为,秦可卿死时,北静王亲自祭奠。贾蓉不过是捐了个官儿,怎么能有这么大的面子?而等到宁府家长贾敬“宾天”时,北静王却并未出场,所以秦可卿出身十分高贵。
这种分析和推测也有漏洞:试想,如果北静王亲自祭奠是因为他知晓秦可卿“身世”(废太子胤礽女儿)的话,那可不得了。因为匿藏当朝皇帝政敌子女岂能让人人知道?贾府不要命了吗?北静王也竟敢“亲自祭奠”,他也不要命了吗?所以我们认为,北静王之所以这次亲自来祭奠秦可卿,而待宁府家长贾敬“宾天”时没有来,并不是他看重秦可卿“身份”如何高贵而不看重贾敬,实际上他看重的只是作为四大家族的声威赫赫的贾府,而贾府中的哪一个人死并不重要。
6.刘心武先生认为,秦可卿所用棺材,叫樯木,“出在潢海铁网山上,作了棺材,万年不坏……原系义忠亲王老千岁要的,因他坏了事就不曾拿去。”贾政认为“此物恐非常人可享者”,但贾珍还是让秦可卿享用了。说明秦可卿确非“常人”。
确实,“樯木”做的棺材,“万年不坏”。(冯其庸先生说他“查了很多资料,没有一种木头叫樯木,樯就是船上的桅杆,不是什么木头。”但《红楼梦》文本第十三回就是这样写的——樯木,“出在潢海铁网山上,作了棺材,万年不坏……”)质料这么好的棺材,作为贾府重孙媳妇辈的秦可卿是没有资格享受的,亦即贾政所云“此物恐非常人可享者”。而贾珍还是让秦可卿享用了。这说明什么呢?这就说明秦可卿不是“常人”?不!因为不是“常人”享用的,贾珍让秦可卿享用了,只能说明秦可卿本是“常人”而只不过贾珍不把她当“常人”对待而已;并且,贾政所云“此物恐非常人可享者”,也正好说明秦可卿是“常人”,贾政认为她不该享受这种棺木;如果秦可卿不是“常人”,贾政就不该这样说了,不可能只有贾珍一人知道秦可卿不是“常人”,而连贾政这样的人也不知道。再说,不是“常人”,也不一定就是皇族后代,更不一定就是“康熙朝废太子胤礽的一个女儿”(康熙朝废太子胤礽到底有没有这样一个女儿,笔者没有考证过)。
刘心武先生继续分析道,作者专门交代说,此棺材“原系义忠亲王老千岁要的,因他坏了事,就不曾拿去。”这交代似乎含有这样的暗示:秦可卿的实际身份似与“义忠亲王老千岁”差不多,秦可卿家也曾“坏了事”。乍看有些道理,但问题是,秦可卿的实际身份不可能与“义忠亲王老千岁”差不多,即使她出身于“皇族”,也只能说明她的父辈的身份而不是她的身份与“义忠亲王老千岁”“差不多”;再说,既然义忠亲王老千岁“坏了事”这棺材就不曾拿去,那秦可卿家“坏了事”自然也不能拿来用。所以,秦可卿其实就是一个“常人”,贾珍坚持用“非常人可享”的棺木来装殓秦可卿,只能说明贾珍“越礼”,不把秦可卿当“常人”对待。这是因为贾珍与秦可卿有私情的缘故。小说还写他不仅这样“恣意奢华”,还“哭得泪人儿一般”,“恨不能代秦氏之死”呢!
7.据脂批,秦可卿之死,《红楼梦》原稿一下子被删去四五页。按照《红楼梦》文笔,这四五页不可能都是色情描写。何况《红楼梦》对色情也不避讳,不必要删去那么多。这四五页中,当牵涉秦可卿的出身问题。秦可卿出身相当高贵,在皇族内部的权力斗争中,其父母遭到惨败,她和一个兄弟被送往养生堂。贾府与其父母关系甚深,托秦业将二人抱养。其弟病死,她被送入宁国府,充当童养媳。她的出身,贾府的当权者是知道的,所以对她甚好。贾母曾想将她配给宝玉,但宝玉太小,所以将她配给了年龄相当的贾蓉。贾珍在贾蓉与秦可卿成婚前,就爱上了秦可卿。《红楼梦》中的故事背景,是秦可卿的家族“已摆脱了原有政治阴影”,虽未公开“平反”,但已初露端倪,所以贾母等人对她甚好。不想发生了“天香楼事件”,秦可卿自杀。秦可卿家族不但对贾府收养秦可卿不感激,反而恨上了贾府,使贾府没有捞到政治利益,对秦可卿丧事的大肆铺张,实际上是贾府在讨好。
这种分析,实在只能说是一种臆测,一种猜想,不能叫做“学术研究”。正如张庆善先生所说:“在我看来刘心武先生的所谓‘秦学’根本不是什么学术研究,而是新索隐,是在搞创作,是编故事,只是这些故事编的不如他以前的小说故事编的好,可以说是矛盾百出。”
综上所述,我们认为,《红楼梦》只是一部小说,秦可卿也只是《红楼梦》这部小说中的一个人物形象,我们分析人物形象不宜采用对待历史人物的办法,因为小说中的人物形象是作家虚构的,是艺术加工的产物。即使在现实(或历史)生活中能找到“原型”,那“形象”和“原型”之间也完全是两回事。鲁迅在《我怎样做起小说来》一文中就说过:“所写的事迹,大抵有一点见过或听到过的缘由,但决不全用这事实,只是采取一端,加以改造,或生发开去,到足以几乎完全发表我的意思为止。人物的模特儿也一样,没有专用过一个人,往往嘴在浙江,脸在北京,衣服在山西,是一个拼凑起来的脚色。”这是“杂去种种人”,加以丰富、提炼、概括,以塑造典型人物最常用的一种典型办法。当然,也可以真人真事作为创作素材,专取一人作为模特儿,或者完全虚构,没有固定的生活模特儿。但不管怎样,人物形象不是模特儿,不能把人物形象等同于模特儿。分析人物形象,分析文学作品,唯一的办法,就是认真阅读作品本身,从作品的客观描写中去分析、去体味、去研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