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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26章 “操劵”喻稳操胜券

券,古代的一种契约,主要用于买卖或债务的契约或凭证,券分成两半,故从刀。古代早有契约关系的存在,在西周时期就有对契约的规定。如《周礼·天官·小宰》上载:“六曰听取予以书契,七曰听买卖以质剂。”郑玄注:“质剂,券书也。”

这段记载大意是说,官民贷款有争执的,那就根据书契券书来听断;买卖有争执的,那就根据券书来听断。书契,即作为凭据之用的文字契约;质剂,买卖的契据,相当于现在的合同。如《史记·孟尝君列传》:“酒酣,乃持券如前,合之。”

纸张未发明前,古人大都使用简牍书写,当时交易双方,会将交易内容一式两份同时书写在简牍两旁,然后从中间剖开,双方各执其一,检验时两片并合者称为契合。这是古人订立契约的方式,主要是要双方守信,展现的是一种诚信关系的美德。

此外,还有一种用来防伪的契约,即把一式两份的契约内容,书写在同一简牍上,并在中间写上一“同”字,再从中剖开,交易双方各执一联,验证时,即把两份契约合在一起,查看“同”字是否左右完全相合,就能分辨真伪了。

现在明白古人“券”的作用,再来谈“操券”一词是怎么来的。操券,原指古代的契约分左右两联,由交易双方分别持有,左券由债权人收执,右券由债务人收执,即债权人持左券可凭契收债。但也有相反的说法,即右券由债权人收执,左券由债务人收执。《史记田敬仲完世家》:“公常执左券以责于秦韩。”

那么,为什么古代对事成有把握称为“操券”呢?

“操券”被用来比喻对事情极有把握,是源自于《史记·平原君虞卿列传》中载:“且虞卿操其两权,事成,操右券以责;事不成,以虚名德君。”

这段历史事实是这样的。

战国时代,秦国攻打赵国都城邯郸时,赵王派平原君去楚国求援,当时计划推楚国为盟主,订立合纵盟约联兵抗秦。由于平原君得到门客毛遂的鼎力协助,才和楚国确定了合纵盟约,求得救兵。

平原君回赵国后,楚国派春申君带兵前去救援赵国;另外魏国信陵君的姐姐是平原君的夫人,为救赵国,信陵君假借魏王的命令夺取魏将晋鄙军权,带兵前往援赵。但是,楚、魏两国救兵都还没有赶到。秦国又急速地围攻邯郸,平原君十分焦虑。于是在战况危急下,平原君采用邯郸吏员之子李同的意见,散金励士,从而取得抗秦存赵的胜利。

虞卿,原是善于游说的有才之士,擅长战略谋划,因谏说赵王被任为上卿。虞卿想以信陵君出兵救赵,对保存邯郸有功为理由,替平原君请求赵王予以增加封地。平原君门下食客公孙龙听到消息,就连夜乘马车去规劝平原君,认为他无功于退兵,千万不要接受封邑。公孙龙对平原君说:“此甚不可。且王举君而相赵者,非以君之智能为赵国无有也。割东武城而封君者,非以君为有功也,而以国人无勋,乃以君为亲戚故也。君受相印不辞无能,割地不言无功者,亦自以为亲戚故也。今信陵君存邯郸而请封,是亲戚受城而国人计功也。此甚不可。且虞卿操其两权,事成,操右券以责;事不成,以虚名德君。君必勿听也。”平原君遂不听虞卿。

这段话是公孙龙说:“这是很不合适的。原来国君任用您担任赵国宰相,并不是因为您的智慧才能是赵国独一无二别人没有的。划出东武城封赐给您,也不是因为您做出了有功劳的事情,只是由于您是国君近亲的缘故啊。您接受相印并不因自己无能而推辞,取得封邑也不说自己没有功劳而不接受,也是由于您自己认为是国君的近亲的缘故啊。如今信陵君出兵保存了邯郸而您要求增加封邑,这是无功时作为近亲接受了封邑,而有功时又要求按照普通人来论功计赏啊。这显然是很不合适的。况且虞卿掌握着办事成功与不成功的两头主动权。事情成功了,就要像拿着索债的契券一样来索取报偿;事情不成功,又要拿着为您争功求封的虚名来让您感激他。您一定不要听从他的主张。”平原君于是拒绝了虞卿的建议。

后来,操右券也作操左券,简称操券,都是用来比喻对事成有把握。陆游《寓言诗》:“人生为农最可愿,得饱正如持左券。”李调元《制义科琐记》卷二:“元可操劵。”

债券就是凭证,是保障双方利益的契约或者是合同。有合同就要遵守,这是信誉,是诚信的表现。合同多种多样,如劳务合同、买卖合同,供用电、水、气、热力合同,赠与合同,借款合同,租赁合同,融资租赁合同,承揽合同,建设工程合同,运输合同,技术合同,保管合同,仓储合同,委托合同,行纪合同,居间合同等等,但不管哪种合同都以诚信为基础。有了矛盾就要以合同条款妥善解决。